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晚,我又失眠了。
记忆将我带回小学六年级的初夏,临近毕业的那一段时光。
颜可说是一位聪慧美丽的女孩,前文说过她与明涓有三分相像。
颜在我前一排的对过坐。一次她言语“冒犯”了我,我抬手作势要打。颜说:“你打吧,到上了初中我们可能就不在一个班,到时见面就不说话了!”
我闻听此言,心里还没来得及有何反应,不过抬起的手,却放下了,坐在自己的座位上。
心想:“是啊,等我们上了初中,我和颜很可能不会分到一个班,那见了面就更不会说话了。”
因为之前我不止一次对颜说起过,如果上了初中,我和她可能就不会说话了,如果不在一个班,我们见了面就更不会说话了。因为我知道我见到她会不好意思,会很难为情,和她说话,我会非常不好意思,也就不会和她说话了。
其实伙这小子,也说过在街上遇到颜,感觉可不好意思啦。这个不解风情的混小子尚且如此,更何况我这个多情种,自比伙更甚。
我和颜在那个学期,彼此都很有好感,只是喜欢,谈不上爱。因为我的偶像是芃,我万分倾慕的是冯老师。对颜的好感很朦胧,毕竟是情窦初开的年龄,也是不解风情的年纪。
因为不解风情,所以我即使很喜欢颜,可是她一旦触犯了我,我还是会对她挥拳相向,更遑论别的女生了。即便我出手不重,也非常令女生讨厌。
颜这样一说,我瞬间长成了大男人。这个大男人可不是什么大男子主义,而是只想着保护女生,而绝不会对女生动手的大男人。
从此以后,我基本再也不会对女生动手了。后来上了初中,有的女生对我又打又骂,有时骂得很厉害,我只是一味忍让躲闪,颜实在看不眼,冲我道:“你还手呀!”有时我实在躲不开女生的辣手,只得随手招架 ,把她们拨弄到一边,颜似乎觉得有点解气,说:“你要还手,她们根本不敢这样。”看来做为老同学,颜还是关心我的。而我上初中却再也没有关心过颜,因为金慕芝!
当然让我惭愧的是,对初三同桌却是例外。
小学时有的课桌前边木板会有碗口大的洞,我小学考试基本没有作弊过,自不明白,有些同学们为何会对在课桌前边打个洞乐此不疲,现在想想原来是为了考试时传递纸条之用。
我和颜一次嬉闹,她把手深入桌洞内,我手刚要伸进桌兜,她忽然唧哇乱叫,大概她以为我要去抓她手,因而本能反应害羞的大叫。
而我虽然喜欢与人动手,但实在没有想过去抓女孩子的手,因为我自小就认为这种行为是欺负女孩的流氓行为。而且那时虽然我们年纪都小,然从小就受封建思想束缚,对这方面也很敏感,唯恐遭到他人的风言风语,而颜面扫地。再说我也实在没有抓女孩子手的爱好与经验,内心对此等事确实非常非常忌讳,因为我乃一个较为封建传统保守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