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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早,宋癝冬吃完早饭就忙着出门。

骑得是黑老鸦,轰隆隆的摩托车声,惊动了隔壁的李梅。

“夏夏,一早冬子去哪啊?”李梅从隔壁的围墙冒出头来。

“不知道。”

林初夏冲着趴在墙头上的李梅招手,“嫂子,你吃了没,吃了就过来,我们把你昨个买的衣服改改。”

一听说要给她改衣服,李梅忙从梯子上跳下来,隔着墙都能听见她带着笑意的回答;“吃了,我马上过来啊。”

李梅的大衣也是林初夏帮她选的,和林初夏的大衣是一个款式,只是颜色不同。

林初夏是果绿色,李梅的是枣红色。

李梅兴冲冲地一手拿着大衣,一手拽宋秦进门,将宋秦手一撒就凑到林初夏面前问道:“夏夏,你说我改成和你那一样的行不?”

“行啊。”林初夏点头。

现在也没什么撞衫的说法,再说两个人的衣服颜色也不一样,改成一样的款式也没什么不可以。

“就是吧,你那个腰带我不大系的惯。”李梅见林初夏答应的爽脆又有些犹豫。

“那就不带腰带。”林初夏拿了把剪刀出来,准备递给李梅。

“就是……”

李梅有些拿不定主意,“就是我穿你的那个样式能好看吗?”

也不是她对林初夏的手艺不放心,实在是这呢大衣也是她咬牙狠心买的,不便宜。

“嫂子要不试试我那件?”林初夏是个贴心的。

李梅有些不好意思:“那,那我试试?”

那天改的时候她其实就想试试,实在是林初夏穿身上太好看了,就是没好意思开口。

“行啊。”

林初夏放下剪刀,转身上楼,将自己的那件呢子大衣拿出来递给李梅。

她手里还抱着两个铁皮盒子,一个装着糖果糕点,一个装着花生瓜子红枣。

都是结婚时候剩下的。

盒子往桌子上一放,宋秦的眼睛就跟了过来,不过他很懂规矩,只看并不上前。

林初夏招呼他:“宋秦,婶婶给你搬个小凳子,你自己坐这里吃东西好不好?”

宋秦看看林初夏,又看看李梅。

“哎呀,不用。”

李梅忙拦,“你这么客气,以后我都不敢来了。”

“你不来,我就不能去你家。”

林初夏拖过两个小凳子,一个递给宋秦一个递给李梅,自己又转身去厨房给李梅和宋秦倒了热热的红糖红枣茶,才坐了下来。

看林初夏这么客气,李梅的不好意思中带着些许高兴。

林初夏和刘红梅的性子完全不一样,她对人好就是大大方方的好,不遮不掩。不像刘红梅,虽然也不坏,但是你总也说不出她哪里好。

也就一个上午的功夫,一件衣服就在两人的手里拆拆剪剪变成了一堆碎布,又从碎片缝制成一件款式完全不同的衣服。

林初夏苹果绿的呢大衣是双翻领单排扣带腰带,腰身直通下摆刚好过膝。因为林初夏的个子高,衣服宽松舒适,显得很休闲。

李梅的衣服改得也是双翻领单排扣,只是没有腰带,腰身处裁剪出腰线,勾勒着细腰,很有韵味。李梅的个子不算高,因为生过孩子,略微有些丰盈。这一件衣服几乎掩盖了她大部分的缺点,整个人都显得小巧精致起来。

“好看,好看。”

李梅穿着大衣,在东屋里的镜子前照来照去。

镜子是镶嵌在衣橱上的,勉强能照出全身的样子,就算是这样,也是让李梅喜欢的很。

实在是这件衣服她太满意了,穿在身上就不想脱下来。

一直到宋癝冬开了院门进来,李梅才惊觉,已经是中午时分,她竟然连午饭都忘记了回去做。

忙拉着恋恋不舍的宋秦回去,连招呼都打的敷衍。

“回来了。”

林初夏笑着接过宋癝冬的包,还没等宋癝冬开口,就听见隔壁李梅的说话声。

“妈,你都把饭做好啦?哎呀,我在夏夏家玩忘记了……”。

巴拉巴拉。

宋癝冬和林初夏相视一笑,两人转身进了屋。

“我今天去找了张鹤北。”

宋癝冬将车子推进西屋,搓了搓手,接过林初夏递过来的热水喝了一大口,“张鹤北你可能不认识,就是在县里开了服装厂的那个。”

林初夏没吭声,听宋癝冬继续往下说。

原来一早宋癝冬出去,就是拿着昨天的衣服去服装厂找张鹤北谈生意去了。

“你不知道,张鹤北看见我拿去的衣服,眼都亮了。”宋癝冬兴奋地一捋袖子,将包里的衣服拿出来给林初夏看。

是那套深墨绿色华达呢,也是宋癝冬眼里相对而言款式复杂的款式。

在宋癝冬眼里,华达呢本身就是现在最流行的布料,这款式只要做出来,必定会吸引很多年轻人的眼光。

只是宋癝冬不知道,在后世占霸主地位的一直冲锋衣,因款式简单便利而经久不衰。

几乎成了大部分年轻人户外必备的衣服,要比他以为复杂的工装款更适合大众的眼光。

“我给他就带的这套。”

宋癝冬又喝了口热茶,“如果销量不错的话,我就把另外一套也拿去给他。”

“你怎么不把两套都拿去呢?”林初夏有些疑惑。

“做新款式是要冒风险的,一套张鹤北还能下决心,两套他怕是不敢冒险。

”宋癝冬仔细地将衣服叠好,爱惜地在上面拍了拍,“原本张鹤北想让我把衣服给他留下的,我没同意。”

见林初夏一脸疑问,宋癝冬脸上露出一个大大的笑容:“这可是我媳妇给我做的衣服,我怎么能给他留着打样。不过,我给他另外拿布裁了一套。”

“你还会裁剪?”林初夏被宋癝冬的话引得跑偏了。

“会啊。”

宋癝冬脸上的笑容淡了许多,“我和你说过我在厂里帮着赶工两天的事情对吧。”

林初夏点头。

“其实刚去深城的时候,我差点饿死,后来刚好有个服装厂赶货,我就进去做了一个月,凑了钱财回来的。

那一个月,我学会了踩缝纫机,学会了裁剪,学会了打样。我还认识一个港城来的客商,要不是念着家里的老娘和弟弟,说不定我就和那个客商去港城去了。”

那个客商嘴里的港城,是金山银山堆积而成的。

吃苦受罪的时候,他不是没有后悔过,可现在他感谢自己当初的决定。

如果他真的去了港城,老娘和弟弟怎么办,而他可能也不会娶到现在的小媳妇。

也许,命运一早就有了安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