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个向导介绍,要是在白天,沙漠深处偶尔会出现“海市蜃楼”的奇观,或楼台殿阁,或都市风光,稍纵即逝,如梦如幻。
坐在高高的驼峰上,林佩珊也从开始的陌生和不安,渐渐融入到这片瑰丽的景色中,优美逶迤的沙丘就像是大海掀动的波澜卷起千堆雪浪,蜿蜒起伏、雄姿奇伟;俯瞰脚下,沙漠的沟沟壑壑宛如精心雕琢的艺术品,千姿百态。
仰望苍穹,禁不住浮想联翩,思绪万千。遥想当年王昭君,那个身披红毡衣,怀抱琵琶的汉家女子,孤身进大漠,用她娇弱身躯为汉匈之间,换来40年和平的古老传说。
仿佛看到黑暗中不远的高处站了一个女子,正静静地仰头凝视着这幕绚烂的情景,她一身长裙,亭亭玉立的站在那里,顾盼之间她宁静的眸子是那样的清澈明媚。
林佩珊不禁在想象,当年的王昭君,夜里思乡、仰望星空的时候,是否也是这般模样,这样含情、这样动人。
思绪,在幽远空旷的大漠夜色中恣意放逐着……
正自感怀的时候,忽然响起一阵枪声,她愕然回头,只见一个佣兵正举着冲锋枪对天射击,嘴里骂道:“妈的,太安静了,我讨厌安静!”
“比尔,为什么不来一首?”另一个混蛋怂恿着。
这个二百五的家伙二话不说,扯脖子便干嚎了起来,唱的是美国着名硬派摇滚乐队枪炮与玫瑰的名作《毁灭的欲望》,甚至还把冲锋枪当吉他,一边干嚎一边跟着节奏摇摆,好似一个重度癫痫症患者。
林佩珊暗暗蹙眉,一帮煞风景的疯子,没办法,要想让一帮佣兵像大学教授那么有素质,实在是太难为他们了。
“你他妈唱的真难听,好像大便干燥一样。”
“托尼,你个狗娘养的,你他妈怎么不唱。”
“我唱的比你还难听。还是让咱们的魁首来一曲吧,不用怀疑,他是活着的猫王。”
“酷!魁首,来一首吧。”
“来一首!”
这帮混蛋纷纷鼓动起来。
林佩珊侧了侧脸,用余光瞧着身后的男人,没想到这家伙还会唱歌,认识这么久还真没听他唱过什么。
于是,好奇心也给挑动起来,“那你就唱一首吧。”
叶承欢一笑:“别听他们扯淡,我哪会唱歌。”
林佩珊几分寡淡的:“是不想还是不敢?”
叶承欢裂开嘴角一笑,“唱得不好可别吓到你。”
说罢,他便从容的哼唱起来。
一个纯净到一尘不染、带着沙漠般的沧桑和月光般的柔美的男声,仿佛从天国里倾泻而下,仿佛是上帝的眼睛怜悯地注视着人类。
一声,只一声,就让林佩珊骤然有一种灵魂之门被撞开的颤栗,让她又感觉自己像一个失重的物体被一种神秘的引力带到了没有现在、没有未来的时空。
这是一种什么声音?时而像露珠的呢喃,时而像岩浆的涌动,时而让人幻入远古的星空倾听上苍的咒语,时而让人在潮水般恢弘的气势里感受生命的悲壮和雄性的本色,向往豪迈人生!
林佩珊也说不上是什么感觉,只是第一时间觉得这是她需要的声音……真切、动人,又是那么纯净、柔润、坚实、宽阔!
无论你去何地。
无论你做何事。
我都将会在这里等你!
无论怎么样。
无论我多悲伤。
我都将会在这里等你!
我始终都认为。
我们的感情会天长地久。
我听见你的笑声,我品尝眼泪。
但此刻我已不能接近你。
哦,宝贝,难道你不知道?
你已经使我着迷。
……
一曲终了,没有掌声,没有欢呼声,人们一下子都沉默下来,浸润在缠绵悱恻的歌声里无法自拔。
“我唱完了,是不是吓到你了?”直到叶承欢的声音再次响起,林佩珊才忽然从感动中抽出身来,这才发现眼睛里湿漉漉的。
“还好。”她只是轻描淡写的说了一声,便不再言语,但内心却久久不能平静。
叶承欢的歌声打到她了,一首歌胜过一万句“我爱你”。
两个人都良久没有说话,彼此的心里都在想着一件事,希望这片沙漠永远也走不到头。
有美女相伴,有一帮混蛋插科打诨,沙漠的路程并不乏味。
也不知走了多久,向导忽然往前一指:“北风之神大人,您看,前面就是灵媒的家了。”
只见一眼望不到边的沙漠中,点缀着一片宝蓝色的湖水,水边上几间茅舍,便是他们此行的目的地。
叶承欢暗暗的在想,这个灵媒也真够神秘的,一个人居然跑到这种鸟不生蛋的地方生活,换成是他哪怕呆一天都会疯掉。
一行人下了骆驼,因为事先听说灵媒不喜欢见外人,所以其他人都等在外面。
叶承欢和林佩珊来到门前,敲了敲门,里面没人回答。
叶承欢脸上闪过一丝疑色,轻轻的推了下门,吱呀一声,房门开了。
里面漆黑一片,伸手不见五指,处处透着股说不出的阴森之气和发霉的味道。
他示意林佩珊躲在自己身后,一步步的走了进去。
两人前脚刚一进去,房门又是吱呀一声,居然自动关闭!
叶承欢一惊,回头看了眼脸色发白、表情怯怯的女人,“要是害怕就去外面等着。”
林佩珊固执的摇了摇头。
叶承欢掏出打火机打着了火,隐隐看到房里的陈设很陈旧,四壁萧然,可见房主人的生活有多清苦。
可奇怪的是,一路摸进去,把几间房子都找遍了也没看到灵媒的影子。
难不成灵媒长夜漫漫无心睡眠,跑出去串门去了?还是找野汉子去了?
正胡思乱想的功夫,忽然脚下一空,咔吧一声,地板开了,两个人一起掉了下去。
叶承欢第一时间抱住女人,尽量让身子保持平衡,自由落体落下。
咚!
两脚踩到坚实的地面,叶承欢的心才踏实了些,地下照样一团漆黑,虽然看不到女人的表情,却感到怀里的她在发抖。
这妞平时在大城市呆惯了,哪见过这么离奇古怪的事,也就是林佩珊性子强,换成别的女人,说不定早就吓得哇哇大哭起来了。
“别怕,没事的,有我在。”
“嗯。”林佩珊尽量让自己镇定下来,不想自己拖累到他。
“跟在我后面,抓着我的衣服,无论遇到什么事都不能松手,懂吗?”
没等他说完,一只小手已经紧紧的抓住了他的衣服。
叶承欢心里暗笑,看来这次带她来白沙瓦简直是无比英明的决定,要不是遇到这么多稀奇古怪的事,谁能想象冷艳孤傲的林大总裁会像个涉世未深的小女孩般如此依赖自己呢。
灵媒果然是灵媒,这里处处透着鬼气,而且屋子下面还有个密道。
正自狐疑的时候,深沉的黑暗之中忽然闪起一道亮光,两排蜡烛从密道深处一盏接一盏亮起,直到将整个密道照的一片光亮。
叶承欢撇撇嘴角,露出几分不屑,江湖术士总喜欢搞点儿神秘的把戏,好让人产生恐惧,不过这些东西对他无效。
好在一路摸下去并没遇到什么机关陷阱。
一直走到密道深处,推开一扇石门,里面居然别有洞天,还藏着一间密室。
密室里黑漆漆的,只是叶承欢闻到了某种不同寻常的味道。
嘶……
一根火柴划过黑暗,慢慢点亮了密室中央的一盏蜡烛,接着蜡烛的微弱光芒,只见后面坐着一个身披黑色麻衣,长发拖地的人,宽大的袖子随便一卷,火柴便熄灭了。
那人弓着身子,长发披散下来,把整张脸遮得严严实实,看不清她的面目。
要是平时遇到这种情形,就算做梦都会吓醒,也不知道这位灵媒是不是鬼片看多了,不知道从哪儿买来的这身行头,摆明了是要把人吓尿的节奏!
叶承欢皱了皱眉头,倒不是他有什么害怕的,主要是背后的女人抓的太紧,以至于指甲刺进了自己的皮肉。
靠,都把老公搞见红了还敢嘴硬说自己不害怕。
再一看,密室里到处是各种各样的法器,还有叫不出名字的古怪符咒,甚至还有一些大大小小的玻璃罐子,里面不是毒蛇就是蝎子。
灵媒指了指面前的垫子示意让两人坐下后,她半晌都没说一句话,一直对着林佩珊打量。
虽然那人长发劈面,根本看不到她的面目,但林佩珊还是觉得长发后面的那双眼睛在盯着自己,看得她一阵发冷。
突然,灵媒的喉咙里发出一种用指甲刮玻璃般的刺耳腔调,“你已经死了。”
林佩珊悚然动容,“你说什么!”
叶承欢自打进了门,眼睛就一直盯着灵媒,想瞧瞧她要搞什么飞机,果然她一上来就语出惊人,分明一个活色生香的大美女坐在眼前,她却说了句眼瞎欠抽的话。
灵媒摇了摇头,自言自语的道:“不对,不对,不对,你怎么可能还活着,你应该早就死了。”
“没错,她好几次都差点儿有危险,都被我救了。”叶承欢淡淡的道。
灵媒猛然转过来,对着叶承欢,久久的才道:“不可能,不可能,我得到了神谕,可是我为什么通不到你的灵。”
“拜托,你头发挡住视线了,换谁都看不清楚。”叶承欢人畜无害的道。
灵媒好像很害怕,不住的往后缩着身子,一直缩到墙角,用双臂挡着头:“求求你快走,我……我帮不了你……我求求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