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汉年间,虽然算学也并非显学,诸子百家中的几大学派也并非将算学当做各自的核心要点,但到底还处于一个整体上思想活跃、各有千秋的环境下,算学也还是一门堂堂正道。
不像后世王朝,特别是科举制彻底稳固后的王朝,士人们往往只追求各类经史子集,一门心思“钻研”儒家大道,算学也变成了小道,不过有所了解就够了——甚至部分官员都无法自行处理和算学有关的政务,而是专门培养了下属代替自己。
但,从神迹特意列举了张苍和《九章算术》,嬴政、刘邦等人还是意识到了与他们的认知有些不同的方面:神迹,仿佛对算学非常重视;而看起来,算学在不知多久之后的未来,似乎也发挥了不小的作用。
这一发现让这些人都陷入了思考。
算学,有那么重要吗?
若当真非常重要,那他们是否应该趁势将算学的重要性提上一提?
左右,他们所处的环境,以及个人威望和权力,想要提一提算学,并非难事。
明朝,洪武年间。
朱元璋倒是对算学并不陌生,毕竟出身布衣,他还是很清楚算学在基层的作用的。
若是百姓懂得算学,那些衙役官员们也就不能在土地分配、赋税征收上欺瞒百姓;官员则更是要懂得算学,不然,不论是州县面对地方上的积年老吏,还是中央面对各地的油滑官员,都得被他们瞒天过海,生生地丢掉他老朱的钱财。
但是更多的算学内容或者地位,他也并不在意。
算学,只是算学而已。这可以说是当下基本所有人的共同认知。
能学好自然好,差不多也行,左右又不指望孩子依靠算学去当个账房先生,又何必强求?
对于基本的算学的学习都是如此,他们就更不可能想着去深刻研究算学、进一步发展算学了。
只是现在看来……
朱元璋的眉宇有些冷冽,一个算学,怎么又扯上别的国家了?
汉朝至今早已过了千年,按照神迹的意思,就是如今他们大明的算学已经开始落后于那些番邦了?!
这怎么能行!
就算不为了神迹中透露出的算学的重要性,只为了堂堂上国的辉煌和尊严,他朱元璋就绝不会让自己的王朝落后于那些番邦!
清朝,康熙二十八年。
前朝不知道外国的情况,作为大清皇帝的康熙还是非常清楚的。
欧洲那块地方,如今的算学发展确实不错,不止算学,还有天文历法、枪械等,以及其他一些在大清看来根本没什么价值、甚至有违圣人之道的奇技淫巧。
而康熙自己又多有阅读外国书籍,相较其他人,他这个皇帝反倒对那些国家的情况更为了解。他知道,有些未必是奇技淫巧,但他也并不打算向大清推广,而是只打算留在皇室内部,供皇帝和皇子们阅览。
如今的科举、儒学有什么不好吗?
而且,大清也需要一个稳定的天下,需要拉拢那些汉人士族,那又何必改变这一切?再加上,若是这些东西落入了那些成日里要反清的贼子手中,可未必是好事。
康熙微微阖目,他没兴趣改变,也不觉得改变,现在的大清就很好,繁荣昌盛,统治稳固。
再说了,他目光略过在场的朝臣和皇子,又重新放回神迹上,再说了,如今的朝堂,可不适合大动干戈。
【除了这些,刘恒在位期间,同样有一件事一直存在,那就是伴随整个汉朝的外戚问题。】
【自然,这个外戚不是吕家,也并非如今尚为皇后的窦皇后的窦家,而是太后薄姬的薄家。】
【汉朝的所有外戚,大致能够分为两类:一类是自身有权有势,手掌实权,可以参与朝政——包括在皇帝授意、掌控下的,以及越过皇帝的;
另一类就是或许荣宠加身、受封爵位、风头无两,但并不能真正掌握实权。】
【当然,这两类还可以再细分,如第一类就可以细分为听从、尊奉皇帝的,和独揽大权、架空皇帝的;第二类也可以分为低调老实、勤勤恳恳的,以及飞扬跋扈、骄纵傲慢的……】
【而薄家,属于哪一类呢?】
【先前提到过,大臣们选择拥立刘恒,就是因为当时的薄家无甚势力,又乖顺不惹事。】
【而等到薄家真正成为外戚后,就变成了第二类,再细分的话是骄纵傲慢、跋扈无礼的那一类。】
汉朝初年。
刘邦一面思考关于算学的问题,一面分出一般心神继续听神迹讲述。
听到外戚问题“伴随整个汉朝”后,他并不十分在意,外戚嘛,皇后的娘家,或者太后的娘家,这些人都和皇帝本人是无法分割的,而他们的势力的来源,起码有一半都要来源于登上皇位的皇帝。
因此,很多时候,他们的利益和皇帝的根本利益还是一致的:皇帝必须是皇帝。
既然如此,那还有什么可说的呢?
他这个老祖宗,难道还要下一道命令,让后代禁止皇后太后的娘家人受封爵位、登临高位吗?
笑话!
不说别的,若是幼主登基,比起其他人,自己的母族反而是更值得信任的人手,至于同姓王侯、前朝大臣,基本上起到的是制衡作用。
而且,就算自己留下旨意,他们难道就会遵守吗?
他们或许不会想让自己的儿子受制于外戚,但绝不会介意自己在位时任用外戚。
就连他自己,也是同样的想法。
现在看来,薄家,是真的不如吕家,哪怕吕家日后有为的男丁都去世了——神迹特意指出刘恒的外戚问题,不就是薄家还是出了事儿吗。
刘邦毫不在意地想着,大约,是刘恒的那个舅舅薄昭,嗯,被他干掉了。
汉朝,文帝前元年间。
刘恒和旁边的大儿子对视一眼,父子都没有说什么。
对于他们而言,吕家、薄家都是已经过去的事情了,这段话中,最有用的倒是那个“并非窦家”,能够专门甄别,只能说明窦家在日后也成为了一个典型的外戚。
外戚就外戚吧,刘恒没有过多纠结,左右他现在虽然宠爱慎夫人,也没有想要改立皇后。而且,窦氏是启儿的母族,变成外戚也很正常。
倒是薄家……刘恒看了看好大儿,觉得他这个太子很有可能在日后废掉了如今的太子妃薄氏。
废就废吧,只要不妨碍他的武帝好孙孙就好。
【薄家和刘恒的关系如何?应当还是比较好的。】
【一方面,刘恒和薄姬的感情不错,刘邦不管,又早早到了封地,母子二人相依为命;另一方面,薄家并无多少势力,谨小慎微,在代地的时候也没做出过什么让刘恒为难的事情。】
【从刘恒登基的路上,派了舅舅薄昭去试探,也能看出他对于薄家、或者说舅舅薄昭的信任程度。】
【刘恒登基,薄昭为轵侯,在一段时间内并没有发生什么事情。】
【直到周勃下狱,薄昭收受了周勃大笔贿赂,帮周勃说话,还将事情传到了薄姬的耳中。】
【刘恒当时将周勃逮捕,很大程度上是出于政治考虑。】
【而薄昭大肆收受贿赂、又直接站队周勃,还让薄姬帮着说话的行为,很大可能已经让刘恒心生嫌隙。】
汉朝初年。
刘邦懒洋洋,只觉得这薄昭实在是不够聪明,没有头脑。
“轵侯,轵地,是个好地方啊。”轵地在河内郡,把这么一块地方作为薄昭的封地,显然当时的刘恒还是很亲近自己的舅舅的,再加上与功臣诸王抗衡的原因……
但是,你作为外戚,除去和皇帝的亲缘、感情关系外,一大作用就是用来牵制抗衡诸侯和功臣集团——哪怕薄家作为外戚实力不强,但强不强是一回事,有没有是一回事——结果,在皇帝因为政治原因处理一个功臣集团领头羊的时候,你却公然站了功臣的立场?
不排除刘恒授意薄昭的可能,但到底不合适。
吕雉平静道:“刘恒追求节俭。”为此,作为皇帝不修露台,宠妃的衣裙不能垂地,他的坚持和决心可想而知。
刘邦点头,没错啊,虽然大汉确实有着不少用金厚赠的风俗,但薄昭直接受了,唉!
明朝,洪武年间。
朱元璋对于历史上种种外戚乱象早已熟知,薄昭自然也不例外。
“这外戚啊,只能给他们富贵,决不能给他们权力,否则,即使他们没有篡权的能力,也会扰乱朝政,祸乱天下。”
像他,给朱家子孙定下的婚嫁规矩就很好,基本上能够杜绝掉历史上的一系列问题:凡天子、亲王之后、妃、宫嫔,必慎选庶民善良之家。
这样,即便有了问题,处理起来也很简单方便,不需要顾及什么前朝力量、母族势力。
还是他想的周到!
【在入京的那一刻,刘恒已经做好了变成皇帝的准备,而他登基后的种种行为、手段也充分证明了,他是一个合格的、优秀的皇帝。】
【可薄昭却并没有及时跟上他这个外甥变化的脚步。】
【虽然成了轵侯,但他还没有完全清楚刘恒如今的本质,他沉醉在天子外戚的风光中,还一味将刘恒当做自己的外甥,认为亲人的关系必然让刘恒会偏向自己。】
【但如今的刘恒是这样的吗?显然不是。对于现在的刘恒而言,最重要的是政治,再包括诸如民生、经济等方面。
若是无事,作为刘恒的舅舅,还是在他登基的过程中立下大功的舅舅,薄昭自然生活滋润,但若薄昭越线,那也只能没办法了。】
【十年,薄昭干了一件大事,他杀了朝廷的使者。】
汉朝,元狩四年。
刘彻笑了:“朕是皇帝。文帝,也是皇帝。”
作为大汉天子,掌握整个大汉的情况和方向,就绝不是原来的诸侯王了,更不会是像民间亲族那般。而是一切都要为天子服务,天子的言行同样要为政治、需求而服务。
对于这一点,刘彻一点也不觉得有问题,而是相当自豪:朕,还有朕的先祖们,都是不会拘于私情的皇帝,都是为大汉负责的天子!
至于若是有一天,天子如普通的诸侯王或者民间一般,为了私情而对天下放松,那,大汉才是真的要走向衰亡。
唐朝,贞观年间。
李世民摇头:“做了这样的事情,薄昭还怎么可能无罪生还?”汉使,是代表天子的,结果你薄昭却私自将其杀害,是不将天子放在眼中吗?
再加上文帝十年左右的政治形势……
只能说,薄昭认不清情况,不知道自己到底该干什么,结果干的事情太大,能力、身份和情分又不足够刘恒坚持保他,最终也只有一条路可以走了。
【这件事太大了,刘恒不可能轻飘飘揭过去,但他还是想要给薄昭一个体面,也给自己一个体面。】
【于是,他没有直接命人抓住薄昭按律诛杀,而是让大臣们陪薄昭喝酒,想要暗示薄昭去自杀,但薄昭虽然看了出来,却并不愿意。】
【怎么办?刘恒干了一件留名千古的事情:派群臣身着丧服,前往他的地方给他哭丧。】
【薄昭没有办法,他知道自己是真的非死不可了,于是选择了自杀。】
汉朝,元狩四年。
刘彻点点头,之前都不是很注意这一点,现在看来,这么一个办法,还当真好用。
不用自己动手,又能搏一个念情的名声,还能让被暗示的人也保留了一份体面,又解决了外戚问题,这不是一举多得,还有什么是一举多得?
自己的大臣们就总有一些和自己的政见不同,或者有些跟不上脚步逐渐过时,自己想干什么还需要顾及他们的体面问题,现在看来,根本不用想那么多,只要让他们自己懂得体面就可以了。
汉朝初年。
刘邦这次是真的笑了,笑得开怀,不能自已。
“刘恒这小子,从这里看来,才是真有乃公的风范!”
怎么说,面对这样的情况,就应该把“选择权”交给当事人才对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