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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天书吧 > 科幻小说 > 美剧里的作家 > 第一千五百六十五章 协 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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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经过往的经历,似乎十分神秘的史密斯先生,既然用‘独立杀手’的身份,在纽约混了好几年,那就不可避免的,或多或少,都与本地黑道帮派打过一定的交道。

比如昨晚上和他做交易,用一辆道奇公羊皮卡和不少的现金,从他手里,获得了赫茨那些手下,去史密斯家里的时候驾驶的,好几辆黑色的越野车的那个,专门从事被盗汽车处理业务的修理厂,实际上,就是由本地某个黑帮组织经营的。

同时,作为游离在大陆酒店体系之外的‘独立杀手’,史密斯先生也时不时地,会从这些盘踞在纽约的黑帮那里,接到一点,针对敌对势力,也就是其他黑帮分子的‘清理’业务。

因此,史密斯先生在纽约黑帮圈子中,也算得上是一个有点名气的人物。

而现在在布鲁克林区,正驾驶着皮卡在布鲁克林福尔特码头州立公园附近的街上转悠,打算去汉莫森武器公司,设立在纽约曼哈顿的办事处,印证一点昨天从八里街传来的东西当中的情报,核对一下自己手里的线索。

同时也想看看,能不能顺便找出昨晚上对自己展开追杀的那个,叫做赫茨的家伙,‘亲切友好’的‘询问’一下这个,昨晚上让自己不得安宁的混蛋,到底是不是打算将自己救走的那个小孩子残忍杀害的史密斯先生,遇上的这一群,脑子不太清醒,打算靠上联邦参议员的黑帮派来的人当中,就有不少曾经听闻过史密斯先生的大名。

但这并不能影响他们,用十多个人和四辆汽车,在布鲁克林大桥边上的州立公园门前的大街上,将他们刚刚才找到的史密斯先生围了起来。

由于有着来自于联合指挥中心的中情局特工,使用上帝之眼这个软件的缘故,拉特利奇参议员的幕僚长找到的这个黑帮的打手们,十分精准的,在布鲁克林大桥边的街道上,堵住了把唐娜还有小家伙安顿在了一个十分熟悉但是又不引人注目的汽车旅馆当中的史密斯。

这四辆车从好几个不同的方向,直接堵住了史密斯,然后,居然还有一个认识史密斯的黑帮人士,在走下车来之后,对着坐在驾驶室里面,已经做好了战斗准备的史密斯喊话:“史密斯,我是吉米,还记得我吗?”

对于这些人挡住自己的目的心知肚明的史密斯,始终保持着高度的警惕,手里的手枪,早就已经上好了膛,要不是因为顾忌着目前随时都有着无人机,在纽约市区上空巡逻,而且行事作风,跟以前相比更为狂野的纽约警察,史密斯先生根本就不会停下车来。

因为他们目前所处的地方,是布鲁克林区一个还算是比较繁华的街口,再过去一点的不远处,就是纽约市一个还算是比较着名的地标-布鲁克林大桥,在这里不分青红皂白的开火的话,纽约警察是绝不是放任这样的事情发生的。

由于卡塞尔这家伙,当初捐赠了一架无人机给自己婆娘当时任职局长的纽约警局第十二分局,发觉到无人机对于城市巡逻,以及实时案件监控很好用的纽约警察总局及时跟进,作为东海岸最大的暴力组织,又身处在纽约这个有钱的地方,纽约警察总局向市长提交的,打算申购无人机的申请,也在卡塞尔那位书迷市长朋友的帮助之下,很快获得了批准。

然后,又因为卡塞尔是诺斯诺普公司当中,私人持股比例最高的人,几方因素都十分有利于纽约警局的前提下,他们得到并成为了整个美帝所有城市警局当中,最早使用无人机巡逻和处理突发事件的警察局。

众所周知,布鲁克林大桥过去,就是曼哈顿的东南角,过桥之后往东北方向不到两点五公里,就是曼哈顿的华盛顿广场公园,再过去不到两公里,就是曼哈顿知名的帝国大厦。

那么,纽约警察局对于这些地方的巡逻,以及警察的配置,也是相当的密集的。

但这都不重要,真正重要的是,那里是第十二分局的辖区!

作为纽约警察局下辖的七十七个分局当中,最大的一个异类,第十二分局与其他分局最大的不同,就在于他们原来有一个贝克特探长,后来又在罗伊·蒙哥马利队长,升任纽约市警察总局副局长之后,接替他的位置,成为了第十二分局局长。

这也没什么,更关键的地方在于,贝克特局长有一个资深舔狗,纽约着名侦探小说作家理查德·卡塞尔啊!

也正是因为爱屋及乌,这个资深舔狗,为了让自己的婆娘手下的警员能够更加的安全,曾经大手笔的赞助过这个,自己婆娘当老大的警局。

什么采购美帝特种部队都没有能够完全列装的,由比利时FN公司出品的S-cAR自动步枪啊?

什么为整个第十二分局,换装起步就是使用V8引擎的大马力警车,还要全车防弹改装啊?

什么捐出自己的私人无人机,让十二分局成为纽约城内,首个拥有既能侦察,又能对负隅顽抗的匪徒或者恐怖分子们,直接实施空中火力打击的无人机的警局啊。

什么拿出上帝之眼这个软件,让十二分局从此之后,只要想抓捕谁,就能轻松的找到,被自己确定的嫌疑目标之类的,统统都给第十二分局安排上了。

虽然FN-ScAR这款自动步枪,实际上并没有能比德国黑科勒·科赫公司出品的hK-416更好用,反倒是更贵,更难于保养,可是作为资深舔狗的卡塞尔差那点钱吗?

不就是几千美刀一支枪而已?

为了自己的婆娘的手下,能够拥有比犯罪分子更为凶猛的火力,减少这些家伙,在执行任务时候的危险性,顺便可以利用火力欺负对手,作家大手一挥-买!

原来自己婆娘的手下,都是用的什么玩意儿?

雷明顿870霰弹枪?

加上老旧无比的m4?

这些老家伙如何能够让这些警员们,在犯罪分子手里火力越来越凶猛的武器之下,取得胜利或者活下来?

更别说,为了加大这些贝克特局长手下的家伙的安全,卡塞尔还把他们的巡逻警车,全都换成了至少V8引擎起步的大马力,顺手还把这些巡逻车全部做了防弹改装之后,还给第十二分局的每一个巡逻警员,配发了来自于太平洋对面神秘古国出品的,防弹级别最高的防弹衣。

这些东西,可都是卡塞尔自己私人捐助给第十二分局的!

也让第十二分局,从贝克特当局长的时候,就一跃成为了整个纽约所有警察分局,甚至包括总局在内,装备最精良,人员士气最高的分局。

他们的装备,甚至一度让纽约警察总局的特警队,也就是E.S.U都相当的眼红。

自从换装并利用无人机,加上上帝之眼之后,第十二分局的辖区,立刻成为了整个纽约各个区或者分局当中,破案率最高,发案率最低的地方!

这可是所有在纽约混的黑帮分子和走偏门的人,都人尽皆知的事情。

所以,就算是史密斯先生这个铁头娃,就算是他们现在其实还没有踏入到曼哈顿,仅仅只是在跟曼哈顿隔河相望的布鲁克林这边,他也不敢在四辆车的黑道人士堵住自己的时候,立马不分青红皂白的下车开打。

就是担心纽约警察局无时无刻周旋在众人上空的无人机,发现这里有人在大街上直接掏出手枪火拼的话,会遭遇到来自于这些警察的打击和追捕。

不过不敢随意的开枪,不代表着史密斯先生就会放松警惕,就算是对方当中,有人认识自己又怎样?

这时候的他,不但不能有丝毫的放松,反倒是打起了十二分精神来应对。

毕竟,对方可全都是帮派分子,而这些家伙当中,有多少道友简直一言难尽,谁敢肯定这些脑子或许根本就不怎么清醒的混球,在自己下车之后,突然地就对着自己来一枪?

所以,史密斯只是冷冷的坐在自己的驾驶室里面,稍微放下了一点玻璃,对着那个招呼自己的吉米寒声问道:“你们堵住我什么事情?”

说这话的他,更为用力的,握紧了自己放在车子之外的吉米视线当中的手枪。

“伙计,我们也不想这么做,但是你昨晚上从某个地方,带走了一个孩子,那不是你的责任,不是吗?

所以,现在我们需要你把这个孩子交给我们。

听着史密斯,我们不想与你为敌,但是我们接到了某个大人物的命令,必须把这个孩子找回去,我们上头的大佬,对这个孩子十分的重视。

所以,就算是我们很不愿意与你打交道,但我们还是来了。

你只要把这个孩子交给我们,我们之间就不会有其他任何的关联……”

早就知道这些人,肯定是为了那个小家伙来的史密斯继续面无表情:‘谁让你们来的?’

吉米很是为难:‘伙计,我要说我不知道,你相信吗?

这只是我们帮派的大佬交代下来的事情,具体到底是什么人,我们这种底层小弟怎么有可能知道。

我知道,你是一个不喜欢惹麻烦的人,你没看到我们即使是来了这么多人,但是下车的,也只有我一个?

听着伙计,我们真的无意与你为敌,或者为难你,只要你把那个孩子交出来就行了!’

史密斯不置可否,但是他却已经在心里决定了,自己不会这么做。

因为就连吉米自己都不知道,找上他们的大佬,要求他们找到自己,把那个孩子带回去的人到底是谁,那么,万一是昨晚上带着人突袭自己家的那个混蛋怎么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