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冷笑:“你叫我陪你进去试婚纱,究竟是你疯了,还是我疯了?”
“如果你进来换婚纱,我可以考虑替陆郗城作证。”沈肇的眸色沉沉,慢慢重复道:“阿轻,我可以考虑。”
郑轻轻瞪着他,她真的恨极了,可是又拿眼前的男人毫无办法。被捏住三寸的人,是她。
郑轻轻低头,看见他扣着自己手腕的手。
那手生得其实很好看,可是郑轻轻看着他修长的指骨,却觉得厌恶。
沈肇松开了他的手腕,他凝眸,抬手去抚她的脸:“阿轻,为什么这么看着我?”
郑轻轻没有说话,她低头,咬住了他拇指与食指之间的虎口。
婚纱店有工作人员远远的看见这一幕,慌忙跑了过来。
工作人员跑向他们的时候,有血液自女子的唇角淌下来,偏偏那个男人丝毫不挣扎,唇边,竟是还带着笑意,那笑意,说不出的......诡异。
沈肇其实是很不适合笑的,他笑起来的时候,总是会让人觉得那笑容未达眼底,只是浮于表面,透着冷。
可是这一刻,那笑容竟是说不出的真切。
旁观者看着心惊,可是郑轻轻却是绝望。
她松开他,贝齿染了血。
沈肇从衣袋里拿出帕子,他替她擦拭,丝毫不顾及自己的手在流血,他说:“阿轻,我很高兴,我很多年,没有这么高兴过了。”
郑轻轻只是淡漠地看着他,许久,她移过了视线,不再看他。
沈肇年少的时候,没有爱过什么人。他那时经历了太多背叛,对于爱,其实没有什么希冀。
后来他遇见了郑轻轻,一个除了境遇,其他的方方面面都和他截然不同的女子。
据说,人总是会爱上同自己全然不同的人。
所以他爱上她,似乎是没有什么悬念的。
他很自信地觉得,他们必然是会在一起的。
沈肇从前未曾想过,有朝一日,郑轻轻会在别人的怀中撒娇,就像他从来都没有想过,她是那样性子刚烈的女子。
他第一次看见郑轻轻和陆郗城在一起的画面,是圣诞,在一个不知名的教堂。
那一天他表面上平静,可是只有他自己知道他心头的妒意蔓延到什么程度,简直泛滥。
他这种人,倘若爱上了一个人,必然不死不休。
他想要将她带回自己的身边,用尽了心思,处处都是算计。
可是最后,郑轻轻回到他的身边,却不是因为他得逞了。
而是因为陆郗城爱她。
贫民窟的那个夜晚,陆郗城手里拿着手术刀,是真的想要将那几个当地的混混置于死地。
他的眸色猩红,平素雅致的男人被触及逆鳞,样貌同样森然,寒意浓烈。
沈肇站在他的身后,恍恍惚惚地想,原来陆郗城爱郑轻轻,真的爱到连命都可以不要。
他那时制止住他,不过是出于私心。
他不想他为郑轻轻牺牲到那样的地步,太过深刻,足够叫人终生不忘。
所以那天晚上,他才制止。
倘若不是到了无路可走的程度,他绝对不想要陆郗城的性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