元宝老了。不是一天老的——是在三郎没注意到的时候慢慢老的。
先是耳朵。以前叫一声“元宝”它能在枣树下抬头,缺角的左耳先竖起来,右耳慢半拍。后来叫两声才抬头。再后来叫三声——耳朵动一下,不抬头了。不是听不见,是抬头需要用力气。它把力气省下来用在尾巴上——每次三郎进门,尾巴还是会在地上扫一下。
然后是走路的距离。以前从老槐树到枣树下是半盏茶的路程。后来走一半得停下来,回头看一眼——不是催三郎,是确认他还在。然后继续走。后腿关节不太好,走路时屁股有点歪,尾巴摇的幅度比以前小了一半。每次停下来回头的那一瞬间,它都先晃一下,忘了自己为什么在走路。然后看到三郎在后面看它,尾巴扫一下——想起来了。
三郎每天从杂货铺回来,看到它在枣树下等他。它现在已经不去老槐树了——走不了那么远。就趴在枣树下,下巴搁在前爪上,缺角的耳朵耷拉着。枣树的影子从早到晚在它身上移动——它不挪,就让影子自己走。祖母每天中午端一碗水放在它旁边,下午去收碗的时候水还是满的。它不喝——不是不渴,是懒得动嘴。
有一天三郎傍晚回来,枣树下是空的。
心猛地收紧了。快步走到狗窝旁边——元宝在里面。不是趴着,是侧躺着。眼睛睁着,但看到他进来没有摇尾巴。它用那只缺了角的耳朵扇了一下。就一下。那一下的力道跟小时候趴在课桌底下扇苍蝇时的力道差不多——很轻,啪嗒,扇在木板上。然后耳朵又耷回去了。
三郎在它旁边坐下来。把手放在它头上。毛还是软的——那块耳朵上的毛,比任何羊绒衬里都软。只是比从前少了点温度。元宝把下巴搁在他脚背上。最后一次。温的,沉的。然后闭上了眼睛。
他在它坟前坐了很久。用大哥劈柴的那把小斧头在枣树底下挖了一个坑——挖得不深,但刚好够放它蜷着身子的形状。把元宝放进去的时候,它还保持着睡觉的姿势——蜷着,尾巴搭在鼻子上。以前冬天它就是这么睡的。他把土一捧一捧盖回去。土是凉的,带着枣树根须的味道。
从灶台边上捡了一根肉骨头——母亲今天炖的排骨。埋在土里,坟堆最上面放了一朵从唐芸窗台上借来的小花。五瓣的。元宝不认识字,但认识花。以前在院子里追蝴蝶的时候撞到过枣树上,回头对着树干吠了三声——以为是树干挡住了蝴蝶。
第三天早上,元宝坟旁边多了一样东西。一只木头削的小狗——黄杨木,只有拳头大,缺角耳朵的位置跟元宝一模一样。三叔削的。没有刻名字。放在坟边。小狗的姿势是趴着——下巴搁在前爪上,跟元宝每天在枣树下等他回来的姿势一样。旁边还多了一个食盆,木头削的,装了水。三叔大概觉得坟边的狗也需要喝水。哪怕它是木头的。
又过了几天,唐芸蹲在元宝坟前,手里拿那支分叉的备用毛笔——笔杆上刻了她的五瓣花。她在坟堆旁边的土上画了一只蝴蝶。蝴蝶的翅膀纹路是用笔尖细细描出来的,每一道弧线都跟毛笔笔尖分叉的那个弧度一样。元宝不认识字,不认识花,但认识蝴蝶。以前追蝴蝶撞到枣树上,回头对着树干吠三声。唐芸大概记得这个。她把蝴蝶画在坟边,这样元宝不用追了——蝴蝶就在它旁边。
画完蝴蝶,唐芸站起来,拍了拍膝盖上的土。她看了枣树一眼——枣树底下那个浅坑还在,被落叶填了一半。明年春天新的落叶会把坑再填满。然后她从围裙口袋里掏出一个小纸包,打开——里面是几粒炒黄豆。元宝以前最爱吃这个。她把黄豆一粒一粒放在坟头上,排成一条直线。最后一粒放在木头小狗的食盆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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落榜之后第七天,三郎站在田埂上。时间是傍晚,稻田刚收完,地里只剩一排排稻茬,在暮色里像密密麻麻的短棍。远远的唐家村,枣树下祖父的竹椅空着——他没出来,病还没好利索。
他用英语说了一段话。对着空旷的田野。声音不大——只有自己能听到,可能还有元宝坟里那只木头小狗能听到。
他讲了竞选。讲了两次输给特朗普。“第一次我以为是自己不够好。第二次我又试了——发现不是我不好,是游戏规则本身就不是为我写的。”讲了科举。“这套规则比民主党的初选更难对付。因为至少在美国,规则是公开的——你可以批评规则,可以要求修改规则。在这里,你敢在考卷上说一句『为国取士不在乎出身贵贱』,你的文章就被批成『离经叛道』。”
最后说了一句他在爱荷华初选落败后也说过的话,但这次是对着一大片稻田说的。“If you cant win their game, change the game. If you cant climb their ladder, build your own.”
对着远山比了一个中指。不是对特朗普——是对前世那个两次落败的自己。不是对科举——是对一个他花了十年试图融入却最终发现不需要融入的规则体系。
转身。三叔站在稻田边上。手里拿着短刀,大概刚才在田埂上削木头。他看了三郎一会儿。
“刚才说的是外国话。”
“对。”
“你从树上摔下来那天——嘴里说的也是这种话。”
三郎没有否认。风吹过稻田,稻茬在暮色里无声地站着。三叔把刀插回腰间,用袖子擦了擦刀面上的木屑——不是要收刀,是习惯。他每次削完木头都擦刀,哪怕下一刀马上又要削。
三叔沉默了一会儿。把手里正在削的那只木头鸟放在田埂边的石墩上。不是雁,是一只麻雀。但翅膀刻得比以前大——大概是三叔削过的鸟里翅膀比例最大的。他说了句:“帮二叔好好做。比我强。”转身走了。走路的姿势跟十年前一样——肩膀微微往前弓,脚步不紧不慢,这世上没有什么值得他走快一步的事。但这个姿势以往是“懒”,今天是“轻”。不是身体轻——是心里有东西放下了。
三郎把麻雀拿起来,翻过来看底部。有一个字,很小,刀尖轻轻划的——“远”。三叔大概觉得“子”字笔划太复杂,或者觉得没必要刻“子”——这只鸟是给三郎的,只有一个字就够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