布莱特对她的反应并不奇怪,这种事情换了任何一个丈母娘,恐怕都会感到难以置信。
刘永辉也吃惊不小,但他不像老伴那样只是觉得荒唐,而是关切地问道:“你为什么这么说?”
布莱特给出了自己的理由:“我们给你女儿做笔录时,她说案发后徐彬要开车来你们,她害怕凶手还在现场,不敢自己一个人待在那儿,希望徐彬能留下来陪她。但不管她如何恳求,徐彬仍然坚持要走,证明他并不担心妻子的安全,因为他知道凶手不会在那儿。
“案发后,我们发现房子的大门没有遭到任何破坏,证明凶手是用钥匙开的门,徐彬有你们儿子家的钥匙,随时可以自由出入。他对你们儿子家的情况也非常了解,哪个人住哪个房间都掌握得一清二楚,案发后家中所有房门都被打开了,唯独你们孙女的房门是关着的,因为徐彬知道她在外面游学,根本就没有开她的门。徐彬常年打球锻炼,体格强健,具备在黑夜里独自作案的能力。”
“光是这些也不能说明他就是凶手啊。”王秀梅说。
布莱特并不反驳,问道:“你女婿平时喜欢穿什么鞋子?”
“他喜欢运动,经常穿运动鞋。”
“是什么牌子呢?”
“这个我倒没注意。”
刘永辉说:“是耐克,他喜欢穿耐克鞋,我孙子的运动鞋也是他买的,跟他一个牌子。”
布莱特说:“凶手在二楼的地板上留下了几十个鞋印,经过我们分析,发现都是耐克鞋留下的,尺码和他的脚差不多大。”
听他这么一说,刘永辉也对女婿产生了怀疑。
王秀梅还是不能接受这种推断:“我儿子一家跟他无冤无仇,还帮了他那么多,他为什么要对他们下这种毒手?就是再忘恩负义的人也不可能干出这种丧尽天良的事。以我对我女婿的了解,他绝对不可能是这种人。”
布莱特说:“一个人的本性是很难从表面上看出来的,即使是十恶不赦的大坏蛋,看起来也可能像一个好人。我们之所以怀疑你女婿,一个重要原因是他有充分的作案动机。”
“什么动机?”
“为了得到你儿子的报刊亭。据我们了解,你儿子报刊亭的收入每年都在100万加元以上(这是一笔相当可观的财富),把你儿子一家杀掉,你们年事已高,你们孙女年纪又那么小,那个报刊亭早晚都将归他所有,而事实上他的目的也确实达到了。”
“那不是他主动要的,是我们自愿送给他的。”王秀梅为女婿辩解道。
“你们为什么要送给他?”
“因为他收养了我孙女。我儿子一家出事后,报刊亭的生意就无人照管了。我们两口子经过商量,决定让女儿女婿接管报刊亭的生意,这样也算对他们收养我孙女的一种回报。”
“徐彬为什么要收养你孙女,你想过这个问题吗?”
“为了减轻我们的负担,我们两个年纪都大了,难以长期照顾孙女,我女婿和女儿年富力强,可以承担起这个责任,他这样做也是为了报答我儿子以前对他的恩情。”
“这些话是他自己说的吧?”
“是的,不过本来也是这样的。”
“如果他不收养你孙女,你们会把报刊亭给他吗?”
刘永辉不等老伴回答,抢着说道:“不会,我们可能会把报刊亭卖掉,把卖来的钱作为我孙女的抚养费。”
布莱特说:“他为了得到你们儿子的报刊亭,就必须做一些付出,收养你们孙女就是一个很好的选择,除此以外他这样做还有另外一个更加隐秘的原因。”
“什么原因?”
“为了得到你们孙女。”
“你这是什么意思?”王秀梅不解地问。
布莱特并不急着回答,而是问道:“你们孙女住到徐彬家后,有没有发生什么明显的变化?”
王秀梅回想了一下,说:“没有啊。”
“她在你女婿家只住了几个月就搬走了,你知道这是为什么吗?”
“不知道,她说她住得不习惯,执意要搬回来住,我们只好让她回来了。”
“你觉得那仅仅是因为不习惯吗?”
“说实话,我也觉得有点奇怪,感觉可能还有别的原因,但是问我孙女,她死活也不肯说,我也不知道究竟是为什么。”王秀梅怅然地说,至今想起这事仍然感到疑惑。
“她之所以不说,是有难以启齿的原因。”
“那是什么?”王秀梅急切地望着他问,想要马上知道答案。
“很可能你女婿对她做了什么不好的事,让她在那儿待不下去了。”
刘永辉和王秀梅深感惊讶。
“你所说的不好的事具体是指什么?”刘永辉揪心地问,心里隐隐有种不祥的预感。
布莱特见事已至此,也不再隐晦了,直接说道:“就是男人对女人做的那种事,说直白一点就是强暴。”
听闻此言,刘永辉和王秀梅被惊得目瞪口呆,半晌没有缓过神来。这句话给他们带来的冲击不亚于刚才说女婿是杀害儿子一家人的凶手。这两件事居然都是自己的女婿干的,尤其让人难以置信。
过了好一会儿,王秀梅颤声问道:“你们有证据吗?”
“暂时没有,不过从目前的种种迹象来看,我们基本可以做出这样的判断。”
王秀梅驳斥道:“没有证据你们就做出这样大胆的推断,未免太荒唐了,也许还有别的可能。”她无论如何也不相信自己女婿会做出这种泯灭人性的事。
“前不久你老伴生病住院了,在那期间发生了一些事你知道吗?”
“什么事?”
“你孙女搬到她老师家去住了几晚上,你知道这是为什么?”
王秀梅听了有些惊讶:“她搬到她老师家去住了?我一点都不知道这事呢。那几天她老是给我打电话,问我们什么回来。我知道她一个人晚上待在家里害怕,还让她姑父过去陪她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