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叶承欢正坐在古堡的一间异常奢华的房间里,屋里没有电灯,因为这座吸血鬼城堡是从来没有电灯的,月亮的光辉斜斜洒进来,虽然有些清冷,好在镶满珠宝的壁炉烧得正旺。

叶承欢手里正托着一只银光闪闪的银质酒杯,杯子里盛满了血红色的葡萄美酒,身上盖着松软的苏格兰羊毛毯,他知道这里的每一件东西都足有几百年的历史,整座古堡的价值难以估量。

早就听说吸血鬼虽然见不得光,但在夜晚过得都是贵族的生活,布朗古堡里的人则是贵族中的贵族。

当然,他手里那杯酒是最纯正的吸血鬼葡萄酒,吸血鬼除了以吸血为生之外,最擅长的就是酿制世界上最好的葡萄酒,不要说去喝,光是闻一下酒香就能让人一辈子魂牵梦绕,更重要的是,据说吸血鬼酿制的葡萄酒还可以延年益寿。

嗯,这个可以喝一点儿。

至少斯立顿那帮老不死的还不敢拿血冒充酒来糊弄北风之神,事实上,除了吸血之外,叶承欢还满欣赏他们奢华的生活方式。

当叶承欢喝了第三杯酒时,索菲亚还闪着一双水汪汪的大眼睛,恋恋不舍的看着他,“霍尔得哥哥,你明天真的要走了吗?”

叶承欢点点头:“嗯,我还有重要的事要做。”

“那么……你还回来吗?”说着说着,小姑娘的鼻翼有些抽动。

叶承欢捏了捏她冷冰冰又白嫩嫩的脸蛋:“神州有句话叫‘人生何处不相逢’,两座山永远到不了一起,但两个人只要活着总有机会见面的。”

“可是……魔巫盟派的大批敌人还没有解决,假如那些黑心的家伙伤害我怎么办,你就忍心不管我了么?”

“傻姑娘,德古拉已经没了,魔巫盟派也闹腾不了几天了,盟族会议很快就会在你哥哥的主持下召开,精灵族、中立族和卡玛利拉联手起来,解决那些杂碎根本不是问题。”

“可是……可是……”说到这儿,小姑娘哽咽难言,泪珠子断线般从洁白的脸颊滚落下来。

一旁的威廉也不顾伊莲娜劝慰的眼神,一向滴酒不沾的他一杯接一杯的喝酒,好像上辈子跟酒有仇似的。

那位管家莫顿先生则一个人站在窗前,满腹抑郁的装逼看月亮。

屋子里虽然温暖如春,却弥漫着一股淡淡的忧伤。

是的,吸血鬼是残暴的,但凡和血有关的东西都不免染上残暴的色彩,但吸血鬼又是忧伤的,因为他们与生俱来就被赋予了月光一般阴柔忧郁的气质。

看着可爱的索菲亚哭得像个泪人,叶承欢伸手给她抹去脸上的泪水,微微笑道:“相信我,和平很快就会降临,曙光很快也会降临,黑夜再漫长也总会过去。索菲亚,答应我,等将来一切平静了,我要你去读最好的大学,交最好的朋友,嫁给最好的男人,过最好的生活。”

“可是……我……我怎么可能……我是吸血鬼……”索菲亚又哭了起来。

叶承欢一皱眉:“吸血鬼怎么了?吸血鬼也可以做人类的好朋友,只要你有一颗善良的心,你就可以成为任何人的朋友。你看看你的哥哥,血族和精灵族打破了千年禁忌,到最后他们不是也在一起了吗?相信我,不管你是人类也好,是吸血鬼也好,是精灵也好,爱是世界上最强大的武器,没有人可以抵挡。”

索菲亚抬起泪眼,怔怔的问道:“那么,你找到你的爱了吗?”

叶承欢没想到这个小姑娘会突然问这种话,顿时一愣,目光迂回到窗外,“是的,我找到了,如果没有爱,我不可能轻而易举的打败德古拉,更重要的是,我不可能击败自己,爱让我明白,一个伟大的人格不在于你击败了多少对手,而是在于你能否击败自己!”

曲终人散,是一个古老而又伤感的话题,但叶承欢从来都不喜欢伤感,也不喜欢忧郁,就算把他打入十八层地狱,他也照样渴望有阳光的生活。

他在不停的跋涉,累了,就卸下背包,坐下来喝口水看看风景;困了,就倒下来不管天不管地的大睡一觉;饿了,他可以随便抓一把什么东西放到嘴里嚼也不嚼就吞下去:寂寞了……

寂寞了,他就和树木说话,和鸟兽说话,和天地说话,大不了像个疯子一样和自己说话。

总之,他就是这么一个让人猜不透、搞不懂的人,因为他有一颗风吹灭、水淹不死、天压不塌的心脏,旅途中有风景的时候他就停下来欣赏风景,浓云密布的时候他就欣赏浓云,哪怕下刀子他也会挖个坑把自己埋起来,等刀子下完了再把刀子一个个捡起来,细细欣赏,慢慢打磨。

总之,他是一个你一辈子都无法忘怀的人,因为他就在你的身边,在开心的时候、不开心的时候、喝酒的时候、唱歌的时候、一个人静静看着窗外的时候,他永远都是你最好的朋友。

叶承欢去了哪里?索菲亚永远都不知道。

他去做了什么?索菲亚也不会知道。

她只知道的是,当第二天一早,突然发现那个人已经离开时,她幼小的心灵里留下了一个深深的伤疤。

叶承欢去了哪里?

当然是按照羊皮卷的标注去了黑暗森林,尽管再也没有人知道曾经的黑暗森林现在变成了什么样子。

他去做了什么?

当然是重修轮回之门,然后用诸神盟约对众神进行重新封禅,但他却舍弃了最后一个属于自己的神位,代之以三个女人,那三个女人是许可儿、米兰和叶知秋。

他将她们封为了神之天使,许可儿是掌管月亮的天使,叶知秋是掌管地狱之火的天使,米兰是操治愈术的天使。

她们将去往各自的领域,从此与诸神并存。

就像叶承欢曾经找回的那段回忆一样,当他没有找回的时候,他发誓必须找到,可找回了之后只能让他陷入更深的痛苦之中。

时间,这个东西总是无情的,如果你可以将它永久定格,那么生活也就阻断了,人生还有什么意义呢?

时光荏苒,龙都,这座滨海的国际化大都市,并没有因为某个人的加入或退出而有所改变。

当一个胡子拉碴、看似满身潦倒的男人再次出现在这座城市的时候,他才蓦然发现,距离他离开这里已经足足一年了。

这个时候,他才终于发现,原来他是对抗不了时间的,哪怕他已是众神之神的轮回之主,哪怕他已经完成了自己封神的使命,哪怕他已经以绝大的勇气放弃一切,决定重新回到那片他熟悉的故土时。

面对这座繁华入昨、红尘滚滚的城市,他还是觉得自己像第一次来时一样,陌生、新奇、还有孤独。

尽管眼前人流穿梭,但他还是觉得孤独而又陌生,甚至还不如他在黑森林时与那些鸟兽树木交谈来的畅快。

但他还是执意回到了这里,并不为别的,只是因为他觉得自己必须回来。

此时的他,已经今非昔比,他已经突破第七封印成为众神之神的轮回之主,即便他已强大如斯,可命运中有些无奈还是无法打破,那就是他的命。

我命天煞孤星,孤独一生,无伴终老。

曾经,他总是相信我命由我不由天,可经历了那么多世事沧桑后,他发现自己还是呆在命运的怪圈里从未逃脱。

命运就是个调皮的孩子,总是喜欢时不时的捉弄人一下子,有时候你抓心挠肝想要得到的东西,甚至就在眼前也偏偏不让你得到。

虽然他回来了,但他并不想去打扰那个女人的生活,他已经给她带来太多灾难,他遗憾且庆幸着林佩珊把自己忘掉。

遗憾的是他们曾经那么无限的接近过,可因缘际会却抵不过造化弄人,到头来总是会因为这样或那样的事情让他们走向了彼此的反面。

同时他也庆幸着,庆幸着自己终于没有给林佩珊留下阴影,可以让她的生活重新归零,他真心想要她能好好的生活下去,只有这样他的心里就能得到些许宽慰。

同样的,他也不想再去打扰那些曾经和他有过交集的女人,像他这样的人本就不该出现在她们的世界里。

天煞孤星就应该呆在属于他自己的地方,他的人生注定要与孤独为伴。

有时候想想曾经在这里发生的一幢幢一幕幕的故事,他往往会了然一笑,至少在他的心里,林佩珊从未走远,至少他感觉他们还在一个城市里,至少他还拥有着两人那些有欢笑有泪水的回忆,这已经是上天留给他的唯一的一笔财富。

回忆若能下酒,往事便可当成一场宿醉。

很多天,他一个人在夜晚在这座城市里默默走过,在他眼中这座城市和他两年前来时没什么区别,就连空气里的味道都从未改变。

他走过了这座城市的许多角落,细心的将每个角落的回忆片片拾起,然后妥善的藏在自己心中的口袋里,偶尔拿出来翻阅一下,他时而都会会心的一笑。

他也曾无数次经过那座给他带来无数欢笑和悲哀的酒吧,隔着窗户一次次的看到有个女人总是坐在同一个角落里,一杯一杯的喝着一种叫做“处女”的鸡尾酒。

有时候他的心里会酸楚一下,有时候他会感到宽慰。

但他从来都没有再进去过,因为他早已不属于那个世界。

他也曾无数次的来到那片熟悉的海滩,一次次的矗立在那座渔人码头上,远远的望着夜色中的那座已经恢复一新的维多利亚,和从前并没有什么区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