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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一张照片上,一名赤着双脚,脸上满是胡子的男人蜷缩在床上,以一种自我保护的姿态沉睡着。洛琳修女在旁边低头翻阅着一叠厚厚的纸张——

【我被分给了新来的弗兰克先生做看护,这是我第1次照顾除孩子以外的其他病人。】

【开始我还很紧张,但很快我就发现,抛开弗兰克先生虚长的年龄,他也只是一个爱冒险,以至于陷在幻境里,无法走出来的孩子。】

【或许我应该把弗兰克先生写的那些幻想故事收拾好,这对他的病情没帮助,但能让他开心点。洛琳,多点耐心与理解。】

一名医生打扮的年轻女人和洛琳修女站在一起,她们双手交握,彼此之间都有着对对方的欣赏——

【新来了一位义工,琼斯医生。她夸奖了我对病人的细致,表示这是一家很周到的疯人院。我也很感激她的义诊,但我更想纠正她的话,这里不是疯人院,这里是我细心照顾的家。】

【修女的一生都要奉献给敬爱的神,我不会有婚姻,也不会生育自己的孩子。但那又怎样?我并不为此感到遗憾,我已经有了一个大家庭,每一个人都让我感到温暖。】

克利切捡起的最后一张照片,是一张群体合照。

洛琳修女神情宁静地坐在椅子上,怀里抱着在吃糖的罗比。

她身后站着多洛雷斯等一众病人,甚至连弗兰克也躲躲藏藏地出现在了照片的角落。

照片背面的字迹有些不同,似乎是拍摄者留下的——【疯人院的看护修女与她照料的病人们:拍摄于白沙街疯人院】。

这行字被划了一道,温润的娟秀字迹在下面重新备注——

【洛琳和她的孩子们。拍摄于家,甜蜜的家。】

克利切剧烈颤抖起来,他几乎要拿不住这张照片。

不仅仅是甜蜜之家这个词,他还看到,和洛林修女合影的那些病人里面,有一张让他无法忘记的熟悉面孔。

那个病人留着一头中短发,表情不太好的盯着镜头,脸上星星点点的雀斑,让她死气沉沉的气质里多了几分这个年纪该有的俏皮。

洛林修女对孩子们很有容忍度,她并没有要求所有人都整齐穿着病服,而是允许他们带上自己喜欢的东西来拍照。

所以那个病人戴着一顶草帽,双手则交织抱着一个玩具小熊。

克利切看着照片,声音抖得不成样子:“伍兹小姐?”

他觉得自己要疯了。

一瞬间,被他忽略的那些细节从脑海中涌出。

那是刚到庄园,艾玛送他上楼时的巧笑嫣兮:“皮尔森先生,您还记不记得几年前的事呢?”

克利切在她的引导下,想到几年前,他曾经在街边遇到一个从疯人院里面私逃出来的女孩,随后他将那个女孩送了回去,交到了麦格伦的手上。

“皮尔森先生还认得出她吗?”

艾玛甜甜笑道,

“那个被送回去的女孩。”

克利切怎么回答的?哦,对了,他将对艾玛的答案,又说了一遍给爱丽丝听。

“不记得了,这不重要。”

爱丽丝不赞同的表情历历在目,中间夹杂着艾玛对他的亲近,还有那一声又一声的“皮尔森先生”。

洛琳修女也曾对克利切提到:“……那个孩子因为逃跑,被抓回来之后接受了一次让我都不忍旁观的治疗……”

克利切终于想起了那个孩子的脸。

在他把对方交给麦格伦,换到了13个先令之后,麦格伦吩咐护工带孩子下去。

被拖离现场的时候,女孩拼命扬起那张稚嫩的脸,恶狠狠盯着克利切。

在杂乱头发之下,那脸上的雀斑与艾玛逐渐重叠。

当时的克利切只顾着抱怨十三个先令太少,在心里嫌弃麦格伦的小气。他死皮赖脸缠着麦格伦——

“先生,这也太少了吧?你随便给那些孩子两个白面包都比这值钱!”

麦格伦语气不屑:“快走快走,你的行为就只值这点。不要十三?你还想要三十个不成?你也看看你们配吗”

“给我松开你的脏手!再不走,等挨上一顿打就知道自己几斤几两了。”

不甘心的克利切松开手,揣上十三个先令离开。

他从头到尾,都没有去注意那个孩子的眼神,也没有去细细琢磨麦格伦戏谑的表情。

时隔多年后,克利切终于读懂了,那个眼神里溢出来的情绪名为仇恨。

而麦格伦给的十三先令,还有那句“你的行为只值这点价钱的真正含义”。

擅长背叛同伴的犹大,是耶稣的第十三个门徒。

他把耶稣卖了三十个银币,那微薄的利益,被世人称作“血钱”。

叮呤当啷,那是金币落地的声音。

啪,砸在无名的血泊中。

13个先令买不到两个白面包,却能买到一条被曾经的同伴主动出卖的人命。

麦格伦是如此肆无忌惮的嘲讽克利切,因为他知道这个没读过书的家伙反应不过来圣经上的典故。

他笑吟吟,又带着轻蔑的恶意:“不要13,难道还想要30?你们配吗?”

克利切颤抖举起手,他的手上干干净净,最多是有一些捡相片时粘上的灰。

然而克利切看到了很多,很多的东西。

他这一辈子,没有赚过几个干净钱。

他的钱靠偷,靠骗,靠让残疾的孩童去街上乞讨。

但克利切从不为此感到自卑,因为他赚的钱也用在了好地方。

用在了甜蜜之家的吃,穿,住,用在了他一时兴起举办的,属于孤儿们的舞会上。

廉价的食物和玩具,足以让每个人都眉开目笑,簇拥着他,一声声高唱着:“克利切,克利切,你简直就是这里的国王!”

他从来都不觉得他的钱脏,并且为自己的些许善心而感到沾沾自喜,从而更加努力的想要成为一个慈善家。

他完全没有意识到,在多年之前,他在众目睽睽的刑场上,接过了最令人不齿的背叛血钱。

舞会散场,灯光暗淡。

横七竖八的桌椅旁,站着一个不起眼的女孩。

那个女孩慢慢走到台前,她有着让克利切心动不已的甜美笑容。

“皮尔森先生,卖了我的钱,你用到哪里去了?”

女孩轻轻笑。

克利切答不上来。

就跟他自己说过一样,他对当年的事情都记不太清了。

那13个先令,他拿去买面包吃了?或者去买双质地不错的袜子?不不不,克利切不舍得在别人看不到的地方花销,他可能拿去买帽子了……

模糊的记忆让克利切露出绝望,他回答不了。

区区十三个先令……

区区十三个先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