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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佳瑶噘着嘴,从桌上捞过来一瓶啤酒,大口灌下,许佳年啧一声抢走,啤酒顺着她的嘴角流下,许佳瑶用手背挡住不让其流到衣服上,怒嗔,“你干嘛!”

“这话应该我问你!”许佳年把啤酒瓶重重放到桌上,玻璃桌面发出闷响,“你怎么回事,我让你来了吗?你招惹白墨寒干嘛!”

“我来喝酒不行吗!”她没否认招惹白墨寒。

“你喜欢冷冰冰的哥给你找,白墨寒就算了,哥不想看你总是热脸贴他冷屁股的!”

“我乐意!”

“我不乐意!”

许佳年虽然平时不着调,但对自己妹妹是真心疼爱的。许佳瑶才20岁,大学都还没毕业,外面都在传她倒贴白墨寒,他心里听着不是滋味。

白墨寒平时对女人什么态度许佳年最清楚,他的宝贝小公主犯不着在一座冰山上吊死。

一直吊儿郎当的哥哥突然严肃起来,许佳瑶也不敢再任性,双手交叉在胸前生闷气。

许佳年立刻软声哄道:“今天这一身没见你穿过,挺可爱的!”

没想到这句话又触怒了她,“我就知道你们男人都喜欢这样的!”哼地一声,甩着手大步走出包厢。

许佳年在后面追着,“还有哪个男人喜欢!你说清楚!回来!给我回来!”

-

洛霜和艾米头也不回地走了好远才停下。

这一路上不知道有多少双赤裸裸的眼睛粘在洛霜身上,这会她才有空把西装外套穿起来,手平抚着心脏,太可怕了!

“你怎么会认识他们?”艾米狐疑。

其实洛霜可以编个谎话说在学校里认识的,事实上白墨寒和许家俩兄妹与她也真的在同一个种族学校上学。但洛霜不愿意欺骗对她好的人,删繁就简跟艾米说了白墨寒带她去拍卖会的事。

说完眨着“兔子”人畜无害的眼睛,怯生生地问:你可以不跟别人说吗?”

艾米盯着她看,洛霜也不知道“兔子”的伎俩在艾米身上奏不奏效,心里七上八下的。

过了一会,艾米头点了两下,然后说:“这件事绝对不能让‘狗’知道,他嘴巴不严!”

洛霜猛点头,当然不会让他知道,这件事绝对不能让第三个人知道!

她挽着艾米的手,站在路边等网约车。

艾米若有所思,刚才在包厢里她就注意到了白总看似漫不经心,目光却时不时地落在洛霜身上,一扫而过,没一会又看了回来。

在洛霜被许家兄妹逼着喝酒的时候,白总攥紧了拳头,似乎在隐忍什么。

不过这不关她的事,她向来不爱管闲事。

第二天,主管又给洛霜上难度了,分配了一项新的“脏活累活”。

连日暴雨,山洪暴发,大量泥沙与垃圾涌入,致使城郊湖塘内淤泥堆积,生态岌岌可危,雪域受当地政府委托接手清理,洛霜被派前往记录清理工作。

她穿着厚重的防护服,在满是淤泥的湿地中艰难行走,抬起腿脚底就拔出丝连着泥。

“yue……”四周散发着腐臭,隔着口罩也会干呕。

“别挡道!”

还要被人呼来喝去。

洛霜对着岸边清理出来的一筐筐淤泥拍了几张,又走到水体勘测那边按下快门,就在转身的瞬间,一个白色的巨大身影撞了过来,将洛霜撞倒在地。

“对不起!”撞人者连忙道歉,穿着防护服带着口罩看不清楚对方是谁,他把洛霜从地上拉了起来,关切地问,“你没事吧?”

洛霜摇摇头。

“你流血啦!”

白色的口罩渗出红色,洛霜觉得下巴很疼,抬手轻轻触碰,痛得嘶了一声,白色的手套也染上红色。

同事帮她把防护服脱下来,鲜血不受控制地从下巴的伤口处一滴滴落下,在泥泞的土地上溅出一朵朵血花。

“赶紧送医院!”不知道谁用毛巾抵住了洛霜的下巴,把她推上了车。

洛霜被送到医院,坐在外科急诊的白色推车床上,隔帘外面是匆忙的脚步声、呼喊声和医疗仪器的滴滴声交织在一起。

护士猛地拉开隔帘,把她抵在下巴的毛巾拿下来,用镊子夹着棉花球给她的伤口止血然后消毒,药水的刺痛感如尖锐的针扎在伤口处,洛霜疼出一身鸡皮疙瘩。

“我来吧。”一个声音仿佛穿透了所有的嘈杂,沉稳冷静地传来。

洛霜下意识地抬头,突然的动作牵扯到了下巴的伤口,一阵剧痛袭来,她不禁皱紧眉眼,用力咬着下唇,将脱口而出地痛呼咽了回去。

“别动。”来人接过护士手中的镊子,轻轻的用消毒棉球擦拭。

“学长……”洛霜艰难地开口。

“先别说话。”

市医院备受瞩目的外科专家在亲自帮她缝伤口。方御霄的脸近在咫尺,幽深的双眸专注冷静,高挺的鼻梁下,薄唇紧抿成线。

手术帽子在额头上压出的印子也难掩他清隽的气质,手上淡淡的肥皂味像止痛剂一样,让洛霜短暂地忘却了疼痛。

方御霄刚刚结束一台小手术,本打算到花园里稍作休息。他经过急诊区时无意间瞥见了洛霜的身影,那倔强强忍痛苦的模样跟记忆里一模一样。

“好了。”

洛霜的下巴缝了五针,方御霄放下工具,摘下手套,从白袍口袋里拿出一支手电筒,给洛霜检查了一下,然后给她贴上纱布。

“伤口要保持干燥不能沾水,饮食也要忌口,五天后约个时间来拆线吧。待会给你开一些消炎止痛的药,一日三次,一次一粒,不能过量。”

方御霄只是在平静地交代医嘱,可最后这一声“不能过量”却让洛霜心中猛地一紧,眼神慌乱,低下了头。

洛霜和方御霄第一次认识是在大学里。

为了抑制发情,洛霜一直在吃药。明面上没有医嘱是买不了这些药,但私底下就有人赚这些钱。

大二的时候洛霜和卖家约在后山树林里交易,被正在散步的方御霄撞了个正着,卖家跑了,洛霜没买到药。

那时还是医学生的方御霄义正辞严:“你知道这些药有多伤身体吗?”

“我没有经常吃!”

她只在春秋的时候吃得比较多,一周一颗,夏天和冬天的量是一月一颗。

洛霜知道眼前的人是谁,既害怕又害羞,红着眼眶不敢抬头,手指搅着衣服下摆。

她在中学的时候就听过方御霄的名字,他是所有草食类的偶像,不畏强权,直面肉食类的欺压。

她怕方御霄向学校揭发,又怕在他心中留下不好的印象,噙在眼眶中的眼泪就掉了下来。

方御霄叹了口气,递给她一包纸巾,声音温柔了许多,“吃多久了?”

“一年多。”她撒谎,实际上吃了三年多,家里给的零用钱全被她存起来买药了。

“‘兔子’还是‘羚羊’?”

“‘兔子。’”洛霜抬起头来,虽然眼里含泪,底色却是倔强的,身为“兔子”不是她能选择,但是不认命。

她觉得自己像被押在了审判台上,老实交代自己的罪行。方御霄没有判她死罪,而是给了她另一种解决方案。

“这是正常的生理现象,这药吃多了不仅会伤身体,还会产生抗药性,一旦停药只会越来越严重,找个男朋友吧!”

听到这话,洛霜的脸瞬间涨得通红,耳根好似有两团火在悄悄燃烧,热度不断攀升。

她缓缓抬起头,只见方御霄站在那春日的暖阳里,像盛开的繁花,又像涓涓细流淌过心间。

目光紧随着他远去的背影,洛霜心想,如果男朋友是学长,那她就再也不吃药了。

再次见到学长,他还是像春日里最肆意的那缕风,裹挟着纷纷扬扬的柳絮,让洛霜心里泛起丝丝涟漪。

“交男朋友了吗?”

方御霄温柔地嗓音落在头顶,洛霜抬起头来,懵住的样子有点傻,方御霄轻轻笑了,听得洛霜耳蜗里像挠痒痒一样。

“加我微信吧,这几天如果伤口有不适,记得及时联系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