烦了一直不太喜欢鲁豹,坚信自己跟他命格相克,近年才刚有点缓和,结果又搞出这么一出。
出六盘山后向导回去,三人往前又走了半天,找到一处破庙过夜,烤着火,烦了也反应过来,“咱们好像被那货给骗了”。
渭州东西三百六十多里,南北三百八十多里,开元年间有五千三百户,四个县中三个在渭水沿岸,这地方的特点有两个,一是冷,气候与关中大不一样,二是干,降雨少且境内只有有限几条河流。
安史之后吐蕃人来了,连年战乱之下,跑的跑了,跑不了的死了,剩下的人被吐蕃人压榨蹂躏,胡乱折腾之下也造成大片的无人区,像这种兔子不拉屎的地方,连个堡寨都没有,有没有向导都差不多。
阿墨道:“沿这条小路一直走就能到陇县,那里应该能打听到阿依豁真的消息”。
渭州阿骨萨(万夫长,军政主官)叫茹布,是吐蕃贵族,也是陇右节度使尚戒心的族人,俩人据说还有点小亲戚,这家伙是个标准的懒人,什么都不管,只顾吃喝玩乐,州制所他自领,其余三县则分给三个儿子,各管各的地盘,至于效果可想而知,陇县千夫长是二儿子,平生只有一个爱好就是谈论苯教教义。
狗子把柴丢下,“大帅,明天你和少帅慢些走,我前边探路”,一个普通正兵能跟着大帅和少帅来陇右是很值得兴奋的事,他总想着要表现一把。
烦了笑道:“就咱们仨人还探个屁的路,有事一起上,逃命一块跑吧”。
按他的估计,至少要三年后大唐才能积攒下收复陇右的本钱,前些日子才让月儿挑了些人打探各地情报,如今他却提前几年跑了过来,对这里几乎一无所知,只能走一步看一步吧。
食物还能吃个两三天,横刀和投矛拿布包好,铠甲盾牌和长兵器太扎眼,根本没带。此行遇到小事还好,真遇到厮杀就得直接跑路,外面朔风凛冽,发出呜呜的怪声,隐隐有狼嚎夹杂其中。
把刀放到手边,烦了靠着墙闭目养神,他是大唐邓国公,安西军主帅,按理不该来冒险。可不知为什么,他很喜欢这样,横刀触手可及,外边有风声和狼嚎,明天去挑战未知的风险,这种感觉很奇妙,能让人清楚的感受到自己活着。
阿墨已经睡着了,他本是个警觉的人,在阿塔身边的时候又很放松。
“大帅”,狗子小声道:“咱们什么时候杀过来?”。
烦了睁开眼睛笑道:“你想什么时候?”。
狗子往他身边挪了一点,低声道:“兄弟们都说大帅一定会杀回安西去,到时候都能跟着升官分地”。
烦了无声笑了起来,这就是大唐,大唐的士兵永远不缺对军功的渴望,他们固执的认为好男儿就要凭手中弓槊出人头地,死在阵上只是运气不好而已。
“狗子,你想不想去安西?”。
“想!”。
烦了意外的问道:“为什么?关中不好吗?”。
狗子笑道:“军中兄弟都知道,在安西唐人是人上人,给分许多好地,做买卖不用缴税钱,还能娶小妾……”。
烦了笑着点点头道:“这倒是”。
故土难离这话有时候不一定对,如果生活质量能提升几个档次,离开故土也不算太难。
次日清晨,三人身穿羊皮袄,头脸包的严严实实继续赶路,天空开始洒下雪粒,烦了第一个催马向前。
巴扎的体力已经有下降趋势,虽然冲刺还是那么迅猛,但长距离奔驰时间已明显变短,它已经过了巅峰,以后会越跑越慢,但它还是那么要强,不许同类出现在自己身前。
老骑兵懂得怎么赶路,只要巴扎气息稍微有点粗便马上减速,等它完全喘匀又再次提速,这就是骑兵在冷天赶长路的方式,不能让战马喘粗气,更不能让它出汗,还要保持身子温热。
过午时他们终于看到一个村落,或者说部落,稀稀落落的几十户土房,旁边都有牛羊圈。
三人在背风处稍事休息,狗子道:“大帅,有庄稼地,是唐人吗?”。
烦了搓着手道:“渭州本来就有马场,吐蕃人也种地,不好说是什么人,活动一下手脚近前看看,有事就往东走”。
“好!”。
三人活动完,一起去往村落,大冷天的没看到人,整个村落都静悄悄的,只偶尔有狗叫声。三人沿村后小路向东,大约有五六十户,彼此间住的很稀疏,都是低矮的土坯房,窗口很小,房顶是动物皮毛制成,圈里牛羊也都不多。
烦了轻轻摇头,从村落规划,房子和牛羊圈的风格看不是唐人,却也不像吐蕃人,可能是吐谷浑或者羌人,也或者是别的什么,渭州本来就有羌人部落,吐蕃也经常逼迫被征服部落迁移,实在不好猜。
最东头一座屋子离别家更远,三人直接去到门口,屋里有说话的声音,门口挂着毛毡,不是木门,可以基本确定不是唐人。
短刀握在手中,三人闭上眼睛默默数数,屋外霜雪耀眼,屋内昏暗,不能冒然闯进去。
做好准备后狗子猛的掀开毛毡冲进屋内,阿墨和烦了随后冲进去,一个向左一个向右。
“啊……”,一个女人发出半声喊就被掐住脖子,后半句被生生掐断在喉咙里。阿墨已掐住一个七八岁的小男孩,烦了这边没人,刚要冲到里间,却听到里边传出一个男人焦急的声音,先是说了一句什么,接着又是大唐话,“好汉爷爷莫动手,不喊,听话……”。
运气不好,成年男人没能第一时间制住,阿墨向烦了点点头,从后边掐住男孩脖子,把他一步步推向里屋,烦了则持刀贴在侧后。
没有袭击,烦了看清了那个男人,他正焦急的趴在地上求饶,之所以趴在地上是因为他的两条腿都只到膝盖。
“闭上嘴!”,烦了松一口气。
女人和男孩脖子被松开,顾不上说话,都在大口喘气,脸上恐惧不多,更多的是麻木,男人低声哀求到:“好汉爷爷,愿意拿什么就拿,小的不喊……”。
烦了打量一眼,几个陶罐套碗,墙上一张劣弓,铺在地上的羊皮,臭烘烘的屋子。
“哪个部落?”。
男人将儿子挡在身后,“白兰羌……”。
白兰羌本生活在青海附近,应该是被后迁来的,烦了道:“老实听话,不伤你们”。
“好,好……”,那汉子连声答应。
烦了将面巾摘下,“狗子带她去煮些热粥”,踩住男人的腿看了一眼,砍的很整齐,不意外,吐蕃人对砍脚凿目情有独钟,至于什么情况下砍,取决于贵人的心情。
这个部落迁来没太多年,来的第二年这个男人出生,到底多少年他也不知道。
吐蕃曾在陇右推行过服饰和语言,结果没能成功,最后还是大唐话作为主流,后来也就放弃了。
他不知道陇西县有多少部落,多少人马,只知道此处向西走一天是个吐蕃部落,那里有吐蕃百夫长,负责征丁打仗也管着收税,向南走一天有唐人村落,那里离陇西县城不远。
至于他的腿是分三次被砍成这样的,原因是没能交齐税,前两次把两只脚砍到脚踝,第三次没得砍便砍掉了两截小腿,不得不说这家伙还真是命大。
当苦难达到某种程度,死亡或许就不再是最恐怖的事,这家人并没表现的过于恐慌。
第二天离开,给他们留下一点干粮和肉干,他们甚至还很感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