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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七章 七朝重臣——许有壬

许有壬,字可用,彰德汤阴人,元代文学家。京城外发生饥荒,他从“民,本也”的思想出发,主张放赈救济,河南农民军起,建议备御之策十五件,又任集贤大学士,不久改枢密副使,又拜中书左丞。看到元朝将士贪掠人口玉帛而无斗志,就主张对起义农民实行招降政策。

许有壬,父许熙载于大德年间,曾先后在湖南零陵、衡阳、湘潭、长沙、江西临川等地做官,幼年的许有壬随父读书于江南,大德末年,许有壬游学京师,应聘为山北廉访司书吏。

许有壬登进士第,授同知辽州事,改任江南行台监察御史。他巡视广东时,发现广东道廉访司副使哈只和蔡衍二人营私舞弊,“黩货无厌”,便立即劾罢之。不久,许有壬被召回内台,任监察御史,元英宗是一位力图推行新政的君主,他起用拜住为相,追查并处置前任奸相铁木迭儿父子等人贪赃不法、诛杀贤良之罪行,因而遭到以御史大夫铁失为首的铁木迭儿余党的忌恨。铁失等人发动政变,当英宗自上都南返,途经南坡时,将英宗和丞相拜住杀死,泰定帝即位后,铁失伏诛。

许有壬在所上奏章中建议严惩铁木迭儿之子锁南及其余党,并请示为遭受铁木迭儿打击陷害的王毅、高昉、赵世延等大臣雪冤复职。接着,他又上疏《正始十事》,篇首云:“盖为政莫大于谨始,未有不正其始而能善其终者也。”所谓“十事”者,“一曰辅翼太子,宜先训导;二曰遴选长官,宜先培养;三曰通籍宫禁,宜别贵贱;四曰欲谨兵权,宜削兼领;五曰武备废驰,宜加修饬;六曰贼臣妻妾,宜禁势官征索;七曰前赦权以止变,宜再诏以正名;八曰铁木迭儿诸子,宜籍没以惩恶;九曰考验经费,以减民赋;十曰撙节浮蟗,以纾国用。”泰定帝大都采纳了他的建议。

许有壬选为中议大夫,旋改中书左司员外郎。当时,京都一带饥荒严重,他请求赈济之,同事们责怪他说:“您的意见固然是好的,但这样一来,国家可就亏缺了。”许有壬说:“不对。民,本也,不亏民,岂能亏了国家呢?”他说与丞相,得到了同意,“发粮四十万斛济之,民赖以活者甚众。”

中书平章政事彻里贴木儿奏罢科举,并得到丞相伯颜的支持,许有壬力争之,详说科举不可罢废,“科举若罢,天下人才觖望”,势必堵塞了选贤任能之路,然劝阻不果,乃托病不出。顺帝强起之,任他为侍御史,这个时期,许有壬不断受到朝中一些大臣的猜忌和谋算,辞归彰德,随后又南游湘汉。至元六年,许有壬被召回中书省,仍任参知政事,升为中书左丞。

翌年,有人建议自大都西山金口引浑河水过京城,达通州,以通漕运,丞相脱脱也积极推行此议,许多大臣认为不可施行,而以许有壬劝阻最力。他条陈其利害说:“浑河之水,湍悍易决,而足以为害,淤浅易塞,而不可行舟,况地势高下,甚有不同,徒劳民费财耳。”但终于未被采纳。先前,其父许熙载在长沙做官时,曾建立义学,兴办教育,许熙载去世后,学生们为纪念他,设立了东冈书院,有人借此对许有壬进行诬陷,他愤而称病辞职。

自仁宗至顺帝,许有壬“历事七朝,垂五十年”,“遇国家大事,无不尽言”,“明辩力诤,不知有死生利害”。许有壬“善笔札,工辞章”,其文章诗词,在元代堪称“巨手”,当时着名文人欧阳玄谓其文章“雄浑闳隽,涌如层澜,迫而求之,则渊靓深实”。

他的着作有《至正集》、《圭塘小稿》等,《至正集》系其一生诗词文章之汇编,许氏逝世前由门生集录编定,身后历经数百年之周折,方得以付梓刊印,凡81卷。《圭塘小稿》为许有壬自辑,后由其弟许有孚重加编次,乃《至正集》“不具录者也”,即《至正集》所未收入的诗文。另有《圭塘欸乃集》,是数人诗作的结集,非许有壬一人之诗集,为许氏与其弟许有孚、子许桢、宾客马煕吟咏唱和之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