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季鸣月压根没给他一个眼神,挽着向思宁的胳膊转身就走。常许和方景星看她没理人,便也没什么反应,跟着也要走。

就这么被忽视的吴旭:??

他心里不爽,冲那几人喊了一声:“不就是好运得了个榜首,了不起什么!”

向思宁脚步一顿,想回头说些什么,却听边上的季鸣月大声道:“我就是了不起,不是什么货色都配让我搭理的!”

吴旭:……

什么……货色?

他怒气冲上心头,可对方得了榜首又是既定事实,瞧不起他也是“情有可原”,吴旭一时想不到反驳的话,就生着气看着三人走远了。

“这男的瞧着就不是什么好货,”季鸣月被吴旭这么一说,也不管对方是谁了,抱着胸朝向思宁道,“我看人不会错的。”

向思宁认同地点点头:“鸣月你是没看错,不过他在特试中的表现确实不错,所以才会被叶司理留下。”

季鸣月哼哼道:“反正你少跟他接触。”

向思宁心想都在右司理院,就是她不想,那也抬头不见低头见的,可她也不想拂了季鸣月的好意,点点头就应下了。

季鸣月又介绍了向思宁与常许认识,向思宁有些不好意思:“我们相识不久,思宁劳烦三位帮忙,实在是……”

季鸣月拍拍她肩膀:“这有什么,一起办过案子交情才会越来越好!”

向思宁朝她感动一笑。

方景星和常许走在后边,看着两人好姐妹的样子,前者吐槽道:“这季鸣月和向思宁真是自来熟,她刚认识我的时候可没什么好脸色。”

常许看向他:“方公子你……是在吃味?”

方景星瞪大眼睛:“你胡说什么!”

常许笑道:“常某知道特试那日并不是你与季姑娘初次见面,看方公子你的反应,想来二位的初相识的场景少不了趣味。”

“什么趣味啊,我差点被骗不说,还被她嘲讽了一通……”眼见殓尸房就在眼前,方景星挥挥手道,“下次和你说。”

“好。”

郑婉儿的尸体并没有被放在棺材里,而是用一个箱子装着放在一个大冰鉴里,常许把箱子抱出来,白皙的手受了冷气,瞬间就飘了红。

虽然温度是很低,不过季鸣月知道,以古代这种冷藏条件,尸体能保持两三个月都是好的了,要是案子再不破,这箱子里的尸块怕是……

常许打开箱子上的锁口要开箱了,季鸣月有些激动,方景星有些晕厥,他甚至不知道自己能不能看尸块,毕竟先前看到死人的尸体他这的小心脏就有点受不住了。

可是他不能退缩,如果连看看都看不了,他来什么司理院!

箱子缓缓被打开,向思宁的双手越攥越紧,她心里有些犯怵,可视线却死死地盯着那打开的空隙,怎么也挪不开。直到视线中出现那个摆在一堆肉块骨头最上方的头颅时,她几乎察觉不到自己的呼吸和心跳了。

这是……郑婉儿。

【这是……你姐姐寄来的钱,她怎会记挂着你?】

【用这钱娘也是迫不得已,你好好记着,日后定要偿还……你如今是我们老向家的姑娘,哪能心安理得地受她恩惠?】

【听旁人说她在京城当女伎,这钱实在是肮脏!若非万不得已……】

向思宁如悬浮在水中,身形不稳地退了一步,忽然感到一只手撑住了她的后背,她回过神来,季鸣月正瞧着她:“思宁,你没事吧?”

向思宁出神地摇了摇头:“我、我没……”

“呕——”

季鸣月被这声吓了一跳,回头一看,就见方景星捂着嘴巴落荒而逃的身影,瞧着多么狼狈。

她这会倒没想嘲笑对方,毕竟对新人来说,接受较为平常的尸体更多的是克服心理上的难关,但接受这样惨状的尸体……那是属于身心双重折磨,并且还要适应无法抑制的生理反应了。

只能说这是大部人的必经之路吧。

季鸣月见向思宁的脸色也是苍白如纸,便让她出去缓缓。

向思宁秀眉紧皱,犹豫了一下还是答应了。

季鸣月看她有些漂浮的脚步,摇摇头松了口气,转头一看,常许已经拿着那颗头颅在仔细打量了。

她这会儿忽然有些许疑惑,据她所知,常许应该就只是在家附近的老先生那里学习了验尸,没有亲身参与过什么案子?可是看他的反应,那是一点也不害怕,甚至还很……适应?

难道这就是天赋?

“季姑娘?”

常许察觉到她的视线,朝她笑了笑:“不如你走近些瞧?”

“……哦。”

季鸣月便走近瞧,常许手上的那颗头颅闭着眼睛,因为长期冰冻,脸上的皮肉已经失去了弹性和水分,双唇发皱干枯,可是光是从骨骼和五官的模样,也不容置疑她生前的美貌。

郑婉儿的头发被砍断到和她脖子差不多的长度,失去了古代发髻的加持,更像是现代的短发。

常许换了个角度查看脖子上的横截面切口,用带着手套的手指摸了摸:“切口很平整,一刀砍断……凶手或是大力之人,或是深谙技巧。不过郑婉儿脖颈纤细,骨架轻小,许多男子都能做到。”

季鸣月道:“砍头颅可以理解,为何要把头发也砍了?当时也没有发现剩余的头发,其实抛尸时随便扔入袋子中便是。”

常许理解她的意思:“也许凶手将头发留下了……同郑婉儿的双手双足一起。”

当时发现的尸块中少了双手和双足的部分,这个疑点也是让叶琛非常在意的,他在案宗中记下,猜想凶手对女子的手与足有特殊喜好。

季鸣月:就是手控和足控嘛。

可是……头发呢?

她正思索着,就听常许平静地问:“季姑娘,不知你是否听过一个故事?”

季鸣月下意识就说:“那个叫什么丹的神经病砍美人手的故事?”

丹……神经?

常许一愣,没忍住笑了笑:“正是。太子丹为了讨荆轲欢心,无所不用其极,荆轲用瓦片打水漂,他便送金瓦片与他;荆轲说宝马的肝美味,他便命人挖了爱马的肝;还有众人皆知的砍美人手一事……”

季鸣月:“你是想说凶手和太子丹一样神经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