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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天书吧 > 玄幻魔法 > 终末使徒 > 笑里藏刀的马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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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又发现了什么吗?”莱锡丝的察觉性的确很强,即便周凌风只是一个转身,她都能够发现。

“没什么,我只是忽然脖子有点痒。”周凌风微笑着说。

“只要不是脖子疼就好,因为在这里,脖子一疼可能就是没有脑袋。”莱锡丝说着就朝着内米亚走去。

周凌风一怔,看来莱锡丝也察觉到了有人在观察自己等人。

不过这并不需要担心,因为很快,就一定会有人过来“请客”。

果然,没有一会儿,就有一队人马过来。

老牛仔十分义气,他用手按在腰间缠绕的鞭子,冷声说:“西域具有牛仔精神,是需要讲信用的,如果托马斯不讲信用,想要强抢你们钱财,我第一个不答应。”

老牛仔的话只说对一半,这群人的确是托马斯的手下,但他们不是来抢夺钱财的。

“尊敬的先生们,还有可爱的女士们,欢迎来到托马斯一号场,今天我不仅见证了马场上的新王登基,也发现了一个识马的伯乐。”

说话的是为首骑着黑马、穿着白色西装的男人,他毛发浓密,手臂全都是,就连衣襟露出的部分都有,想必胸前更是一大堆。

“我叫马福,诸位怎么称呼?”

老牛仔噤声没有理会,内米亚也不会自报姓名。

只有周凌风、莱锡丝和勒不思并不在意。

“好名字,如同你们的内质一样,不过今天我们托马斯一号场做的不够好,这是我们的诚意。”马福抬手挥动右手指,后面两名黑衣人骑着马匹过来。

地面上出现一声呻吟,仔细一看,居然马背后拴着绳子,绳子的另一端则拖拽着一个人。

这个人浑身被包裹,好像粽子,就连脑袋都用黑布罩子,看不清他的脸。

两名黑衣人下马,一人一边架着地上拖拽人的胳膊,擒着扔在马福脚下,拿开黑布。

这个人看上去面熟,正是刚才售卖火焰女士的男人。

此时的他可没有刚才的风光,他显然被“收拾”了一顿,浑身都沾满了泥巴,脸上鼻青脸肿、伤痕累累,就连耳朵挂着的浮夸耳环也被扯掉,顺带着扯掉了耳垂。

内米亚吃了一惊,赶紧护住火焰女士,以为对方是来要回马的。

“我们帮主向来喜欢人才,先不说莱昂恩先生慧眼识‘小霸王’,就说我们的人居然坑先生的钱财,我就不会放过这个蝼蚁!”马福看上去十分生气,抽搐腰间的棍子一甩,居然是个甩棍,狠狠打在地上跪着的人。

一时间,鲜血和惨叫声共存。

周凌风并没有第一时间出声阻止,刻意等了十秒钟,打的地上的人奄奄一息时,这才客气地说:“马福先生真的太客气了,我本来也没有任何责怪托马斯马帮的意思。”

老牛仔见氛围并没有那么紧张,赶紧举手:“我作证!他们的确没有。”

马福立马住手,原本的怒容立马转变为笑脸:“误会是可耻的行为,不过它不是没有用处,至少让我们认识了莱昂恩先生,这匹火焰女士就赠送给这位小女士了。”

他从怀中取出支票,想要返给周凌风,周凌风微微一笑,并没有接过,而是问:“托马斯先生现在好吗?”

马福先生一怔,脸边略微抽搐,他眼珠子左右转动,随后神色恢复自然地说:“他当然很好,如果不介意的话,哈哈,我们也本来有这个意思,不如我们去一个落脚的地方,品尝美味佳肴,欣赏好马和女人,这不比在外面风吹日晒的好?”

“正有此事,那么劳驾带路?”周凌风欣然接受,内米亚等人面面相觑,不知道周凌风内心在想什么。

马福带着众人来到马场后面,原来那里还有一个繁华的小镇,只是小镇很奇怪,人并不多,即便是看见了,也是巡逻的安保人员。

周凌风笑而不语,跟随马福等人来到了一处城堡。

这座城堡十分奢华,如果不是提前得知这里是西域,乍眼一看,还以为是某个小国的皇宫。

城堡依靠山建设,有种童话故事里的堡垒,左右都有旁殿,主殿的楼塔高耸入云。

周凌风拍手喝彩:“这里建筑宏伟,想必托马斯一定是个了不起的名人。”

“托马斯帮主自然很了不起,不过今天的事情他不太清楚,因为这是我个人的房子。”马福微笑着说。

周凌风笑而不语,他深深看了一眼左右的雕像,一共八个,身上都穿戴者银色的铠甲。

马福分别介绍了客厅、卧室、花园等地方,最后来到了用餐处。

马福十分绅士地对着众人说了个“请”字,等待周凌风等人做好了后,这才坐在正中央。

“今天真是一个令人激动的日子,不仅仅是因为小霸王获得了胜利,还有我因为结识了一名识马的好朋友。”马福举起酒桌上的杯子说,“我们来,干杯。”

内米亚等人都举起杯子,但并没有喝,而是观察着周凌风的举动。

周凌风则是淡淡一笑,似乎什么都不知道,仰头咕噜咕噜,就把酒喝了进去。

“真是美妙的酒,我闻到了花香味,咖啡味,还有一点点猕猴桃的味道。”周凌风闭着眼睛细细品尝,等睁开眼睛时,马福对着自己竖起了大拇指。

“不得不说,阁下还是一个喜欢品酒的人。”马福赞美一声,旁边的老牛仔则是冷哼两声,暗中嘀咕着什么。

周凌风微笑道:“喝酒的确是其中一个爱好,不过我生平无数个爱好,不知道被马福先生看中了哪个?”

话音刚落,酒桌上一片安静,不明所以的勒不思也跟着闭上了嘴巴。

马福淡淡一笑,轻轻拍手,仆人们端上热气腾腾的菜肴,光是闻着气味,就让人食指大动。

周凌风却没有动刀叉,而是疑惑地看向马福。

马福没有继续刚才的话题,而是讲解自己准备的食材和厨师们的技艺。

周凌风并没有太过于着急,既然马福先生喜欢玩,他就陪着玩,马福先生说什么,他就说什么。

一场酒宴下来,他们什么都说了,又什么都没有说。

马福先生见时机已经到了,轻轻用汤勺敲打银器酒杯,发出清脆的响声,四下不知道哪里涌现出来的仆人,将餐具收拾好。

“如果大家有时间的话,我带你们去马厩看看,这里有很多宝马,一定有你们喜欢的。”

一听见马福这么说,最兴奋的是老牛仔了。

托马斯的明马无数,只可惜这里只是一号马场的马,如果是托马斯的住宅,那里一定更多。

内米亚一直喜欢自己的火焰女士,即便进入马厩,她也一定要牵着。

马福先生无可奈何地笑了笑,耸肩摆手:“这并不可笑,如果是我,我也会这么做的。”

他们来到后院的马厩,刚一进门,就彻底惊呆。

这里足足有四十多匹好马,个个都是名马。

周凌风不认识品种,但是他能够通过“心眼”,察觉到这些马的精神力都十分强大。

“小霸王”也在其中,而白马王子此时正在它的旁边,只不过“小霸王”还是冲它露出贱兮兮地笑容。

“准确来说,这些马都是托马斯先生的,不过他给了我们一片马场,让我们精心挑选,作为一号场的场主,这些马匹我每一个都记得。”马福先生的言语中带着某种自豪感。

老牛仔忽然看向一匹马,十分激动地说:“这就是枪马?天哪,我只从酒鬼的嘴巴里听说过。”

周凌风看过去,那是一匹脸和脖子都十分细长的马,长的倒是瘦瘦的,但是它肌肉匀称,线条优美。

“枪马?难道它会像我的枪一样捅别人?”内米亚不由自主地笑了。

马福却没有笑:“这并不好笑,女士,如果你知道它的确可以像长枪一样刺穿你的胸口时,你就明白它是多么的致命。”

内米亚忽然就笑不出来了。

马福似乎觉得自己语气重了一点,又说:“不过没关系,它已经老了,很久没有上场了,作为曾经的功臣,我们还是会养到它善终为止。”

老牛仔却哼哼两声,嘴巴嘟哝:“你们会这么做才怪,等交配留种后,就会拿去屠宰场,别忘记你们有很多马肉店。”

马福装作没有听见,转而皮笑肉不笑地看向周凌风:“你觉得我这马厩里,什么马最厉害?”

他神色得意,似乎隐藏着什么关子。

周凌风用“心眼”扫了一眼,目光落在“小霸王”身上。

马福顺着目光看去,拍手赞叹:“这的确是一个惊喜,原本它瘦弱,我们是要放弃它的,可是没有想到,一次意外发现它的速度和力量都大的吓人。”

“什么意外?”

马福阴森森道:“一次准备把它送人的意外,它强烈的挣扎,甚至踢死了我们四名好手,但是我更加的珍惜它。”

送人?恐怕是送入马肉店吧......周凌风逐渐开始熟悉对方的黑话。

“不过它并不是你这个马厩里最强大的马匹。”周凌风忽然这么说。

众人内心微震,就连马福也开始露出惊疑的神色。

老牛仔皱眉:“我可不信,我也认识马,虽然都是名贵的马,但是血统好的年龄却很老,年龄小的血统又没有那么纯,如果不是今天的比赛,我始终认为是白马王子最厉害。”

周凌风摇了摇头:“白马王子的确不错,不管是血统还是力量,都是上上层,再加上主人的精心饲养,基本上是第一层次的马匹。”

马福听见周凌风这么说,脸上不由自主地显露得意神色。

“可惜的是出现了一个变种,那就是‘小霸王’,我听说过不论任何生物,都会出现极小概率的变异,而这种变异千万中几乎都是朝着差的方向发展,唯一的一次便是‘小霸王’这种。”

马福听后,也不得不同意:“其实这也是意料之外,就连托马斯帮主,也完全没有想到。”

“不过,除了这些情况外,还有一种,同样也可以成为强大的马。”周凌风有意卖起了关子。

这听的其他人,尤其是老牛仔心里痒痒的:“别卖关子了,快说。”

“那就是混血。”周凌风微笑道。

“混血?”老牛仔满脸失望,“那算什么?串串?只有血统精纯......”

“血统精纯的确是常识,可惜如果仅仅是常识的话,只能是惊艳,而不是震撼。”周凌风眯着眼睛说,“有时候,混血混的好,能够得到两者的优点,而不是缺点,当然这并不好说。”

老牛仔也开始认真思索起来:“如果名马之间的混血......”

“不,我是说,马厩之中,有一匹马,混了大概四种马匹,而且还是最烈、最疯狂的那种。”周凌风目光一直紧紧盯视着那匹。

“四匹?”老牛仔深吸一口气,“难道就是传说中的四疯子?镰鼬、疯刃、鬼獒和癫八?”

周凌风不知道这些名字,他微笑不语,只是看向马福先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