亲,欢迎光临天天书吧!
错缺断章、加书:站内短信
后台有人,会尽快回复!
天天书吧 > 玄幻魔法 > 最后一个女玄术师 > 第11章 染血的镰刀
  • 主题模式:

  • 字体大小:

    -

    18

    +
  • 恢复默认

最后,他化为了一大堆黑色的灰,散落在了地上。

而那只噬魂娃娃掉落在黑灰中,黑了不少。

直播间里所有人都被这一幕惊得说不出话来。

陈小胖问:“月华公子,你还认为这是特效吗?谁要是直播能做出这样的特效,我直播吃翔。”

月华公子没有说话,似乎还处于震惊之中。

这时,直播间内又飘屏了:恭喜风清扬喜提噬魂娃娃。

叶思媚转头一看,原本放在一旁的那只噬魂娃娃已经不见了。

风清扬道:“卧槽,居然真的秒到。这直播间什么来头?从现在开始我就住在这直播间里了!”

而那个死里逃生的黑云,整个人都蔫了,像是被抽走了一半的力气,身体一软,倒在了地上。

屏幕黑了,直播连线结束。

叶思媚调整了一下心态,朝着屏幕露出了一道神秘的笑容,道:“各位网友,感谢今晚捧场,我们下一次直播再见。”

说完,她关掉了直播,长长地松了口气。

今晚的直播真是刺激。

不过也为她打开了新世界。

让买家直播使用过程,她还可以在线指导,这样的直播带货不比干巴巴地吆喝要有趣得多?

这时,奖励来了。

“恭喜主播顺利完成直播,卖出两件产品,评级为‘优秀’。”

“奖励:提成四万元、生锈的镰刀一把。”

紧接着,四万块钱直接到账,敲门声也响了,门外是一只破破烂烂的纸盒子,就像是从垃圾堆里捡来的。

她打开盒子,一股浓重的血腥气迎面扑来。

那是一把生了锈的镰刀,入手寒凉,冷得仿佛刺进了骨头。

镰刀上面有些斑驳的褐色。

血!

那是血!

她点开了页面,查看这把镰刀的来历。

“染血的镰刀:三级灵器,可伤灵怪。”

“一百年前,一位少女被卖到农家做童养媳,受尽了非人折磨。在女儿被禽兽丈夫杀死之后,她决心报仇,用平日劳作的镰刀杀死了丈夫一家。女子被判凌迟处死,死后这把镰刀跟随她下葬,吸收了她临死前强烈的怨气,又经养尸地蕴养,遂成灵器。”

叶思媚看着这把镰刀,没想到它竟然有这样的来历。

这是一个弱女子对曾经那不公的世道所发动的最惨烈的反击。

她眼底生出一抹坚定。

我叶思媚,绝不会辱没了这把镰刀。

过了几天,黄泉公司一直没有来新的任务。

这些任务都很危险,如果来得太频繁,主播死了,谁来直播?

但叶思媚却等得焦急,遇到灵怪,有生命之危,而对她来说,却不过是打怪升级罢了。

这天,叶思媚听到手机叮咚了一下,还以为是黄泉公司来任务了,没想到却是黑云的发过来的私信。

“主播,我是黑云的父亲,他的右腿受了重伤,身体也极差,性命好像丢了一半。不知你有没有办法救他?”

叶思媚有些失望,如果每卖出去一件商品,她都要收拾残局,那她不得活活累死?

于是便留言道:“生死有命。他能保住性命已经是天大的造化了,今后好好休养吧。”

打完字,她正准备退出去,却见黑云的父亲道:“如果你能治好我儿子的腿,我可以出50万。”

叶思媚:“……”

她立刻回过去:“钱不钱的无所谓,主要是我售后很好。”

黑云的父亲跟她说好晚上来接她,叶思媚心底却隐隐有些不安。

能够随手拿出50万的绝不是普通人,如今她身份特殊,有些事情不能不防。

他沉吟片刻,打了个电话给洛之御。

电话那头传来洛之御的声音,声线优美,极为动听。

听他的语气,似乎很高兴。

“叶小姐,有什么事吗?”

叶思媚道:“洛先生,你听说过杨廷华这个人吗?”

洛之御眉头皱起,道:“你认识杨家大少爷?”

叶思媚一愣,道:“他也是个豪门?”

洛之御严肃地说:“杨家可不是普通的豪门。他们祖上是混黑的。如今虽然金盆洗手了很多年了,但还保留着一些帮派的习气。杨廷华的父亲杨振东是个心狠手辣之人,很不好相处。”

叶思媚心头一跳,怪不得她总觉得左眼皮跳个不停呢,右眼跳财,左眼跳灾啊。

洛之御追问,叶思媚便将事情简单说了,他沉吟片刻,道:“这样吧,我陪你去。”

叶思媚微微一怔,道:“这……不太好吧?”

洛之御说:“我在西南地界还算有两分面子,我和你一起去,不敢轻易害你。”

叶思媚道:“总觉得……有点太麻烦你了。”

洛之御的嘴角微微勾起,道:“没什么大不了的。你救了我弟弟。就是我们洛家的恩人。何况……”

他顿了顿,道:“我们也算是朋友。”

说这句话的时候,他的声音温柔。

叶思媚却没有多想,只是猜测洛之御向她示好,想来是想和她这个玄术师打好关系。

这些有钱人都很惜命,关键时刻,有玄术师在是能救命的。

而洛之御这边,他挂断了电话,脸上带着一抹浅淡的笑容。连他自己都没有发现,他的眼中浮现出一丝柔和。

而站在一边秦叔,心中却暗暗叹息。

天生媚骨的女子,果然是英雄冢,连他这位不近女色的大少爷都这个样子了,只怕是要栽在她的手上啊。

叶思媚看着面前这辆阿斯顿马丁one-77,有些咋舌。

洛家真是豪富啊。

洛之御从车上下来,他穿着一件灰色的薄麻西装,头发梳得一丝不苟,看起来不像是去给叶思媚撑场子的,而是去参加上流阶层宴会的。

洛之御看着她呆愣的眼神,心中有一抹得意。

有一副好外貌,果然好处很多。

叶思媚道:“洛先生,只是去一趟杨家,有必要这么正式吗?”

洛之御微笑,说:“叶小姐,如果不嫌弃,可以叫我之御。”

叶思媚嘴角抽搐了两下,道:“还是叫洛先生吧,比较自在。”

洛之御也没有强求,这时,一辆加长黑色轿车疾驰而来,停在了小区门前,从车上下来一群穿着黑西装的壮汉,将叶思媚二人团团包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