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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短则数天,长则数月。”

傅斯越绷直的肩膀彻底塌了下来,仿佛灵魂都被抽掉,眼神空洞到有些让人不寒而栗。

他终于还是被提前宣判了死刑。

沈嘉微还在开心地和程星竹聊天。

【星星,我明天就可以出院啦。你什么时候回国啊,想你想你想你。】

程星竹正美人在怀左拥右抱,专属沈嘉微的消息提示音响起,她立刻拿起手机查看。

【后天就回。】

【好的,等你吆(?>?

程星竹仿佛回到了大学时光,对面还是那个熟悉的沈嘉微。

那个永远开朗乐观,永远美好的沈嘉微。

程星竹嘴角上扬,彰显着她现在的好心情。

整场party她一直兴致缺缺,没个笑脸,现在勾唇一笑,将她明媚张扬的美展现得一览无余。

她左手边一个华裔男模被她的笑闪了眼,用不太流利的中文问。

“美丽的程小姐,请问是有什么令您开心的事吗?”

“嗯,我的小太阳回来了。”

男人虽然不懂,但程星竹作为今天的贵宾,他还是一脸真诚地恭维。

“那真是太棒了,恭喜您!”

程星竹也知道这男模是在讨好她,不过现在她心情好,倒是应下了,随即从包包里拿出一个包装精美的小盒子。

是一块劳力士的手表。

本来她是买了打算回去当做她表弟的生日礼物的。

不过今天她心情好得很,直接把手表扔到男人怀里:“不值钱的玩意儿,送你了。”

男模顿时心花怒放,又嘴甜说了好多好听的话。

*

嘉乐别墅区。

安安小朋友整个人埋在衣柜里,小小的身体只露着一小截在外边,看起来手忙脚乱地在找什么东西。

一旁的张妈看得也跟着一起着急:“小姐,你要找什么呀,不然你告诉我,我好帮你找找。”

张妈是从安安出生起就跟在身边的阿姨,是之前从老宅调过来的,在傅家已经做了十多年了。

她看着安安从襁褓里小小的一个团子长到这么大,心里欣慰,更多的却是心疼。

安安头从衣柜里探出来,头发凌乱,额头上还有因为闷在衣柜里渗出的汗珠。

“我要找我那个黄色的公主裙,上面还有一颗大大的钻的那个!”

“小姐你黄色的公主裙太多了,好多都带着钻,你说的哪条呀?”

安安更急了,快要哭出来,手脚并用地比划着:“就是那条亮闪闪的,妈妈当时还夸我穿着好看的那条,你还记得吗?”

她这么一说,张妈就想起来了。

安安现在快三岁,她说的是她两岁过生日时穿的那条公主裙。

就因为那天沈嘉微心情不错,说了一句“挺好看的”,就让安安受宠若惊,之后每次自己挑衣服都要买黄色的公主裙。

可后来她就算穿着黄色的公主裙,沈嘉微也没有再多看她两眼。

安安估计在想,只有那条公主裙才会让妈妈喜欢。

张妈无声地叹了口气,本来生在这样的人家,她应该是无忧无虑被万千宠爱地长大的宝贝。

安安不知道,可他们大人清楚,沈嘉微纯粹就是因为那天心情还算不错随口一说,可安安却当了真。

“小姐,您那条裙子被收起来了,您要是喜欢,我们再去买条一样的好吗?”

小孩子这时候正是一天一个变化,一年前的衣服早就穿不下。

但因为安安过于喜欢那条裙子,所以他们就给收到储藏室了。

安安一听眼眶立马红了:“我不要买新的,我就要那条!!!”

张妈循循善诱:“小姐那条裙子现在太小了,穿不上了,因为你长大了一点呀。”

可她哪听得进去这些解释,一想到没法穿那条裙子,满脑子就都是妈妈不再看她的神情,于是哇的一声就哭了。

这可把别墅上下的人都给吓坏了,安安平时乖得很,极少哭闹和发脾气。

像现在这种放声大哭,哭得上气不接下气的样子,他们大多也是第一次见。

过了好久,都没人能哄得好这位小祖宗。

见她已经开始哭得喘不上气,所有人都怕她继续这样哭下去会出事,最后管家陈伯只能联系了傅斯越。

“怎么了,陈伯?”

陈伯简单说了下事情经过,傅斯越沉默了一会才开口:“你把电话给安安,我来跟她说。”

安安拿到电话时正哭得一抽一抽的,还没能平复下来。

“安安,我是爸爸。”

听到爸爸的声音,安安更委屈了,口齿不清地一边哭一边说。

“爸爸,那条黄色裙子....他们都说不能穿了,可是我就想要那条。”

“安安,你听爸爸讲。妈妈喜欢你,不管你穿什么颜色的裙子她都会喜欢的,你相信爸爸好吗?”

安安停止哭闹,眼角还挂着晶莹的泪珠,一眨眼便啪的一下,掉在地板上炸成一朵水花。

她心里不安,只能再一次寻求肯定:“真的吗爸爸?”

傅斯越温柔安抚:“真的。”

挂掉电话,傅斯越收起笑容。

真的吗?

他也不确定,只是从这两天沈嘉微的表现来看,对安安看起来是不讨厌的,应该...算得上有一些喜爱。

“你在这发什么呆呢?”

沈嘉微的声音突然在身后响起,傅斯越下意识绷直了身体:“我刚刚在跟安安打电话。”

沈嘉微想到明天终于可以出院,一会儿也坐不住,出来闲逛就看到傅斯越背靠在墙上发呆。

落日余晖透过楼道洒在他的发梢和眼睛上,给他镀上一层金色的光晕。

沈嘉微不得不承认,傅斯越有一副极好的皮囊,只是微微下塌的肩膀似乎给他增添了一丝落寞气息。

于是她忍不住上前,她不想看到傅斯越这种样子。

他本该意气风发,就像五年前那样。

五年前的傅斯越,尽管性格清冷地被人形容为京大的高岭之花,可是他做的事情却和高岭之花大相径庭。

各种比赛,只要有他在的身影,必然是最吸引人眼球的。

傅斯越性格清冷低调,行事却张扬自傲,真真切切地让人移不开眼。

确实,他有自傲的资本。

出众的相貌,优渥的家世,过人的能力,上帝似乎并未给他关上任何一扇窗。

尽管他不屑于外人对他或崇拜或嫉妒的目光,但他无疑是最耀眼的那个存在。

而不是,像现在这样。

“我看你一直在出神,是有什么困扰的事情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