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暗。颠簸。
赵满仓像一块烂肉被扔在马车底板上。手脚被粗麻绳捆得死紧,粗糙的麻绳死死勒进皮肉,磨出一条条血痕。
眼睛被粗布蒙着,嘴里塞着一股子霉味的破布团。车轮碾过干硬的车辙印,马车剧烈颠簸,震得他五脏六腑挤作一团,连干呕都呕不出来。
漫长的大半天过去,赵满仓浑身的骨架快要散架。马车终于停稳。
布帘掀开,两只粗壮的手臂探进车厢,揪住他的衣领,像拖死狗一样把他拖下车,重重掼在泥地上。粗糙的麻绳被利刃割断,眼罩一把扯下。
刺目的日头兜头浇下来。赵满仓眯着眼,用沾满泥污的手背挡住阳光,适应着突如其来的光亮。
周围是一排排青灰色的营帐,拒马林立。江淮军士兵端着装有三棱刺刀的火铳,队列整齐地从他面前踩过。
厚底军靴踏在干硬的泥地上,发出沉闷规律的声响。几队火枪兵正在空地上操练,填装定装药包的动作整齐划一,机械且冷酷。
一名看守的士兵踹了赵满仓一脚,指着前面的一座大帐。
赵满仓连滚带爬地挪到营帐外,靠着帐柱蹲下。路过的江淮军士兵偶尔瞥他一眼。那眼神没有任何波澜,像屠夫在看案板上还没褪毛的生猪。
赵满仓两条腿不受控制地打着摆子。在庄子打谷场上握刀杀百户的狠劲,在这个森严庞大的军营里荡然无存。
大顺军的营盘乱哄哄像个菜市场,而这里安静得只有脚步声和兵器碰撞的摩擦声。
日影逐渐拉长,汗水杀进赵满仓的眼睛,混着脸上的血污往下滴。他不敢擦,只能死死盯着脚尖的泥土。
“让他进来。”
清越透亮的嗓音从帐内传出。
赵满仓四肢并用,掀开厚重的帆布门帘,钻进营帐。
帐内光线偏暗,没有点灯。一个人背对着他,站在木架前,身上穿着大顺军最常见的破烂棉甲,散发着一股多日未洗的浓重酸臭味。
“大、大人。”赵满仓跪在地上,额头贴着地砖,结结巴巴地开口。
那人转过身。
赵满仓刚抬起头,视线触及对方的面孔,嗓子里“咯”的一声,像被掐住脖子的破锣。
他一屁股跌坐在地,手脚并用拼命往后缩,后背重重撞上帐柱。
那是一张干瘦、颧骨高耸的脸。右眼角有一块铜钱大小的黑痣,眉毛稀疏,透着一股长期挨饿的蜡黄色。
赵满仓认识这张脸。
几个时辰前,在那个庄子的打谷场上,这人就蹲在离他不到三步远的地方。
刀光闪过,这颗长着黑痣的脑袋直接滚落进泥水里,腔子里的血喷得老高,甚至有几滴溅到了赵满仓的破袄上。
一个死人,全须全尾地站在他面前。
“鬼……鬼啊!”赵满仓喉咙里挤出破碎的气声,双手胡乱在身前挥舞,裤裆里洇出一片温热的尿迹。
“是我。”清越的嗓音再次响起,和这副粗鄙的皮囊格格不入。
赵满仓愣住,双手停在半空。他看着对方走到桌案前,倒了一碗冷水喝下。
动作从容,完全没有大顺军底层流寇那种畏缩。那双锐利的眼睛盯着他,透着算计人命的冷硬。
皮相换了,声音没换。
赵满仓脑子里一团乱麻,活见鬼的惊悚感压得他喘不过气。
他反应过来了,眼前这个人,就是那个摇着折扇、轻描淡写逼他杀人交投名状的江南公子哥。
一张完整的人皮面具,把一个富贵公子变成了大顺军底层的流寇。
“站起来。”任天一放下粗瓷大碗。
赵满仓扶着帐柱,颤颤巍巍地站直,两条腿软得像两根煮熟的面条。
“你之前那个百户死了。”任天一走到他面前,压低声音,“袁宗第手底下的人现在化整为零,散在乡野里。你们那股人马覆灭,总得有个去处。这附近百十里,除了你杀掉的那个百户,还有没有你认识的、能搭上话的基层将领?”
赵满仓咽了一口干沫,脑子飞转。
“有、有一个。”赵满仓不敢隐瞒,语速极快,“有个叫刘天安的百户。也是归德府出来的老乡。他手底下有数百号人,以前跟咱们那个死掉的百户抢过粮食,结过梁子。现在自己带队。”
“关系怎么样?”任天一问。
“谈不上好,同乡的情分在。”赵满仓答道,“流贼队伍里,老乡见老乡,只要带了见面礼,就能入伙。刘天安贪财,只要有好处,他不会多问。”
任天一点头。他走回桌案,拿起一个灰扑扑的粗布袋子,甩手砸在赵满仓怀里。
袋子沉甸甸的,发出金属碰撞的闷响。赵满仓手忙脚乱地接住,解开扎口的麻绳。里面是一把沾着干涸血块的旧碎银子,几根断成两截的银簪子,还有两把成色极差的铜钱。
典型的流寇劫掠所得。
“带着这些东西,去投靠他。”任天一盯着赵满仓的眼睛,“就说你们百户在庄子里碰上江淮军,全军覆没。你拼死卷了点财物逃出来,走投无路,拿这些当见面礼,求他收留。”
赵满仓攥紧了布袋,骨节凸起。他在这乱世里摸爬滚打,听得出这话里的意思。这是让他回去当细作,给江淮军干活。大顺军的规矩,抓到细作,点天灯、剥皮抽筋,花样多得让人宁愿抹脖子。
“大人……我、我……”赵满仓想推脱,话到嘴边又咽了回去。外面全是一排排端着火枪的士兵,不答应,今天就得死在这里。
“怕死?”任天一看穿了他的心思,“大顺军现在是个什么光景,你心里有数。袁宗第五万人被打残,现在是硬着脖子强撑。你们像野狗一样在外面游荡,抢不到粮食,迟早得饿死。就算不饿死,江淮军的火枪大阵压过来,下场就是打谷场上那十几颗人头。”
任天一逼近半步,干瘦的脸上扯出一个阴森的笑。
“做这笔买卖,我保你活。”任天一的声音极具蛊惑力,像吐信的毒蛇,“带着我一起混进刘天安的队伍。我是你一起逃出来的同僚,你负责说话,我负责看。”
赵满仓瞪大眼睛,看着这张熟悉又陌生的脸。这人要亲自潜入大顺军的营地?
“咱们俩的命绑在一块。你露了馅,我跟着你一起死。我死了,袁宗第在阜阳的这些人,江淮军一个都不会放过。”任天一的语气平淡,“袁宗第蹦跶不了多久。等剿灭了袁宗第,你这颗暗桩就算立了头功。”
任天一转过身,整理了一下身上那件破烂的棉甲。
“江淮军不杀功臣。事成之后,你就去江南,发五十亩水田。不用再当流贼,不用再挨饿受冻,安安稳稳当个田舍富家翁。江南的水田一年两熟,够你吃十辈子。”
五十亩水田。富家翁。
这几个字像重锤一样砸在赵满仓的胸口。他当流贼,无非就是为了有口饭吃。江南的水田,那是做梦都不敢想的好日子。退一步是死,进一步有条活路,活路尽头还有金山银山。
赵满仓咬碎后槽牙,把那袋沾血的碎银子死死揣进怀里,贴着肉放好。
“大人,我干了。到了那边,怎么说怎么做,全听大人的。”赵满仓跪在地上,重重磕了一个响头。
任天一走到帐门口,掀开布帘。斜阳的光照进来,拉长了两人的影子。
“记住,从现在开始,我叫王安。是个哑巴。”任天一指了指自己的喉咙,“管好你的嘴。说错一个字,咱们俩一起被点天灯。”
两人走出营帐,融入外面的队伍里。一张无形的大网,顺着阜阳周边的干旱乡野,悄无声息地撒向了袁宗第的三万残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