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雨夜,密集的雨柱冲洗着车窗。

沈如玉坐在车子里,向沈司珩电话汇报情况,“沈总,我刚从沈宅出来,董事长要调查余小姐了。”

“嗯。”沈司珩已在意料之中,“好。”

沈如玉不解,“沈总,这样没问题吗?董事长会不会听信一些负面消息而对余小姐误会更深呢?”

“了解是接受的开始。”沈司珩说,“而且我心急,等不了了。”

“明白了沈总。”沈如玉似懂非懂,“医院电梯的监控录像调出来了,我发过去了,您看了吗?”

沈司珩言语里带了笑,“嗯,在看。”

“沈总,那有什么用途吗?”

沈司珩又点了一遍回放,饶有兴趣,“纪念一下。”

……

江城一连下了几天的瓢泼大雨,今天终于放晴见到了明媚的大太阳。

余麦的高考成绩就在这样一个雨过天晴的日子里出来了。

成绩都不用他自己查的,学校直接打电话送来了祝贺。

江南区理科状元,小伙子真是光宗耀祖了。

从大使馆申签回来,正在开车的余未莱听到这个消息也很开心,当即豪转一笔巨款,让余麦约上同学们去庆祝一下。

虽然上学那会儿余未莱的成绩也是名列前茅的,但很神奇的只在二三名徘徊,从没得过第一名。

这弟弟就真厉害了。

正开心着,手机就又响了。

别墅的帮佣大嫂给她打电话,说那只小巴顿又闹情绪不吃饭,可能是这两天电闪雷鸣的吓着了,问她能不能来过去安抚安抚。

她跟它又不算熟,她去能管用吗?

主人作就算了,连狗都这个德行。

但她还是掉了头,朝那边赶过去了。

余未莱走进门,趴在地毯上郁郁寡欢的小巴顿抬头看了她一眼,又很失望地趴了回去,发出了“呜呜”地抱怨声。

“……”

她就知道她来没用,很明显被嫌弃了。

来都来了,能做点儿什么就做点儿什么吧。

余未莱帮它套好狗链子,决定带它去遛遛,没准跑一跑心情就会好了,就算心情没好,跑累了也会肚子饿吧。

雨后,山上的空气格外的清新,景色更是宜人。

一人一狗慢悠悠地在干净的柏油路上溜达。

余未莱一手牵着狗链子,一手握着手机回信息,闲庭碎步,轻松自在。

手上的链子突然一紧,小巴顿莫名其妙地疯跑了起来,她直接被带起跟着跑了起来。

她两条腿哪跑得过它四条腿?

刚刚是人遛狗,这会儿画风突变,成了狗遛人了。

余未莱完全跟不上那只狗,拉又拉不住,怕它跑丢了又不敢松手,只能急得骂狗。

“傻狗!我跟你说你够了啊,你跑这么快,是不是想摔死我?!你讲讲道理,我好心遛你,你这么报答我?!再给你一次机会,停下!”

它要是能听懂,就奇了怪了。

正好赶上一段下坡路,因着惯性,一人一狗越跑越快,也越跑越兴奋。

和煦清新的微风迎面吹来,将她的长发吹得凌乱翻飞,借着外力奔跑,没有丝毫的疲累,只感觉尤为的畅快。

一抬头,终于知道这狗为什么疯了似的跑了。

它朝思暮想的主人从车上走了下来,站在不远处等着它。

它一激动,跑得更快,彻底停不下来了…

沈司珩身姿挺拔,笔直地驻立在原地,眸子望着坡路上一人一狗向他飞奔而来。

他还是第一次看到余未莱露出了如此洒脱欢快的笑脸。

脸颊绯红,明眸皓齿,灿如夏花。

心口“咚咚”地加速跳动起来,黑眸静静的望着,一时间竟愣住了。

她已朝他扑了过来,他轻轻地张开手臂迎接她。

飞奔而来的女人满满的撞入他的怀里…

不同于以往的强取豪夺,这个意外却又主动的拥抱让他感到无比的满足,许久才舍得放开。

“天,你的狗一定是疯了。”

她喘着气,小脸跑得红通通,依然兴奋不已。

同样兴奋的小巴顿在旁边又蹦又跳,开心极了。

沈司珩抬手帮她理了理乱发,情不自禁地在她唇上亲了一口,这才接过狗链子,与她十指相扣,一起遛狗压马路。

“我很好奇。”余未莱看着前面的大个萨摩耶,问沈司珩,“它个头一点儿都不小,为什么要在名字前面加个【小】?”

为了可爱?

沈司珩解释:“它亲爹叫巴顿。”

哇偶,子承父名,真是好有道理呢。

等这只“小巴顿”有了儿子、孙子,是不是也可以直接叫“小小巴顿”“小小小巴顿”啊?

能不能走点儿心,狗也是有尊严的好不好。

“巴顿是司恩的狗。”沈司珩说。

余未莱眸子暗了暗,低头“哦”了一声。

他握紧她的手,意有所指,“忘不掉就不要忘,直面它,总有一天它会成为像空气一样的存在,重要却不被在意。”

也许,但直面的那种勇气,却不是谁都具有的。

“沈司珩,我觉得这段时间我对你挺不错的,你觉得呢?”

沈司珩挑眉看她一眼,停了半晌。

她的“不错”跟他想要的还差得远,但看女人挺认真的小模样,还是不情愿地“嗯”了一声。

那就好。

还在等着听她后面的话,她却住嘴不说了,男人意犹未尽,忍不住问了一声,“所以呢?”

余未莱说:“没了啊。”

沈司珩驻足,牵带着她随之驻足,狗链子套着的小巴顿也驻足。

明净的蓝天下,小叶梧桐成排地耸立路侧,两人一狗停在一尘不染的柏油路上,风景如画。

“啊!有。”

她突然想了起来,拉过男人的手,看了眼他腕上的江诗丹顿,时间差不多了。

“余麦的高考成绩出来了,高考状元厉不厉害?晚上开庆祝会,我得回去沾沾喜气。”

又是余麦。

“我呢?”他沉声问。

“你想一起去吗?”她觉得他应该是不想的。

沈司珩盯着她,“我想要你留下陪我。”

这语气,就挺孩子气的呢。

余未莱看着他,点了点头,“可以。”

他眸光一亮,似如释重负般地勾唇一笑,却有意出言轻佻掩饰内心地不安。

“棉棉,你也认为,我们一起【共赴云雨】更有意思是不是?”

“……”

答应得快了。

余未莱漠然的看着面前衣冠楚楚的男人。

她渐渐发觉,自己在沈司珩眼里大概就是个释放他那无处安放的且无法满足的兽欲的工具。

这好歹也算她的正经初恋,一点儿都不能纯纯的,一点儿都不能小清新。

在将来的某一天,韶华倾负,洗尽铅华。

她坐在摇椅上,给孩子们讲过去的事情。

突然间回忆起这位前男友,啊…

两人之间根本没什么值得缅怀的,缅怀了就是不能播,播了就是少儿不宜。

特么的真是令人汗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