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把喜欢金慕芝的事告诉了发小,也就是荃的弟弟。
因为邻家的伙伴们总想误会我和荃有戏,特别明这个比我们大几岁的大块头,总是带头调侃和影射我和荃。而我心中异常坚定除了金慕芝之外,是不会对别的女子动心的,哪怕一辈子不结婚,孤身一人,也绝不后悔!当时的我就是这么执拗顽固,难以改变!
不致我和荃遭到议论,也便于坚定“非荣不取”的信念,己说起金慕芝的次数,渐渐多了。
天气一天天热了起来。这天发小忽然对我说:“我看见金慕芝和一男孩一起在市里手挽手走着……”
我听了顿觉热血上涌,忧闷伤感霎时堵在心头。已经5年了,我始终未敢向金慕芝表明心迹。
无论何时,偶尔在街上与之相遇,自己始终躲躲闪闪,甚至连正视心爱女孩金慕芝一眼都不敢。
金慕芝那份纯情原本应该是属于我的,可是自己却拱手相让于他人。这就是有缘无份吗?不是的,这只能怪自己怯弱畏羞,懦弱!
为什么?为什么?自己一身正气,豪气干云。
晚上敢一人独自去坟地,从不信鬼邪的我来说,竟会万分害怕一位看上去楚楚动人、纤细柔弱的女子,难道这就是所谓的:“柔”能克“刚”吗?
此刻我更深地体会到了失落、伤感、郁闷是何等滋味。我也曾想过发小说的可能是金慕芝的姐姐,因为她俩长得极为相似,不熟悉的人一般是难以分辨的,更何况金慕芝的姐姐就在市内上学。
可是晚饭我却只扒拉了两口,就再也吃不进了,只想一个人在宽阔的地方一路狂奔,而后大喊大叫地发泄一番。
晚上和几个邻家男孩在发小家打麻将喝凉水,荃一手持杯一手用瓢倒水。
定的规矩是:若一人自摸,其余3人每人喝两杯;点胡之人,自喝一杯。
那晚我不论输赢,几乎每回都要喝水,而是说话语无伦次。
而且还说错了话,连:“你们竟敢乱……”后面自然是个“轮”字,这类话一出口,我立时知道自己说错了话,众人笑了,我也跟着“哈哈”大笑。
荃微一皱眉,看了发小一眼,问:“今天他怎么了?”
“我把那事对他说了。”
“我不是不让你说……”
我听了又“哈哈”大笑起来:“不要紧,今天我真的很渴。把酒当歌须放纵,可惜这不是酒。哈哈哈……”自己如痴似狂,却也不少了半分豪气。
“没想到,你为了她变得这样痴狂……”荃对我似有怜悯之意。
我心想,我最不喜欢别人可怜自己,可今天意会被人可怜。我并不觉得自己可怜(现在想想,自己根本不值得同情与可怜,都是自作自受,自己找的),说:“不要紧,明天我会想开的……只要她能幸福,我也就心满意足了。”我说这话,不免有自我安慰之意。
后来4、5月间,在逢东村与金慕芝相遇,终于和她说了话。虽然她对我依然言笑晏晏,却也无当年初中时的热情主动。
一晚到明妹家看电视,荃忽然说起我在初二时,曾写过两首诗,说:“那时看你诗中写什么早已遁空门又是什么觅清高,那时就感觉你有点深沉消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