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多时候没得选就是最好的选择,乔辉之所以给张飞提出那样的建议。就是想看看他对文学院究竟有多喜欢,他有多喜欢就该有多努力。
虽说张飞长的高大威猛又壮实,可他却是个不折不扣的文艺青年。单凭长相他跟文艺青年一点儿都不搭边,但他的确看过不少名着。国内外的知名作家张口就来,一口气说上几十个都不带喘气的。
就在乔辉跟张飞聊天的时候,六六六宿舍的门被人从外面推开了。走进来的是一名戴着金丝眼镜的斯文男生,该男生一米七五左右的个头,一手拉着一个行李箱背上还背着一个双肩包。
张飞见此情景第一个走了过去,从金丝眼镜男手里接过两个行李箱,笑着问道:“你应该就是我们的第四位室友了吧?”
眼镜男面无表情的说道:“朱雨!”
乔辉笑着上前跟他打了招呼,岳鹏则是从张飞手里接过一个行李箱,帮朱雨整理了一下床铺。也就是朱雨不喜欢说话,所以一直都是岳鹏这个话痨在说,换一个喜欢说话的肯定得跟岳鹏吵起来。
按理说能报考医学院的学生应该都很稳重,这一点从张飞和朱雨身上能看出来。张飞看似头脑简单实则特别聪明,第一眼见到张飞的时候乔辉就想到了大智若愚四字。
当今社会就是有这样一种人,聪明的过了头就会被当成笨蛋,笨的都没人愿意坑他其实是另一种聪明的表现。
六六六宿舍的四名成员全到齐了,乔辉对岳鹏和张飞都有了了解,唯独对最后到来的朱雨半点儿不知情况。
朱雨做的自我介绍特别简单,他说自己来自南方的一个江南小镇,此前并没有来过北方。岳鹏围着朱雨问东问西,可他始终没多说一个字。
乔辉又做了一遍自我介绍,想让大家都互相熟悉一下,毕竟他们今后可能要在一起生活五年呢。
“乔辉,中原人,祖籍帝都,外公家在魔都。”
既然朱雨不愿多透露信息,乔辉这次做自我介绍也很省劲儿。听到这话三人均是一愣,随即岳鹏和张飞也学着乔辉,做了史上最简单的自我介绍。
诚意向来都不是单方面的,既然朱雨没把大家当成朋友,乔辉自然不会拿热脸贴他的冷屁股。他可不管朱雨是什么性格,反正在他看来既然住一个宿舍彼此就应该多了解了解。
岳鹏因为眼睛小在上小学的时候就被取了绰号,中学和高中一直都带着那个绰号。最初他是很排斥那个绰号的,可时间一长他倒是习惯那个绰号了。
先前跟乔辉作自我介绍的时候,他直接告诉乔辉以后可以喊他小鹏子。这个绰号已经跟了他十几年了,十几年他早就习惯了。
根据乔辉的观察,大块头张飞不仅喜欢看书,而且还写得一手好字。一看他写的字就知道他没少在这上面下功夫,而且他随身携带来报到的背包里装了好多新笔记本。据张飞讲,那些笔记本都是他准备上课做笔记用的。
在上初高中的那六年里,张飞一共写了二十五本的课堂笔记,也正是凭着那二十五本的课堂笔记才让他考上了心仪的爱丽斯顿大学医学院。
至于不肯跟人交流的朱雨,据乔辉观察他应该是有洁癖。他刚进到宿舍就把自己床铺周围都擦了一遍,而且还换了新的床单被罩,看样子喜欢干净就是他的洁癖。
乔辉让大家江苏自己之前的学生时代,讲点儿有趣或者好玩儿的事儿跟大家分享一下。既然他提议的他自然要第一个讲。
乔辉说:“其实我是一个捡破烂的老头养大的,那会儿每天都跟老头去街上捡破烂,后来老头死在大街上。我用给人打一年工作为交换,给老头置办了一副棺材找了个还算不错的地儿给埋了。”
“再后来我开始四海为家,每天都在不停的走路走路,去不同的城市换不同的工作。跟不同的人打交道,吃过很多不一样的亏也受过很多不一样的苦。后来我在一个叫鹤山的五线城市长住,在那儿送起了外卖成了一名外卖员。”
“当然了,后来我的亲生父母找到了我。然后就帮我安排了一场考试,考完之后我就被送到这里来了。”
有些话乔辉没说出口,如果当时诸葛青峰和乔丽没找到他,这会儿他可能已经跟某个姑娘结婚了。
还有件事是乔辉必须告诉他们的,他已经有女朋友了。沈佳已经考上了法学院的研究生,她现在已经是艾利斯顿法学院的学生了。虽说五大学院都属于艾利斯顿,但是五大学院的占地面积很大,想要从一个学院去另一个学院还是要花点儿时间的。
岳鹏对此很是惊讶,张飞则是一脸欣慰,唯有朱雨还是万年不变的面无表情。反正他们每个人来上大学的目的不同,岳鹏是为了躲避家人的催婚,张飞是为了他的文学梦,乔辉是想圆满自己的人生,而朱雨貌似是真的喜欢学医。
在岳鹏和张飞自我介绍之后,朱雨给大家讲了一个恐怖惊悚的个人学生经历。
朱雨跟他们三个都不一样,他来学医完全是出于自己的个人意愿,或者说是他自己的兴趣爱好。
但凡是学医的人都知道,人体解剖是医学院必不可少的课程,他们甚至还要习惯太平间里的氛围。甚至于习惯面对死亡,以及各种各样的病人和突发情况。
这些都是医学院学生必须要经历的,现在还不敢说他们谁能坚持到最后,但是朱雨肯定比他们都要提前经历这些。
因为朱雨出生于医生世家,从曾祖那一代开始就是大夫,到朱雨爷爷那代一门四个医生。再加上朱雨的外公外婆小姨小舅和爸爸妈妈姑姑姑父,朱雨这一大家子基本上都跟医疗有关。
哪怕不是医生也是跟医疗有关的职业,所以朱雨从小耳濡目染就跟输液瓶打交道。
朱雨五岁就跟着爷爷去医院,爷爷在办公室坐诊,他就坐在一旁的小板凳上。有模有样的学着爷爷的样子,给爸爸买的宠物打针。
朱雨六岁就开始跟爷爷学辨认血管了,七岁就能够精准的找到猫狗腿上的血管,并一次完成扎针。
上小学的整天跟着爷爷在急诊室,有时候还会给爷爷递工具。到了初中朱雨就更厉害了,他那会儿每天晚上都会陪看守太平间的老太太下棋。而且基本上一待就是三四个小时,然后再一个人离开太平间回医院所属的家属院。
因为从小就跟病人和死人打交道的缘故,所以朱雨从六岁开始就没再笑过。哪怕是家人硬让他笑,朱雨笑起来比哭还难看。
初二跟爷爷学解剖尸体,中考过后在医院的解剖间待了一个多月。高中三年除了学习必修课程,他还读完了很多医学实例,并且在多个权威医学杂志上发表过学术性很强的文章。
朱雨在医学杂志发表文章用的是笔名,他给自己取的笔名是二师兄。所以哪怕是他们家的亲戚和街坊邻居,也只是知道那个叫二师兄的家伙发表了很多有建设性的文章,却不知道那个人就在身边。
出身医学世家,从小就开始接触病人,如果是单论从医时间的话,兴许不会再有人能够比朱雨的时间更长了。
况且他现在还兼任着好几家权威医学杂志的专栏作家,每个月固定要在那几本杂志上发表一篇颠覆性很强的文章。
还有一点是朱雨不得不坦白的,他在上高三的时候曾经收到过米国多家顶级医学院的邀请。他们不仅愿意给朱雨提供全额奖学金和绿卡,甚至还愿意每年再给他一百万的奖学金。就读期间他可以去多家顶级医疗机构实习,把他在理论中提到了很多实验搬到现实中来。
他们保证朱雨到了米国不需要担心实验经费的事儿,因为他发表的文章已经被米国多家顶级医疗机构看中,并且一致认为朱雨的很多理论是可以实现的。
朱雨的家人都希望他可以接受米国的邀请,选择其中一所医学院进行深造,把他阐述过的很多观点用实验来证明确实可行。
朱雨起初是有点儿心动的,因为他对医学已经到了痴迷的程度。大部分宅男在家宅着是打游戏,而他在家宅着只有两种可能。一种是正在研读一本医书,一种是又在某个医学案例上发现了漏洞。
朱雨在医学方面是个天才,这或许跟他从小就接触医学有关,深受家族成员的影响。小时候跟在爷爷身后,上了初中就跟在父母身后,等到他上了高中甭管是爷爷奶奶还是爸爸妈妈,他们都不敢再让他跟着了。
因为他脑子里积攒了超大量的医学知识,他看的古代医书有很多他爷爷都没看过。尤其是他想融合中西医的想法,每次遇到病人他都会想到两种治病方案。
一种是大众喜闻乐见的西医治疗,吃药不行就打针再不行就输液。
一种是小众能够接受的中医治疗,药补不如食补食补不如水补。很多人把万能多喝水当成一个笑话,却不知在人体常见的疾病之中,半数以上都可以通过水补得到缓解甚至治愈。
如果朱雨是个门外汉,大家可以不把他说的话当回事。可关键是他说的句句在理,而且仔细研究之后他的话就更有道理了。
岳鹏问:“你第一次看人体解剖吐了没?”
朱雨说:“没!习惯就好了。”
张飞问:“那我们什么时候上人体解剖课?”
朱雨说:“大二或者大三。”
乔辉问:“你当时见到的应该不是人体解剖吧?”
朱雨说:“有出了车祸的司机被三根钢筋贯穿胸膛和腹部,当时爷爷跟我刚好在场,所以爷爷就在现场的救护车上给他做了开腹手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