军婚齁甜,一见钟情从她翻墙开始
天老爷,谭家那个最不受宠的闺女是不是被自家弟弟给打傻了,居然狠狠地把谭家的心肝肉揍了一顿。以前的受气包谭七七不见了,取而代之的是后世来的一律幽魂。于是谭家人发现,以前被他们欺负都不敢反抗的谭七七疯了。第一天见面,她揍了谭家心肝小儿子,还用针筒扎了这个熊孩子,所有人都吓傻了第一天见面,她当着全家的面表演了生剖兔子,所有人瑟瑟发抖之后更是发现,谭七七在疯批的道路上越走越远……大队长媳妇还有个当军官的二儿子没娶妻,一直认为自己是一个非常有正义感的朱女士找到了谭七七,“你与其在那个家被欺负,还不如嫁给我儿子,你放心,我儿子有钱有颜,你嫁不了吃亏嫁不了上当,你就说嫁不嫁吧?”谭七七:是我想的那个男主金大腿吗?她是不是忘了说,这是一本书的世界啊?“嫁!有大腿不抱是傻逼!”
七零:夺走女主机缘后她稳定发癫
++++沈之语一睁开眼睛就穿到了死对头写的年代文里,人设差点没把她气吐血。看着现实世界的死对头和男主腻腻歪歪,沈之语夺回属于自己的金手指,再不给死对头占便宜的机会。转身嫁给了已经生米煮成熟饭的混不吝,十里八村出了名的混混二流子,一天天干啥啥不行吃饭第一名,除了一张脸,简直没有一点优点。沈之语叉腰大笑,众人笑我太疯癫,我笑他人看不穿。她可是知道原着的啊,为了衬托男女主的正义,可是特地写了这么一个反派,他哪里是干啥啥不行,他最行了。原来,别人口中的二流子,竟然是黑市大佬,还是个纯爱战士,简直是天菜。“嫁给我,我对你掏心掏肺!”“咱们这个年纪,已经不适合掏心掏肺了,直接掏钱吧!”当男人打包自己所有的家当塞到自己面前时,沈之语:……“结婚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