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遗迹?”
刘星河若有所思地问道。
“嗨,说是遗迹,其实就是一个山洞,里面有些破碎的祭台罢了。”拉蒙哭笑不得地说道:“那个地方虽然偏僻,但也算不上是什么人迹罕至,时常会有些人到附近去采些野味,这个疯子就是被一群上山采蘑菇的小孩子发现的,也不知道他是怎么到那个山洞里面去的。”
“那之后呢?”
“这个疯子刚刚从遗迹里出来的时候,就像发了狂一样,嘴里不断说着一些奇怪的话,然后突然就晕倒在了地上。当他再次醒来后,整个人都变得有些不对劲了。他开始声称自己是传说中的常胜将军艾弗斯,甚至还说自己是烈阳教廷的大主教。这可把周围的人吓坏了,大家都觉得这个人肯定是发疯了。要知道,艾弗斯可是生活在五百年前的人物啊!”拉蒙无奈的笑了笑道:“后来,村里有一家非常善良的人,他们将这个疯子带回了家,并收留了他。尽管他始终坚信自己就是艾弗斯,但他的行为还算老实,并没有给村子带来太大的麻烦。就这样,这个疯子在村里渐渐安定了下来,虽然偶尔会被村里的人当做笑话嘲笑。”
“呵。”
刘星河闻言轻笑了一声,他来到这片大陆也快八九个月了,对这片土地的历史也算是一知半解,拉蒙嘴里的这个常胜将军,他也是略有耳闻,传说五百年前,这片大陆也是像现在这样群雄并起,教派林立,就在这时,一股势力异军突起,一位勇者站了出来,这位勇者以佣兵起家,结识了一群志同道合之士,拉起了一只佣兵团。
这只佣兵团辗转与各个国家之间,一边完成贵族的任务,一边积蓄力量,不到十年,便从区区数十人壮大到了两三百人,眼见时机成熟,勇者趁着大陆战火不断直接自立,自立的地点就是禅达,这也是为什么这里是三不管地带,因为这里是佣兵们朝圣之地。
勇者带领着自己的军团以席卷天下的军势横推各国,最终不到十年便统一了整个诺多大陆,结束了长达百年的战乱,建立了一个名为潘德的统一国家,这名勇者也被称为英雄王。而在传说中,那名英雄王之所以能够如此迅速统一大陆,除了他自身那风华绝代的军事政治实力外,还因为他有一位英勇善战,百战百胜的将军——艾弗斯将军。
艾弗斯将军全名叫艾弗斯·嘉·康彻,传闻这位艾弗斯将军天生神力,猛虎在他面前如同家养小猫一般,在战场上,艾弗斯冲锋陷阵,如入无人之境,传说他曾以一己之力,在十数万大军中直接进行斩首行动,在突破上千位筑基期精锐重甲护卫以及近百位化灵期圣被骑士的重重包围后,一刀斩首了一位金丹期的骑士王,最后还全身而退,自此,无人再敢抵抗,天兵所到之处,皆望风而降,在王国统一大陆之后,英雄王建立了新的教派,其中一个便是日今的烈阳教廷,而艾弗斯则是第一任大主教。
然而好景不长,在王国建立没多久,这位常胜将军就神秘失踪了,关于艾弗斯的下落众说纷纭,有说艾弗斯是被旧贵族谋杀了;也有说他功成身退了,还有说他被鸟尽弓藏了,但无论是什么,可以确定的是,这位颇具传奇色彩的英雄自此落幕了。
刘星河沉思了一会儿不解地问道:“那他又为什么被人抓了奴隶了呢?”
“还不是这个疯子得罪了不该得罪的人。”拉蒙摇摇头,叹了口气道:“你也知道,最近这半年世道越来越动荡了,不但那些贼匪越来越猖狂,就连那些平日里还算过得去的贵族也开始不安分起来了。”
拉蒙告诉刘星河,随着近些日子强盗日渐猖獗,贵族们也蠢蠢欲动,不过他们并没有丝毫想帮助平民的心思,而是想方设法从平民身上压榨剩余价值。
这天,几名骑士扈从来到了艾弗斯所在的小村庄,这些个骑士扈从可不是来村里体查民情的,而是一上来就要求村民们为教廷捐税金。本来由于盗匪横行,老百姓就已经苦不堪言了,哪里还有什么余粮拿去捐献,所以纷纷对这几个骑士扈从视而不见。
见这些平民们居然不理会自己,这些骑士扈从愤怒了,开始故意打砸,就在这时,一个金发大汉冲了出来,正是刚砍完柴回来的艾弗斯,艾弗斯一脚将一个正在抢夺财产的骑士扈从踢飞出去,又反手用砍柴斧的斧背将过来帮忙的骑士扈从一斧头撂倒,最后一手掐住一个骑士扈从的脖子,将这些强盗赶出了村子。
然而,那些没有捞到钱财的贵族老爷们显然不会善罢甘休,他们迅速召集了更多的士兵,并带领着数位骑士一同前来。当他们抵达村庄时,原本企图凭借人数优势逼迫艾弗斯屈服,但结果却出乎所有人意料之外——艾弗斯展现出了惊人的战斗力,将这些来犯者打得狼狈不堪、抱头鼠窜。可是,令人失望的是,这些所谓的骑士徒有其名,毫无骑士应有的道义与尊严。面对无法战胜艾弗斯的困境,他们竟然卑鄙地绑架了无辜的平民作为人质,以此要挟艾弗斯放下武器投降。更可恶的是,他们还威胁要将这些被绑为人质的村民当作艾弗斯的同谋者处死。艾弗斯别无选择,最终只能无奈地放弃抵抗,弃械投降,束手就擒。
在俘虏了艾弗斯之后,这些骑士老爷们将他投入了大狱,折磨泄愤,但他们也不想随意处死艾弗斯,于是便将其卖给了奴隶贩子,想让艾弗斯受尽磨难,以此震慑其他人,可没想到,被卖为奴隶之后,艾弗斯依旧没有屈服,运输过程中不断反抗,甚至试图逃跑,惹恼了奴隶贩子,所以他们才带着艾弗斯,想在这里找个冤大头将其卖掉,而那些孩子也是和艾弗斯一样,因为没钱得罪了贵族,被卖给了奴隶贩子。
“哼,这些混蛋迟早会受到报应!”
刘星河闻言勃然大怒,不过他心里也确定了自己没看错人,刘星河之所以想买下艾弗斯并不只是因为看中了他的力量,在艾弗斯与那些奴隶贩子对抗的过程中,刘星河发现艾弗斯一直在保护那些孩子,这种不屈与善良才是刘星河想救下他的原因。
“现在世道就是这样。”拉蒙打着哈哈道:“要不然你找个机会,把那些尸位素餐的贵族老爷绑来给我,我绝对给你一个好价钱。”
“呵呵,你胃口倒不小,小心噎死。”刘星河翻了个白眼,随后两人相视大笑。
其实刘星河知道,拉蒙是故意告诉自己关于艾弗斯的事情的,目的就是想让刘星河救下这个“疯子”。刚遇到拉蒙时,刘星河只以为他是一个人贩子,但随着相处加深,刘星河才知道,拉蒙其实是想用自己的方式执行正义,表面上他是贩卖人口,实际上他是想用自己的方法处理这些强盗,强盗们大多数是因为被那些苛捐杂税逼上梁山的,拉蒙说是把他们卖去干苦力,实际上是给他们一个可以温饱的地方,当然,对于那些真正的不法之徒,拉蒙会让他们生不如死,不过,拉蒙毕竟是一个商人,能做的只有这么多,这也算是这个黑暗社会中,一点小小的光亮吧。
没过多久,艾弗斯安置好了那些孩子们后回来了,刘星河朝拉蒙告别之后,便带着艾弗斯离开了......
月黑风高夜,几道黑影在密林之间穿梭,几个身穿夜行服的人悄无声息的潜入了盘踞在幽暗山谷中的贼窟——黑风寨。
一个草垛之中,一个盗匪探子正匍匐在枝叶之间,警惕地注视着附近的风吹草动,不得不说,这个探子的确是非常的认真,如果他能够朝上面看一下的话就更加专业了。
在探子潜伏的灌木丛上方,一个黑影在树枝上悄无声息地移动,没有发出一点动静,当他来到灌木丛正上方的时候,黑衣男子从怀中掏出一把闪着蓝光,刀刃如同水波般的匕首,随后,黑衣男子从天而降,跳入灌木丛中,他一把捂住盗匪探子的嘴巴,同时一刀将其封喉,整个动作行云流水,似乎没引起什么骚动。
在解决了探子之后,刘星河从灌木丛中探出了半个脑袋环顾四周,在确定没有敌人之后,刘星河模仿着鸟叫声朝着空中吹了声口哨,不一会儿,一群黑衣人便迅速地靠了过来。
“大哥真厉害,一个人就把贼窟附近的暗哨全拔了。”
艾弗斯等人敬佩地看着刘星河,刘星河则不置可否地笑了笑,别看现在是深夜,周围黑漆漆一片伸手不见五指,可对刘星河来说根本不是什么问题,现在的刘星河早已经将元素视野运用得炉火纯青,在元素视野下,刘星河就像是打开了夜视仪与生物探测仪,附近的生物,哪怕了一只蚂蚁,刘星河都看得清清楚楚。
“好了,马上就要到洞口了,准备好就进去吧。”
刘星河挥挥手,一群人便朝着匪窟静悄悄地潜入进去。
“混蛋!是谁杀死了我的好兄弟巴比!”
在黑风寨的核心区域——黑风大殿内,气氛紧张而压抑。一个满脸横肉、浑身肌肉膨胀的红须大汉坐在虎皮大椅上,瞪大眼睛,眼中闪烁着怒火,仿佛要将面前的人烧成灰烬。他就是黑风寨的主人,也是‘冰斧’巴闭的结义兄弟,被人们称为“红须匪王”的罗杰斯。此刻,他正怒不可遏地呵斥着自己的手下,声音如雷贯耳:“你们这群废物!竟然被那个小杂种打败了?你们到底有没有用?”
罗杰斯的怒吼声回荡在整个大殿内,让人不寒而栗。罗杰斯的脾气火爆,性格残忍,对待敌人毫不留情,是方圆百里最强的山贼,曾经率军袭击过骑士团而名声大噪,后与巴闭臭味相投,一个山贼,一个海盗,居然结为了兄弟,一起为祸四方。
这次他为了掠夺山药村不但派出了自己的兄弟,还邀请了另一个强盗首领——‘重锤’芬德尔,让两个人分头行动,本以为是手到擒来,结果不但被打得打败,两个首领都死了。这让罗杰斯感到非常愤怒和失望,他觉得自己的威严受到了挑战。
在罗杰斯的训斥下,那些手下们一个个低着头,不敢说话。他们知道罗杰斯的脾气,如果稍有不慎,就可能会招来杀身之祸。
这时,一直待在罗杰斯旁边的一个打扮得妩媚风尘的女人颤巍巍地上前安抚道:“大王别伤心,虽然巴闭大哥死了,但我们一定会为他报仇的。”
“伤心?我他妈才不会为了这个混蛋伤心!”罗杰斯闻言勃然大怒,他站起身一脚踢翻面前的酒桌,酒水撒了一地,风尘女子也吓得花容失色,倒在地上。
“妈的,巴闭这混蛋,半个月前,我跟他劫了一个贵族的货,这小子把所有的东西都拉走了,现在都不知道他放在哪里,现在他死了,我的那一份谁补给我啊,谁补给我!”
罗杰斯愤怒地来回踱步,众人吓得大气都不敢喘。
“妈的,老子现在火气很大啊。”罗杰斯一把将摔在地上的女子拉起,然后强迫其跪在胯下,大喝道:“还不给老子泻火!”
随后,大厅内传来让人脸红心跳的呜咽声,但却没有一个人敢抬头看。
“啊!!!”
片刻后,罗杰斯似乎满足了,他抖了抖,深吸一口气道:“那个小子叫什么?”
一个手下战战兢兢地回答道:“好像叫什么,刘星河。”
“这个名字,东方人?哼”罗杰斯冷哼一声道:“不管他是哪里来的,这一次那位大人让我们搅乱局势,任何人都不能妨碍我们,否则,杀无赦!”
“哼,杀无赦?我看是死到临头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