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冬羽无奈,道:“我哪有这么神通广大?”
她指了指一旁的孟骁,道:“是孟骁在酒吧门口看见你,给我打的电话。你不在家,手机打通了又没人接,把我给吓死了!”
“要不是他,我都不知道你来了这里。”
“谢谢孟哥!”
林春兰猛地一鞠躬,把孟骁吓得往后退了一大步,忙道:“别这么客气。”
“你手机呢?我给你打了多少电话。”林冬羽道,“你要是早点接电话,我也不会这么担心。”
林春兰背着一个布艺单肩包,听见林冬羽问起,这才手忙脚乱地翻起包包,一边翻一边道:“不会吧,我手机应该还在吧?”
根植于现代人灵魂的恐惧,恐怕就是丢手机吧!
哪怕身无分文,都不如丢了手机让人恐惧。
每个人早上睁眼的第一件事就是拿起床头的手机,坐地铁、等电梯也一刻离不开手机。吃饭、购物,哪怕是和朋友聚会,手里时时刻刻都握着手机。
手机里,记录着每个人的生活轨迹,保存着具有纪念意义的照片、视频,存着生活工作必须的号码,成为人们不可分割的重要物品。
林春兰回过神来后,就开始疯狂找手机。
单肩包很深,足可容纳林春兰的整个小臂,里面放着各种各样的女孩常备的小物件:笔、小本子、手机、充电宝、耳机线、小镜子、补妆用的气垫bb霜、纸巾等等。
慌张之下,林春兰的手在单肩包里倒腾了好几回,又把里面带拉链的隔层全都拉开,仍然没有找到手机。
“我手机呢?”
她喃喃自语,道:“不可能啊,我肯定是放进来了的。难道,我记错了,什么时候掉的?完了完了……”
见她急得团团转,林冬羽无奈道:“你把包给我。”
“啊?”
林春兰抬头,神色迷惘至极。
不过,她此刻全心全意地信赖着大姐,既然是林冬羽要,她停下在包里疯狂翻找的动作,递了过去。
林冬羽接过单肩包,看了看四周,走到绿化带上的一张石凳旁。
“大姐,你要做什么?”
林冬羽没有回答,把单肩包微微倾斜着,将里面的东西全部都倒在石凳上。
很快,石凳上就堆了十多样小物件,林林总总的什么都有。
林春兰有些不好意思,悄悄瞥了一眼旁边站着的莫辰和孟骁两人。颜控属性发作,她不想在两个帅到逆天的大帅哥面前丢人!
幸好,两个人完全没有留意这边的动静。
回过头往石凳上一看,林春兰尖叫一声,道:“啊!我找到了!”
她从一堆杂物里拿起手机,好似宝贝一样抱着,翻来覆去的确认了几回,又用手指急急的点着屏幕,却毫无反应。
“没电了……”
别说,把所有东西倒出来这一招,还真是绝杀。
虽然丢人了些,但想找什么,一眼就能看见。
林春兰嘴里嘟囔着,又从石凳上找出充电宝接上电源,却悲催的发现,充电宝也没电了,开不了机。
林冬羽被她弄得有点无奈。
刚刚脱离险境,林春兰第一时间是找手机,把什么都忘记了。
想了想,林冬羽问:“所以,我给你打电话的时候你没听见,直到没电关机?”
“对啊。”
林春兰摆弄了半天手机,发现始终没有反应,干脆放弃了,将被倒在石凳上的各种小物件一样一样的捡回单肩包。
她说:“大姐,我今天面了好几家医院呢,跑了大半个海城。幸亏我带着充电宝,要不手机早没电了,为了省电,晚上我就调了静音模式。”
“后来呢?”林冬羽问,“你面试都在白天吧,结束后不回家,怎么跑来了这里?”
闻言,林春兰便心有余悸,道:“我要是早知道郭洋会发疯,我才不来。”
她收拾好双肩包,一屁股坐到石凳上,抚着仍然隐隐作痛的腹部,道:“我面试完最后一家的时候差不多是五点多,正想回家呢,郭洋给我打电话,说他从南江回来了,约我一起玩。”
“你明天没有面试吗?怎么就能答应他来酒吧。”林冬羽问。
她这么一问,林春兰就有些吞吞吐吐,道:“我想着,趁机跟他说分手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