晨晖看了眼暮涯:“吃饭吧,今天我心情好,就不跟你计较。”
彩衣盛了一枚汤圆好奇地尝了尝:“胡萝卜能用来做汤圆?还挺清新爽口的,好神奇!”
暮涯得意道:“我的手艺可不是吹的!论胡萝卜的花式做法,没有人能比我更精通!”
彩衣认真地吃完一碗汤圆,然后对暮涯道:“谢谢你救了我,也谢谢你的早饭,很好吃。”
暮涯不好意思地道:“你是第一个说我做饭好吃的人,就算要说谢,也该是我谢谢你才对。”
晨晖:“……当着我的面说我的坏话,是不是?找抽呢?”
彩衣转过身去,又对晨晖道:“晨晖姐姐,谢谢你收留了我,让我在你的房间休息。还有你的医书能借我一本带回去看吗?”
晨晖随口道:“没问题啊,一会儿你选一本带回去就是了。也不用还给我,那些都是常见的医书,市面上都能找到。”
吃完早饭后,暮涯带着彩衣下山。晨晖在家中做些晾晒缝补的工作,然后便扛着锄头去种地。
日暮将近,倦鸟归林,湛蓝的天空染上了一片金黄。
暮涯一个人慢慢悠悠地走在回家的路上,远远地看到熟悉而又亲切的景象,倍感温馨。
“等等,好像是有什么地方不太对劲儿?”暮涯走近一瞧,发现屋顶上升起淡淡炊烟,连忙加快脚步,急匆匆地跑进厨房。
“姐,你在做饭吗?你忘了你上次做饭差点把房子烧了!”暮涯快步走到灶台前,对晨晖道。
晨晖无语道:“要不然呢,等你回来做饭吗?我等得黄花菜都凉了,还以为你今天晚上要住彩衣家里,不回来了呢!”
暮涯解释道:“我这不是送彩衣回家,她的家人为了感谢我,留我吃了一顿午饭。然后我紧赶慢赶的,就回来晚了。”
晨晖挑了挑眉:“都晚上了,你这午饭吃得可真够久的!”
暮涯打着哈哈道:“别那么较真!对了,你在做什么好吃的,让我也学习观摩一下!”
晨晖随口道:“也没什么,就是把你早上包的汤圆煮了下,胡萝卜馅儿,要来一碗吗?”
暮涯讪讪道:“天天吃胡萝卜不腻吗?这样,我们商量一下,你能在田里种点别的蔬菜吗?”
晨晖没好气地道:“那你倒是来帮我种田啊!一天天见不到人影,我一个人耕田织布,时不时地还要上山采药,去河里摸鱼捉虾。等赶集的时候还要把粮食带到集市上售卖,我容易吗?”
暮涯连忙道:“我可是要干正事的,巡山什么的很辛苦的!”
晨晖挑了挑眉:“你这话是认真的吗?难道不是巡山的时候顺便救了个小姑娘,再和人家谈上一场甜甜的恋爱?”
暮涯:“……”
晨晖煮好了汤圆,盛了两碗端到餐桌上,对暮涯道:“吃吧,尝尝你姐姐我的手艺。”
暮涯迟疑道:“我先问一句,你确定汤圆煮熟了吗?”
晨晖:“……”
暮涯拿起勺子盛了汤圆咬了一口:“还行,汤圆皮软软糯糯,胡萝卜馅儿香甜可口,还是我包得好!你也快尝尝!”
晨晖挥起拳头示威:“你就不能夸夸我?非要拆我的台?”
暮涯慢悠悠地道:“上次也不知道是谁包饺子,一下到锅里就破皮露馅,最后还没煮熟?”
晨晖眯着眼睛道:“你个小兔崽子,这些年我把你给拉扯大容易吗?这么快就忘本了?”
暮涯见晨晖生气,连忙讨好道:“姐姐大人息怒,有我给您做饭吃就行,您只管歇着!”
晨晖一边吃着汤圆,一边问道:“你在彩衣家里吃了什么?我看你好像很高兴的样子。”
暮涯随口道:“也没吃什么,就是些很普通的家常菜,有鱼香肉丝、红烧茄子、蒜蓉炒生菜,还有玉米胡萝卜排骨汤。”
晨晖羡慕地道:“彩衣家里吃得真好真丰盛,不像我,每天只有吃不完的胡萝卜。”
暮涯:“……我还特意问了那道玉米胡萝卜排骨汤的做法,回头我有空做给你吃。”
晨晖撇了撇嘴,道:“怎么还是胡萝卜?不能吃点别的?”
暮涯打着哈哈道:“兔子不吃胡萝卜吃什么?姐姐你刚才不是还说,做人不能忘本吗?”
晨晖:“……”
暮涯又道:“今天我送彩衣回枫林村的时候,发现附近村民到云罗山采药的还不少,我觉得很有必要深入一线探查情况。”
晨晖挑了挑眉:“所以呢,你想具体怎么探查啊?”
暮涯大手一挥:“当然是到枫林村实地探查!毕竟没有调查就没有发言权,是这样吧?”
晨晖冷笑一声:“你是想借机和彩衣姑娘暗通款曲吧?”
暮涯无语道:“姐,我记得这成语好像不是这么用的。什么叫暗通款曲?我那是为了云罗山不顾个人安危,孤身犯险!”
晨晖摆了摆手,道:“随你,孩子大了不由人啊!行动的时候注意安全,别给我闯祸!”
暮涯见晨晖同意,连忙道:“姐姐最好啦,我明天就给你做好吃的!你想吃什么?”
晨晖想了想,道:“我想吃小馄饨,荠菜猪肉馅儿的,要用鸡汤做汤底,像醉仙楼那种!”
暮涯拍着胸脯道:“你放心,明天早上我一定让你吃到馄饨,我现在就去把鸡汤炖上!”
晨晖笑着道:“逗你玩儿的,咱们家就养了一只鸡,还指着它下蛋呢!行了,明天继续吃胡萝卜吧,换种吃法,别包汤圆了!”
暮涯忙不迭地点头道:“你想吃什么都行,我都给你做!”
吃完晚饭,暮涯殷勤地把碗筷收拾到厨房,顺手揉了些面团放在一旁,准备用作明天的早饭。
晨晖在院中看了会儿星星,然后就回到房间中看起了医书。翻看医书时,她忽然想起来彩衣临走前曾问她借了本书,不自觉地勾起了嘴角,会心一笑。
显而易见的是,与暮涯不同,晨晖对人类并没有什么好感。
晨晖认为,妖族和人类都有各自的世界,平常就该井水不犯河水。为了自身安全考虑,更是完全没有相互往来的必要。
所以,昨天暮涯把彩衣带回家里时,晨晖心里很有些排斥,对彩衣充满了防备和敌意。
但是,经过昨天短暂的相处,晨晖能感觉到彩衣是个善良开朗的好姑娘,所以也就睁一只眼闭一只眼,默许暮涯和彩衣的交往。
“希望这家伙把握住分寸,如果能因此成全这一对有情人,倒也不失为一段佳话。”
晨晖放下医书,走到窗前,看着天空暗自祈祷。
“只是现在彩衣还不知道我和暮涯的身份,若知道我们是妖,她还会愿意和暮涯做朋友吗?”晨晖叹了口气,心中有些不安。
“咚咚咚!”
晨晖的思绪忽然被一阵敲门声打断,不用问她也知道,来人一定是她的好弟弟暮涯。
“来了来了,别敲了!”
晨晖打开门,没好气地道:“这么晚了找我有什么事?你要是再敢问我夜宵吃什么这种无聊的问题,信不信我揍你?”
暮涯讨好地道:“我哪儿能因为这种小事打扰您啊?我就是想问问,人类的女孩子一般都会喜欢什么?还请不吝赐教!”
晨晖撇了撇嘴,道:“你是想问彩衣姑娘喜欢什么吧?有话直说,你这家伙还想瞒着我?”
暮涯否认道:“没有没有,我就是随便问问,不想说算了。”说完,暮涯转身作势要走。
晨晖幽幽地道:“你就真的不想知道彩衣姑娘喜欢什么吗?那好吧,我本来还想……”
暮涯闻言连忙道:“她喜欢什么?好姐姐,你快告诉我吧!”
晨晖不慌不忙,娓娓道来:“彩衣是枫林村的村民,以采药为生。她临走的时候还问我借了一本医书,你说她喜欢什么?”
暮涯恍然大悟:“我知道了,彩衣她喜欢药材!那我给她找些珍稀的草药,她一定会高兴的!”
晨晖无语道:“我的好弟弟,你是榆木脑袋吗?就算你送彩衣珍贵的药材,她真的会收吗?”
暮涯苦恼道:“说得也是,无事献殷勤,非奸即盗。我们才认识没两天,如果我送的礼物太贵重,对她反而是负担。”
晨晖点头道:“所以你不能直接送她药材,我建议你下次见她的时候送本医书给她。然后你们在一起聊聊医术和药理知识,这样也算有共同话题。”
暮涯眼前一亮:“就这么办!那我明天就给她送书去!”
晨晖泼了盆冷水:“你确定你现在这水平能和彩衣搭上话?你不怕人家嫌弃你文盲?”
暮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