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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22章 好好批判一下上流社会的万恶生活!

……

田大富有点迟疑说道:“可这毕竟也是绯闻,对于上升期的女艺人……”

“哈哈哈~”晁之然大笑,“老田啊,眼光放开点,凡事都有利有弊,我们只需要选择最有利的就行。”

听到这句话,田大富都脸色舒缓了许多,确实,只要利大于弊,那么事情就是可以接受的。

“这个周数,就是那天邀请苏梨去看电影试映会的人吧?”

“是的,没想到他又拍了一部电影,着实让我没想到,像这种人明明看起来像个富家公子一样。”

“哈哈哈,人不可貌相嘛,而且之前不是也拍过电影吗?看样子是一位非常有才华的年轻人。”晁之然夸奖了一句,然后脸色就突然一肃,“这次就算了,但是之后就不要让他和苏梨有过多的接触了!”

田大富的脸色也变得严肃起来:“明白!培训课程马上就要结束了,不过苏梨下周就要过去霉国洛杉矶拍mV录音,要持续一整周。

而且到时候新专辑发布了以后各种通告和推广就更加频繁了,我可以确保,他们绝对没时间接触的!”

晁之然点点头,对于苏梨的行程安排他显然也心里有数,基本上下半年是没有一点空余时间的。

至于上次,只不过是一次意外的疏忽而已。

只要以后盯紧了,那就必不可能再发生这种事情!

……

睁开眼,又是陌生的天花板……

呆呆看了一会儿,周数才想起来自己已经到了纽约。

掀开被子,拉开窗帘,打开窗户,冷飕飕的寒风顿时吹散不多的睡意。

作家交流会是后天举行,也就是说今天周数足足有一天的时间可以用来在纽约这块地方好好逛逛玩玩。

这次周数下到了一楼棕榈厅吃早餐,也体验一下上流社会的万恶生活。

事实证明,有钱确实不错~

周数吃完早餐,穿着高领针织毛衣,黑色直筒棉裤,然后再在外面套上一件时尚灰色的风衣外套,脖子上再围一条纯色围巾,大都市那种时尚帅气的感觉扑面而来,最后再带上照相机就出了门。

New York city walk,go!

前世时,看别人旅游发的各种美照,都是饱和度和滤镜拉满,色彩明艳而层次丰富,仿佛集世界的美好于一地。

但是现实,天没有那么蓝,白云也不是那么恰到好处,这个时代的纽约,看起来是灰暗而寒冷的。

不管是天空、城市,亦或是人,都呈现着一种灰暗的色彩。

宽广的街道上男人们穿着厚实的深色西装或者皮衣,女性也大多是厚厚的风衣围巾或者羽绒服,像电视里连行人都是风度翩翩,衣着尽显世界霸主的时尚潮流都是不存在的,存在的只有秃顶的大叔和肥胖的大妈……

反正周数在街头看了许久,还真没见过几个时尚性感而充满魅力的霉国女郎。

或许,是周数来得不是时候?

作为城市漫游的第一站,与广场酒店仅有一街之隔的中央公园当然是首选。

昨天夜里似乎又下过雨,中央公园里的积雪稍微融化了一些,铅灰的云层显然了一些,一束阳光犹如天国之门打开一样,穿透云层直直照射下来,带给人间以救赎。

周数赶紧把这难得一见的场景用照相机定格下来,拍到不错的照片,周数的心情也变得好了一点。

看来纽约也不是完全不欢迎自己过来嘛,这难道就叫打一棒子给一枣子?

天光初开,阴霾渐散,公园湿漉漉的地面反射出细碎的金光,结冰挂霜的树枝草木,在此时就像是水晶制作的艺术品一般熠熠生辉。

真是印证了那句诗词,千树万树梨花开啊!

周数在公园里的道路慢慢走过,时而驻足沐浴在金色的温暖阳光下吸收足够的热量,时而拿起手中的照相机咔嚓咔嚓的拍照。

寒冷的天气里,让原本在公园落脚过夜的流浪汉都不得不另寻他处,不见踪影。

只有偶尔可以看到同样是来欣赏冬季冰天雪地景色的行人,甚至还能看到骑着马缓缓从过道路过的骑警,让周数不由得一阵稀奇。

……

“周老师,你确定就要自己一个人吗?”

广府出版社的罗荣,本来是打算给周数安排一名翻译兼导游的,只不过被周数拒绝了。

“听说现在霉国很乱的,各种帮派冲突不断,而且那边还禁防弹衣不禁枪,太危险了!”

周数笑了笑,禁防弹衣不禁枪,主打一个众生平等是吧?

“我知道的,罗编辑,快乐美利坚,枪击每一天嘛~”周数笑着说道,“不用担心,霉国这里其实也就贫民区混乱一点而已,我就只是在曼哈顿这里游玩,不会去布鲁克林那边的,霉国的警察主要是为富人服务,所以治安还是很不错的。”

只不过罗荣还是有点担心:“虽说是这样,但是一个人的话,出了什么意外的话也没个人可以照应。”

周数拍了拍坚实的胸膛,自信说道:“不用担心,罗编辑,我一直都有坚持健身,而且为了来霉国这里,还特地去学了几节自由搏击的课程,普通的喽啰是近不了我身的。”

除了美式居合~

而且前世的时候,自己出差去纽约,来来回回也差不多有个十几回了,虽说两个世界的霉国国情有所差别出入,但是总体来说还是类似的。

更何况每年的游客不说几百万,几十万肯定有的,只要不是出入那些危险的场所,还没有听到过遇到危险的。

又不是小孩子了,能出什么问题?

就算是小孩子,说不定还能来一场小鬼当家?

……

周数高兴地游览在纽约繁华的街头,各种高楼大厦,确实比广府要雄伟壮观很多,或者说,全世界能比得上纽约这座国际大都市的,也是虚指可数。

周数一路横穿过中央公园之后,来到了纽约市博物馆,一路走走停停,又走到了着名的大都会艺术博物馆。

不过一路走来,黄皮肤、相貌年轻、衣着高级时尚,而且随身还携带着一看就价值不菲的照相机,身边也没有什么人互相照应,这种落单的羔羊,在某些人眼里就是“移动的钱包”一样显眼。

虽说繁华区没什么危险,但是扒手之类的勾当却是不少见。

而且就算到时候报警,警察一看你是个黄皮肤的面孔,也不会认真帮你查,最后只能是花钱消灾了。

所以扒手们特别喜欢这种钱多事少的人,轻轻松松,还没有什么麻烦。

“喂,约翰。”一个手背纹身,无所事事蹲坐在某座建筑屋檐下晒着太阳的小混混,忽然用手肘捅了捅旁边的伙伴,“看看那边那个家伙。”

“哦?好像是亚洲黄皮猴子?”名叫约翰的小混混穿着破旧的皮夹克,嘴里还叼着一根香烟,“看起来应该是过来旅游的游客。”

“而且还是一个人。”另一个倚靠在墙上的瘦高个黑人也看了一眼,补充说道,“而且看起来tm是个有钱人,法克,他手上的那台相机可以换我们一周的快乐时光了!”

“走,杰克,让我们过去教教他,来纽约不孝敬一下本地帮派,还敢光明正大出来闲逛?”最开始说话的那个小混混双手插兜,吊儿郎当地走了过去。

这当然不是抢劫,他们还不至于这么笨,大白天明目张胆做这种事,至少也要等到晚上或者某个偏僻的角落才去做。

这只是一次小小的慰问,要是那个黄皮猴子知趣,就知道应该要怎么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