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此我们就认识了喽。我们每天都约好了在那个杂货店的门前一起上学,我一直把她当妹妹看待,帮助她,保护她,爱护她,她受欺负的时候,我去帮她解围,哪怕我被打得头破血流也毫不在乎,总之,认识她以后,不知道为什么,我就有了一种要保护她不受伤害的责任。我还带她去我朋友家玩,我们一起玩牌,一起吃路边小吃,一起去海边踩沙子,总之那一段时间是我一生中最快乐的时光。”
林佩珊明澈的笑道:“一定是后来你们接触多了彼此互相喜欢,经历了一段浪漫的恋情……”
詹洪基淡然一笑,摇了摇头:“呵呵,那都是漫画书上的东西。那时候我也不知道自己对她的感情是不是喜欢,总之看到她或者和她在一起的时候,我就会觉得很快乐。看得出来,她也是一样的。如果我们继续相处下去的话,我不知道会怎么样,可是后来发生了一件事,把一切都改变了……”
林佩珊蹙眉道:“什么事?”
“尽管后来我们很熟了,她也始终戴着墨镜,从来都不肯摘下来。我常常问她为什么要戴那个,她总是含糊其辞,好像有很难以启齿的苦衷。
有一次放学的时候,我想给她个恶作剧,那天我也不知道自己怎么忽然冒出那种想法,当时她和同班的几个同学一起走,周围还有好多学生,我从背后一下就拿掉了她的墨镜。一刹那,她惊呆了,不知道该怎么办,我和周围的同学也都惊呆了。
怎么形容呢?那一刹那她带给我的震撼,一直到现在都惊心动魄。”
“你看到什么了?”
“原来她有一双湖水一样幽蓝的眸子,深深的眼窝,高挺的鼻梁,她的眼睛是那么美丽,美得让我那一刻都忘了自己的存在,我怎么也没想到她有一双那么迷人的眼睛,为什么还要用墨镜掩盖起来呢?”
“可是没想到就因为我这个草率的举动,给她造成难以弥补的伤害。我们这才知道,原来她是个混血儿。其实我早该猜到的,普通的神州人怎么可能有那么白的皮肤。可是那时的我还是太傻太笨了。
从那儿以后,她再也没有在那家杂货店门前等过我,我们再也没有一起上学。后来我听说她班里的同学知道她是混血儿,全都嘲笑她是假洋鬼子,连老师都奚落她。我这才明白自己做了一件多么愚蠢的事。
我想找她道歉,希望她能原谅我,以后我们还是好朋友,可她总是躲着我,上下学也总是早早的来晚晚的走,再也没有和我说过一句话。
我的心里好像被掏空了似的,我千方百计打听到她家的住址,可是等我鼓足勇气去了之后,没想到她和她的家人已经搬走了,具体去了什么地方,谁也不知道。
她知道我总有一天会来找她,所以托邻居带给我一张明信片……”
说到这儿,詹洪基的眼圈红了,颤着手从怀里摸出一只精美的水晶盒子,打开后从里面拿出一张保存完好的明信片。
林佩珊小心的接过一看,上面是几行稚气的文字,一看就是女孩子写的:“洪基哥哥,对不起,我走了,请原谅我走之前没和你打声招呼。现在你知道我为什么总是戴着墨镜了吧,因为我不想让别人知道我是一个混血儿,因为我会觉得耻辱。我的妈妈是日本人。在我妈妈不到二十岁的时候,就被一个驻扎在当地的美国水兵强暴了,于是就有了我。我和妈妈一直在日本生活,可是我们受不了人们的冷眼,这才来到神州。可是到头来什么都改变不了。洪基哥哥,我没有怪你,应该怪的是我自己,也许我还不够坚强,给我十年时间,我会让自己坚强起来的,十年之后的今天我还会回来,如果那时我还不够坚强,那么就二十年,三十年,四十年,总有一天我一定会回来。秀秀。”
林佩珊仔细翻看了下,这才发现明信片背面还黏着一只蒲公英。
“四十年过去了,我从来就没忘记过这个蒲公英的约定,从来就没忘记过那个女孩,每隔十年我就来到这里,希望能再见到她,可是她一直没有来过。”詹洪基神色有些黯然。
林佩珊默然良久,没想到如今的电子巨头詹洪基会有这么美丽的故事,谁又能想到一个商界巨擘会为了一个不可能实现的约定而苦苦守候了四十年呢。
“言情小说看多了吧,你是不是没事就喜欢自己yy一下,不过到了你这个年纪除了yy别的也做不了什么了。”叶承欢在旁冷言冷语的道,要他相信詹洪基的话,他宁愿相信火星上有人。
詹洪基满面风尘色的一笑:“这件事我从来没给人说过,也从来没想要别人相信,你觉得是假的,我也无所谓,总之,它在我心里就好了。”
叶承欢冷笑道:“你这样的人也会有感情,你说的要是真的,我就把头给你。”
“够了!”林佩珊忍无可忍,瞪着叶承欢:“你说完了没有!”
“佩珊小宝贝,凭你这么高智商的人也会相信他的鬼故事,我真是服了你了。”
詹洪基苦笑一下,摇了摇头,看了眼落日余晖,“好了,太阳要落山了,看来今天她又不会出现了。我该走了。”
他刚要起身,忽听远处传来一阵汽车笛声,他脸色一变,循声看去,只见从远处开来一辆黑色的劳斯莱斯,徐徐来到那一大片蒲公英前稳稳停住。
詹洪基霍然站起,脸上的表情瞬息万变,嘴里喃喃的道:“会是她么,会是她么……”
叶承欢也是一愣,下意识的摸摸脖子,这家伙不会说的是真的吧,难道真是他的秀秀来了,刚才大话吹出去了,看样子没准真得把头输给他了。
车门一开,下来一个女人,穿着一身淡蓝色毛呢连衣裙,高挺的鼻梁上架着副墨镜,一头泼墨似的青丝随风飘散,气质庄重而高贵。
下了车,她并没注意到看台上的三个人,面对着一大片灿漫的蒲公英,静静的站着。
整个时空仿佛都凝滞了一般,偌大的操场静到落针可闻!
詹洪基仿佛变回到那个青涩的少年,那张满是沧桑的脸隐隐泛着红晕,所有呼吸都被压在喉咙里,紧紧地,满满的。
不知多了多久,下课铃响彻一片,一大帮身着校服的学生涌进操场,踢球的,聊天的,玩笑的,闹哄哄的,顿时打破了这里的宁静。
叶承欢看看詹洪基,又看看下面的那个女人,愕然道:“那个不会真是你的秀秀吧?”
詹洪基完全没听到他在说什么,眼睛直勾勾的盯着那个女人,眼睛里隐隐泛着泪花。
看到这儿,叶承欢才不得不承认,自己这次真的被打败了,他怎么也没想到一个能把儿子当政治筹码的人,居然会保留着一份最原始、最纯真的感情,而且一直保留了四十年!
林佩珊的眼睛也微红,眼睛里泛着盈盈泪光,心里只有一个信念,她无比希望那个女人就是让詹洪基等了四十年的小女孩。
四十年的岁月过去,当初的小女孩已经变成端庄美妇,可在詹洪基的心里,秀秀还是当年的那个样子。
见詹洪基迟迟不说话,也没表示,林佩珊有点着急:“詹叔,还等什么,过去啊,哪怕有万分之一的机会是她,你也要过去啊。”
可停了半晌,詹洪基还是那么直愣愣的站着,不说话也不动弹,好似一根欠扁的冰雕。
詹洪基心里也清楚,万一那个人真是秀秀,万一她走了怎么办,难道还要再过四十年么,估计那时候自己已经成兵马俑了。
他曾经无数次设想过见到那个女孩要毫不犹豫的抱住她吻她,告诉她自己苦苦等了她四十年,自己为了她至今还是孑然一身,甚至告诉她自己有多爱她。
可到了此时,他却懵圈了,别说大脑,甚至全身没有一个部位是自己的,这个纵横商海游刃有余的男人,连台湾所谓总统都敬畏三分的电子巨头,在面对自己的初恋情人时,居然如此狼狈!
林佩珊急的直跺脚,“詹叔,你怎么了?”
詹洪基终于迈了半步,可就在这时,从那辆黑色轿车上又下来一个英气十足的白种中年男人,挺拔的身材,俊朗的相貌,温文有礼的举止,还有那一头金黄色的浓发,怎么看都比詹洪基要强得多,只见他款款几步来到女人身边,两个人没有一句交流,一起望着漫天飞舞的蒲公英,浪漫的气质瞬间爆棚。
看到这儿,詹洪基的脚又缩了回去,如果那个女人真是秀秀的话,那个男人一定就是她丈夫,当初的一个约定在经过四十年之后也许她早就忘了,也许他们夫妻是一起来学校玩赏蒲公英的,自己过去又算是什么呢?
叶承欢再也看不下去了,这位老爷子的扭捏让他蛋疼的实在不行,对付那些个政商界的大人物都能游刃有余,居然对付不了一个女人。
他才不会像林佩珊那样一遍遍的劝说,遇到这种事他会直接用自己的方式来表达,他的方式是什么?也就是从来不按常理出牌!
下一刻,他一把抓起詹洪基,像拎小孩似的一只手就提了起来,然后直接扔了出去……
林佩珊捂着檀口,差点惊呼出声。
詹洪基更是仨魂儿没了俩,整个人被从看台狠狠掼下去,两脚落地后一个踉跄,十分狼狈的趴到那个女人身后,还好有惊无险,没受半点儿伤。
他恼恨的回眸瞧了叶承欢一眼,后者则没事人似的对他呲了呲牙。
那个女人听到动静后,猛地回身,看着地上的詹洪基惊愕不已。
丢人啊丢人,这下想躲也没法躲了,詹洪基心里把叶承欢骂了不知多少遍,对那个女人干笑一下:“请问……”
“是你!”那个女人后退一步,忽然失声道。
詹洪基顿时失色,忘了自己的尴尬和狼狈,怔怔的瞧着对方,良久才道:“你是……秀秀?”
女人目光闪烁不定,她对旁边的男人说了声:“你先到车上等我吧。”
那个男人答应一声,转身走开了。
女人慢慢的摘掉墨镜,露出一双湖水般淡蓝的眸子,四十年的风霜也没有改变它的清澈。
不是秀秀,又能是谁呢?
那个让他苦等了四十年的女人,岁月并没在她脸上留下多少痕迹,一头流瀑般的青丝没有半点银色,可詹洪基已是满头华发,满面风霜,有时候连他自己都不敢认自己,没想到对方一下就认了出来。
久别重逢的两个人,本以为会多么热烈,多么火爆,可两个人呆呆的都是一阵失措,那份四十年前的懵懂感情随着岁月的流逝早已沉淀如温酒。
“我现在叫和田秀美。”女人率先打破了沉默。
詹洪基讪讪一笑:“哦,你看我都糊涂了,现在应该叫你和田秀美女士了。”
女人微微一笑,“四十年过去了,没想到我们还会再见面。”
“是啊,四十年了。其实……我按照你明信片上写的一样,每十年就回来一次,今天已经是第四次了。”
“对不起,让你久等了,我是第一次回来。”
和田秀美望着漫天飞舞的蒲公英:“四十年过去了,这里的蒲公英还是那么美。”
“是的,时间能改变很多东西,可有些是永远都无法改变的。”
两个人又沉默了很久,和田秀美把目光转到看台上的林佩珊和叶承欢,笑道:“那是你的子女吧?”
詹洪基噎了噎声,干涩的道:“是啊,刚才那位是你的丈夫吧。”
和田秀美点了点头,并没否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