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在这个叫做吉米的黑帮分子,还打算再继续劝说一下史密斯,让他主动一点,把自己要的小孩子交出来,好让自己顺利的回去交差的时候,其他那些跟着他一起来的人里面的某个黑大汉,却忍不住了。
大家都知道,在美帝混黑帮的这种黑大汉,没几个是有脑子,又有耐心的,要是真有这种东西,也就不至于去混黑帮,过这种朝不保夕,随时都有可能被敌对帮派的人打死在大街上,或者某个阴暗的小巷子里面的生活了。
所以,就在吉米还打算劝说史密斯,不跟这个在纽约道上挺有名气的杀手翻脸的时候,从史密斯先生驾驶的皮卡的副驾驶座方向的车上,下来了一个嘴里骂骂咧咧的黑人大汉。
一边爆着粗口,一边还很不耐烦的,从自己的腰上抽出了手枪,打算使用他平时最擅长的说服别人的手段,让史密斯先生服软。
坏就坏在,这个黑大汉的举动,当即引发了一直保持着高度戒备的史密斯的应激反应。
他之所以会摇下一点驾驶室的窗户玻璃,听吉米说话,最主要的原因,其实只是不想在这个地方,与这些混混起直接的冲突,要真的说战斗力的话,这些混混别看人多,可实际上真的是不够史密斯先生打的。
而吉米也是因为很明白这个道理,所以才会在一直试图好言好语的说服史密斯,而不是一上来就利用自己人多的优势,强行让史密斯低头。
就是因为他很清楚,自己这边人再多,都没有多大的用处。
可是,不怕神对手,就怕猪队友这句话,之所以能够脍炙人口,就是由于这种现象,实在是过于普遍,从而才会让那么多的人认同。
本来吉米态度极好的言论,让史密斯虽然不以为然,但是也不打算跟他翻脸,即便是他一直保持着高度的戒备,也是因为史密斯对于这些混混说翻脸就翻脸的做法的一种提防。
可要说史密斯打算动手,那也不对。
但让史密斯和吉米两人万万都没想到的是,原本被吉米勒令待在车上不要下来的手下,会有这么一个夯货,居然因为吉米久久没有能够说服史密斯,而感到不耐,不但违抗吉米之前的命令下来了,更是从史密斯的车子的副驾驶方向,带着枪走了过来。
这一下,就让本就对吉米等人有可能会随时翻脸做好了准备的史密斯认为,这是对方打算先礼后兵,拿下自己再说其他的计划。
于是本就神经高度紧张的史密斯,根本就没有再给吉米任何说话的机会,按照威胁自己的程度高低的顺序,先是直接抬起自己一直拿着手枪的手,对着副驾驶方向走来的黑大汉就是一枪,准确的击中了这家伙的额头,将他本来脑容量就不大的脑袋打爆之后。
顺手又调转枪口,将站在自己驾驶室一侧的吉米打的脑浆迸裂,然后松开刹车,将一直没有熄火的皮卡,冲着前面堵在自己车子面前的车,就一头撞了上去,试图将这辆车顶开之后,给自己创造出驾车逃离的机会。
四辆车里面的其余黑帮分子,在看到自己的同伴,也就是第一个被击毙的黑大汉倒下的时候就动了,只是他们的速度,没有跟上一直保持着警惕的史密斯。
其实,这五辆车都是没有熄火的,在史密斯驾车撞向挡在他前面的那辆车的时候,其余三辆车上的黑帮分子,终于反应了过来,有人在大声咒骂着史密斯这个混蛋,然后在狭小的车上,试图掏出自己身上携带的武器,伸出窗外向史密斯射击;
也有的人,脑子转的比较快的,试图开门下车之后,获得更大的活动空间,然后再向史密斯开枪;
也有坐在驾驶位负责开车的人,打算马上一脚油门踩下去,朝着史密斯的车撞过去,然后逼停对方之后,仗着自己的人数优势,干掉这个不给他们面子不说,还先下手为强干掉了他们两个同伴的家伙。
一时之间,这五辆车所在的位置,当场就乱了起来,而周边原本在看热闹的吃惯群众,在枪声响起的第一时间,就已经相当熟练的趴在了地上或者四散而逃。
枪击案而已,在美帝这里,实在是属于再正常不过的小事,只要不作死的,自己跑到枪战发生的中心点,一般情况下,这样的两伙人之间的枪战,是不会波及到吃瓜群众身上来的。
之前在不远的地方围观的大家伙,对此都是熟练至极的!洒洒水啦!!!
这个时候,专业的跟业余的区别,就十分明显的表现了出来。
虽然史密斯先生在纽约的杀手界混的不怎么样,但这是因为他心中的某些原则和信念才导致的,和他的身手,以及反应,还有经验,没有一毛钱的关系。
他的对手,也就是那些黑帮分子,虽然平日里,在面对普通老百姓的时候很是牛逼,但那是因为他们是属于有组织的暴力团伙,单个的普通人对上他们,当然不占据优势。
可是,这些家伙在遇上史密斯的时候,那就完全是业余水平了。
混黑道的经验,虽然让他们懂得最基本的,车不熄火以应对突发情况的道理,可是开车的几个人,跟史密斯相比,却还是差得太远。
再加上他们车里其他人,各有各的想法,说白了,就是一群乌合之众根本没有应对紧急情况的预案。
有人想伸出手拔枪,然后在车内,向史密斯射击;
有的想打开车门跳出去之后,再掏枪射击;
还有司机在没有统一的命令之下,有人想去撞史密斯的车,有的想倒车腾出空间。
所以,一下子四辆车就乱了。
这也就给了史密斯一个,撞开前面的那辆车逃离现场的机会……
然后,史密斯先生就抓住了这个机会!
驾驶着昨晚上才从黑修理厂换来的,这辆大马力道奇公羊皮卡车的史密斯,根本没有丝毫的犹豫,在开枪将认识自己的吉米在内的两名黑帮成员击倒之后,迅速地踩下了油门,朝着自己车头前方的那辆,堵住自己的去路的,由黑帮成员所驾驶的车子的车头撞去,一下就撞开了一条路来,让史密斯有了十分充足的逃离的时间和空间。
等到史密斯驾驶的这辆皮卡,都已经冲开了四辆黑帮分子所驾驶的汽车,朝着布鲁克林大桥上飞快的开去的时候,这四辆还在原地一片混乱的车子,好不容易才理顺了慌乱之下,开的七扭八歪的车子,根本没有去管现在还倒在地上的两名同伙,也就是吉米跟那个惹祸的黑大汉的尸体,反倒是调转车头,顺着史密斯逃走的方向追了下去。
而这一幕,则是已经被纽约警局随时在天上的无人机拍了下来,同时纽约警局911报警中心,也接到了刚刚才看了这场热闹的吃瓜群众的报警电话。
就在纽约警局调派大量巡逻车,对刚刚在布鲁克林福尔特码头州立公园爆发枪战的两帮人,围追堵截的时候,已经知道昨晚上到底发生了什么的贝议员,则正在自己的办公室里面,打电话给自己家的那个狗男人:“你这混蛋!
你知不知道自己在做什么?
为什么在提前知道那个实验室会有危险的前提之下,你还是放任了那些该死的混蛋,将那几个无辜的孕妇杀害?
卡塞尔,你知不知道这是什么性质?”
贝议员已经要疯了,她可是在纽约警局负责凶杀案多年,经验丰富的不得了的老警察!
在今早上,和昨晚一直跟自己在一起的凯特来到办公室,看到了新闻报纸上,关于昨晚上的惨案之后,贝议员就算使用自己的头发来想这个问题,也知道自己中了狗日的卡塞尔的调虎离山之计了!
他们让吉安娜拖住自己的目的,也很简单,就是不希望自己,因为不忍心眼睁睁的看着那几个孕妇被杀害,从而提前插手这件事情,从而使它们的某些计划被打乱。
但是,这种已经算得上是十分冷血的做法,却有点超出了贝议员的底线!
电话那边的卡塞尔臊眉耷眼的小声解释道:‘我真的一开始并不知道,汉莫森武器公司那边派来的这个赫茨,居然是打着这样的主意啊!
我只是以为,他要在搞清楚这个实验室,是拉特利奇参议员活下去的希望之后,利用这个实验室,作为筹码来要挟对方呢……’
这当然是假话,甚至贝议员或许都知道这是卡塞尔的狡辩,但是事已至此,难道自己还会为了外人,而为难自己这个一直在为自己谋划的男人?
实际上贝议员虽然愤怒,但是里外她还是分的很清楚的。
知道在电话当中不能发泄自己的怒气的贝议员,最终只能对着电话狠狠地说道:“你给我等着,等我下午下班回家之后,再收拾你!”
死猪不怕开水烫的作家先生,在挂上电话之后,就恢复了自己的嬉皮笑脸,他已经明白,自己实际上不会有啥事儿,所以对着自己面前一众等着看好戏的好友耸耸肩:“搞定了!”
上午才回家的吉安娜,正抱着自己的闺女,对着卡塞尔说到:“你不会以为,凯特真的就会这么算了吧?
你看你出的什么馊主意,这下好了,我也成了你的帮凶了。待会儿凯特下班之前,我还是先回我那边稳当一点!”
对于这个乐子人二号这种逃避的行为卡塞尔相当不屑:“没事儿的,她就算要生气,也会只对着我,而我,则是有着十分丰富的哄她的经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