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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天书吧 > 都市言情 > 四合院之感受年代气息 > 第174章 又是孤儿寡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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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到这个男人望着自己的眼神‘’,明显自己不吃完这碗粥,他是不会罢休的,女人低着头,拿着筷子,不一会就把这碗粥吃了,真的没有再咳了‘’,

李刚感叹这个年代的人,体质真的好啊,吃饱饭有抵抗力了,刚进屋里的时候,感觉这女人随时能死,吃了两碗稀饭,居然都不咳了,可能是吃了两碗稀饭出了汗,伤风好了,

李刚给自己点了根烟,问了一下她家里的情况,她叫吴兰花,她十岁就没有父母了,逃荒的时候路过这个村,被这家老太太收养了,这老太太有个从小就经常生病的儿子,所以为了给儿子娶媳妇,不得不收养她,‘’她等于是个童养媳,‘’她的姓和名都是老太太给取的,‘’

到了17岁就嫁给了,比她大15岁的男人,两年前,她男人和她婆婆相继去世,如果没有今天的一碗稀饭,如果不是为了孩子,她可能已经放弃了,觉得命运不公,她受了太多的苦,唯一感到欣慰的是,这个村庄很有人情味,没有放弃她,两年来一直是村里人,照顾她们这对孤儿寡母,

‘’讲述着自己悲惨的命运,流着伤心的眼泪,哭了一会儿,也许是情绪得到了释放,精神也好了很多,

擦了擦眼泪,对着李刚说,让你见笑了,我已经几年了,没有说过这么多的话了,可能是死里逃生,把这几年想说的话一次全说完了,自己还露出了笑容,

李刚这才细细打量她,她坐在床上,瓜子脸,配上一对大眼睛,再加上樱桃小嘴,就是两腮无肉,脸太瘦了,脖子细长,上身穿着一件洗的发白的衬衣,好像一碰就能坏的那种,能看出来里面什么也没穿,这年代也没有什么衬衣,两个锁骨清晰可见,加上小巧精致的五官,在后世不知道,让多少整容减肥的女人羡慕,可惜,她不符合这个年代的审美,只能代表家里很穷,吃不饱饭,美不美的问题,还是算了吧?

吴兰花没有注意到李刚打量她,她还在说着话,完全没有停下来的意思,她心里憋了太多的苦,太多的委屈,已经憋了太长时间了,李刚又看了看,那个小丫头,自己趴在炕上已经睡着了,‘’

‘’看到李刚望向女儿,吴兰花也望着女儿,眼里充满了母爱,嘴里说道她四岁,叫吴小丫,我能坚持下来,有很大一部分都是因为她,我这个女儿很懂事的,她从小就很少吵闹,‘’

‘’李刚说我今天在村口看到她,能感觉到,她是个让人心疼的小丫头,

是啊,今天如果没有让她遇到你,我可能挺不到晚上吴兰花说,

‘’大姐‘’,日子都会好起来的‘’,何况遇到这就是缘分,丫丫不想失去你,连老天爷都感动了,我本来就是路过你们村,能在村口遇到她,是缘分,也是天意,大姐,好好养身体,丫丫需要妈妈,你想象一下,这么大一点的孩子,没有妈妈,那真的活不下来啊!

这时听到房门响,小花,婶子给你送饭来了,进来了一个50来多岁的老太太,看到李刚愣住了,没等吴兰花说话,李刚说道,婶子你好啊,我是兰花姐的远房表弟,今天正好路过这里,也认出来了她,必须解释清楚,一个大男人,出现在一个寡妇的家里,好说不好听,他倒无所谓了,就怕再把这对母女害了,那就是罪过了,

老太太把手上的碗放到炕上,吴兰花也给李刚介绍,这是村长家的婶子,

李刚急忙说,婶子你好,谢谢你照顾我表姐,应该的,应该的,我们都是一个村的,又是沾亲带故的,邻里之间互相帮助是应该的,

快吃饭吧,肯定一天没吃饭了,老太太对着吴兰花说,

吴兰花说道,婶子,我吃过了,我表弟带着大米来的,今天吃的很饱,

李刚看到碗里,就是一点玉米糊糊,还是清汤寡水的那种,看着吴兰花欲言又止,她看了看家里唯一的碗,

李刚很善解人意地说表姐,我煮了很多稀饭,你把稀饭给婶子盛点过去,

吴兰花露出感激的眼神,看了一眼李刚,急忙下炕往厨房走,那个老太太准备搀扶一下吴兰花,她可是知道的吴兰花,已经病了好几天了,

婶子,你不用扶我了,我现在有力气,用家里那个唯一的碗,

盛了满满一碗大米稀饭,给婶子都震惊了,马上说到,不要,不要,你还是留着自己吃吧,你家里还有孩子,我们喝点玉米糊糊就行了,她还是第一次见到,这么厚的稀饭,

一个要给一个不要,差一点洒出来,婶子急忙举起碗,把撒出来的一点米汤用嘴舔掉,给李刚看笑了说道,婶子,我表姐也多亏你们家照顾,你就拿着吧,我这里还有米,我会在给表姐拿的,‘’

妇女一看碗都舔过了,也实在不好意思放下了说道,那可真谢谢你了,

大婶不用谢,都是邻居,以后互相帮忙就行了李刚说着,吴兰花又把她端来的玉米糊糊,给老太太端回去,当她走后,‘’

李刚才注意到,她就穿了一件薄薄的衬衣里边是空的,左摇右晃的两粒*特别明显,虽然人长的瘦了点,但是都瘦到别的地方了,孩子肯定吃得饱,规模还真不小,突然很静,吴兰花注意到李刚的眼神,又低头看了看自己胸前,马上双手抱胸,跑到炕上,小脸羞的通红,‘’

李刚急忙站起说姐,我还有点事出去一趟,像偷东西被人发现一样,跑到屋外,然后深深的吸了一口凉气,平复一下自己的心情,

屋里边吴兰花突然后悔了,还自嘲的笑了一下自己,自己有什么配得上人家的,想着李刚年轻,长的还好看,穿着大衣,戴着手表,穿着皮鞋,工作又是公安,

想着自己家徒四壁,又有一个小孩子,这家里唯一能用的,一件棉袄,一双碗筷,关键自己还是一个寡妇,感觉很好笑,自己还...…想多了。

李刚走到屋外面,给自己点了一根烟,深深的吸了一口,这两天从男孩变成了男人,确实有点想多了,不自觉就往那方面想,院门被推开了,进来一个老头,进来就说道,你是兰花那闺女的表弟吧?我是这个村的村长,刚才,来这里的就是我家婆娘,

李刚走过去,拿了一根烟发给他,你好,我是吴兰花表弟,老头打量了李刚一下,看到穿的非常好,尤其是棉大衣,这年代可不是一般人能弄到的,棉大衣只供应公安,部队,也叫军大衣,

李刚掏出证件给他看,说道,我是公安,看完证件,老头也彻底放心了,毕竟村子里来了一个生人,这个年代还是要必须问清楚的,两个大男人也没有进屋里,就在院里聊了起来,

李刚知道这个村就叫芒仓沟村,村长老头也姓吴,叫吴所谓,还得意洋洋的说,他无所畏惧,这个名字是他自己改的,前面叫啥名就没提了,估计也是狗剩屎蛋什么的,要不然成年了,谁自己改名?这老头话真多啊,这一个小时,李刚都没说话,净听他白话了,又说了他最自豪的事情,这个村里几年没有饿死过一个人,

李刚不得不敬佩,在这个年代确实也值得自豪了,可能是,抽了李刚的好烟缘故,这话说起来就没完了,赶紧拦住他,问了一下村庄的位置,还有距离京城有多远?

吴老头说,离京城有30里路,但是进城门的方向,就不一样了,李刚要回城,走的就是北直门了,他是四天从东面走到了北面,知道了,现在自己的位置,也就不急了,得给这对母女俩留点粮,还是要去山上,不然现在空手,突然又拿出来东西,这无中生有,可不好解释啊,

‘’跟吴村长打了声招呼,说自己山上还有猎物没有拿下来,背着长枪朝着山上而去,利用空间把三头狼剥皮,狼肉很柴的也不好吃,本来想着给刘全他们村里,现在不如给吴老头算了,不管这吴老头是不是话唠?起码是个很负责的村长,剥完了狼皮,狼肉扔在雪地里,

坐在高处,望着下面山村,感觉就像是一幅画,大雪覆盖了整个村庄,看到有的人家,烟筒已经冒起了烟,渺渺炊烟,添加了诗情画意,好像这个小山村是个独立的小世界,而李刚就像个巨人,俯视在那里看着‘’?

等了半个小时,看到狼肉都已经冻硬了,又从空间里拿出,五斤大米,十斤玉米面,一只野鸡,两副碗筷,还有两个铝饭盒,她们家那一个碗,给他的印象太深了,还拿了一挂猪板油,砍了一根木棍,把狼和粮食都扛在肩上,就往山下走,刚走到吴兰花家门口,就听到里面有小孩子的哭声,把狼肉直接扔到院里,

开门进屋,小丫丫看到他回来,光着脚就往跑下地,然后抱着他的腿,叔叔我以为你走了,弯腰给她抱了起来,亲了她一下,叔叔没走,叔叔去给丫丫拿鸡去了,晚上我们吃鸡肉,‘’

吴兰花走进厨房,她睡醒了,以为你走了,坐在炕上就开始哭,我都哄了好半天,以前她可不这样,看着丫丫温柔的说道,抱着小丫丫对着吴兰花说道,姐,你把这些粮食放起来,把两个袋子递给她。‘’

等到吴兰花打开两个袋子,看见大米,玉米面,还有一挂猪板油,手都在抖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