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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天书吧 > 其他类型 > 我乃茅山大师 > 第二百零七章 阿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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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天起床,柳俊整理背包的时候,忽然间掉出来一个小瓷瓶,拿起这个瓷瓶,他这才想起来,这不是孟婆让带给狗哥的东西么。

把胖子叫醒,俩人去大型超市买的狗粮狗零食,换了包装,就去了店里。

老规矩,收拾了一下店,拎着东西上了二楼。

看见狗哥还在呼呼大睡,柳俊就觉得,狗哥这个觉,没有睡够的时候啊。

轻轻打开狗粮的包装袋,又拿出孟婆给的那小瓷瓶。

狗哥鼻子动了动,醒了过来。这次没有先吃狗粮,而是疑惑的看了看瓷瓶。

“孟婆的东西?”

“对,孟婆说你用的上,让我带给你,上次回来我忘给你了”

伸出爪子把瓷瓶扒拉过来,狗哥又用另一只爪子打开瓷瓶的木塞,拿起来就跟喝口服液似得,把瓷瓶里的东西倒进了嘴里,喝完又把瓷瓶扔给柳俊。

“收着,这玩意对你来说也算个宝贝”

说完这话,狗哥就没有再理柳俊,柳俊就把这几天发生的事说给狗哥听。

虽然狗哥吃的专心致志,但柳俊知道,狗哥能听见。

果然狗哥听说柳俊现在需要照顾一个树宝宝的时候,停了下来“那个瓷瓶,里面还有几滴,你可以弄点水,稀释一下,喂给树宝宝”

狗哥说完,低头继续进攻自己的狗粮,看着狗哥吃东西,柳俊也没再打扰,直接下了楼。

“胖子,我想学车了”

胖子诧异的看了一眼柳哥,不为别的,学车考驾照,不是一天两天能搞定的事。

他柳哥马上就要走马上任,哪有时间学车。

“柳哥,学开车倒是不难,问题是,你没时间啊”

“没事,教我就行了。驾照那边让吴一成搞定”

“那简单,回家我教你基本知识,等咱们去了s省,你再用权限找个大点的场地,学学车”

“妥了,先去安馨语那里吧”

跟胖子一块驱车去了医院,安馨语还在住院,王乐乐倒是好的差不多了,起码脑袋顶没缠绷带。

先在医院下面水果超市买了点水果啥的,别说,这守着医院,可能房租高吧,水果是外面的两倍价格,丫的还平价超市呢,一点都不平。

拎着水果走到安馨语的病房,柳俊先从病房门上的小窗户看了看里面。

安馨语在跟王乐乐说着什么,王乐乐则拿着一台电脑,小手噼里啪啦的在上面敲着。

推门而入,把水果放在旁边。

“头,你来了”俩人跟柳俊打了声招呼。

“告诉你们一个消息,我的调令快要下来了,马上要去s省,顺便负责s省省会j市的事”

s省第九处的总部,就在j市,所以j市从来没有过市级负责人,都是省九处负责人兼任。

听到这个消息,安馨语跟王乐乐都愣住了,然后安馨语还笑了笑说道:“恭喜你了,头,升职了”

王乐乐表现的就比较明显了,这娃智商不够,什么心思什么心情基本看脸就行。

她脸上写着难过,不高兴,因为她觉得跟柳俊这个头,相处的很融洽。

虽然柳俊没什么正形,对第九处的很多事都不懂,直接放手给她们处理,每天都挺累,但柳俊从来没有什么架子,对她俩也不错,这忽然分开,她有些不愿意,当然安馨语也是这想法,只是没有表达出来。

“还有个事,征求一下你们的意见,你们也知道,我这人到现在都不熟悉第九处的一些流程,所以需要人帮忙,我就擅自做主,把你俩也调过去了。可能累点,但我可以给你们加工资,一人一千怎么样”

看着这俩人一脸惊讶,没啥反应,柳俊咬咬牙“一人加一千五,怎么样?”

听到柳俊这加工资呢,安馨语直接笑出了声,这不太正经的队长并没有不要她们,反而打算一起带着去s省。工资倒是无所谓,她跟王乐乐都是不差钱那种,家里的条件也极为富裕。

主要是这抠门的队长痛苦着给她们加工资的表情,太逗了。

“我们愿意跟着一起去啊,不怕累,跟你去了那里还有很多助手能配合我们,估计比在这轻松多了”

安馨语这话说的一点没有毛病,严格来讲,一个省的第九处究竟有多大,不要看柳俊这一个市级没多少人,一个省九处的人手,是市级的几十倍。

因为好多市级第九处弄不了的案子,都需要省级的行动队来处理,光行动队就几十人,更别说其他的后勤之类的,吴一成把这个位置给柳俊,都不知道压下去了多少反对的声音。

“好,既然你同意了就行,医生有没有说你什么时候能出院?”

“医生说安姐再观察几天就可以出院了”王乐乐抢答。

“嗯,那就行,要出发的时候我通知你们,提前收拾一下东西”

“好的,头”

说完这些,又呆了一会,柳俊就跟胖子离开了医院,回去的路上,电话响了起来。

柳俊掏出手机看了看,是阿龙的电话,阿龙是柳俊上学时候的铁哥们,俩人关系一直都挺好,哪怕是进社会了,一年也就打一两个电话,但是只要有事,对面都能全力帮的那种。

“喂,阿龙,怎么了?”

“明天同学聚会,你能陪我去不?”

说实话,柳俊对同学聚会有些不太感冒,为什么呢,因为他以前去过一次聚会。基本上聚会的同学都是互相了解一下对方是做什么的,然后互相攀比,吹捧。所谓的同学聚会早就没了那个味了。

“怎么了?你不也不爱去这什么同学聚会么”阿龙跟柳俊一样,都是不喜欢这种场合的人。你要说阿龙没钱吧,他家里还真有钱,就算去同学聚会,也是被吹捧的那种,每次都不去,但每次人家都叫他,柳俊就不一样了,选择性忽略那种。

“这次陪我一起去吧,刘艳也在,我想去看看,又不想自己去,好兄弟,讲义气,你陪不陪”

刘艳是阿龙的初恋,俩人从初二开始,一直到高三,要上大学的时候分了。

因为刘艳觉得,俩人不是一个世界的人了,刘艳的家庭条件不错,人长得漂亮,学习成绩也挺好。而阿龙,学习成绩不好,跟柳俊一样吊车尾。

最重要一点就是,阿龙家庭条件,别人都不知道。他上学时候是在他奶奶家,谁也不知道他爸妈是谁。

柳俊知道,还是因为去他奶奶家玩,看见阿龙他爸妈的穿戴,开的车,拿的东西什么的。

那时候阿龙的爸妈还给了柳俊一块两千多块钱的手表做礼物呢,想想,柳俊初中的时候,那时候钱多当钱,两千多块钱不是小数目,柳俊不知道价啊,被阿龙爸妈说了两句,就收下了。后来还是柳俊的表姐,他姑姑的女儿,说这个手表价值两千多。

后来阿龙才说出来,他爸是一家贸易公司的老板,以前也是养殖海产品发的家,忙于生意,就让阿龙奶奶照顾阿龙。

言归正传,阿龙家里条件很好,但刘艳不知道啊,所以,俩人就这么分了。

那时候,阿龙伤心的还拉着柳俊喝酒,买了一百块钱的烤肉,两瓶白酒,找了山头,就在山上大石头坐着喝。

跟俩傻子似得,肉还没吃完,酒一人剩半瓶,就醉了过去,睡到晚上。得亏山上没狼,要不这俩傻子基本喂狼了。

这事也就这么过去了,阿龙也渐渐忘了刘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