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欢身上有伤,又一宿没睡,可谓是疲惫至极。
她一路紧赶慢赶,还是没能赶在下雨前找到一处避雨的地方。
但好在,她人已经来到了镇上。
看着眼前大片的低矮破旧楼房,以及脏乱窄的马路,清欢心底五味杂陈。
这清河镇说是一个镇,还不如映城随便一个乡下繁华。
可就是这么一个连城中村都不如的小镇,却是她逃生的唯一希望。
为了这一线生机,她花了五年时间,背负了六条人命。【前面许意南说的是七条人命,是我打错了,已修改。zz有话说一直被屏蔽,就在这里解释一下,望理解。】
已是初冬,气温很低,雨水和寒风的双重袭击让清欢有些招架不住。
她缩着脖子一路打着哆嗦来到了一家面馆,十分豪气地点了碗最贵的牛肉面,吃得狼吞虎咽,最后连汤都喝了个一滴不剩。
吃了顿热乎饭,清欢感觉自己的精气神恢复了不少。
付钱的时候,她又顺便向老板打听清楚了附近理发店的位置。
理发店开门比较晚,清欢便去旁边的小超市买了把雨伞开始四处闲逛。
路过一家卖五金的杂货铺时,清欢忽然停下了脚步。
——杂货铺的柜台上放着一部红色电话。
五年了,家里的电话号码清欢依旧烂熟于心。
可当她真的把那串号码拨出去时,心里又陡然生出了一丝恐惧。
——如果家里人前脚把自己接回家,后脚就眼睁睁地看着自己被警察带走……
清欢不敢想象那个画面。
她迅速挂断尚未被接听的电话,撑着伞离开了五金店。
她决定先躲一阵子,等顺利到达映城风平浪静了再考虑和家里人联系。
剪完头发,时间尚早,清欢问理发店老板问清了去车站的路,就直奔目的地。
清河镇地方小,没有火车站,所谓的汽车站不过也是一块路牌。
清欢赶到的时候,迎面正好开来了一辆去往清阳市的小型大巴车。
清欢想了想,还是上前伸手拦车。
理发店老板告诉她,去嘉平的车一天只有一趟,早上八点就已经走了。坐火车的话直接去距离清河镇40公里的清阳市就行了。
这是清欢第一次坐这种乡镇大巴。
她一上车就忍不住犯起了恶心。
原因无他——车上的异味实在太浓了。天冷又下雨,几乎没人愿意开窗通风,清欢的位置又恰巧靠过道。
无奈之下,她只好问售票员要了个塑料袋,一路吐到了清阳。
下了车,清欢撑着伞在路边蹲了许久才恢复一些力气。
她举目四处看了看,发现距离自己百米开外的正南方有一栋十分显目的建筑,上面还立有三个红色正楷大字——清阳站。
刹那间,清欢的眼眶一热,鼻子开始发酸。
她用力吸了吸鼻子,忍着头晕撑伞一路小跑来到了火车站的售票大厅。
清欢从来没有出过远门,更没坐过火车。
她在售票大厅里观察了好一会才大致弄懂流程。
排队的时候,清欢心中很是忐忑。
她担心自己会被人认出与证件上的照片不符,也担心去映城的车票已经售完。
但好在购票最终进行得很顺利,就是乘车的时间有点晚——她买到的是晚上十点半的票。
她看了眼大厅正中央的挂钟,指针显示现在正好十一点整,距离发车还有还有十一个半小时。
清欢揉了揉咕咕叫的肚子,决定先在车站附近吃点东西,她记得车站旁边有很多饭店。
找了一家店面看起来还算干净的餐馆,清欢点了一份青椒肉丝盖浇饭。
依旧是狼吞虎咽,一点饭菜都没有剩下。
结账的时候,清欢这才发现,自己棉衣的下摆处竟不知何时被人划了一道刀子。
她近乎慌乱地伸手去摸被她藏在里衣口袋里的钱,却摸了个空。
清欢只感觉大脑一片空白,双腿软得跟面条似得站都站不住。
她迅速摸了摸另一边口袋,车票和身份证还在。
一时之间,清欢不知该庆幸还是抱怨。
饭店老板见清欢掏不出钱,顿时变了脸色。
清欢连忙解释:“老板,我钱被人偷了,我……我不是故意不给钱的,真的!”
为了证明自己没有撒谎,清欢努力扯着那道被划破的口子展示给饭店老板看。
饭店老板是一个身形高大,浓眉大眼,满脸络腮胡的魁梧男人,即便不说话也给人一种不怒自威的气场。
他摸着下巴上下打量了清欢一眼,面露不悦:“我这也是小本生意,一顿饭也挣不了你们几个钱。你钱丢了那是你的事,你在我这里消费了你就得买单。要是来个人吃饭都说自己钱丢了就可以拍拍屁股走人的话,那我这店还要不要开下去了?我又不是做慈善的。”
清欢钱丢了心里正烦着,现在还要为了十五块钱被饭店老板这么奚落,心里更是憋着一团火。
可她初来清阳,人生地不熟的,又犯了事,根本不敢与人硬碰硬,生怕招来警察,只好将态度放得卑微一些。
“那老板……这事你想怎么解决?”
男人看出了清欢的胆怯,他一挑眉,冲后厨的方向一扬下巴说:“要么你留下帮我干一天活,就洗洗碗,拖拖地什么的。我就不跟你计较了。”
清欢闻言皱起了眉,欲骂又止。
虽然她从未在外面工作过,也不了解城里各行各业的薪资待遇,但挣十五块钱怎么着也用不了一天吧。
“老板,你这一份饭也就十五块钱,我凭什么要给你干一天活?”清欢理直气壮地说出了自己的想法。
仿佛就是在等清欢说这句话似的,男人立马接话道:“那就——洗一个小时的碗外加丢垃圾,怎么样?这够意思了吧?”
清欢咬唇纠结了一会,最终还是答应了老板的要求。
反正是晚上十点半的车,洗一个小时碗完全来得及。
跟着男人来到后厨,清欢刚吃饱的胃突然犯起了恶心。
——后厨卫生情况很差,地板脏到看不清原来的颜色,大堆使用过的餐具都泡在一个装满了黑水的不锈钢大盆里。一些发黄蔫吧了的蔬菜就那么直接堆放在满是污垢并不时有蟑螂爬过的墙角。
清欢只看了一眼,便觉得胃里开始翻滚。
想到自己刚刚还吃得那么香,更是恶心到恨不得把这个狗男人按进盆里淹死算了。
清欢无声地呼出一口浊气,决定不要去多管闲事。
她利落地挽起袖子,坐在了不锈钢盆前的小木凳上,开始埋头洗碗。
清欢干活很利索,不一会的功夫便洗完了盆里的餐具,她正想开口问男人这些洗过油渍的餐具要放在哪里过水,屁*忽然被人从身后用力拍了一下。
“谁啊!有病啊!”
清欢没忍住叫了一嗓子,并慌忙站起身来。
就见一个留着黄色刺猬头身穿黑色皮夹克的干瘦小青年正一边啃着手里的苹果,一边冲自己猥琐地笑着。
“哟,不好意思,我以为你是阿秀呢,所以就开了个玩笑!你——是新来的吧?叫啥名儿?多大了?”
清欢心里再次生出了把人按进盆里淹死的冲动。
她冷冷扫了眼干瘦小青年,没有搭理对方,而是直接朝门口走去。
“老板,你这碗……”
清欢才走出去两步就被干瘦小青年用身子挡住了去路。
“别着急走啊妹妹。”
干瘦小青年几下啃完手里的苹果,并将苹果核随意地往墙角一扔,然后又掀起衣摆擦了擦手,殷勤地朝清欢递去,“既然你不愿意告诉我你的名字,那我就告诉你我的名字——我叫洪武,是这家店的老板……的儿子。”
清欢头皮一炸,整个人僵在了原地,心脏怦怦狂跳。
她不停地在心里安慰自己,这只是一个巧合罢了。
但直觉告诉她:眼前这个洪武就是和黑蛋约定好来买她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