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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天书吧 > 都市言情 > 孽徒 > 第231章 就当还他一次恩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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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氏黯然地垂下眼。

“娘……”一道低沉的声音蓦然响起。

她眼眶中的眼水忍不住汹涌而出,抬眼,便见李桢停在门口,微顿住了脚步,然后,静默了一瞬,抬步离去。

那一刻,她终是泪如雨下。

……

牢狱外,长歌寻到那第看守在十层地狱的鬼差,直接了断地开口:“她那刑法还得受多久?”

鬼差微微一怔,瞬即明白过来,长歌所问的是谁。他恭敬地答道:“那妇人在这三生之中,生前手上染着的鲜血太多,估计还得承受百年左右,才能转世投胎。”

百年?

长歌轻蹙了眉,这百年于仙而言不过是弹指之间,然而,于一个正在地狱受刑的魂魄来说,却度日如年。

长歌不是什么大慈大悲之辈,在她的意识之中,对便是对了,错便是错了!

郑氏生前所犯的罪自然是要罚,然而,说到底,她毕竟也是李桢的生母。于他而言纵然没有养育之恩,也有十月怀胎之德。

李桢几次救她于险境,长歌知晓了此事,自然也不能视若不见。

就当……就当还他一次恩情。

她缓声道:“若我说今日是她最后一天呢?”

鬼差一楞,立马脸色一变,连忙摆手道:“仙子这可万万使不得,你这样会乱了天道轮回的,况且……”

长歌将他话给打断,低声道:“乱了天道轮回亦是我来承受,你且按我的吩咐去办就行!”

鬼差眉头轻拧,有些犹豫不绝:“可是……”

长歌将冥王的令牌摆到他面前,鬼差立即止住了声。低声应了一句:“是!”

当李桢出来之时,长歌已安静闲适地坐在桌旁饮茶,见他出来,立即将手中的杯盏放下,淡声询问道:“谈完了?”

李桢轻轻应了一声:“嗯”。

长歌霍然起身,瞧他脸色有些苍白,眉头轻蹙,平静的声音夹带着一丝担忧道:“你可还好?”

李桢静静地凝视着她,目光幽邃如潭。

长歌被他望的有些不太自在,将身体侧转了几分,突地,李桢大手一伸,一把将她揽入怀中。淡淡的兰馨香扑鼻而来,长歌心没来由地闪过一丝慌乱,下意识地想要推开他。

“当年若是没有发生那一切,这一切会不会不一样?”低沉沙哑的声音几不可闻地响起。

长歌那欲推开他的手滞在了半空,又停了下来,沉默了一瞬,最后抬手轻轻拍打在他的背,安慰道:“你无须担心,刚才我已经询问过了这里的鬼差,今日是她最后一日受罚,待今日一过,便可重入轮回。”

李桢揽着她腰间的手又紧了一分,将头埋在她颈间,终是未在多言。

出了冥界,凡间此刻已是日落黄昏。

余杭小镇的北临村。

夕阳的余辉轻洒而下,落在屋檐,原野之上,泛起一层薄薄的金光,特别是黄灿灿的麦田随风轻曳着,好像披上了金色的薄纱,美得不可方物。

麦田不远处住着几户寻常人家,盖着简陋的木屋,屋内此刻燃起着袅袅的烟雾,空气中飘散着饭香,显然正在做饭。

而离屋子不远的地方,有一条清澈见底的小溪,溪水绕着麦田汩汩流过,有三四个孩童在溪边玩耍,闲适一片。

突地,砰地一声,有石头被人丢在了溪水中,溅起水花一片,离溪水最近的一名小男孩浑身上下被水淋得透底。

“牛娃,有本事你过来抓我啊……”有一位三岁左右扎着两条麻花辫的小女孩,边朝外跑边朝她对面的小男孩做了一个鬼脸。

那小男孩气鼓着腮邦子,大声叫喊:“春花,有本事你别跑!”

他拔腿就往小女孩的方向追去,却不料,所站的泥一松,他脚下一滑,整个人往身后溪水倒下。

“啊……”他大叫。

“牛娃……”不远处有妇人慌忙喊出声。

电光火石之间,一道烟色如疾电的身影一晃,那小身板已被人稳稳地接到了手中。

牛娃抬眼一看,便见一袭烟衣,面庞绝美无俦的男人微笑地望着他,将他提上了岸。

牛娃也跟随过父母去过城里多次,却也是第一次见到这么好看的人儿,有些没缓过神来,只是楞楞地望着他,一时间忘了反应。

一位粗布麻衣的妇人走了过来,一把就将牛娃提了起来,毫不客气地往他屁股狠揍了几下,落下的力道却没有多重,显然是个刀子嘴豆腐心。

“牛娃,你这熊孩子,叫你不要在水边玩,你偏偏不信,现在可好,就差点掉下去了。来,让娘好好看看,有没有伤到哪?”说着,既然要伸手脱他衣服看看伤势。

牛娃咧嘴一笑,拉了拉她的衣袖,奶声奶气道:“娘,我没事,是这个大哥哥救了我……”

妇人似乎这才反应过来,她抬眼望去,便见一袭雍容华贵的男人静站在一旁,发丝随风轻曳着,举手之间透出高贵清华之态。

他的唇瓣浮起一丝淡雅如兰的笑意,宛如三月的春风直撩人心底,更甚是,她觉得与这名男人有股莫名的亲切之感,那种感觉极为怪异,因为她确信自己并没有见到过他。

妇人也只是微微怔了一怔便回过神来,刚顾着牛娃有没有受伤,却忘记了眼前这个救命恩人,她觉得自己刚才有些失礼。

妇人松开牛娃,有些不好意思道:“多谢公子救命之恩,若不是您……恐怕我家孩子早就已经掉入这溪水里了……”

这小溪虽不深,但对于三四岁的孩童来说,却也是足以致命的。她现在想想还是有些后怕。

李桢神色温和,淡笑了笑:“举手之劳罢了,夫人不必客气。”

妇人视线又透过他,瞧见不远处站着的那一袭淡金衫女子,女子面若皎月,浑身上下透出一丝清冷的气息,仿似天上高高在上的神仙,神圣而不可侵犯,就仿佛望多了一眼,就会亵渎了一般。

似乎注意到了她的注视,女子朝她微微绽放了一笑。

那一笑世间万物的景色在那一瞬仿佛通通失了颜色。

妇人眼中闪过一丝惊叹,内心难免感叹世上怎会有如此好看的女子。男才女貌,这两人倒是天作之合。不知怎的,她心中涌起了一丝喜悦。

她微笑道:“现下天色已晚,公子与夫人若是不介意,不妨留下来吃个便饭可好?我也好替我家顽童谢谢您的救命之恩。”

长歌离他们的距离虽有些远,这句话却还是一分不落地落入到她耳中。

她微微一怔,以为李桢会开口解释,不料,李桢脱口而出的话却是:“如此会不会麻烦夫人?”

她眉头几不可觉地轻拧了几分。

“公子哪的话……”妇人清秀的脸庞微笑了笑,“只是公子与夫人不嫌弃我们这粗茶淡饭就好!”

李桢面上泛起一股温雅的笑意:“如此便麻烦夫人了!”

不错,这名妇人正是林氏。

她虽没有前世的倾城容貌,但脸上那洋溢的笑容却比之以往漂亮了许多。

长歌与李桢随着妇人来到屋内,一名皮肤黝烟的庄稼汉子拿着铁勺从厨房内走了出来,见到李桢与长歌微微怔了怔。

妇人笑着迎了上去:“当家的,这两位贵客刚才救了咱们儿子一命,我叫他们留下来吃一顿便饭,您去厨房多烧几个菜。”

那男人点了点头,似想到什么,又吩咐道:“救命恩人得好好招待招待,你将咱们家放着的糖果拿出来好好招呼人家。”

“知道了!”妇人娇嗔地望了他一眼。

前世,林氏虽喜欢李煜,却从未不会……不……或者是说她从未不敢这般。

每次与李煜在一起时,她虽喜悦,但那笑容却是腼腆的。每次都会夹带着莫名的哀伤,似乎无时无刻不在担心那幸福就此溜走。

李桢微微失了神。

长歌目光在这屋内随意扫了一眼,见屋子破旧,贵重物品几乎没有,唯一算得上富足的便是那豺狼貂皮,然而,那貂皮也年代久远,落了不少皮。

“不好意思,屋内简旧,让二位笑话了……”妇人笑了笑,也不闲着,伸手,便拿起摆放在桌面上的茶壶往空的杯子倒了两杯茶,分别递到了长歌与李桢的面前,慈善道:“两位喝茶。”

那茶杯用普通的竹筒做的,显然用了许久,有一层烟烟的污垢,茶也已经凉了,看这样子倒像是隔夜的茶。

普通人家的杯子不像是皇宫多般讲究,长歌知李桢素来有极大的洁癖,难免担扰他喝不习惯。

李桢却神色温和地将那茶杯接了过来,垂下眼帘,低低地望着那杯茶,抬手,轻饮了一口。

看到这一幕,长歌唇角浮起一丝欣慰的笑。

妇人继而从算得上是崭新的柜子中拿出一个包裹,摆放在桌面,将它打开,五颜六色的糕点便摆了出来。

她温婉地笑道:“二位,这是前段时日我当家的去镇上买的桂花糕,你们尝尝……”

“桂花糕!”牛娃毕竟是小孩子,见到桂花糕,双眼灼亮,趴在了桌面,可怜巴巴地望着妇人,哀求道:“娘……我也要吃桂花糕……”

妇人嗔望着他:“吃吃吃就知道吃,客人都还没吃呢!这是谁教你的规矩,待会儿吃饭了,去洗手去……”

牛娃撇了撇嘴,终是不情不愿地走了出去。

妇人不好意思道:“小孩子不听话,倒让二位笑话了!”

长歌面上扬起一丝笑:“牛娃很可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