街上的行人熙熙攘攘,可能跟昨夜下过一场暴雨有关,道路上满是被风吹落的树叶,偶有看到负责清洁工作的依姆依伯拉着沉重的推车,将扫帚挥舞得不停歇。
犹豫了片刻时间,钟雨仙才走到了陶斯言的面前,轻声说道:“怎么不多睡会儿呢?”
平时这人总是会习惯性赖一会儿觉,现在早早起床,该不会是因为家里住进了其他人吧?
意识到这一点后,钟雨仙赶紧指着不远处的摊位说道:“那边的粥还算不错,我们可以过去尝尝,等吃完早饭,我就收拾东西顺便把那只白猫给送走……”
话音刚落,陶斯言缓缓转过身,她穿着一个浅棕色的斗篷外套,头上是一顶浅灰色的贝雷帽,脖子上挂着方格的围巾,听说是叫什么巴宝莉的,名字乍一听,还以为是某些小卡片或者是动漫名字。
陶斯言悄悄扯开一点衣袖,正好露出一个圆滚滚的白色脑袋,柔软的毛发还散着热气,就好似才被人惊扰了睡意,白猫有些慵懒地伸了个懒腰,用着如同玻璃珠般明亮的眼睛直勾勾地盯着钟雨仙。
她忽然就觉得不好意思起来,很显然,要是白猫跟着小言,自然会比跟着其他人拥有更多的幸福,比如现在,又有多少人会愿意这样亲切地将它给搂在怀里。
“这只猫不是什么品种猫,加上现在天冷了起来,一旦放出去,肯定会出问题……”陶斯言略显遗憾地说道,“我之前也有养过一只类似的小猫,只可惜,它太顽皮了,在某个冬夜里自个儿悄悄地翻窗离开,等到次日一早连个身影都没有发现。”
“可能它只是单纯地渴望自由吧。”钟雨仙干巴巴地安慰起来,事实上,很多时候,她觉得自己跟这些孤苦无依的小动物没有太大的差别,虽说家里还有人在,但能够交心的却没有多少。
说起要离开的事,陶斯言好奇地歪着脑袋,一边用手轻轻摩挲着白猫的胡须,一边轻声询问道:“好好的,干嘛要离开呢,难不成我那屋子不如你的心意?”要是这样,再请个设计师去重新布置也不错……
钟雨仙苦涩地笑了下,连连摆摆手拒绝道:“那呢啊,这简直是我这辈子住过最舒适的地方了。”
先前的三清山旅行,一路上颠簸不断,虽是见识了不少风景人情,可住宿方面还是各位简单,丝毫谈不上享受二字,尤其是后来在贺奚所在的小道观里,房屋建筑全是多年以前修建而成,随意拿出的桌椅板凳都有上百年的历史,实在是跟“时髦”和“新潮”搭不上边。
不过,陶斯言的屋子就有些不太一样了。趁着外出的那些时间,她特意让沈芝明帮忙在省城请了一个设计师回来,将屋里屋外都给收拾了一遍。听说,负责给家里打扫卫生的阿姐们可是忙活了好久,直到深夜才拎着小水桶和背着清理工具离开。
“那,肯定能赚不少钱吧?”这是首先出现在钟雨仙脑海里的问题,别怪她世俗,着实因为村里村外,很少有人能够需要保洁上门工作,再加上陶斯言出手向来大方,大家都希望能趁此机会大赚一笔呢!
当时,阿姐们只是尴尬地笑了笑,表示并不算太多,而陶斯言自己也说只是按照市场价来的,钟雨仙觉得有些疑惑,可也不好再继续询问下去。
直到后来,她从沈芝明那边得知,原来有些年龄稍大一些的阿姐,前去打扫卫生时,总是会突然冒出几句教训人的话,看起来好像是一番好心,实则有些过度关注别人的私事了。
陶斯言并不是很喜欢这类人,就刻意保持着冷淡。
没想到,对方似乎还真的把她当成了软柿子。
某天,刚洗漱完的陶斯言顺手从梳妆台上拿起擦脸的面霜,还未拧开盖子,就看到边缘有溢出的痕迹,这实在是跟平常她的行为处事有些不符合,不过她当时也没有多想,就继续将盖子掀开了一半,哪知里头的面霜只剩了不到三分之一。
“才开启没多久的,她简直是拿我当傻子呢。”陶斯言将这事告知给了沈芝明,脸上并没有太多的表情,然后随手从包里取出一瓶面霜。
黑金色的外壳,看起来好像水晶一般,隐约闪着光亮,握在手里还有些莹润,虽然只打开了一条小的缝隙,可清雅的香气已然漂浮在空气里,不过这香味并不是太闷,闻着并不难受,反而还觉得心情都因此而舒畅起来。
沈芝明脸色有些愧疚,赶紧去接了杯热茶,老老实实地说道:“你别介意,有些人是这样的,放心,之后我会好好挑选人手,帮你把把关,绝对不会再有这样的事情!”
看着眼前人如此信誓旦旦,陶斯言不好再说什么,她只是点了点头,就要转身离开。
沈芝明不是不懂人情世故的人,当即赶上前去,小心翼翼地指着手掌心里放着的那瓶面霜说道;“这东西肯定是不能再使用了,这样吧,我出面,再给你新买上一瓶……”
他可不仅仅只是口头上说说,直接摸出手机,对着掌心的面霜“咔咔”地拍了好几张照片,打算在某家大型购物平台上重新下单,哪知,跳出来的产品却根本就跟面前的这个面霜根本不一样,一时之间,沈芝明也觉得格外纳闷,连忙挠头说道:“这,究竟叫什么牌子啊,我怎么看了好几家护肤品店都没有找到呢?”
不仅没有找到,后来还看到好几家疑似三无产品店铺挂着相似的链接,沈芝明知道陶斯言的身份,自然不会是这些。
陶斯言有些好笑,抬手戳了戳他手里的那瓶面霜的盖子,轻声细语地说道:“这上面不是标着商标吗?”
“可那不全是英语,我可看不太明白……”沈芝明十分坦率地表示,自从在学校毕业之后,他就很少接触英语材料,更别说先前的考试也是低分飘过的。
“这倒是我的过错了。”陶斯言打趣完毕后,将那瓶面霜还给沈芝明,漫不经心地说道:“我的肤质比较敏感,其他的产品很容易就发炎,长痘,所以干脆让实验室帮忙调配了一系列的护肤品。”
其实除了面霜之外,还有很多产品,价格都十分高昂,一小瓶就已经五位数以上,每次拆封后就需要尽快使用,不然就会失去效果。
“算了,你把这面霜给那人吧,否则浪费了……”
说起这事,陶斯言难免露出头疼的神情,钱倒是小事,可屋里的那堆护肤品肯定是不能随意使用了,说不定就被人添加了些什么进去。就算是现在叫人赶紧运送过来,只怕也得几天时间。在此期间,难道她就只能依靠着清水洗脸?
这未免太为难人了一些……
一脸惆怅的陶斯言,抱着白猫就在街上溜达,而屋里的情况则是交给了林此霄帮忙盯着,反正只是检修一下水管,顶多一个小时就可以顺利解决。
听完前因后果,钟雨仙有些感慨:“那么贵的东西,就这样扔了,实在可惜。”
陶斯言瞥钟雨仙一眼,故意说道:“没事,正好沈芝明说要替我报销呢!”
“那他岂不是得好几年都得节衣缩食了。”钟雨仙惋惜地摇晃着脑袋,然后啧啧感慨几声,“这下他应该知道该如何给那些阿姐们安排工作以及制定规矩了……”
就算是朋友,但一旦犯下错误,钟雨仙也没有要替对方开脱的想法,反而主动关心起陶斯言来,“这入秋后,风刮得脸实在是有些疼,要没有了那些护肤品,只怕皮肤会受不了。”
陶斯言也在发愁这事,总不能够随意地去买些东西来应付,免得到时肌肤状态会更糟糕起来……
两人吃完早餐,快要走到文衡殿时,钟雨仙才后知后觉地说道:“对了,林哥的阿妈是学中医的,肯定知道不少古法的美容术。”
“啊?”陶斯言眨了眨小鹿般清亮的双眼,好像是在考虑这件事的可靠性。
钟雨仙赶紧伸手揽着她的胳膊,十分亲近地解释起来,“她家里是这方面的专家,只是后来生了林哥后,身体逐渐弱下去,才慢慢减少这些开方子的举动。”
听她介绍,原来杜蓉女士年轻时各位在意容貌,自己研发了不少美容养颜的妙方,附近的阿姐阿妹关系不错的都想着要去讨一张来,不过杜蓉女士不擅长社交,后来又嫁到了蕉城,最后大家才逐渐遗忘了这件事情。
绕过几层台阶,陶斯言才发问道:“听起来都是上一辈的事了,你一个年轻小姑娘从哪里知道那么多内情的。”
昨晚,两人都有些睡不着,最后还是钟雨仙主动拉着陶斯言,赖在床旁,一同说了许久,不过大多数都是钟雨仙在倾诉,而陶斯言则是用手撑着脑袋听。
从前五十年,说到了后五十年,钟雨仙显然毫无睡意,最后甚至变得热血沸腾起来,她满脸坚定,兴致勃勃地说道:“小时候,有个卖豆腐的阿姐从我家屋外经过,都说我家里能出‘女官’呢!”
“你确定没有听错话,兴许那人是说女光棍呢?”陶斯言难得一见地耍起了贫嘴,然后故意盯着钟雨仙的眼睛,像是在看她的反应。
没想到对方根本就没有恼怒,而是笑意盈盈地拉着陶斯言的胳膊,直接仰头倒在了她的身旁,语气平和地说道:“就算是这样也不错啊,为什么一定是要结婚才算好呢?”
随着年岁渐长,身旁确实多了不少催婚的声音,要是换了其他还在上大学的女生,可能就会晚几年,不过,最后大家都是要面临相同的困境——结婚生子,最后困在方寸之地里,浑身沾满油烟,就像是一朵清晨沾着雨露的芙蓉,逐渐枯萎从树上掉落,化为棕褐色的肥料,或许有些有价值的还能供给下一朵芙蓉的盛开,但往往很多是无法看到这一幕的,也可能,在其中经受许多寻常无法忍受的痛苦……
不管怎么样,那都是钟雨仙不会考虑的事情。
她仰躺在舒适的枕头上,此时却眨巴了下眼睛,一滴浑浊地泪水迅速滑落,慢慢浸在了棉质的枕套上,留下了一小片阴影。
嗯,这肯定是头顶的灯光太刺眼了!钟雨仙这样想到。
陶斯言静静地躺在一旁,没有着急开口说话,不远处的床头柜上还燃着一支熏香,为了避免闷气,两人还将窗户开了一小条缝隙,冷飕飕的滋味,及时将屋里的郁郁寡欢给吹散不少。
“唔,或许,那只是大家希望你能找到幸福……”
在很多时候,结婚只是幸福的代言词,才会被人常常提起,不过现实世界里,日子肯定是不能一帆风顺的,在通往幸福快乐的通道里,总会发生各式各样的意外,这都是很难避免的。
陶斯言的父母属于相敬如宾的类型,从出生到长大都很少看到双方争执的场景,见面时也总是客客气气,兴许这样才养成了陶斯言独立、有些寡淡的性格。
可她自身认为,内心是充满着激情的,只是不能时常表达出来,更不能展现在脸上,否则就会被人认为是个癫狂之人。
安分守己就代表着良好吗?陶斯言可不这样认为,否则也不会常常做出一些“叛逆”的事情。
“可能是吧。”钟雨仙在脑海里回想了下,身旁的一些亲戚朋友也并不一定都是所谓的坏人,仅仅只是因为知识水平不够,说起话来容易让人误会罢了。
意识到这一点后,她忽然翻个身,说道:“那什么时候有空了,我们一起去看看糖果吧。”
就是那个收养了点点的小女孩,她也是宝珍的亲人。
听邻居说起,自从张文她们一家灰溜溜地从医院离开之后,就很少到处露面了,近期在做些什么,也是一个未知数。
那样一个乖巧的小女孩,是否能够拥有照顾自己的能力,陶斯言难免有些发愁。
陶斯言侧着身子,用柔和的眼神看向钟雨仙,淡淡的光线洒在脸上,好似蒙上了层细纱,模糊了五官,只留下了红润的嘴唇。
她穿着棉质长袖睡衣,上面是卡通**小熊的形象,逗趣之中又格外贴心,就像是钟雨仙时常表现出来的性格,即便是口头上说着喜欢偷懒,可每次一遇到事情,她总是冲到最前头,即便是自己吃亏,也想着能让事情获得大圆满。
如此的“讨好”性格,究竟怎样养成?
可能是在每次的争执时,阿妈常说,“你是阿姐,就该多多让着阿妹们……”“作为家里最大的孩子,你可得好好工作才行,家里都得靠你了。”
就算是不努力也没有关系,反正以后都是要嫁人的。
不买房子也可以,以后嫁人之后就有家了……
这类的话语,钟雨仙不知听过多少遍了。月夜里、黄昏下,她常常坐在礁石上,看着海风轻轻吹拂着不远处的船帆,听着海浪声,想象着未来的某一天,也许她也能够像一些阿哥阿伯一样,拥有属于自己的一艘小船,晃晃悠悠地去闯荡出属于自己的一片天地。
那个从蕉城一路逃亡,最终在海澄小镇落脚的赵欣然,缩在甲板上,望着头顶那白惨惨的月亮,内心是否也是有过一丝忐忑不安与惶恐的。即便还未遇到困难和陷阱,就是那一种对于未知的害怕心理就足以摧毁一个人的内心。
钟雨仙一直觉得自己单单是拥有了一具躯体,实际上,内心就怎样的,她自己都有些弄不明白,更别提还会有人主动想去接近和了解她。
那个被层层灰尘笼罩的肌肤,即便是拿了清水洗净之后,也布满着生活的折磨,这无关年龄,只是单纯地呈现出现实的痕迹。
“日子会好起来的。”
这是钟雨仙入睡之前留下的一句话。
她可能没有想过,即便是这样小的愿望,未来也很难以实现……
站在半山腰眺望群山的风景,肯定是和顶峰不太一样的,林此霄从未觉得自己是个聪慧的人,很多时候,他都是依靠着大量的练习与汗水,才换来一些少得可怜的认可。
每次仪式过后,热闹的人群会消失殆尽,每个人都回归到了原始的状态,各家都点燃了一盏灯,希望来年受到老爷们的庇护。
文衡殿自然是不会例外的。
林此霄会学着阿man在时的样子,一一将油灯点燃,供桌上还增加了新鲜的花束和水果,有些暂时寻不着去处的旅客,会找上门来蹭上一碗热粥和暖和的住宿。
究竟什么才是善良,他觉得很难界定,只能是尽量地去做着事情,避免遭人诟病。
虽然回到海澄,林此霄顺利地接管了文衡殿,可杜蓉女士身子虚弱得像是即将熄灭的灯盏,为了让她身体好转,林此霄没少想法,最后只能跪在深红色的垫子上,双眼含泪地看着眼前的神明,祈求着能让杜蓉女士少些痛苦。
就算是将其转移到他的身上也是可以的,因为,他是杜蓉女士唯一的儿子。
无人知晓,那一夜,林此霄究竟是以怎样的心态跪到天蒙蒙亮,不远处响起钟声,他才步履蹒跚地扶着墙壁往屋里走去。
自那以后,林此霄的膝盖就留了些后遗症,每逢天气阴沉,就会隐隐作痛,不过,他从未将这件事情告知给其他人知道,如果老爷们当真听到了祈求,那么,这便是他应该承受的代价……
时间流转,杜蓉女士的身体确实渐渐好转,为了讨她欢心,林此霄常往后面的小院跑,甚至还多种植了一些鲜花绿树,只为让人心情愉悦一些。
直到,看到了她,以及接触到了造船技艺。
所有生活在渔村的孩子,无论男女老少都对渔船和出海有着一种难以言说的情怀,每户人家的墙面上都挂着一些渔网和竹篓,这便是沿海一带的习惯。
自从知道朱依伯手艺高超之后,林此霄便想方设法地从他那学习着造船技艺,即使吃了不少的苦头,可还是甘之若素。
这一天,林此霄还是按照往常一样,打算联系朱依伯,汇报着最近的学习,可没想到,接通电话的并非是他,而是一个有些陌生的男人。
对方显然有些结巴,说起话来吞吞吐吐,老半天都没有得到关键的线索,最后,才终于呼喊道:“医院,朱依伯出事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