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莫辰的眼里,林冬羽明明只是在做一顿普通的早饭,但她却把时间运用得相当好,堪称艺术。
烧水、洗菜、炒料、煮面……她利用时间差,一点也不耽误,手上功夫干净利索。
莫辰脑子里忽然冒出一句话——唯手熟尔。
这句话,是每个华夏人在初中都会背的课文,再想起林春兰对他说过的话,让莫辰忽然有些心疼。
哪有无缘无故的熟练?
林冬羽从小学时就开始洗衣做饭,读书时为了减轻大姑的家务负担,从来都是能做就做。
虽然现在她仍然喜欢动手做饭,但这不一样。
莫辰一边想着,一边按照林冬羽的指示,端着面锅朝着大号漏勺里倒去。
热气腾腾的面汤流入水槽,煮好的面条则全部留在了漏勺里。
林冬羽握着漏勺的手柄,打开纯净水的水龙头,用筷子搅拌着,快速用凉水冲了一遍。
热气四散,她又用开水浇了一遍面条。
莫辰忍不住问:“这是在做什么?”
在他的印象里,煮面是最简单的事,烧一锅水、调个味道、放入面条、煮好捞起来就行了。再高级点,就煎个蛋、煮点蔬菜。
但林冬羽就对调料很讲究,这才居然还用冷水冲面条。
林冬羽笑了笑,道:“做干拌面的大忌就是面条粘连,用凉水冲洗一遍后,就能保持面条的爽滑。最好是买手擀面来做,现在只好将就。”
她把处理好的面条分别挑到两个人碗里,给莫辰的分量更多一些。
最后,再将煎得黄灿灿的煎蛋盖在面条之上,加了适量香油、生抽、醋,洒上青翠的葱花,一碗干拌面就做好了。
目睹了整个过程的莫辰,再一次感叹,林冬羽是最会过日子的人。
食物经过她的手,就像被施了魔法一般,色香味俱全。
他把两碗面都端到餐桌上,林冬羽拿上筷子,又将他磨好的两杯咖啡放在面碗旁。
似曾相识的场景,让他们不由相似一笑,异口同声道:“中西合璧。”
莫辰歪着头看着她,唇角高高扬起的弧度诠释着“幸福”两个字。
“冬儿,嫁给我吧!”这几个字到了唇边,又被他咽了回去。他不想破坏此时此刻的气氛,此外,他还想给她用心准备一场难忘的求婚仪式。
他低头,用筷子将碗底炒好的番茄大虾香菇料都翻上来。
就像被触碰了某个不知名的开关,浓郁的香味顿时迸发开来,让他不由得咽了一下口水。
搅拌均匀后,每一根劲道的面条上,都恰到好处地吸附了浓浓的番茄汁水,麦香的面条和大虾香菇等食材的鲜香,形成醇厚又层次丰富的口感,让莫辰一口又一口,吃得停不下来。
见他吃得满意,林冬羽没发现,她自己的脸上一直都是无法停止的笑意。
她一个人的时候,哪怕做出怎么味美的食物,也只是品尝食物的味道。
原来,看见他吃得开心,是比一个人更幸福的事。
吃完面,林冬羽捧着咖啡小口小口地喝着,甜蜜的滋味伴随着咖啡的苦涩在舌尖蔓延,她看着把碗筷都收拾进洗碗机的莫辰,心里突然冒出一种想法。
跟他生活一辈子,肯定会很幸福吧?
在莫辰身上,没有世家豪门的傲慢,他从一开始从来没有做过家务,到现在已经很熟练。
如果抛开他的身份不提,他现在就是一个普通的、爱妻子的丈夫。
她被自己的想法吓了一跳,掩饰性地喝完咖啡,进入卧室去拿自己电脑包。
“我送你吧?”莫辰道。
自从林冬羽有了公司给配的车和司机,他已经很久没有送过她上班了,十分怀念当初的感觉。
“不用,小刘在楼下等着呢!”
林冬羽换好高跟鞋,容光焕发。
“你真的很爱工作。”莫辰替她拉好大衣上的腰带。
林冬羽嫣然一笑,接过腰带打了一个蝴蝶结,点了点头。
是的,她真的很爱工作。
在工作中,她能抛开所有外界赋予她的身份,性别、容貌都无关紧要,剩下的全凭能力。
“冬儿,你是不是还忘记了什么?”
看着她精神奕奕地就要出门,莫辰笑着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