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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天书吧 > 玄幻魔法 > 大不列颠之影 > 第一百零七章 俾斯麦,你很能打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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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零七章 俾斯麦,你很能打吗?

记者:近日英国政府已经明确表态,如果普鲁士对丹麦宣战,他们将站在丹麦那一边。首相阁下,普鲁士的民众现在都很关心,如果英国陆军在波罗的海登陆,我们将作何应对呢?

俾斯麦:如何应对?如果英国陆军真的来了,我就派警察把他们全抓起来。

记者:这个回答很幽默,但是阁下,在这种问题上,还是请您不要再开玩笑了。

俾斯麦:开玩笑?我可没有开玩笑,在我看来,苏格兰场警察可比英国陆军带给我的压力大多了。

――《北德总汇报》记者1864年于普丹战争爆发前专访普鲁士王国首相兼外交大臣奥托冯俾斯麦

作为我国国家教育的通常结果,我于1832年复活节从中学毕业,在进入哥廷根大学深造时,成了一个泛神论者。我虽然没有成为一个共和主义者,但是已经深信共和国是最为合乎理性的国家形式,同时我还在思考,究竟是什么原因使千百万人长期地服从于一个人。

但是这个问题并没有让我困扰太久,因为在我进入哥廷根大学的第三个学期时,一个人的到来为我揭晓了答案。我引以为傲的决斗二十五连胜,在那一天被终结了。不过,这还不是最气人的。最可气的是,他在击败我之后,并没有傲慢的羞辱我,而是一脸微笑的扶我起身,他问我……”

――奥托冯俾斯麦《思考与回忆:俾斯麦回忆录》

面对赫尔巴特教授的质问,俾斯麦一点服软的意思都没有。

他非但不服软,反而还昂起头,仿佛他的眼睛长在鼻孔上一样:“教授,我不认为校规里规定了学生不允许养狗。别说养狗了,我就算养头熊,您也管不着。”

赫尔巴特教授火冒三丈道:“那你擅自逃出禁闭室的事又怎么算呢?俾斯麦,你进入哥廷根不过短短三年,然而却和同学进行了25次决斗。这还不算,你前段时间还跑去耶拿大学和人斗殴,你这是嫌自己还不够给学校丢脸的吗!”

俾斯麦不屑的翻了个白眼:“教授,我是个贵族,而击剑决斗是大学生当中传统的贵族活动,虽然这项运动在哥廷根的大部分大学生社团中被取消了,但是我加入的普鲁士同乡会依然保留了这个项目,所以我不认为我和人决斗是犯了什么错,也不觉得我违反了什么规定,您如果因为这个惩罚我,那么您就永远别想得到我的尊重。”

赫尔巴特被俾斯麦的答复气的七窍生烟,虽然他早知道这家伙是哥廷根大学当中数一数二难搞的学生,但这依然不影响他准备堵住这个哥廷根大学不正之风源头的想法。

“即便如此,决斗和养狗不能算是明确的过错,但是你今天参加啤酒馆暴动的行为依然要受到处罚!明天早上八点来惩处委员会的办公室门口报道,委员们会在听完你参与暴动的详细经过后,给你一个合适的处罚结果。”

“暴动?”俾斯麦一听到这个词儿,朝天的鼻孔都压了下来,他一脸疑惑的问道:“什么暴动?”

赫尔巴特只当俾斯麦是想通过装傻逃脱处罚,他冷着脸回道:“就是今天中午那场声援法兰克福卫戍事件的暴动,俾斯麦,你该不会想要告诉我,你没参加这个活动吧?”

“如果我知道的话,我或许会考虑,但不一定会去……不过……”

俾斯麦咬着嘴唇琢磨了一下,小声嘀咕道:“该死,德意志大学生联合会那帮傻逼居然没有叫我,肯定是因为我之前把他们揍得太狠了。”

俾斯麦一方面抱怨着他被同学们排挤了,但另一方面,他又挺庆幸自己没有卷入那场暴动。不为别的,只是单纯因为他至少不用因此去蹲禁闭室了。

在俾斯麦看来,禁闭室简直不是人待得的地方。本来哥廷根这座乡下小城就足够无聊的了,如果再把他关进禁闭室,那简直和被判了火刑似的。

俾斯麦满脸轻松的耸肩道:“教授,您应该知道的,我在哥廷根从不喝啤酒。当初我母亲不同意我去海德堡大学,而是帮我选了哥廷根,就是因为她害怕我在海德堡养成喝啤酒的习惯,那正是她所深恶痛绝的。所以,为了不让她失望,我来到哥廷根以后还从未去过啤酒馆,因为我爱上了葡萄酒和度数更高的烧酒。”

赫尔巴特教授听到俾斯麦的话,满脸都写满了不信任。

他可不相信这个哥廷根有名的麻烦制造者没去啤酒馆凑热闹,赫尔巴特教授当即拿出夹在腋下的那份哥廷根警局关押名单。

但是无论他在名单上怎么找,来回审视了多少次,都没有在名单上发现俾斯麦的名字。

赫尔巴特教授收起名单,盯着俾斯麦深吸了一口气:“你还真没参与?”

“可不是吗?”

俾斯麦讥讽道:“我才不屑于参加那些小市民组织的团体,我曾经在那里混过一段时间,但是没多久就退出了。因为我发现,他们的观点不止非常过激,而且也不了解当前和过去的生活状况,并因此缺乏理论体系。总而言之,我认为他们的思想是空想与缺乏教育的结合体。

至于啤酒馆暴动和法兰克福卫戍事件,这种用动乱干涉国家秩序的行为与我受到的普鲁士式教育相违背。就像是对待击剑决斗那样,这群小市民对那些已有的、历史性的生活状态毫无尊敬态度,我才不想和他们扯上关系。”

赫尔巴特虽然不认同俾斯麦的观点,但是在得知俾斯麦确实没有参与暴动事件后,他还是微微冲着俾斯麦点头道:“难得你能做一件好事,如果你能把决斗的劲头放在学习上,那就更令人满意了。”

俾斯麦看到赫尔巴特打算放他一马,灿烂的笑容瞬间爬上了他的嘴角。

他勒着狗绳问道:“顺带问您一句,学校什么时候能允许我搬回来住呢?”

赫尔巴特稳住脾气回道:“如果你能保证在三个月内不违反校规,那我就向惩处委员会提议,允许你从校外搬回来住。”

“三个月不违反校规?”俾斯麦听到这话,就像是吃了苍蝇似的,恶心的直撇嘴:“那就见他的鬼吧!我宁愿在城墙根下的小石头房子里住一辈子,也不可能答应三个月不违反校规!”

俾斯麦说完这话,也不和赫尔巴特教授道别,而是牵着他的大狼狗直接朝着校外走去。

谁知,他还没出校门呢,一个身影便踱着步子挡在了他的前进路线上。

俾斯麦见状,一点绕道的想法都没有,他以恫吓的语气冲狼狗下令,试图让那个碍事的挡路小子知难而退:“给我扑上去撕烂他!”

但令俾斯麦没想到的是,平时忠心耿耿、性情凶猛的三条狼狗只是看了那男人一眼,便一个个夹着尾巴低眉下眼的主动避让开了。而且看它们爬行的姿势,就连身体都比平日里伏的更低,简直都快肚皮贴地了。

可即便狼狗选择绕道,但那男人就好像故意要同俾斯麦过不去似的,踱着步子重新挡在了他的身前。

如此反复三四回,三条狼狗见前方无法通过,居然主动领着主人调转方向朝着教学楼走去。

俾斯麦见得此情此景,不由得大动肝火。

他猛地勒紧缰绳,冲着那个拦路的小子吼道:“你是想挑衅我吗?博士生!”

亚瑟听到博士生这个称呼,禁不住哑然失笑。

闹了半天,俾斯麦是把他当成了赫尔巴特教授新招的学生。

不过这倒也不能怪俾斯麦识人不明,因为按照亚瑟的年纪,24岁读博还属于正当年呢。

赫尔巴特教授看见俾斯麦这个混不吝的小子居然敢顶撞新学监,忍不住大声呵斥道:“俾斯麦,你这个混蛋……”

可赫尔巴特教授还没骂完,亚瑟便举起手掌示意他打住,旋即他还冲着赫尔巴特微笑道:“没关系,赫尔巴特先生,这里交给我来处理。关于这种情况,你应当信任我的专业水平。”

赫尔巴特欲言又止,但最终他还是把到嘴边的话咽了下去。

一方面,俾斯麦这小子确实太不像话了,是应该好好地管教一下。

另一方面,他也有些好奇,新学监到底会用什么样手段来治理这样的问题学生呢?

从啤酒馆事件来看,亚瑟黑斯廷斯爵士貌似是个温和派的教育者。

但问题在于,如果温和的方式能对俾斯麦这种油盐不进的学生起作用,那简直就是教育学上的奇迹了。

不得不说的是,赫尔巴特教授能够在教育学上被尊为学术泰斗,绝对是有原因的。

因为亚瑟正如他猜测的一样,并没有运用什么温和的方式,甚至于他连一句话都没有对俾斯麦说。

亚瑟黑斯廷斯爵士只是轻轻摘下白手套,随手丢在了俾斯麦面前的石板路上。

对于所有熟悉欧洲中世纪骑士礼仪的人来说,这个动作的含义并不难懂,俾斯麦自然也不例外。

丢手套象征着一个人对他人名誉的质疑,表示一种公开的对抗与挑衅。

而捡起手套则意味着接受通过决斗的方式来恢复或维护名誉。

俾斯麦的眼睛先是向下瞥了眼地上的手套,随后又打量了一眼面前这个与他个头相仿的博士生,随后扭着头轻蔑的笑了一声:“你知道我是谁吗?”

“当然知道。”

亚瑟脱下燕尾服外套扔在了草坪上,他一边松手腕一边应道:“奥托冯俾斯麦,全哥廷根最能打的学生,你迄今为止在决斗中输过吗?”

俾斯麦装作无奈的笑着摇头:“很遗憾,迄今为止还没有。”

“没关系,你很快就不会有遗憾了。”亚瑟笑着回道:“哥廷根大学可不是个给人留遗憾的地方。”

明明长着一副人畜无害的外表,但是嘴里说出的话却一句比一句欠揍。俾斯麦越看这个估计是刚入学的博士生,越觉得这家伙可能是太想吃剑条了。

不过,看在这家伙这么嚣张的份上,俾斯麦打算在把他打的落花流水之前,还得再好好羞辱他一番。

他故意吊着亚瑟,用上位者的姿态问道:“博士生,你可不要搞错了,现在是你向我发起挑战。接受不接受你的挑战是我的自由,你有什么我必须收拾你的理由吗?”

“理由?”亚瑟愣了一下,旋即笑道:“这倒是我疏忽了。这样吧……”

亚瑟拔出腰间的御赐佩剑,钢铁的光泽、精美的镌刻、银质剑柄上点缀的红绿宝石,一切的一切都恍的俾斯麦意识模糊。

亚瑟用那把剑在空中舞了一个利索的剑花收剑入鞘:“如果你能击败我,这把剑就归你了。国王陛下御赐的佩剑,应该值得你为之付出一些努力吧?”

“国王陛下御赐?”俾斯麦愣了半天:“哪位国王陛下?”

“当然是汉诺威国王威廉四世了。”

亚瑟轻描淡写的几句话便勾起了青年人内心中潜藏的虚荣心:“而且这把剑还是法拉第先生的好友詹姆斯纳斯密斯先生打造的,纳斯密斯先生不仅是一名知名工程师,更是一名技艺超群的刀剑工匠。而法拉第先生出自铁匠世家,所以他和纳斯密斯先生的关系一直很不错。”

汉诺威国王御赐……

法拉第的朋友亲手锻造?

听到这些,俾斯麦只感觉到自己的小心脏砰砰乱跳。

虽然他出自贵族家庭,并且他的外祖父还在腓特烈大帝和腓特烈二世时期担任过普鲁士的内务大臣,但是即便如此,他的家中也没有一把国王的御赐刀剑。

如果他能得到这把剑,哪怕不论这把剑的价格,单是挂着这把剑在大街上散步,都是一种极大的荣耀。

俾斯麦一想到这儿,生怕亚瑟反悔,于是赶忙弯下腰捡起白手套插进了上衣兜中。

他望着亚瑟,明明内心无比激动,却仍然要装出一副冷酷的模样:“博士生,你的运气很好,我今天的心情不错,所以就陪你玩玩吧。”

亚瑟闻言摇头道:“这可不行,我拿了佩剑做赌注,你又打算和我赌什么呢?”

俾斯麦强压着兴奋之情,冷冷的问道:“难道哥廷根最能打学生的名头还没有足够的诱惑力吗?”

“我对那个名头不感兴趣,不过我想问你一个问题。”

“等你打赢了再说吧!”

俾斯麦趁着亚瑟说话的间隙,一个弓步猛地向前刺出一剑,直击亚瑟的左肋。

然而令他始料未及的是,如此老江湖的一剑却被亚瑟轻松写意的侧身躲了过去,他的身体还没有反应过来,便觉得耳边传来呼啸的风声。

他的脚面像是被一颗巨大的铁钉镶进了石板路,丝毫动弹不得。握剑的手腕也好像是被铁钳夹住了一般,紧接着便被瞬间扭转了一百八十度。

呛朗一声,俾斯麦的佩剑落地。

他整个人也被按倒在地,亚瑟的胳膊肘牢牢地锁住了他的喉咙,他用尽全力想要起身,然而却连掰开这个怪力博士生的胳膊都做不到。

随着时间的流逝,俾斯麦的脸色越来越紫,他用强大的意志力和年轻人一贯的自大虚荣和骄傲坚持到了最后一刻,但仍旧无法逃脱拍地求饶的命运:“我认输,认输!”

俾斯麦刚刚举了白旗,脖子上的束缚立马就宽松了,他大口大口的喘着粗气,依稀间还听到了一句那个怪物博士生的自言自语――我还以为被警察抓住是我不行了,弄了半天,我的水平并没有退步。

俾斯麦捂着脖子,坐在草坪上一边喘着气,一边恶狠狠的盯着那个亚瑟。

他知道,今天肯定躲不过一顿羞辱。

抢了先手却被反制,最后落得个锁喉求饶的结局,这样惨痛的失利让俾斯麦涨红了脸,他只能借助愤怒来掩饰心中的屈辱:“好了!你赢了,我承认,你现在是全哥廷根最能打的大学生了!不过我保证,在明天太阳下山之前,这个称号就会回到我的手里!”

亚瑟根本不理会俾斯麦的叫嚣,他只是从俾斯麦的衣兜里抽出自己的手套,随后甩着手套拍了拍身上的灰尘:“我说过,我对那个名头不感兴趣,我也不可能成为全哥廷根最能打的大学生,因为我是全哥廷根最能打的教授。”

“教……教授?”这下换俾斯麦傻眼了:“你是什么教授?”

这个看起来比他大不了几岁的家伙居然是教授?

教授难道不都是赫尔巴特那样的老头子吗?

“什么教授?哥廷根大学的电磁学教授,亚瑟黑斯廷斯。很抱歉我是以这样的方式认识你,俾斯麦先生。”

“我……”

亚瑟根本不给俾斯麦开口的机会,他话锋一转道:“我之前说过,我想问你一个问题,你现在必须得回答我。”

“我……”俾斯麦回过神来,他的脸简直比烙铁还红:“我知道了,我可不是那种说话不算话的家伙!来吧,尽管问吧,不过那种我不知道的问题你最好别问,我在哥廷根是学法学的。如果要问电磁学方面的问题,那个领域你懂的比我多!”

亚瑟轻声笑道:“我可不是那种故意难为人的家伙。放心,这个问题就算是三岁的毛孩子也能回答我。”

“你想问什么?”

亚瑟看着俾斯麦狼狈的模样,用脚尖挑起地上的佩剑,一把抓住后,重新将它朝着俾斯麦递了过去:“回答我!俾斯麦同学,你从今天这个事里,学到了什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