啪!
啪、啪、啪——
郑曲尺这头正专心致志地思索着事情,却听到旁边两人跟身上有跳蚤似的,东扭西扭,你一巴掌、我一巴掌地在身上拍打,制造噪音。
“安静些。”
“不行啊,这什么树啊,夜蚊多得要死,我身上都痒死了。”小三小声抱怨道。
小七也低闷地“嗯”了一声。
小三忽然发现郑曲尺好像一点事儿都没有,他心态失衡了:“不是,怎么它们只叮我们俩兄弟,难道这些蚊子还分人欺负不成?”
郑曲尺也是服了他们,她从身上的斜挎包里找了找,然后掏出两块削成了薄片的木头扔给他们:“揣着它,蚊子自然就会远离你们了。”
“这是啥?”小三将它摊在手上,翻来覆去地看。
小七更是凑到鼻子处嗅了嗅,感觉味道还挺好闻的。
郑曲尺点开他的脑袋,别叫他的嘴巴碰到:“这是我做的熏蚊香樟木,浸泡了一种特殊的药水晒干的,你们别误食了,它日常佩戴在身上,可以拿来驱虫防蚊。”
他们一听就明白这是个好东西,立马揣进兜里拍稳妥了,两张脸如出一辙地咧开嘴角嘻嘻笑道:“谢谢了。”
见两人终于消停了,郑曲尺这才转回头继续盯睄,但是就耽搁这么一会儿功夫,下方就发生了巨大变故。
星月掩闭,黑比漆,啸聚恶风灌入曲道,人马渐近,或许也是感应到了什么风雨欲至的危险气息,他们夜露匆忙的脚步,渐渐迟缓下来。
但是任他千般谨慎小心,一旦没有及时止步,便会陷入早就埋伏的恶狼围猎场。
只见山坳的两边长坡上,猝不及防滚落下许多巨石,由于光线昏暗,底下的人听到了动静,却一时没法即刻分辨出逃离的方向,隆隆隆的砸落伴随着石子与尘土,这一下吓得马惊嘶鸣,人声杂乱。
“快,快朝前跑!”
后边的路都被这些大石头跟一半滚下来的灰土黄泥给挡住了,人能走,但马车却难以越过,只能选择继续朝前边跑。
他们鞭打着马匹,想赶紧逃离这一片灾难区域,然而他们却不知道,这却是正中路匪的心意,他们正毫无知觉地疾速驶进了路匪的包围圈中。
一条套绳倏地收紧,套住了马腿,更多的人踩到了路匪们提前布置下的陷阱,当即是人仰马翻,同时轰隆的爆炸声不断响起,火光大作,浓烟滚滚,更是造成了一片乱糟糟的景象。
这山壁之下,最宽有十几米、最窄仅有一条宽几米左右的小道,紧贴山壁,十步三转,蜿蜒直上峰巅,他们想要从这里逃走,很难。
因为这一条道就是路匪们精挑细选之下,专程用来“吞食”的血盆大口,这条小道就是“喉管”,他们跑得越慌乱,就越是自投网罗。
夜里无论是嵬嵬的林间还是巍巍的山谷,都是寂静而漆黑,唯独这一块儿地界集中了所有光热与喧嚣。
如此惊险又骇人的动静之下,马受惊,人受伤,马车自然就是一种累赘存在,直接震得马车内的人,不得不从车内爬了出来,再由侍卫们搀扶着下车。
郑曲尺就在斜上方看着,直到她看到马车内逃出来的人时,不由得惊得瞪大了眼睛。
怎么会是、是他?!
那有别于正常男人的阴柔作派,那胖墩墩又尖声尖气的男子,不正是她前不久才打过交道的大太监总管吗?!
郑曲尺人被惊麻了。
卧槽,他们这些路匪的胆子是真肥啊!他们究竟知不知道这些人是什么来历啊?!
一个邺王的亲信,一个是朝中重臣,要真是叫他们干成了这一票,那还得了?!
只怕从此他们福县将永无宁日了!
“你们知道他们是谁吗?”郑曲尺问小三跟小七。
小三转过头,对上郑曲尺此刻异常严肃的神色,莫名有些心虚感:“兴安哥说了,这些人是从有钱的地方来的,看穿衣用度就知道富得流油,但具体他们是谁,我们也不大清楚。”
郑曲尺:“……”
她内心尖叫咆哮——啥都不知道,你们就敢去打劫?!
一个盛安公主在他们福县遇上路匪失踪了,这事就已经叫邺王火急火燎的派了他家大总管过来问责了,这还是情况不明确、只是猜疑的情况之下。
而这一次,事情明明白白、毫不含糊地重臣俩都在福县被劫得连条裤叉都不剩,那他们长驯坡的营寨的人岂不又成背锅侠了?
不行,她得在事态发展到更严重之前,阻止他们。
“兴安现在在哪里?”
她徒然站了起来。
小三跟小七一惊:“你干嘛?”
“不能叫他们打劫这伙人,不然会出大事的!”郑曲尺紧声道。
小三惶然问道:“大事?什么大事?”
两小只很是茫然,完全没有意识到这件事情的严重性。
“现在没时间解释了,咱们还是赶紧去找人。”
——
这头郑曲尺正叫着小三小七带着她一路找了过去,另一头眼见一切进行得十分顺利,对方人员折损得厉害,又被困于小道之中,路匪们这才从暗处大摇大摆地冲了过去。
他们是真的嚣张,干这种犯法劫匪的事,却连脸都懒得遮一下。
大太监总管从马车上被扶到地上,一直还惊魂未定,不知道是谁要害他们,直到这一群路匪们出现。
他眯了眯细小的眼睛,打量了一番这些人的穷酸装束打扮:“你们是什么人?!”
路匪眼神狠狠一瞪,举起刀来:“识趣的话,就赶紧将你们身上值钱的东西都通通交出来,否则我们就杀了你们!”
李大人被人护在后方,他扶正了头冠,霎时间明白过来:“你们就是路匪?!”
“哈哈哈哈,兄弟们,他们这才认出咱们是哪一路的人啊,看来还是见识不行啊。”路匪们嘲笑道。
大太监总管恼怒道:“你们知道我们是谁吗?”
他想说出自己的身份来威摄震住对方,却没想到这群路匪根本油盐不进,一切只往钱上看。
“你是谁?你就算是天王老子在这儿,咱们也敢动手,少他妈的废话,赶紧掏东西出来,要不然一会儿咱们兄弟亲自动手,就少不了你们的排头吃!”路匪凶神恶煞道。
“放肆,大胆!”
都到这会儿了,大太监总管还没有意识到自己的处境,还当自己是在宫里被人捧着臭脚的高高在上。
“你才放肆大胆呢!”
路匪没惯着他,直接就是一嘴更大声、更凶狠的怒怼过去。
刘大人赶紧上前拉了一下大太监总管,他毕竟是搞文字狱的奸佞,脑子正常情况下都在线,他明白这个时候千万别激怒这些亡命之徒,既然对方求财,那最好的解决方式就是舍财保命。
他以眼神示意大太监总管先不要冲动,正所谓君子报仇,十年不晚,这事儿没完,迟早有一天,他们会叫这些路匪死无葬身之地。
“看来,还是这一位大人识时务啊,早这样多好,乖乖地将钱全部掏出来。”兴安勾唇一笑,招了招手,他们凶相毕现,纷纷掏出武器。
如今他们这边的侍卫大多数受了伤,硬拼突围着实艰难,刘大人忍着满腔怒意,叫人将车内的值钱的东西都扔在地上。
然而,路匪们还并不满意:“你们身上的呢?”
于是,刘大人他们咬着牙,将身上的配饰与挂件取下,一并扔前。
这时,兴安好似还是不甚满意,他一双深沉的眸子,如无机质的蛇瞳,在他们周身晃悠转动一圈,嘴角噙笑道:“你们身上的衣物看起来也值不少钱,一并脱了吧。”
什么?!
要钱就算了,现在连他们身上敝体遮羞的衣服都不放过!
简直欺人太甚了!
大太监总管咽不下这口气,不过就是区区一乡下匪徒,竟也敢吃了熊心豹子胆,欺负踩爬到咱家的头上?
他当即怒骂道:“都是妇人当道为祸患,如此大一个军营寨镇定在此,却叫你们这些路匪嚣张至此!”
刚赶过来救场,却听到大太监总管的一顿辱女感言:“……”
她就知道!
她就知道,这些人一旦发生什么事情,从来都不会在自己身上找找原因,或者就事论事,冤有头债有主。
他们会迁怒,会责怪,会怨恨,会认为一切都是别人的错,是别人害的,甚至现在连性别都能是一种错!
“不肯脱是吧,那就让咱们兄弟来帮你们吧!”
路匪们摩拳擦掌,一脸阴阳怪气地打算上前动手。
而刘大人他们脸色涨得肝红,既气又怄,连连后退,甚至都考虑着要不就干脆殊死一拼吧,总好过被人扒衣裸体至此,丢人至极。
“等等!”
郑曲尺赶紧上前阻止。
她还是来晚了,没有拦下他们露面,如今这情况,水火不容之势,分明就已经是将大太监总管与刘大人他们得罪狠了,但好在还没有伤亡。
路匪忽闻这一声喊停,与兴安一并转过头去,却见到了小三小七与那新来的“小郑”一块儿气喘吁吁地跑了过来。
而“小郑”脸上还撕了一块布蒙上,她遮遮掩掩走到兴安面前。
兴安对她如今这鬼祟的模样还挺好奇的,他道:“等什么?”
路匪们也不明白她突然冒出来,喊“等等”是个什么意思。
“我有几句话,想与兴安哥私下聊一聊。”郑曲尺压低嗓音道。
兴安却说:“没瞧见我在办正事?有什么事,过后再说吧。”
郑曲尺一把拉住他,隐忍道:“过后说,就迟了。”
兴安好似听明白了些什么,他视线扫过大太监总管那边:“你这么着急赶过来,是为了他们?”
“不是……我……”她一时之间都不知道该怎么解释了。
路匪们皱眉看着郑曲尺,而另外刘大人那边的队伍也一脸狐疑与惊讶地打量起郑曲尺。
是一名女子……想不到路匪当中,竟还有女子的存在!
兴安却劝她死了这条心:“都进行到这一步了,我不可能会收手的。”
“现在收手,事情还有挽回的余地。”她凑近他,想小
声地与他说一说对方的来历与身份。
“哦,我看……你是觉得自己还有挽回的余地?”他似笑非笑地看着她,下一秒,却一把扯掉了她脸上的蒙面巾:“你遮着脸做甚?”
当面巾离脸那一刻,郑曲尺脑袋一下就炸了,她本能地看了一眼太监总管的方向,然后反应过来,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转过头去,拿手一把遮住了脸。
“你摘我面巾做什么?!”
她怒不可遏地质问兴安。
她声音咬得很小,生怕别人听出她的原声来。
然而,一切终究还是太迟了。
大太监总管先是神色古怪,眼带沉思,最后稍微回忆了一下,眼睛就瞪得像铜铃似的,他指着郑曲尺大喊道:“原来是你——”
“不是我——”
她立即反驳。
然而,大太监总管此时已经十分确认了:“就是你,想不到你竟然会跟路匪勾结到一块儿,我知道了,就是你在背后捣鬼的吧,咱家绝对会将这件事情禀报——”
噗——
尖厉的声音戛然而止,大量的鲜血不断从大太监总管的喉管处飙射而出。
太监总管的话还没有说完,人就捂着喉咙,血染一身倒在地上,死不瞑目。
而呆然看着他死相的那一刻,郑曲尺脑子里只有一个念头——完了。
这事,麻烦大了!
刘大人见大太监总管毫无预警就死在了他在面前,整个人目瞪口呆,抖得跟筛子似的,本来也想说的话,这会儿却识相的彻底闭嘴了。
他惊恐地看了看杀完人之后却还在笑的兴安,又看向一脸呆滞的郑曲尺,仿佛已经认定了就是她在背后教唆这群路匪杀人,她已经叛君叛国了。
郑曲尺头痛地抚额。
这事……因为死了一个人,变得更复杂了,只怕也不能善了了。
她想,如果不将兴安这一群罪魁祸首绳之以法,以邺王的尿性,他“奈何不得冬瓜”,肯定会拿她跟玄甲军来当“茄子”承担下这一切的罪责,毕竟这是多么好的一个整治借口啊。
她转过头,看着兴安,平静地问道:“你当真知道他们是谁吗?”
“不就是朝廷的人吗?”兴安回答得不以为然道。
看来,他还是知道其一的,可惜还有其二。
“没错,是朝廷的人,但他们却不是你认为的那种寻常朝廷官员。”
“什么意思?”兴安神色微凝。
她指着地上那具尸体:“你杀的那个是邺王的贴身大太监总管,相当于邺王的左右手,你一出手就废了邺王的一只手,你猜若邺王知道了,会有多震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