蓝田侯府的演武场被圈出半片空地,五百名精挑细选的锐士列成整齐的方阵,晨光里,玄色的劲装被露水打湿,却依旧挺拔如松。
嬴振站在高台上,目光扫过台下一张张黝黑的脸庞,有身经百战的老兵,有刚从军伍里挑出的壮丁,还有几个是阿福从北地哨所带来的弟兄,眼神里都带着几分期待与忐忑。
“从今日起,你们就是我嬴振的锐士。”嬴振的声音不高,却像惊雷般炸响在演武场,“但想穿上这身锐士甲,得先过我这关。”
他挥了挥手,身后的亲兵立刻抬上来一堆沙袋,每个沙袋都用麻布缝得结实,上面贴着块木牌:“二十斤”。
“第一堂课,负重晨跑。”嬴振指着远处的骊山方向,“绕着山脚跑五个来回,合计五里地,每个人背上沙袋,少跑一步、少带一两,都算不合格。”
话音刚落,方阵里就起了骚动。
一个满脸风霜的老兵忍不住出列:“公子,二十斤负重跑五里?便是边军的斥候,寻常也只负重十斤跑三里啊!这…”
“边军斥候能在匈奴人的马蹄下活多久?”嬴振打断他,目光锐利如刀,“去年北地哨所遇袭,三十名斥候只活下来两个,你觉得是他们跑得不够快,还是肩上的担子太轻?”
老兵的脸瞬间涨红,低下头不敢再言语。
他正是从北地退下来的,亲眼见过斥候被匈奴骑兵追得无路可逃的惨状,那场景至今想起来还心头发紧。
阿福第一个走上前,弯腰扛起沙袋,往背上一捆,动作利落:“公子,我先来!”他腿上的伤还没好利索,走路都带着点瘸,却硬是挺得笔直,引得不少人投来敬佩的目光。
有了带头的,其他人也纷纷上前领沙袋。
沙袋压在背上,不少新兵踉跄了一下,脸上露出痛苦的表情。
嬴振看着这一幕,忽然想起自己刚进特种部队时,第一次负重越野也是这般狼狈,只是那时教官的话比他此刻更狠:“现在多流一斤汗,战场上少流一斤血。”
“出发!”嬴振一声令下,五百人的队伍立刻动了起来。
起初还算整齐,可跑出半里地,队伍就渐渐拉开了距离。
阿福忍着腿伤,咬着牙跟在前面,背上的沙袋把他的旧伤硌得生疼,额头上的冷汗顺着脸颊往下淌,却硬是没放慢脚步。
落在最后的是几个刚从军伍里挑来的壮丁,平日里只练过阵战,哪受过这种罪。
跑了不到两里地,就有人掉队,扶着树干大口喘气,背上的沙袋被扔在一旁,像是卸下了千斤重担。
嬴振骑着马跟在后面,看到这一幕,翻身下马,捡起个被丢弃的沙袋,走到那几个壮丁面前,将沙袋举过头顶:“这二十斤,压的不是你们的背,是你们的命。”
他指着远处骊山的轮廓:“知道那山脚下埋着多少秦人的尸骨吗?有我大秦的锐士,有六国的降兵,还有些连名字都没留下的农夫,他们不是死在战场上,是死在‘差不多’‘还行’这几个字上。”
一个壮丁涨红了脸:“公子,不是我们偷懒,实在是太累了…”
“累?”嬴振将沙袋重重砸在地上,震起一片尘土,“现在累,是为了让你们在战场上有命喘气!是想现在躺在地上哭,还是想将来被匈奴人的弯刀砍断脖子?想回家种庄稼的,现在就可以把沙袋放下,我绝不拦着!”
这话像鞭子一样抽在每个人心上。那几个壮丁对视一眼,猛地捡起沙袋往背上捆,其中一个年轻些的忍不住抹了把脸,不知是汗还是泪,哑着嗓子喊:“俺不回家!俺要当锐士!”
队伍重新动了起来,这次没人再掉队。
阳光渐渐升高,把地面晒得滚烫,不少人的嘴唇裂了口子,喉咙里像塞了团火,可听到身后嬴振骑马跟随的马蹄声,谁都不敢停下。
有个老兵实在撑不住,眼前一黑栽倒在地,亲兵刚要上前扶,他却挣扎着爬起来,死死抓住背上的沙袋:“俺能跑…俺还能跑…”
晨跑结束时,五百人个个都像从水里捞出来的,瘫在地上动弹不得,演武场的石板上被汗水浸出一片深色的印记。
嬴振让人抬来几桶清水,看着他们狼吞虎咽地喝着,忽然觉得这场景比庆功宴更让人热血沸腾。
“歇半个时辰,开始第二课。”嬴振的声音里带着几分赞许,“两人协同突袭,我要你们记住,战场上最可靠的不是手里的刀,是身边的弟兄。”
他亲自示范,与阿福搭档,一个佯攻吸引注意力,一个绕后锁喉,动作干净利落,看得众人眼睛发亮。
“记住,攻击要专找关节。”嬴振掰着阿福的胳膊演示,“手肘、膝盖、脚踝,这些地方最脆弱,不用蛮力也能制敌。”
老兵们起初还带着些不屑,秦军向来崇尚刚猛,哪见过这种“投机取巧”的打法。
可当他们两人一组对练时才发现,看似柔弱的关节攻击,竟能轻易化解对方的攻势,几个自诩力气大的壮丁,被搭档一个巧劲就掀翻在地,满脸不可思议。
下午的格斗训练更是让人大开眼界。
嬴振不用剑,只用拳脚,专挑对手的关节下手,不管对方多壮实,只要被他碰到手肘或膝盖,必定疼得嗷嗷叫。
有个老兵不信邪,挥着拳头冲上来,被嬴振侧身一躲,顺势抓住他的手腕,轻轻一拧,老兵顿时疼得单膝跪地,脸都白了。
“这不是耍无赖吗?”有人忍不住嘀咕。
“战场是你死我活的地方,不是比谁拳头硬的擂台。”嬴振松开手,看着揉着胳膊的老兵,“匈奴人骑马射箭,咱们步兵拼力气拼不过,就得靠巧劲。等你们能在三招内放倒一个比自己壮的对手,再跟我说‘无赖’二字。”
夕阳西下时,演武场上已经没人再抱怨。
老兵们收起了轻视,新兵们眼里多了敬畏,连最调皮的壮丁都认真起来,反复练习着协同突袭的动作,嘴里还念叨着“先攻膝盖,再锁喉咙”。
阿福被几个哨所的弟兄围着,听他讲北地的战事,讲嬴振是怎么带着五十人烧了匈奴粮草的,眼里都闪着兴奋的光。
“公子说了,等咱们练好了,就去漠北,把左贤王的王帐给掀了!”阿福说得激动,忘了腿伤,猛地站起来,疼得龇牙咧嘴,引得众人一阵哄笑。
嬴振站在高台上,看着下面热火朝天的景象,嘴角忍不住上扬。
他知道,这些汉子还需要打磨,但假以时日,他们必定会成为大秦最锋利的剑。
这时,青禾提着个木盒走来,站在台下仰头看他:“蓝田侯,新做的‘信号弩’,射程比烟花远,晚上也能用,要不要试试?”
嬴振笑着跳下台:“正想找你,这协同突袭缺个联络的法子,你这信号弩来得正好。”
两人凑在一起研究信号弩的用法,夕阳把他们的影子拉得很长,与演武场上训练的锐士们重叠在一起,像一幅鲜活的画。
画里有汗水,有呐喊,还有一群汉子用热血和坚持,编织着一个关于胜利的梦。
夜色渐浓,演武场的火把次第亮起,五百名锐士还在练习着动作,呐喊声此起彼伏,惊动了远处的飞鸟。
嬴振知道,这只是开始,更苦的训练还在后面,但他相信,这些老秦人的骨头,比骊山的石头还硬,只要好好打磨,必定能绽放出最耀眼的光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