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是大明辽东地区东部第一大城。
这样说也不是很对,应该说这是辽东第一大城。
当然了,大的不是人口,而是城墙,毕竟这里是清国的都城。
并且沈阳也不是一座孤城,东部还有抚顺铁岭两城护卫,这两城也早都回到了大明手中,只不过人口损失严重,皇太极败走的时候,裹挟了数万人。
整个辽东现在也不过七十万人,这还是因为有流民政策,若是没有这个政策的话,整个辽东也才三十多万人罢了。
一次损失数万人,整个沈阳地区,直接变得空无人烟。
不过这也是好事,因为原本的沈阳地区,女真渗透格外严重,无数汉人与女真人通婚,还有范文程这种有代表性的家族投靠女真,影响就更加大了。
所以哪怕沈阳的人没有被皇太极带走,朱威或者说原本辽东的主事人熊廷弼和孙承宗,也不会相信这里的人了。
沈阳人走了,但是房屋等固定物还在,包括已经开垦好的田地都在,这就很简单了,移民就行了。
以前入辽东的流民还需要慢慢自己开垦荒地,现在好了,直接迁徙到这里,什么都有了。
现成的东西好就好在这,不需要多长时间,就能重新恢复起来。
现在的沈阳包括抚顺铁岭,加起来有十万人了,自派欣欣向荣的景象。
与此同时,有一队人马,正在距离抚顺城东不远处的浑河南岸,这个浑河南岸,还有一个特别的名字——萨尔浒!
在原本的历史中,就在这里,女真一战断送了大明最后的四十万大军,让女真再也无法控制。
也可能是冥冥之中,在胡大彪带人进入辽东的时候,皇太极也是突然带人来到了这里。
一声马嘶,惊起一群野鸭。
“嗖嗖嗖…”
而后就是三支箭羽射出,三只野鸭应声而落。
“陛下好箭术!”
一公鸭嗓子的人小跑过去,也不管刚刚开春的河水有多冷,捡起野鸭后举过头顶,大声呼喊道。
只不过这般的热情没有得到回应,坐在马上的人连一个眼神也没有给,只是低头在看右手掌心的伤疤,这个伤疤是他一生的痛,这人自然就是皇太极了。
辽东兵马的大规模调动,是瞒不过人的,因为辽东的人太杂了,各地流民还有土着混合,在里面安插一些探子再容易不过了。
所以新军入辽东去辽阳的第一天,皇太极就已经得知消息了,而后新军分批入沈阳,也是被皇太极收到一丝风声。
胡大彪所想的不错,若是说皇太极最恨的人是谁,不用想肯定是朱威了,若是皇太极最想夺回的地方是哪里?也不用想,自然就是他登基之地了。
最引以为傲的武力被朱威压制,自己登基之地还被朱威夺去,皇太极这辈子最大的对手,最大的阻碍,除了朱威之外,没有第二人。
哪怕是大明最善于打仗的勋贵胡大彪在他的对面,他也丝毫不放在心上。
等到那人举着三只野鸭满身狼狈的跑过来之后,皇太极这才回过神来,盯着眼前之人嘴角微微上扬:“好奴才,魏忠贤啊魏忠贤,你说是在大明自在,还是在我大清快活呢?”
魏忠贤直接跪下:“自然是在大清快活,此间乐,不思明也!”
皇太极脸上的笑容收敛,突然变得阴沉的可怕:“你还想做王?”
由不得皇太极这么想了,这原话可是刘禅说的,是蜀汉亡国之后,曹操为了彰显功绩,也是为了看刘禅笑话问的话,当初刘禅说的就是此间乐,不思蜀也。
这话可以用,但是身份要能压得住,一个奴才而已,怎么敢用?
可是魏忠贤这么聪明的人,怎么会这般大胆?
那是因为魏忠贤在听到皇太极问他这句话的时候,就已经明白是因为皇太极不信任他。
就像曹操不信任刘禅一样,若是刘禅当初没有说出不思蜀也,基本也就离死不远了,哪里能再活那么久?
魏忠贤回的话也很有意思,暗地里好似在说他想成王,但是他是个太监啊,成王又能如何?
所以魏忠贤在这不到一秒中想出来的回答,是最好最安全的了。
“奴才是阉人,也是陛下的狗,狗待在自家主人身边才是最好的,否则就是人人喊打了。”
魏忠贤带着笑意说道。
话中将自己贬成一条狗,因为他知道,皇太极喜欢这种的,哪怕他现在是銮仪卫的指挥使,哪怕大清的政策也有三成出自他手,可是在大清,他就是狗,或者说…自从范文程死后,大清的所有人,都不是人了,在皇太极心里,这群人都是狗,只不过有些狗不喂饭就能干活,有些狗需要给两根骨头的区别罢了。
包括魏忠贤,包括莽古尔泰。
皇太极轻哼一声,语气中倒是没了刚刚的那种冷冽:“果然好狗。”
“汪汪汪…”
魏忠贤是没有尾巴的,要不然这会儿应该是在疯狂摇摆了。
皇太极开怀大笑:“好,魏忠贤…你是我的狗,但是你在整个大清,也是无数狗的主人,我需要你们去咬人,清楚了吗?”
“奴才明白。”
皇太极面朝西方,那里是沈阳啊,是他魂牵梦绕的地方。
“去沈阳,我要知道朱威他想做什么。”
“是!”
……
沈阳,原大清皇城。
胡大彪这种人精是不会直接住在大清皇城的,他只是在皇城门口,相当于京城午门的地方办公罢了。
此时这里也是将星云集,有秦成,有辽阳总兵毛文龙,有山海关总兵叶青,有福建总兵俞咨皋,有日本总兵王二,这都是大明目前为止最耀眼的将领了。
至于俞咨皋和王二,刚过来不到二十日。
今日是胡大彪宣布作战计划的时候。
一张巨大的舆图挂在墙上,一群人身前还有一座沙盘,上面密密麻麻标记了许多标记,萨尔浒的位置最为显眼,用一个巨大的斩字令插在上面,血红的令字,好似再说这里马上就要血流成河了。
“我给护国公立刻军令状,一战…只有一战,必要杀女真一个尸山血海,如若不成,我胡大彪自己割了自己的脑袋,而在这之前,我会割了你们的脑袋!”
胡大彪的语气很平静,可是所有人听的都是心生胆寒之意,胡大彪别人不清楚,他们是知道的,作为大明目前为止最善于打仗的勋贵,并且这里面也包括朱威在内,因为朱威的水平大都是知道的,万人之下朱威能赢,如今万人之上天下只能看胡大彪了。
胡大彪带兵有一个特点,如同他的名字一样,彪得很。
在万历第二次朝鲜战争末期的时候,有许多勋贵子弟和宦官世家的人想要去捞一笔军功,胡大彪对此没有拒绝,让许多人认为胡大彪好说话。
可是真正上了战场之后,因为各种事情,那群纨绔子弟死了五成,还都是正大光明的理由与原因,死了白死,这让胡大彪在军中有了活阎王的美誉。
所以胡大彪说的话,没人敢不当真。
“火鼠准备如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