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来到第二场比试。
夙隐还没到比试场地,被一个身形高大的男子拦住,结果,没她高,他得仰视她,脸很红,“您……您好……”
“有事?”
“嗯。”他害羞的嗽了声,“那什么,我叫……”
夙隐烦躁地打断他,“说正事。”
“我喜欢您。”
夙隐全身上下的温度骤冷,“本尊不需要。”
话落,似是感受到什么诱人的气息,她的眼神直勾勾的落在某处,脚也往那个方向去。
云沫急了,“主子,您干嘛去啊?”
夙隐道:“你们先进去。”
她闪身消失,抓住陌离的神魂,诡异的低笑一声,“又找到乖宝了,宝贝说,我应该怎么惩罚你呢?”
陌离憋屈着脸,完全没想到自己竟然已经弱到这种地步了,只是想着来看一下她,看一下就走的那种,又不打算靠近她,这都能被察觉到。
“你不是说放过我了吗?”
“前提是乖宝别出现在我眼前啊。”
陌离恼怒道:“那你之前怎么不说?!”
夙隐反问:“我为什么要说?”
陌离再傻也明白她在逗他,说的全部是假话,他拳打脚踢她,“你混蛋,我讨厌你!哪儿有你这样的!”
夙隐捏住他的后颈,仔细打量着他的脸,“再打一次试试?我会考虑怎么弄废你神魂的腿,到时候,就真成为废人了。”
陌离蔫巴了,乖乖的安静下来,像个小受气包。
夙隐很满意他的听话,她就喜欢他乖乖的模样,虽说大多时候都比较反骨,但她还是很喜欢,割舍不掉。
“我没说自己在这里,乖宝莫不是用了我弄的神魂契约来找我,不对,应该是……”她凑近他的耳边,尾音染上些许笑意,“跟踪我。”
被戳中的陌离恼羞成怒,“我没有!”
夙隐心情莫名的好,摸了摸他的脑袋,“算了,我大度,不与你计较。”
……
回到天凌之门时,夙隐遇到烬渊。
烬渊笑得有礼貌,“渊尊,我有管理局的事跟您详谈,不如借一步说话?”
夙隐还没说话,她旁边的陌离踹了她一脚。
啧……
不听话。
夙隐道:“走吧。”
烬渊领着她到隐蔽的密室,说了下自己的意图,也就是想得到整个上神界的意图,当管理局的主神有什么意思,要当上神界的主宰才有意思。
在管理局就是劳碌命,法则说什么他就得做什么。
听完后,夙隐笑了,“怎么,不怕本尊出卖你?”
烬渊肯定道:“渊尊自是不会,我相信您的为人。”
夙隐拒绝,“不了,本尊没这个兴趣。”
解决整个上神界,让它的主人全部大换血,她可以,但她不想浪费精力做,她现如今只想亲陌离,没事就亲,每天都亲。
陌离这邪术果真厉害!
夙隐又想亲他了,口干舌燥的,两日没亲他,身体不得劲。
她禁锢着陌离的离开,趁着比试还未开始,带着他进入她的空间,指尖轻点了下,昏暗的环境顷刻之间亮起来。
陌离不适应地眨眨眼,嘴巴都没动,夙隐铺天盖地的吻落了下来。
除非他自己凝聚成实体,别人才能看见他,可神魂契约就这点不好,没凝聚实体,别人看不见他,夙隐能看见。
别人摸不到他,夙隐能摸到,还能亲。
逐渐的,陌离喘不上气来,不受控制的哼唧,“不要了……”
夙隐低喘着,两三秒的时间就平静好,“给本尊收了你释放的邪术。”
陌离觉得自己的魂体很软,一点力气都没有,他得到一个结论,他不经亲。
“都说了我没有邪术!是你自己想亲我,有本事你忍着别亲。”
夙隐短暂的沉默不语,她冷笑,压根不承认,“倒打一耙,勾引我,你还有理了。”
陌离:“……”
“你才倒打一耙。”
“嗯?”
“我说的不对吗?啊……不要亲了……”
夙隐亲到陌离浑身都软得不行才肯放过他,漆黑的眸子注视着他湿润的唇,手触碰了上去,用力摩挲起来,“又勾引本尊,叫你狐狸精得了。”
陌离已经不想反驳了,夙隐高傲得很,根本不会觉得是自己想亲他。
夙隐道:“等这次比试的事情过去,我会去一趟魔界,给那个魔尊取取经,我会问她,我应该怎么干你,正好她以前给我说过想教我的话。”
陌离的脸迅速烧了起来,“你不要脸。”
“还好。”夙隐淡然道:“在这里待着,我处理完比试的事,便带你回去。”
“我不要自己在这儿。”
“讨价还价?”
陌离知道夙隐这人说不通,但他确实不想待这么空旷的地方,“让我出去,否则我就毁了契约,毁了我一样可以离开,让你永远都找不到我。”
夙隐眯起眼眸,危险乍现,“威胁我?”
陌离点点头。
“你可以试试看我能不能找到。”
说完,夙隐出了空间。
陌离哽住半晌,她果然一点都不喜欢他,只是把他当做所有物而已。
那他为什么还要任由她做这样做那样。
早在她毁了他的腿时,就应该抽离神魂,破坏契约离开,让她永远都没法找到他。
陌离觉得自己很傻,有很多简单的办法摆在他眼前,可他却不用,更准确的来说,应该是不想用。
他再一次问自己,为什么要跟她玩囚禁的游戏。
……
第二场比试比第一次结束得快多了,毕竟刷掉了一半的比试者。
第三场是决赛,为了给大家准备的时间,定半个月后。
夙隐带着陌离到他的身体前,“进去吧。”
陌离望着它,心里诧异,“为什么……你不是想解剖我的身体吗?”说着,他没忍住暗自窃喜起来,“姐姐是不是舍不得了?”
夙隐极其不想承认自己舍不得,只能沉着脸色说闭嘴两个字。
陌离了解了。
应该就是舍不得。
他又没忍住窃喜一次。
这是不是说明夙隐其实有那么一点点喜欢他的?!
不喜欢的话,为什么要不舍得?
既然是所有物,没必要舍不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