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萧麦在杏林馆住了三日。

他照老办法,调制了一桶毒浴液,但这次是和衣浸泡,因林采薇要送递毒药,且要当面见他全部服食。

三日之后,修行成果为:“音波探形功:100。”“尝毒50。”“万毒神功:78。”

音波探形功,修至大成,施展此功,即可对百米之内的环境了如指掌。

近距离内,还能分辨人的穿着打扮和五官轮廓,以后,就算对方不发出声音,萧麦也能大致判断其身份。

另外,音波探形功对内力的消耗,也节省到了极点,几乎可以做到随时随地无限使用。

可以说,萧麦现如今,就相当于一个患有轻度脸孔辨识困难症且高度近视的色盲,像正常人一样生活,已经是绰绰有余。

而且祸福相依,白天虽然不如人,但夜战能力绝对天下无敌。

萧麦心想,以后遇到强力敌人,要专门挑夜晚去打,就像蝙蝠一样,自己又是个侠客,不如起个外号,就叫——

“盲眼神捕。”

再说万毒神功,升级越来越慢,待到78点时,任萧麦如何加大剂量,经验条都完全不涨了。林采薇也穷尽了掌握的全部毒方,还自创了几个方子,关于毒理的一切知识,都转为成果被萧麦榨干。

78点的万毒神功,意味着什么呢?萧麦尝试运功,发现内功真气的强度,在中毒状态下,可以达到稳定的八倍提升!

举个例子,假设萧麦常态战力为10,那么中毒之后,战力会暴涨至80。

这个状态下的萧麦,究竟有多强,连他自己都不清楚。

“是时候找人打一架了。”

恰好,林渊也恢复了在京兆府的工作。

他先前一直废寝忘食地沉溺练功,林渊也得每日上下班,两人生活在同一屋檐下,话都没说上几句。

现在神功大成,正好跟他聊聊,鬼头崖一案的进展。

“没什么进展,人不知道藏哪儿去了。”

“凶手没归案!”萧麦虽觉情理之中,但还是很意外,“目标那么明显,钟离明居然会失手?”

“负责抓人的不是钟离明。”

“怎会不是呢?”

“不知道,我听说,负责这个案子的,是阏逢队的指挥——桓无常。”

“换人了!”

萧麦不知为何会换人,但换人绝对不会是一个好信号。

“林渊,以你的观察,京兆府内部,对本案是个什么态度?”

“府内——”林渊有些难以启齿,吞吐了半天才说道,“禁止任何人,私底下讨论这个案子。”

“所以,京兆府的消极办案,与捕门临时换人,一体两门,有人想出手摆平这个案子?”

林渊点头:“市正监手眼通天,这几日跟京兆府的大人们打得火热,一天一小宴,三天一大宴。案子难办,嫌犯难抓。我都不敢跟人说,你这会儿就住在我家里。”

“对不住了。”萧麦料想,市正监不可能没跟林渊打过招呼,但林渊从没提过,他在京兆府面临的压力。

帮朋友解决压力最好的方式,就是解决带来压力的人。

等林渊上班后,萧麦立即发动官侠天赋。

“辟邪之眼,开!”

视野被迅速拉远,沿着离京的道路,一直延伸到一座豪华气派的庄园。

马市市正,悠闲地卧在一张为他量身定做的躺椅上,那怡然的姿态,似乎是一边晒太阳,一边欣赏歌舞或戏剧。

“果然!”

事实跟萧麦预料的一样,市正没有躲藏,他那肥胖如球的身躯,也根本没办法躲藏,他就在自己的庄园里歇着呢。

“好好好,这么会玩儿是吧,那我亲自陪你玩儿!”

于是,萧麦辞别杏林馆,骑上从市场购来的“病马”,踏上了追凶之路。

京城之外,依旧荒芜人烟;官道两侧,丛生的杂草,几乎有一人多高,是个挖陷阱打埋伏的好地方。

时隔多日,“病马”早已痊愈,身子也算矫健,但跟红鬃马比起来,不但浑身没劲,关键是笨,根本不理解萧麦在想什么,无法像红鬃马一样,与他人马合一。

“吁——”

行至半路,察觉苗头不对的萧麦,勒紧缰绳,停住马蹄,然后翻身下马,在马屁股上重重拍了一下。

马儿微微吃痛,一溜烟儿跑出去十几步,就忘了疼,开始享用起道旁茂盛的绿草。

很快,一道由远及近的马蹄声传来,在离萧麦十步远的地方停住。

骑马的青年,从杏林馆开始,就一路跟着自己,一直跟到出城。

正人君子不必如此藏头露尾,盗贼密探不应这般明目张胆。

故萧麦断定,对方可能带着杀意而来。

“阁下,怎么称呼?”萧麦主动开口。

“我姓来,单名一个兴字。来兴。”提到自己的名字时,来兴不自觉地显出几分得意。他是一个很自恋的人,尤其珍爱自己这个名字。

萧麦笑了笑:“来兴……想来阁下此行,不是让我高兴的。”

“不错,被我找上门的人,很少会高兴。”

“为什么?”

“我是杀手,拿人钱财,替人消灾的杀手。”

“哈哈哈——看来,我会是那个‘很少会高兴’的人之一。”

“死到临头,还高兴得起来?”

“当然高兴。今天,要么你死,要么我死,我们现在的对话,在我们其中一个死掉之前,不会有第三人知道。所以,畅所欲言,你之前杀过多少人?”萧麦抛出了自己最关心的问题。

“这问题问的,你记得自己杀过多少?”

“说个大概,有没有一百个?”

“应该没那么多。”

“一百个都没有?”萧麦不禁有些失望,因为敌人的杀孽,直接决定他的分数,“五十个总有吧?”

“……”

“五十个都没有!”萧麦更加失望,不由吐槽道,“你可知,我平日斩除的,都是身背成百上千条性命的穷凶极恶。你这样的小鱼小虾,找我不怕丧命吗?”

“山不在高,有仙则名。水不在深,有龙则灵。我对命如草芥的贱民不感兴趣,平日所杀,皆是名震一方的贵人,他们的命,比较值钱。”

“那又有多少?”

“我从十五岁开始杀起,每年杀五六个,就足够生活了。如今刚满二十一岁,死于我剑下的,该有三十余人。”

“三十余人?”

“不错。我干活儿很利索,江湖中人都称我——”

“偷袭!”

萧麦忽然抬手,八倍强化的“幽冥花”直接朝来兴胸口激射而出。

驻马之前,他就服食了一枚毒丹,强忍着毒发时的疼痛——当然,将近六百的韧性压下去,也不是很疼——直到来兴说明,究竟造过多少杀孽,萧麦才陡然转运万毒神功,将自身战力提升至八倍常态,并为七瓣七蕊花淬毒,使之变为幽冥花,对来兴发动偷袭。

这与是否光明磊落无关,七瓣七蕊花,就是用来偷袭的!

然而,面对萧麦的偷袭,来兴一侧身就躲了过去。

兵器,是人体的延伸,人体动作,很少快过兵器速度。因此实战当中,格挡的价值比闪避高,萧麦一见来兴能闪掉自己的攻击,便知此人的身法,远在自己之上。

原来,生死门会对目标进行评估,派出的杀手,往往会比目标高半档。

生死门对萧麦的境界评估是“强掌旗”,加之他屡次以弱胜强,以少胜多的表现,所以派遣了拥有“指挥”级别战力的来兴。

来兴在江湖中,威名赫赫。

只是萧麦没听过,也懒得听。

他嘴角勾起一抹微笑,因为知道,下一刻展露的,才是幽冥花的真正威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