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招弟,也就是被小波送到李子塘村的“冤砣”。算起来已有9岁了,虽说农村的孩子懂事要晚一点,但早就到了知事达理的年龄阶段。
在抱养小孩子的问题上,城市跟农村大不一样。城市里抱养一个孩子,像做贼一样,希望周围知道的人越少越好。这是其一;其二,就是知道了,可以带着抱养的孩子一走了之——搬家。而农村则不同,还没抱养时就广而告之。抱来之后,就是想不让四邻乡亲知道都难。家是固定的,生养死葬都在这个地方,无家可搬。
李招弟自打清楚自己不是李二宝的亲生骨肉后,感情上的秤砣瞬间滑落下来。这个时候他毕竟还年小,还不敢就这个“血脉”的大事,来直面自己的养父。
读书原本对李招弟来说,就是一件难事。一年级读完后,汉语拼音是何物?他不清楚;算数100以内的加减混合运算,他不会。结果又冒出来一个“血脉”问题,搞得他更无心读书了。就这样,小学二年级,他留级了。这一留不打紧,到了三年级又留级了。到头来,他比他弟弟李招妹还矮了一个年级。
养父李二宝只好让他辍学,跟着自己学木工。一段时间下来,李招弟没少遭白眼和挨骂。
“你看,你这个猪脑壳,书读不出书。木工搞了半年,锯弓连个反顺都不知道,去死吧!”李二宝对李招弟越来看不顺眼,不但成天骂声连连,还经常提着他罚跪,拳脚相加。
“宝俫,招弟还细,慢慢来嘛!”宝俫的本家堂叔反应着说。
“您老是不晓得,老话说人看在小,马看四蹄,丝毫不差。这个木鱼脑壳是冒完全废了,悔不该呀,当初带了一个这样的把戏!”
这句话深深地刺伤了李招弟。他时常一个人坐在阶基边,望着村口,望着村口那条来路。也许是从这个时候开始,他就暗暗发誓:他要找到自己的亲生父亲,当面问清楚,当初为什么要把他送人?
李招弟天生有一副恋母情结。
李二宝和陶竹秀这对夫妻,一直关系不错。他(她)一不为锅子里缺米争吵;二不为家里短金少银,拿不出钱来而打架。后来,只是陶竹秀事事处处护着李招弟,而引起了李二宝的强烈不满。
一天,刚吃过晌午饭。按说,养父李二宝一般都要小睡一会。陡然,他在阶基边发现一根方料上的一个孔凿错了,偏离了墨斗线。毫无疑问,这根料报废了。只见他操起这根方料直冲到堂屋,大声喝斥着:
“你这个狗x的,你自己看看,这个孔离这根墨斗线有多远?”话还没有落音,这根方料就朝李招弟的头上砸来。
旁边的养母陶竹秀早就预料今天自己老公——宝俫会发脾气。她不明白,当初坚持要抱养一个崽,是他的主意;抱来以后,她和他生了李招妹。为此,说招弟是他(她)们的福星,要好好善待他,这是他反复的说道;发现招弟生了一种怪病,放下手中的所有赚钱的活计,带他四处求医,这也是他所为。为什么,到了现在却来了一个一百八十度大转弯?不就是读书不出吗,难道读书真的就这么重要?眼看着这根方料劈下来了,她猛地一下站在了招弟的前面,用自己的身体护住了他那稚嫩的头,自己却狠狠地挨了一闷棍。
“姆妈,都是我不好。”招弟哭着,喊着,用手扶摸着陶竹秀头上那肿得老高的包包。
“姆妈,我想去找我的亲爹,您老没有意见吧?”招弟把隐藏在心灵深处的想法告诉了养母。因为在这个李子塘村,不,在这个有限的认知世界里,只有养母才是他的依靠和全部。
”唉呀勒,这个世界这么大,你又这么小,你上哪里去找呀?我的个崽耶,你千万不要有这个想法啊!等你大了再说,好吧?”
养母的话起了作用。但世俗的眼光和弟弟招妹并没有放过他。
蠢,读书不出;呆,不会做事。这已如同一块狗皮膏药沾贴在了招弟的身上。这都可以忍让,小孩子嘛,大气晚成的例子也不在少数,至少养母陶竹秀是这样认为的。
让招弟没有想到的是,自己的弟弟招妹却伙同村子里的孩童,编起了一首顺口溜,专门针对他说唱了起来;
“招弟
招弟
哈哈一个
不会读书
不会上课
招弟
招弟
哈哈一个
不会凿榫
不会干活
招弟
招弟
就是呀
饭桶一个”
李招弟在李子塘村被彻底边缘化了,他没有朋友,更没有玩伴。他现在有的只是一颗心,就是要出门去寻找自己的亲生父亲。
他曾经从大人口里得知,他的出生地是盛产斑竹的地方。这一次,他没有同养母说,说了他就走不了了。
李招弟出门的时候,正值农历七月十四。这一天,正好是他的10岁生日,他不知道。在他的印象中好像好久好久没有过过生日了。晌午饭过后,他穿着一条单裤,一件夹衣偷偷地离开了家,避开行人朝着田垅那一头的机耕路走去。
天色渐次暗了下来。尽管晌午饭他多吃了一碗,但到现在已经是饥肠辘辘的。不远处,有一个村子。他手里拿着一根棍子,朝着这个村子走去。
村子里的村民们,都扶老携幼地来到村口。只见他(她)们垒起了一堆堆的钱纸,旁边插着蜡烛。钱纸和蜡烛被点着了,朝天烧着。他们口里念念有词,又三鞠躬的。人们陆陆续续地走了,谁也没有注意到旁边竟站着一个外乡孩童。后来被最后一户人家发现:
“你这个细伢子是哪里的?”一个上了年纪的老者问。
“我要去找亲生父亲!我肚子太饿了,随便给点剩饭剩菜吧。”
老者看了看,二话没说就领着李招弟来到灶房,让他饱饱地吃了一顿饭,然后安排他在灶房的灶台边过了一夜。第二天,老者要家人给他准备了一锅红薯。按照老人指点的方向,他又出发了。
盛产斑竹,这在九嶷县并不是只有柳叶滩一个村,还有其他好几个村。这就注定了李招弟这次出走是徒劳的。
他凭借着自己那双幼稚的脚,历时半个月在九嶷县周边转了一个大圈圈。这半个月,他手捏着一根打狗棍,一个破布袋,袋子里一双筷子和一只掉了瓷的搪瓷碗。他蓬头垢面,衣服和裤子全烂了,那双出门时的胶鞋早就不见,取而代之的是一双草鞋。他就这个样子,沿着田埂,依着山边一个个村子讨吃,一个个村子地打听——盛产斑竹的村庄。
农历八月,天气一天比一天凉起来,特别是到了晚上已有袭人的寒气上身了。
一个刚刚才10岁的小孩,思维还远没有大人那么复杂。他根本不去想,就是找到了亲生父亲该怎么办?没有找到亲生父亲又该怎么办?他只想这样找下去。只要亲生父亲口告诉他,当初为什么要把他送人也就可以了,这就是他唯一的愿望。
这一天,李招弟来到了一个集镇。这是九嶷县的大力镇,一个三县通衢的地方。他还从来没有想到,这个世界上竟有这么大的一个地方,这么多的人。他看见一个店面,进进出出的人很多。一看,才知道这是一家吃饭的地方。他进去看了一会,突然发现正前方那张桌子上还没有收拾,碗碟里面还留有不少的剩饭剩菜。他立即解开了袋子,拿出那个搪瓷碗,飞快地将剩饭剩菜倒在了自己的碗里。正待他转过身,准备走出店门的时候,他背后重重地挨了一脚:
“年纪这么小就好吃懒做,就出来讨吃,去死吧!”
服务员这一脚把李招弟踢到店子外面的人行道上,所幸的是他那搪瓷碗里的剩饭剩菜,一粒饭一滴汤都没有撒落出来。他顾不得有好心人在为他打抱不平,他只顾低着头打开随身背着的讨米袋,他确确实实地饿了,尽管他挨了一脚的背还在隐隐作痛,这一切他都顾不上,他拿出筷子,席地而坐吃了起来。这一顿饭,是自他出走以来吃得最好的一餐饭了,不但味道好,油水还厚。
入夜,李招弟来到了一个四周是围墙,里面是一排排平房的建筑群旁。他压根就不知道这是什么国库粮站。他只觉得到这个里面去睡觉,应该暖和而且没人打吵。
他躲过门卫进去了。至于房子里装的是什么,他连看都没有看。他只看到墙角边上一堆麻袋,他觉得这个好,就钻进去倒头便睡。
国库粮站属国家重要物资的集散地,值班的都佩有枪支弹药。每把枪不但上了膛,还有明恍恍寒气逼人的刺刀。巡查的来了,一看墙角边那堆麻袋有情况,一动一动的。其中一个端起枪,用刺刀对着有动静的麻袋就是一刺刀:
“唉哟哟,我的个娘耶。”
还好,这个巡查的大概平时训练“突刺——刺!”的动作不卖力,所以这一刺也就不怎么得力,刺得并不是太深;关键是只刺到了屁股,而非脊椎。
出于人道,粮站把李招弟的伤治好后,本可以把他一脚踢到社会上去,可国庆节即将来临,社会治安压倒一切。一个电话就来了两个人,直接把他关进了收容所。
收容所已关了10来个人,有年纪大的,也有年纪小的。他在这中间倒数第二,因为排队的时候站在他旁边的还有一个比他矮,一问才知道今年只有8岁。
这个收容所的工作人员按照他们个子高矮,将社会各界爱心人士捐赠的旧衣裤,比着量着分给了他们。李招弟得了一件带拉链的黑色夹克衣,五成新;一条水洗劳动布裤和一双力士胶鞋,都只有4——5成新。接着由年纪大的,将他们年纪小的头按了下来,强行、胡乱地把那又臭又乱又长的头发绞了下来。
旧貌换了新颜,李招弟这才想起自己背的那个讨米袋,里面有筷子有搪瓷碗。他问了所有人,最后收容所的干部告诉他,那个讨米袋已经丢了。为此,他哭了,哭得那样的伤心。
自从那天晚上,在粮站挨了那一刺刀后,李招弟发现自己突然之间长大了许多,也懂事了许多。他时常摸着自己的屁股,也就是那个该死的刺刀留下来的伤疤。一个“恨”字就像一条蛆虫,从他的屁眼尖子一直爬到了他的喉咙节骨上。如果说,在这以前找亲生父亲只是为了一个说法,那么现在就不是讨说法那么简单了。
收容所里10来个人都先后被自己的亲人接走,而李招弟却迟迟没有人来认领。他被这个世界彻底遗忘了,他独自一人在收容所的院子里一坐就是半天。
这天夜里,他有生以来梦见了自己的母亲。他不认识她,只觉得她是一位漂亮的、慈祥的母亲。他就像一叶飘零在波涛汹涌大海之中的孤舟,他伸出手来大声呼叫着:
“姆妈,我是你的儿子,救救我!姆妈,您在哪里?”
突然,一个响亮的耳巴子抽在他的脸上。他睁眼一看:是养父李二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