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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天书吧 > 侦探推理 > 棋人物语 > 第一百零九章 狗皮膏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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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鹭社,对曹英和孙治二人来说都绝不陌生,当年在刚接管陶然居的那些日子,为了了解其他同行经营棋社的做法,曹英曾经走遍京城的棋社棋楼,当然,那时的他还没有现在这样的知名度,不用担心被人认出来,有时在某家棋社一泡就是大半天,大家只以为他是毕业不久,一时没找到工作用下棋来消磨时间的社会闲散人员,谁会想到这个年轻人会是京城四大棋社之一——陶然居的掌门人。

汽车驶离范全忠所居住的苹果园小区,沿着马路向南开了约有五六分钟后来到了一个丁字路口,左拐后再开两分钟,穿过一座居民小区,前面是一条商业街,街左是古城影剧院,街右的一排商铺,卖服装的,卖电器的,卖食品的,卖五金的,卖彩票的,一溜排开,五花八门儿,生意马马虎虎,比起市区的那些商业街那是差远了。

放慢车速,顺着古城影剧院东边的岔路拐进去再往前三十来米,乌鹭社的四尺多高招牌赫然出现在二人视野之中。

熄火,下车,锁门,完成这一系列动作之后,曹灿和孙治将目光投向那块颇有些年头的牌匾,有关乌鹭社的资料不自觉地涌入了脑海。

——乌鹭社,北京地区资格最老的民间棋社之一,始建于上世纪八十年代,创办人董学文,和那时大多数的棋社一样,受聂卫平在中日围棋擂台赛上的十一连胜所引发的围棋热潮所影响而迷上围棋,将买断工龄所得的四十万元全部投入,办起了这家棋社,起先只是租用三间平房做为营业场地,中间起起伏伏,辉煌时也是真辉煌,惨淡时也是真惨淡,总之,大体也就维持在一个不亏不赚,略有赢余的程度。后董学文年纪大了,将棋社交给其子董亮管理,董亮其人自小长于棋社,学习之余,便是在棋社里和棋迷玩耍,久而久之也喜欢上了下棋,且在棋上表现出了相当的天赋,十岁不到,就打遍乌鹭罕逢敌手。可惜的是,董学文虽然热爱围棋,但在教学方面实在缺乏头脑,发现儿子在围棋上的才能后没有及时送入道场接受业业系统训练,而是任其在自已的棋社和那些业余棋迷厮杀鏖斗,错过了夯实基础的最佳时期。这样的结果导致其棋风具有典型的业余草莽特点,凶悍有余而细腻不足,中盘攻击力不输职业高手,官子收束却欠缺奈性。所以在这些年的业余比赛中虽不乏击败天王巨星的壮举,却终因稳定性不够而难以夺冠。不过,虽然围棋上的造诣只能停步于业余一流而无法再进一步,但正所谓失之桑榆得之东隅,在接手乌鹭社后,董亮经营方面的才能得以展现,近十年的打拼,不仅将半死不活的乌鹭社搞得是红红火火,而且鸟枪换炮,从原先那三间平房搬到了现在这坐写字楼中,成为京城闻名的四大棋社之一。

总之,这位乌鹭社的现任掌门不是一个好对付的角色,只希望今天董亮有事儿不在里边。

吸了口气,定了定心神,“走”,曹英带着孙治走进了乌鹭社的大门。

也许是因为上午的关系,乌鹭社里的人不是很多,棋下大棋室二十多张棋桌里仅三分之一左右有人在下棋,另有七八个人在旁观战。

两个人交换了一下眼色,曹英找了个不起眼的地方坐下,假装看窗外街道的景象,孙治则装作没事儿人一般晃进棋室,左转转,右转转,寻找范全忠的人影,大棋室找过一圈没有见到,又去小棋室碰运气去了。

“哟,谁呀这是?!”闲着没事儿,曹英掏出烟来,刚把烟叨在嘴上,还没来得及把打火机掏出,门帘一挑,从外边进来一男一女两个人,男的个子很高,紫红的面孔,头发剃的极短,只在顶心留下薄薄一个不规则的三角桃心,女的三十已过,眉清目秀,身形均称,虽算不上多漂亮,但也是徐娘半老,风韵犹存。男的进到屋里眼睛就四处张望,似是在找什么人,曹英因为不想被人认出,所以自已一个人呆在墙角,但也正因为如此,那个人很快便把目光落在他的身上,三步两步走了过来。

听声音是朝着自已,曹英转过身来,这一看,心中暗自叫苦,真是怕什么来什么,越是不想见什么人,偏偏就是撞见什么人——来者非是旁人,正是乌鹭社的负责人,董亮。

说来也巧,平时董亮一般只在下午来乌鹭社看看有什么事情需要处理,可今天他媳妇要去星座商厦买件春装,非要拉着他一起转转,买完衣服,看时间快到中午,于是也就不再回家,直接来乌鹭社了,到了乌鹭社外,见门外停着一辆现代车很眼熟,一看车牌,认的,好象是曹英常开的那辆,心中奇怪,莫非是曹英来了?于是赶紧进来,果然找到了曹英。

“呵,董哥,跟嫂子约会去了?”

曹英心里叫苦,脸上却表情如常,笑着站起身来和两个人打招呼。

“呵,什么约会,老夫老妻的,哪儿还有那个调调。呵,你这个大忙人怎么有空来我这儿串门?真是蓬荜生辉,三生有幸,来之前怎么不先打个电话呢?坐了有一会儿了吧?”董亮笑着问道,他清楚,曹英决不是那种闲来无事,喜欢串门聊天的人。

“有事儿路过您这儿,顺便进来坐坐,不然不是怕您见怪,说我过门不入,不给您面子吗?”曹英笑道——被孙治缠上,这一时半会儿肯定是难以脱身了。

“哈哈,说的对,朋友嘛,就应该常来常往,媳妇儿,给聚香阁打电话订桌,难得曹老弟过来,一定要好好招待招待。”场面上的事董亮是很擅长的,马上热情的招呼媳妇安排中午的宴席。

“别别,不用了,嫂子,别打电话,真的不用了。我是真的有事儿,一会儿就得走。”

不管找得着找不着范全忠,曹英都不可能把时间花在这里,见董亮的老婆真要找电话,连忙拦住。

“什么事至于急成这样?人是铁,饭是钢,一顿不吃饿的慌,事情再忙,它也不能不吃饭吧?别不好意思,跟我还见外,不把我当朋友吗?”董亮把脸一板,假作生气地问道——曹英越是急着离开,他心里的疑团就越大,难道对方要做的事儿不能让自已知道吗?

“不是,真的不是,董哥,我是什么人您还不知道吗?要是没事儿,我能大老远跑古城这儿来吗?这次就算兄弟失礼了,改日,改日我请您二位吃饭好不好?”曹英极力推辞。

“哦......,倒也是。你要是真有急事儿,我也不能拦你,不过兄弟,你要办什么事儿?能不能跟老哥说一说,不是老哥我吹牛皮,古城这一片,咱好歹也算有点面子,甭管什么事情,多多少少总能帮上点儿忙,这点把握还是有的。”董亮见曹英推辞的很坚决,便转而求其次,只想知道对方的来意。

曹英淡淡一笑,心说,告诉你为什么?当我是傻子吗?

“呵,一点儿小事,我自已可以处理,就用不着麻烦您了。”他答道。

“呃......”董亮脸色一沉,“兄弟,这就是你的不对了。”

“什么?我怎么了?”曹英一愣,连忙问道。

“如果真的是小事,那就没什么好急的,吃一顿中午饭算的了什么?如果急着走,说明事儿绝不会是小事,既然不是小事,为什么不跟老哥讲?是不是看不起老哥,觉得说了也没用?”

董亮抓到曹英前后话中的矛盾之处,以子之矛,陷子之盾,顿时让曹英处于两难之地。

这个家伙,真是属狗皮膏药的,粘上了就揭下不来。

曹英心中叫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