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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0章 垂泪湖——献给青春、欲望和爱

垂泪湖——献给青春、欲望和爱

第一章 垂泪湖

2022年,整整二十年后,我又回到了垂泪湖边。冬日如此萧瑟,远望静水与寒林,看不清掩映其间的建筑的样子。二十年前,那里有几幢白色的女生宿舍楼,还有些很高大的法国梧桐树。其中一株的树干弯出了一段弧形,那弧度刚好可以让人后背舒舒服服地倚上去。

2002年的一个星光恍惚的夏夜,我曾静静倚在那里,整整三个小时,看着一对对校园情侣走过,男生们送女友来到白楼下,依依不舍又旁若无人地拥抱。

他们如今都在哪里呢,在哪座城市慢慢变老?于蹉跎岁月间是否还记得那个夜晚的星光与心情?我只能肯定,我记得,而且在此生有记忆之年,永远记得。

“你知道那个湖叫什么名字吗?叫——垂泪湖。”

这是那天晚上我等待的人,次日在电话里对我说的话。虽然看不到,但我不用闭眼便能想象出她的神情:微微颔首,眼帘低垂,好看的嘴唇的曲线微微嘟起,欲言又止。

二十年后的一个夜晚,在微信上和她聊起往事,不知不觉,聊起了她昔日的大学校园,聊起了那片湖。

“你说过,那个湖叫垂泪湖。”

“我说过这样的话?”她仿佛在听我讲述一个遥远的梦,“垂泪湖?那个湖叫这个名字?我说过?”

她说过,千真万确,神奇的是,除了当年的她,我再不曾听谁说起过这个名字。其他人,说起A大里面的那个湖,总是称之为“眼睛湖”,因为有两片通过窄窄的水道相连的湖面,一片叫“大眼睛湖”,我曾经在那儿等待的,应该叫“小眼睛湖”。

“垂泪湖……”她思索了很久,“这大概是我那时脱口而出的名字,那时心境下的本能反应。听到'眼睛',潜意识里置换成了'垂泪'。我那时有抑郁症,我,我,我,我,那时的心理年龄停滞在6岁。”

“可能……确实如此吧,你那时也经常哭。”

“我在你面前哭过?”

“哭过。”

“看样子,我从前在你面前,心理性别是女生。我在很多时候,心理性别是男的,让人感觉我不好惹。心理性别,心理学,你懂吗?”

“心理学……我都是纸上谈兵。”

“我自学了心理学,我是天才,你信吗?我把自己治好了。把抑郁症治好了!”

“恭喜你,心理学天才。”

“谢谢。我真是心理学天才,哈哈,哈哈,我把自己治好了。可是,我,我,你知道吗?治好后我才发现——抑郁症有药,现实没有药。我清醒过来面对现实,有时觉得不如回到抑郁症里,至少那时我还有我的药。”

这一晚我明白了很多东西,很多从前和她相处中难以理解的事情,都有了更清晰的解释——一种令我想起来毛骨悚然的解释。

镜头切回二十年前,2002年夏天的那个晚上,A大北门外一如既往地热闹,她带我逛了半圈A大的校园,带我看那前苏联风格的线条刚硬坚实的旧教学楼。然后,说是要去参加社团的小会议,让我在女生宿舍附近等她。于是,才有了本篇开头的那一幕。

我等她,一等等了三个小时。

她出现时,带着惊喜与惶恐交织的表情:“对,对不起,我没想到你竟然还在这里,我,我忘了……”

那时我看到和她一起走来的那名男生,一个黑黑瘦瘦的高个子。我联想起漫长的等待中看到的一对对情侣和一次次拥抱,还有我看不到的,在蓊蓊郁郁的湖边树林里的许多秘密。顿时,三个小时的等待显得如此荒谬,我愤怒了,因为她把我当成傻子。我直白地表示了我的愤怒,而她在连连道歉之余,一再声称自己是真的忘了。

“你怎么了?我从没见你这样过。”她低声说,声音里有一丝惶恐无助。“不是你想的那样的……我是真的忘了。”

当年,我自然无法相信她的话。如今我明白了,那天晚上,她的确并非故意耍我,她是真的忘了。

当我把一切记忆串联在一起:她所有似真似幻的表情、失控与恍惚、灵动而略显夸张的笑和瞬间堕入的黯然、一再改变的约定和突如其来的相会、超乎常态易怒和不可思议的忍耐力、外表的放浪与内在的矜持、对关注与爱的渴望和时时泛起的自厌自弃,以及一切令男生狂热又畏惧,最终陷入疯狂或远离的东西。这一切,我第一次真正理解——在过去的岁月中,她只是一堆灵魂的碎片,被裹在美丽的躯壳里。是幸运还是不幸呢?她的容貌、身体、神态,又总是处在男人们点欲望点上。多年来我也常自问:我是否也仅仅是这样的男人之一?

前后二十六年的岁月给了我答案:我不是。

这些年里不知曾有过多少想占有她的男人。而我,可以无愧地说:我大概是唯一一个真正爱她的男人。

“或许,可能,我的潜意识,一直在寻找你。”一个月前,在有些恍惚的状态中,她给我发来了这几句话。

“我把自己治好了。”她反反复复地说着。

可是我内心的敏感告诉我,事实并非如此,很多的迹象显示,她或许确实走出了抑郁,但却陷入了前所未有的疯狂。她在崩溃的悬崖边徘徊。也许,她自己也明白这一点,因此,她联系上了我,联系上了已经十三年未见面也未交谈的我。她的潜意识似乎在呼唤我去救她。可是,拿什么去救你呢?我曾经全心挚爱的女孩!

我的——琳。

站在冬日的垂泪湖边,回想起过往岁月中的一幕幕情景,曾经的深爱、无奈、狂喜、怨妒……和内心不愿消逝的青春,我本以为自己会落泪,然而,并没有。是过去的创伤已经抚平?还是我的心渐渐沉寂如古井之水?我想在神灵用最终的结局昭示答案前,再最后一次回首往事,重温一番过去的心情,把一切,都写在这里。

————————

第二章 少年

“1997年过去了,我很怀念它。”——《甲方乙方》

琳在我的记忆中,与三种颜色有关:白色、黄色和粉红色。1997年冬、春、夏三季,她的衣服基本就是这三种颜色,梳着短马尾,头顶一个淡黄色的发箍。下身基本就是牛仔裤或当年流行的黑色健美裤,也叫“脚蹬裤”,配上白色“奇安特”鞋或帆布鞋。我从未见她穿过裙子,她也几乎没有穿过皮鞋、凉鞋或高跟鞋。

她喜欢的黄色是偏淡的暖黄色,那或许是她心里想寻求的一种温馨的暖意。十五岁时的她,话很少,走路时常常眯着眼睛,仿佛对周围人不屑一顾,配上犹如雕刻出的鼻梁,和曲线很美但闭起来时略感自负的嘴唇,时常会给人一种冷傲的感觉。以至于很多年后,当年的女班长,瑶,回想起她来,坚持说她总是昂着头走路的,而这百分百是错觉。

1997年之前,我的情况一片混乱,成绩从来不差,却总是让老师头疼;不是什么混混,却又经常打架。精神叛逆,天天和父母冲突。读了一堆书,却无人可以交流。逃过学,看过黄片,尝试过三次自杀,组织起班级足球队,又眼看着它分崩离析。精神的乱流不知会将我导向何处,而身体和青春期的欲望如疯长的荒草杂乱地萌发。直到今天,我身上恐怕也还带着一点县城的痞子气。回想起来,当年没有走向泛滥无归,没有变成反社会人格,应该感谢三个人,一个是前面提到的女班长瑶,一个是班上学委,后来成了瑶的丈夫的王永,还有一个,最重要的,就是琳。

从前有人说:有人说,青春期的自己最为危险。回想当年青春期的我,仿佛每一天身体都在把自己导向危险的冲动边缘。从每天清晨醒来后硬挺的兴奋,到和漂亮女生擦肩而过时身心的微颤,再到对色情书籍和影视的略带负罪感的向往。青春期的欲望冲动并不限于某一个对象,某一个人,这种冲动和所谓爱情的排他性无关,有时引起冲动的对象,仅仅是体育课上看到女生跑步时胸部微微的抖动、夏季薄衫下胸衣的轮廓、女生偶然抬臂时显露的几丝腋毛(贾浅浅之父称之为“锦绣的毛”),甚至几滴汗珠、一双白棉袜、冬天呼出的白色气雾……如是种种都可以诱发青春期的男生的野性幻想,让他们兴奋、躁动、压抑、煎熬。

遇见琳之前,我就在经历那样的阶段。我渴望恋爱吗?如果说欲望和冲动引发的对漂亮女生的向往可以算是“爱”,那么,我渴望恋爱。但我永远不敢说,那种源自荷尔蒙的冲动可以被赋予“爱情”这个名词。

古希腊神话的时代,是人类的青春期,那些神话里的男欢女爱,满是张扬的性冲动,无论是宙斯变作金雨和达娜伊交欢,还是潘神追逐达芙妮直到她变作一棵树。其间皆是恣肆无羁的欲望,然而,依然称不上是爱情。爱情是禁欲和纵欲间的一个契约,是心灵自觉寻求的一份付出和约束。

青春期时代的我,可以把欲念投射到任何一个漂亮女生身上。但是,我爱她们中的任何一个吗?如今回想起来,我可以肯定地说:没有,一个也没有。如果有机会,我在冲动中可以和她们中的任何一个尝试亲昵甚至性行为,但是,我爱她们吗?我会认定她们中的某一人,一生不后悔吗?答案都是否定的,如果我做了,那么结局一定是厌倦和逃离。

1996年,认识琳之前的那个夏天,我当队长的那个足球队分崩离析的前夕。曾有一个漂亮又单纯的女生w,通过队里的守门员——她的同桌,传话来追求我。暑假里,我和她进行了人生第一次“约会”。没错,当我们肩并肩行走在公园里,看着盛夏阳光里她白皙的面孔和只有那个年龄才会有的纯净的眼神,我的身体有了反应,我想要拥抱她、吻她,甚至更多。虽然因为羞涩与顾忌,我没有这么做。后来“分手”时,我似乎也并没有怎么伤心。后半个暑假,没心没肺地吃着西瓜,写着稿子,四处投寄。

很神奇的是,爱上琳之后,我却从未对她有过性幻想或别的肉体冲动。只是有一天,偶然从她的黄色t恤的领口看见她的锁骨,心中忍不住想:未来某一天,总会有那一天,这锁骨会和她漂亮的身体一起,在某个男人的怀抱中赤裸。我下意识地觉得那个男人肯定不是我,于是只暗求少年时光能走得慢一些,让那一天到来的越晚越好。至于我自己,我曾设想过一个场景:在她同意的情况下,吻她,告诉她我的爱意,然后潇洒地离开。

很多年后我才意识到这一点:因为她的出现,结束了我青春期的躁动与盲目的欲念,我的情感被提纯了。纯粹到了可以被称之为“爱情”的高度。后来,我思念她时,常常骑着自行车在县城的街巷间游走,在人流中寻觅她的身影,她的黄色发箍和马尾辫,只求一场偶遇。道理很简单:既然县城的街巷数量有限,那么总有一个时刻,我会恰好和她出现在同一个地点。

回到1996年夏天,那个暑假以一场告别结束。我们球队的“经理”,实际上的球队财务和人际关系的支柱——威威同学转学去了另一个城市。临行前夕,我们在他家里玩到深夜。到最后,要求每个哥们都说出自己喜欢的女生的姓名。我当时说多是谁,我忘记了,不外乎是如今早已中蹉跎岁月中泯然众人的当日眼大肤白的少女中的一个吧。最后轮到威威同学,他淡然一笑,说道:

“我喜欢的……叫史麟,你们不认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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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麟与琳

1996年秋天,初三三班,威威走了,史麟来了。我对她的最初印象,是漂亮,利落。那时候的初中女生里,已经有很多人酷爱化妆。如今回看旧照片,只觉得艳俗。而史麟则始终一副素面朝天的神气。

2022年11月3日,微信对话:

“你记错了,你认识我那时,我不叫史麟,叫史琳。”

“没记错,你进我们班时,登记表上的名字就是史麟。”

“你记错了!明白吗?我那时叫史琳,琳!不是麟!”

我回想起来,当年初三时,虽然各种名册上她的名字都是“麟”,但她自己在作业本封面上写的,确实是“琳”字。而到了大一时,她的qq名称,则赫然叫做“大麟”。那是他父亲对她的昵称,至于她母亲,则一般喊她“麟子”。

2003年,大学时代,我一次偶然开玩笑喊她“大麟”,她脸色一沉,不愉快地说道:“只有我爸才能这样叫我!”

是什么力量,让她对“麟”这个字由抗拒到接受,而最终又彻底背弃?

2022年11月7日,微信对话:

“琳这个字多好,琳是美玉。麟呢?是什么?我那死老爸重男轻女,给我改的!他是想要个男孩!不准再用那个字叫我!”

“好吧,以后就叫你琳。”

“你……知道我乳名叫什么吗?”

“琳琳?”

“琳琳,这个称呼好,我喜欢你这样叫我。”

“琳琳,我想起一件事。”

“什么?”

“你大学时说,你讨厌自己两件事。”

“哪两件?”

“你说过:1.恨自己不够高。2.恨自己不是男人。”

“我对你这么说过?天呐,我从前很少对人说我想当男人,我竟然对你说过?看来那时候我在你面前,心理性别确实是女。”

“琳琳,现在呢?你还想当男人吗?”

“早就不想了。”

那天之后,我发现琳把微信昵称改成了四个字:

女的 活的

2022年11月9日,微信对话:

“认识我这么个疯子,对你来说,真的好吗?”

“琳,我在想,如果有来生,还能不能再遇到你。”

“肯定遇不到了吧。”

“那样我会很难受。”

“来生,《假如有来生》,呵呵,我这一辈子……”

“来生你当男的,我当女的吧,想想是蛮有意思的事。”

“哪儿有意思了?”

“那样你可以推倒我。”

“你滚呀!不,来生我不想当人了,想当棵树。”

“也好,那我去给你浇水施肥。树的寿命比人长,我死了埋在你旁边,树有知觉的话,你还得给我看坟。”

“唉,一个疯子,一个傻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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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 像今夜这样美丽

琳的外表,有两点“美中不足”,其一是有些轻微的驼背。这是很多年后我亲吻她后颈窝时发现的。后来我还注意到她有一个习惯——心情郁闷低落时,会抱住自己的膝盖和小腿,上身尽量朝大腿贴近,把自己团作一团,这种姿势下,后背向前弯作弧形,无疑是造成她轻微驼背的原因之一。她自称净身高是164.5。其实若是不驼背的话,肯定要在166以上的。

分析起来,她的那个姿势,很像某些弱小动物在感知危险时习惯性的自我保护姿态。像刺猬或某一种小虫,在失去安全感时团成一个球形。当然,造成驼背可能还有另一个原因,就是她初中时代的一个招牌动作:独特的上课吃零食方式。

一般我们上课偷吃零食,都是零敲碎打,趁老师不注意,悄悄往口中塞一点,需要咀嚼时,也采用肉眼难以察觉的幅度。琳则不然,她的方式是竖起课本,伏低身子,下巴贴着桌面,然后把一整包零食统统捂进嘴巴——美丽诱人的仓鼠啊,一次语文老师喊她起来回答问题,她刚好嘴里塞满了果脯,那情景引得我们都在偷笑。

多年后,我对她描述当时情景,并表示愿意授予她“最美仓鼠”奖,她笑得前仰后合,随即陷入追想和忧郁之中。

“你知道,吃东西,是消除内心不安的一种方式……”

1997年夏,中考前最后两天,老师们都不再讲课,留给大家“自由复习”,于是全班同学都处在近乎放任的状态。清晨,学校对面长满松树的小公园被我们占据了。那里有凉亭、石桌石凳、苗圃、象棋摊和台球摊。女生多是闲逛聊天,男生除了一些带扑克去的外,其余自然是打台球。

那时候,肯·达赫迪刚刚拿下欧洲斯诺克金杯赛冠军。中央五套的转播不但让这小城里的人们也知道了“台球皇帝”亨得利和史蒂夫·戴维斯,还使得这小公园里的台球摊也增加了斯诺克玩法——虽然用的还是“黑八”的球桌。我和哥们“大豆”,笨拙地尝试这种新玩法。然后,她恰好路过,暖黄色的t恤和发箍,依旧低着眼帘,闭着弧线动人的嘴唇,给我们送来两包零食。我们便求她坐在旁边的椅子上帮忙计分。大豆诡笑着在我耳边低语:“放心,我保证让你赢!”

结果,那局球大豆打得无比放飞,很多次,近在袋口的目标球和主球一起,被他的爆杆打成了“双双飞”。最后比分我以100多分大胜——我们当时的水平怎么可能打上一百多分?全是罚分罚得……

不过,回想起那个清晨,我最难忘的还是琳送来的两包零食——吃货美少女的零食啊,竟然会和你分享,不觉得幸福吗,少年?

也许正因为对她可爱的吃相的深深记忆,后来我一直喜欢看她吃东西。后来的岁月里,在很少的相会中,我也总是有机会就买东西给她吃,她也吃得如此没心没肺又气壮山河,例如:2002年秋天,芜湖的陶塘边,最大的一根烤鸡腿;2003年初,A大北门外,最大的一只烤红薯……

最后,是今年年初一的晚上,故乡文庙前,最大的一串糖葫芦——

“在这儿站会儿吧,这儿热闹,我心里会舒服一些。”琳说。

我点点头,望向南边,一塘之隔的所在,便是26年前的小公园,只是台球摊和满园松树皆已不复存在。周遭来来往往的人群,多是兴高采烈的少年,他们的身心,还没有被时光和阅历刻下“天凉好个秋”的忧郁。路旁的糖葫芦售卖车,无动于衷地播放着那首歌:

“糖葫芦好看啊竹签儿穿,

象征幸福和团圆。

把幸福和团圆连成串,

没有愁来没有烦……”

我经历过很多孤寂的春节,自1997年之后,这座故乡小城,对我来说就是寂寞的。年轻时,我曾经在许多个冬夜,骑车一遍遍地穿梭每一条街巷,只希望能和她偶遇。而此刻,她就在我身边,却又仿佛相隔很远,她的心,停滞在过往人生的创伤里,停滞在对我接近或逃避的纠结中。

我想问她吃不吃糖葫芦,刚欲开口,她先发话了——“给我买一串吧。”

“原味的,还是水果的?”

“原味的!”

我买了两串,一大串原味的给她,一串草莓的给我自己。

她笑了,像个纯真的孩子,像当年那只美丽的仓鼠少女。我们两个中年人,肆无忌惮地吃着糖葫芦大笑,也不管周围人们的眼光是否异样。

“少年,你还是少年。”她说。

我喂了她一颗草莓,她问我吃不吃她的山楂,我怕酸。

现在回想,应该让她喂我一颗的。

“我初中时,究竟是什么样子?”她说,“你觉得我那时用功吗?”

“用功?算不上吧,不过你中考成绩比我好。”

“真的?我不信!”

“真的!”

“我不信,我那么不用功,要是中考考得比你好的话,为什么……为什么我高中时成了那个样子?我高中时是什么样子!我,我记不清了,谁能帮我还原一下?我现在整个人都是碎片,我,我想拼出一个完整的自己!”

初三毕业后,琳去了另一所学校,高中三年里,我们断了联系,只是偶尔听到一些零星的传闻。例如:她曾和混混交往,男生们为她争风吃醋一次次打架,还有一个男生,为她,剁了自己一根手指。传闻总是真假杂糅,所以我也从未向她求证过。

“那是真的,是一个创伤!”琳说,“就当着我的面,那人一刀剁了自己的指头!我,我……从那以后,我一直对男生的手特别执着,我大学毕业时的那个男友,我就是看他手指修长,被吸引了,完整的,好看的手!”

我看了看自己的手,短短的,胖胖的,显然不适合弹钢琴的手。

琳再次陷入了躁动:“我,我究竟是个什么人!我那父母……我不行了,我想找人打架!”

“打我吧。”

“你?你无辜。”

“没事,朝我背上,用劲打吧。”

她在我的怂恿下,一连打了十几拳,打到手疼为止。

“感觉如何?”

“像打在铁板上。”她笑了。

“平静下来了吗?”

“还差一点。”

“那……看我的吧。”

我站起身,对着路边的一棵法国梧桐树,一脚踹了过去,然后指着树,骂道:

“都他妈怪你!你这树,你听着!当年史琳上高中时,天天从你旁边经过,你这白痴,你怎么不好好保护她!”

琳又笑了,这一次,笑得很开心。我却还有些心酸。如果,我高中和她依旧同校班,会如何呢?

如果我也有双修长的手,会如何呢?

一切无法假设。我凝视着她,悄然流逝的时光,失眠和眼泪,已给她的眼角添了许多细纹。她最漂亮的嘴唇,也已经不像从前那般丰泽。

我想起她曾对我说的一句话:“其实挺好,你认识我的时候,正是我十五岁最美的时候。”

我又想起,就在那一年,我读到的一段当时流行的席慕容的诗:

“请再看

再看我一眼

请再看一看

我今夜的容颜

悲莫悲兮 生别离

只是在他年

在无法预知的重逢里

我将再也不能

再也不能

再像今夜这么美丽”

当年读到时,满心的唏嘘伤怀之感,我自然地把诗中的抒情主人公想象成琳的样子。就像我把《呼啸山庄》里的凯瑟琳也想象成她的样子一样。如果问26年前的我,敢不敢设想一下和40岁的她重逢的情景,我一定回答:不敢想,不敢想。

而现在,真实的,40岁的她就在我的面前,我没有感伤或失落。岁月坦然安排了这场重逢,我便也坦然接受了它并为之欣然。一个月前,老哥们大豆说:“你们两个,让我想起《天堂电影院》。”我答道:“不,我们比电影里的他们重逢得早。”

一个疯子,一个傻子……

“琳,其实你现在,也还是当年那个少女。”

——————————

第五章 秘密往事

1996年下半年,因为老友威威的转学、足球队的分崩离析,我沉浸在漫长失落中。那一年,我家搬出了已居住十年的工厂家属楼,搬进了母亲买下的一套更大的房子。老楼是最初是国营工厂的福利房,后来五千元转为了我家私有,合80多元一平方。换了新房后,一万五千元转给了我姑姑。这次搬迁,某种意义上成了我和童年的彻底告别。

童年时,工厂家属院里有很多同龄的孩子,大部分是男生,也有几个女生。其中有一个和我同姓,叫露露,小时候像洋娃娃一样可爱,上幼儿园大班时,一场高烧后,她失去了一只眼睛。我妈妈经常为之叹息。好像在她那只眼睛失明之前,长辈们还曾经开过玩笑,说将来等我们长大后,撮合我俩成亲。

还有一个女孩,就住在我家隔壁,比我小一岁,叫晶晶。母亲是汉族,父亲是回族。在外面,她永远说自己是回族,而每次来我家吃饭,她总是毫不介意地吃着我妈妈炒的肉丝,振振有词地说:“我妈是汉族,我像汉族人一样吃东西,怎么啦!”

自从露露失去一只眼睛,晶晶就成了那工厂家属院里最美的小花。他的父亲张叔,给我的童年生活带来过最大的快乐。他简直什么都会:会拿旧竹帘上的竹条削细了糊上纸扎成风筝,一直放飞到河对岸,直到风筝线被挣断,风筝飞向它注定要坠落的去处。他还制作小型黑板,曾送给我一块一平米见方的黑板,我和晶晶从小在上面画画,不知有多少画旋即被擦成了纷纷而落的细灰。他会拿樱桃泡酒,会折带船舱的纸船,还会修各种玩具,每次我的玩具坏了,都是去找他。

那个兔年的元宵节之夜,家属院里处处烟花,张叔把晶晶的一只塑料兔子玩偶的肚子里塞了小灯泡,下面装上轮子,让她用绳子牵着,四处玩耍。张叔自己则燃着长筒型的烟花,对着大院的老墙尽情挥洒,五彩的火星像那个年代的无数美梦一样绽放,又消逝在夜色里。

满大院男生,晶晶只和我玩,可能不仅仅是因为我们两家隔壁,还因为我在一院男生中长得最水灵,也最乖。我外公是民国老北大的学生,母亲始终有个找回“书香门第”的梦想。幼儿园放学回到家里,其他孩子奔跑着舞枪弄仗,我被逼着提前做数学,在幼儿园毕业前学完了三年级的数学课。在晶晶父母眼里,我是那种“别人家的孩子”,她找我怎么玩,他们都是不介意的。

但是,童年时代的秘密往事,他们都不知道。小学一年级时,我和晶晶曾学着电视上恋人们的样子亲吻——简单的嘴唇相贴,然而很美,很芳香。我们还尝试过赤身拥抱,互相爱抚,年幼的身体也会有微妙的兴奋感。这种游戏,我们重复过很多次,直到8岁那年,我们还想尝试,但谁也不好意思再开口。

那时候,晶晶曾稚气地问我:“长大后你想和谁结婚?”我的回答大约是一年级时的同桌吧。于是她也回答了另一个人。后来,在一次亲吻之后,她再问起这个问题,我回答说:“你。”

我问她:“你呢?”

“你。”

晶晶后来当然没有成为我的妻子,那些往事随着家属院的拆迁,被埋在了岁月和记忆的深处。后来年龄渐长,我们童年时代的性游戏,成了我内心深处一种罪恶感的来源。直到前些年,看到学者说这种儿童行为并非病态,应视为正常,我才能坦然接受它,把它作为温馨美好的往事,偶尔忆起,淡然一笑。

从三年级开始,我被父母勒令每天完成作业后早早上床。那时我家在二楼,楼下孩子们的嬉戏声声传到枕畔,让我心里很不是滋味。尤其是听到晶晶的声音,听到她和别的男孩交谈,并且欢声笑语的时候。

我最后一次见到晶晶,是1996年夏天,我家搬迁之前的一个月。那时我买了一只蝴蝶风筝,想去家属楼楼顶上放飞。她家就住在顶楼,她出现了,张叔也出现了,张叔看了看我的风筝线,说韧度不够,于是回家翻箱倒柜,把自己当年的旧线找了出来。接在我的风筝上,一直把它放飞到河的对岸。直到线被挣断,风筝在暮色中飘远。

张叔对我们孩子跟好,但总是和工厂领导处不来。他本是退伍军人,一身武艺,性格刚烈。在一次和领导打架后,他毅然从国企辞职,先是制作黑板售卖,见声音不佳,又做起了炸烧饼、油条、糖糕的生意。从1988年到2012年,每天黄昏,就能见到他们夫妻推着摊车,去城南的路口摆摊。因为手艺好,几年间就做成了这小城里最有名的烧饼。2009年我回故乡,还去买他家的烧饼,他高兴地多送了我好几个。很奇怪,我并未问他晶晶现在如何,有没有结婚,或者,我并不太在意那些答案了。

日本漫画《toUch》里,西村勇在和几个混混打了一架后,偶遇他爱慕的女主浅仓南。他对南留下几句告别的话:“如果有下辈子,我要和你做邻居,和你做青梅竹马的伙伴。”是的,西村勇羡慕上杉达也,但我并不羡慕,因为我有过晶晶,有过这么一位很美好的青梅竹马的伙伴。

晶晶后来读了卫校,去了另一座城市,大概是当护士吧。从心底,我祝她永远幸福。前几年,她母亲去世了,张叔年事已高,也去了那座城市,和女儿、女婿、外孙共享天伦之乐去了。

1996年,认识琳的那一年,我告别了童年,告别了晶晶、威威和年少叛逆期。在琳进入我班的第一个学期,我虽然觉得她漂亮,尤其是很有立体感的侧颜、不化妆却很白皙完美的皮肤和灵动中的些许冷感。可我并没有更进一步的想法,我那时,更想念我的老朋友威威。

我还记得我和她的第一次交谈,那时我们走廊上偶遇,我犹豫了一下,问她:“你认不认识一个叫威威的人?”

她低着眼帘,略略思忖,回答道:“不认识。”

“他说他喜欢你。”这句话,我并没有说出口。

二十多年过去,如今威威也该早已成家立业,他自己还记得当年喜欢过这样一个女孩吗?如果他忘了,如果不是我还记得,这一个青春的细节,真成为宇宙里的秘密往事了。

那时的中国还是“自行车王国”,我们都是骑自行车上学。因为失窃事件屡屡发生,校方给每个班发了一条长绳,把本班同学的自行车串绑在一起。琳当时独来独往,从不把车和我班学生停在一处。

命中注定的那个黄昏,天上飘着细雪,我因为英语考试不佳,加上前面说的那些不舒心的事情,满心忧闷,走出教室,在三楼走廊上驻足。大部分同学都已经走了,已铺上一层细雪的地面上,交错着许多辙痕。幽蓝的暮色中,我看到了琳的身影,她穿着那身粉红与白色,红白相间的格子外套,在一片冷色调的校园中,眼帘低垂,推着车,缓缓离去。

她沉默的侧影里,有某种东西,莫名触动了我的心。那一刻我突然希望:她,能够向我走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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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章 一半是女人,一半是梦

1997年初春,一个同样下着细雪的黄昏,琳向我走来了。

回想起来,我和琳的故事,大都发生在冬天,而不是夏天。

那时她刚满十五岁,而我是十四岁零九个月。

十四岁到十五岁之间真是一段奇妙而危险的时光,人的一生里没有比那段时光成长的更快,也更不稳定的了。一念之差,可以造就完全不同的方向,尤其是我这种灵魂里充满躁动的人。我庆幸遇见在那时节相识的朋友们,我庆幸遇见琳。

那时我的心境正渐渐从苦闷与烦躁中醒来。此前半年时间里,对外界,我有了新的朋友圈子,少却了许多无谓的消耗;我的成绩在提升,老师和父母越来越认可我,我不再抵触、叛逆;对自我,我能感到身躯和力量在增长,不是那种早几年的激进不安的突长,而是愈发刚健坚实。只需要一个机缘,我就可以完全接纳自己,甚至喜欢上自己,然后,走向明亮的远方。

前面说过,1996年暑假,也就是我告别童年,迁入新居的那个夏天。和以往被足球和街机游戏填满的暑假不同,我的性格开始转向内省和安静,常常漫无目的地骑车在老街闲逛,看看那些百年老屋上静静的瓦松,看看旧院落里的黄狗和老人的蒲扇,惊喜于某处生满青苔的墙角偶遇的花。回家后,就在稿纸上写一些小散文,当时俗称“爬格子”,投入邮筒寄出。半年过去,没有回音,我以为再不会有了,甚至对自己的写作能力产生了怀疑。事实是,那时刊物的选稿、排版、印刷,流程总要在几个月以上。我当时还不知道这一点。

那个黄昏,校园里的学生大都已经离去,显得有些空寂。我因为讨厌放学时的喧嚣和拥挤,惯于迟走一些。在种着白玉兰和塔松的花池边,我打开自行车锁时,正见粉色和白色的琳,带着熟悉的淡黄色发箍,在细雪中向我走来。

她笑了,是我第一次看到她笑。之前的半年里,我见到的她,更多是带着忧郁色彩的冷感,容易让人误解为高傲。而那一刻,她笑时,动人的嘴唇弧线和微露的洁白上齿,直透进一个少年身心最隐秘的欲望深处,眼睛弯如新月,带着一种干净的诱惑力,眸子的光亮像沉入湖底的星光。直到如今,我不用闭眼,也能清晰地还原出那个笑影。从那一刻起,一种不可名状的向往,刻进了正在成长中的我的基因深处。

一个西方的诗人说过:有时候,一个人的眼神,会让人觉得自己将永远永远这样活下去。每当回想那一刻,我仿佛都在重温这样的体验。我半生中有过很多升起欲望的时刻,也有过多次刹那的动心,而唯独那一刻,被灵魂和肉体乃至骨骼铭记,好像它们的存在就是为了自然而然地记住它。如果,她一生都能在我身边,对我笑,那会是怎样的体验?那太幸福了,一生也似乎太长,我当时并不敢想,我想的是,这样的笑容,我想多看几次,看得久一些……

她笑着告诉我,她在一本有名的中学生期刊上看到了署着我名字和学校、班级的文章,问那是不是我的作品。

我怔怔地注视着她,片刻后,才回想起夏天时投稿的事:

“哦,是,是的!”

“太厉害了!”她说。

那个刊物,至今都还是中学阶段的核心顶级刊物,那些年里,能在那上面发表文章的,在我们故乡的小城,大概只有我一个。

后来我们又聊了几句什么,已经不记得了。只记得她离去时,我伫立目送,花池里的塔松上已经蒙了一层薄薄的积雪,暮色渐浓,我心中荡漾的热力驱散了周边的寒意。我意识到,第一次,她把自行车和我们班停在了一起,她是有意这么做的,而且,在花池边等了一会儿,直到我出现,为了告诉我那个消息。

“你现在怎么是这个样子呢?你理应更成功,更出众,你那么优秀,你初中时就发表过文章啊!”

2022年冬天,一个月前,她从微信上发了这段话给我。

“可能是因为前些年失去梦想了吧。”我回复道,“回忆一下我十几岁以来的经历,我梦想过的一切,似乎都实现了,我想读中文系,就读了中文系;我想写诗,就发表了诗;后来我想研究古代文学,就一直读到了博士……我追求过的东西,好像都拥有过了,除了一样。”

“我?”

“是的,你。”

“也许你还爱十五岁的麟吧。”她回复道,“可是现在的我……伤痕累累……呵呵,千疮百孔!”

“你不是说,你不再叫麟了吗?”

“对你,也没关系的,毕竟那是你熟悉的名字。也是……你忘不掉的记忆吧。”

回到1997年,从那一刻开始,我从少年时代的浑浑噩噩中彻底摆脱了出来,某种意义上说,开始有了方向和梦想。此后的很多年里,我可以毫不羞怯地说自己是一个梦想者,而且,不知不觉中,我的梦想也感染过一些其他人,某种程度上影响了他们的人生。不过在当时,这一切都还未发生,那时我心中只有几个简单的念头:

我要爱她。

我要读中文系。

我要写出更多更好的作品,看到她更多的笑容。

哪个少年心中不曾有过一个少女和一个梦呢?还有很多由此而起的连带的梦。只是少女会变老,梦的持续时间也有久暂之别罢了。

第二天,我跑了好几家报刊售卖处,那期刊物都已断货。无奈之下,我去问琳,琳让我去城北“谭街”的一家小店,并问我身上有没有带钱。我搜搜口袋,还真没有。她顺手给了我两元——那种现在已经绝版的绿色二元钞票。

谭街是一条曲曲折折的小巷,似乎从新中国成立以来就没怎么变过样子。那家小店在一座灰砖砌成的瓦房里,很冷清,一位老爷子和一位老奶奶看店,看着小小的黑白电视机,除报刊外,这里还兼卖小玩具和小零食。我从那里找到了仅剩的最后一本。揣在怀里,归途中,与骑车回家的琳迎面相遇,她笑问:“买到了吗?”

“买到了!”

我们彼此一笑,擦肩而过。

从那以后,我的生活似乎变了样子,或许生活本身变化不大,只是内心期待的那个认可与接纳自己的契机到来了。之后直到中考前夕,我收到很多读者来信——几乎都是女生,从黑龙江到海南岛都有,有报自己身高体重然后自称这些都是“青春秘密”的,还有班彩色信纸折成方胜儿或千纸鹤的。这些人都表示想交“笔友”,在那个没有网络多时代,“笔友”是一个种很常见的超越日常生活空间的交流方式。

那些信,我一封也没回。那时我的心全在琳身上。我母亲倒是经常拿给亲戚炫耀。

那时我坐在教室中间第一排的最右侧,琳坐在第二排的最左册。一排有五张课桌,我们直之间是一个对角线的距离。每次班主任带着诡异的表情把信交给我,并说“你这小子最近有点不对了”时,她似乎有点闷闷不乐。

(旧照片,琳的侧后方影像,没有带熟悉的淡黄色发箍)

我开始了追逐梦想的日子,每天在教室里看见她,总觉得自己精神为之振奋。那大概也是我有生以来直至今天最昂扬的一段时光。每个夜晚我也都会做很多梦,很奇怪的是,我几乎不会梦见琳,只有一次,记忆特别清晰:

梦中我走在城北百年老街的黄昏里,燠热的夏日,街上静寂无人,一切都向石条路投下浓重而静止的阴影。我和一个被对着夕光因而看不清面孔的对手肉搏,我被摔倒在地,对手压在我身上,拿一根细长的针刺穿了我胸口心脏的位置。痛感中,场景突然转换,我回到了校园的操场,在单杠架边,眼中的时间是奇妙的金黄色,被夕阳涂得辉煌而倦怠。我感到世界似乎经历了一场战争,而我是最后的幸存者。琳出现了,低垂着眼帘,默然不语。

我问:“琳,是你吗?”

“是我。”

我抱住了她,而她两手低垂着,让我拥抱,然后,梦醒了。

醒来后,我依旧觉得心脏隐隐作痛。

“琳,是你吗?”2006年,当我和琳相对闷闷地抽完一包烟后,我拥吻着她。她向后仰倒在床上,眼帘低垂,就像当年我梦中的神情一样。

“是我。”

“我爱你,你知道吗?”

“我知道。”

你一半是女人,一半是梦。不知泰戈尔写下这两句诗时,是经历了些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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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章 瘟羊

前些天,我一直在家中寻找两册1996-1997年的旧日记,它们在家中书柜的角落里呆了很多年,直到2009年,我以为今后再也见不到琳了,才淡忘了它们。

可是,花了许多天工夫,每个角落都搜遍了,怎么也找不到。或许是被父亲大人卖废纸了吧。

其中的第一册,是从1996年9月份记起的,到那年12月止。那时想要给自己一个崭新的开始,于是每天记得特别详细。1998年,老哥们“大豆”曾来我家看过这本日记,看完感慨了一句:“可惜你没接着记下去,不然97年的肯定更有看头。”

没错,那本日记里,一个字也没提到琳。都是些班级和生活琐事,例如:

“周一,升旗结束,往小卖部买烧饼、汽水当早餐,路遇瘟羊,他告知我潘磊喜欢敏,我大笑:潘磊真癞蛤蟆也!”

这个敏,是我初二时的同桌,眼大肤白,也是一时有名的小美女。我对她也一度有过好感,那种青春期少年本能的好感。

敏家里是开理发店的,父亲还是半个县城小有名气的理发师。在那个年代,这个行业很受老辈人歧视。其实,到我这辈人眼中,已经没有这种偏见了,但敏本人很介意。她对外总宣称自己父母是药材商人。大家都知道真相,只是从不当她面说破而已。

长得美有用吗?真有用,试想如果敏不是美女的话,就为这一件事,就会被当年那帮坏小子嘲讽死的。

因为她美,不但没有人嘲讽,反而被很多人鸣恋或暗恋,例如那个矮丑平庸的潘磊。

那天早上,当我笑完“潘磊真癞蛤蟆也”之后,“瘟羊”低着头补充了句:“其实……我也喜欢她。”

“好,我支持你,潘磊绝对不是你的对手!”

“瘟羊”的本名叫扬,这个绰号是后来和他关系很好的女生荷取的,因为他人细心,有时看着比较温吞,纠结起来时低头晃脑,有那么点“瘟头瘟脑”的味道;另外一些时候,他露出内心闷骚的一面,我们也会叫他“骚羊”。

瘟羊和敏,最终也没成男女朋友,大约是因为敏太亮眼,而瘟羊那时太压抑,太不起眼。他俩曾经有段时间像朋友一样相处,但显然,敏没给他进一步的机会。他当时应该写过情书,但敏没有接受。他想请敏看电影,敏也拒绝了。我虽然表示支持他,但我实在也没帮过他什么,并且干了件如今想来蛮损的事情,当敏拒绝了他的看电影邀请后,我开完笑让他问问敏,如果是我请她,她答不答应。瘟羊当真了,而且真去问了敏,当然,她仍旧是拒绝了,意料之中。不过,瘟羊为此事颇生了我很久的气。一次自习课我们一群人互砸粉笔头取乐,瘟羊拿一个大纸团砸向我,弹到琳的桌上,我捡起拆看时,上面画了只正在推粪球的蜣螂,写着我的名字,并配台词:“后半辈子不愁啦!够吃的!”我看了笑得胃疼,顺手贴进了日记本里。

1997年,爱上琳之后,我回想起此事,想象如果换成是琳,我又回如何。显然,是琳的话,我不可能容忍瘟羊对她的追求,也不可能在她拒绝和我看电影后一笑而过。

那时敏的同桌早已不再是我,而是一个被我们叫做“伟哥”的强壮正直,梦想当警察的人。我想,敏应该对他颇有好感。他俩没能走到一起,我回想起来是有遗憾的。

初三上学期末,一个富家子坐在伟哥和敏的前排,自习课上不停地回头调戏敏。伟哥勃然大怒,拍桌站起,朝富家子脸上做了几个挥拳的手势。富家子开口欲骂,而伟哥的拳头伸到了离他鼻尖不到两厘米的距离。富家子嘟囔了两句,愤愤而出。

这富家子在社会上结交了不少混混,当年放学后带混混在校门口拦截揍人,是经常的事。他出门后,我坐过去,称赞伟哥。伟哥淡定地笑笑表示小事一桩。而敏边笑边不安地问我:“如果他带人来找麻烦,你会不会帮伟哥?”

“当然啊,还用说?”我跟伟哥从初一打架到初三,都打出感情来了。

那天傍晚放学,我在操场踢球,只见敏慌慌张张走过来,说:“不好了,你快去看看伟哥还在不在教室……那家伙,带了一帮人过来了。”

我让她放心,然后急忙跑回教室,见教室已空。我骑上自行车,在校园里找了几圈,也没发现伟哥的踪影。于是我直奔校门口,只见那富家子带着十来个混混守在那儿,因为天已颇冷,他们等得也颇久了,都有点打寒颤。见到此状,我才放了心。富家子看到我,问我知不知道伟哥在哪儿。我径答“不知”。一个一身牛仔服的混混吆喝道:“是不是已经走了!”

“走了,别等了!”我骑车扬长而去。

“你要是将来嫁给伟哥,我肯定替你高兴。”第二天,我对敏说。

后来座位调整,我离他们远了,也就没怎么再打交道。如今敏已是一个有经验的护士长。而伟哥最终也没有当警察,做着一些私人小买卖。

潘磊现在是一家饭店的老板,业余兼营高利贷生意。

那个富家子,一次在物理课上骚扰琳,我正欲发作,物理老师先吼出来了:

“这种人,就应该扫脸给他一耳光!这是救他。你现在不拿耳光抽他,将来会有人用刀子捅他!”

富家子现在依然很富,六七年前,在一个老同学请的酒席上,见了一面,人变客气了,甚至喜欢上了书法。

说回到瘟羊,到高中时,他的身高增加了一截。从打篮球和街机游戏中找到了自信。他那时经常学着“白巧克力”的背后传球,把场边的行人和停放的车辆砸出声来。“拳皇97”刚流行的时候,街机厅里的孩子们一见他来,就呼天抢地拒绝对战。

瘟羊不瘟了,骚羊倒成了常态。那时他有了一个同班女友,相貌平平,但人很聪明。但骚羊显然是“到底意难平”。1999年,高三时,骚羊爱上了一个下来复读的女生。那女生黝黑而秀美,不知是谁给取了个绰号叫“船民”。而骚羊不知为何喜欢称她“团团”。那时骚羊家的母京叭儿狗生了一窝小狗,骚羊把其中最可爱的一只小母狗也叫做“团团”,每天早晨把早餐的蛋黄喂给它。那年冬天,一场犬类的瘟疫席卷了县城,五只小狗死了三只,其中就包括“团团”。而骚羊对“船民”即人类版“团团”的追求,也在那个冬天无疾而终。

骚羊后来读了大专,2003年,骚羊和高中时代的女友分了手,找了一个学美术的南方姑娘。那姑娘颇为彪悍,骚羊带她来我的大学考专升本,这姑娘当着我们三四旧友的面,把自己喝得晕乎乎。饭后到教学楼寻找厕所,姑娘晕晕得直奔男厕所而去,我赶忙喊住她。她豪迈地来了句:“我就是想偷窥,不行啊!”边说着,边朝男厕所里探头了几秒钟。

姑娘专升本成功,自此之后,瘟羊便常奔波于两城之间。他们在我校西门外找到了一家僻静又舒适的家庭式旅馆。旅馆建在一处坡地上,爬满了常青藤。那里有间主卧被弄成了双人间,两人总是订下那个房间,然后把两张床并到一起过夜。每次瘟羊过来,带着姑娘,和我午饭小酌几杯后,两人便去入住那酒店,手机关机,直到第二天下午才会恢复联系。自称24小时里可做爱七八次。

在这姑娘面前,骚羊又变成了瘟羊,各种乖,各种俯首听命。到大学毕业时,姑娘表示正式和瘟羊分手,并感谢他两年的照顾。瘟羊和她话别时,带去了几颗从我这儿拎去的猕猴桃。虽然略有感伤唏嘘,也算坦荡放下了。

瘟羊如今是一个律师,和他当医生的太太住在家乡的别墅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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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章 色情

1996年的日记没有记完,原因是被不可抗力——我母亲的一次偷看,给打断了。

前一章中说我那段时间开始详细记日记,原因是想在初三有个崭新开始。回想起来,当时记下第一篇详尽日记的原因很可笑,因为某个雨天的下午,我出于好奇,去一家当时流行的私人“录像厅”里看了整整一下午录像。

经历过那个年代的人,即使没进去过,对此类录像厅大约也不模生。里面放的大都是些三流港台动作片,也有《精武英雄》和《力王》之类。往往是摆上一台二十几寸的电视机,起初放的是模模糊糊录像带,到了vcd时代,改名叫做“镭射放映厅”,画质清楚了不少。黑洞洞的房间里,满挤着人力车夫、市井闲人和地痞混混,烟雾缭绕,脏话时起。只有一种情况会大家都安静下来,就是当老板偶尔插播一两段“毛片”,即当今网友所谓“爱情动作片”时候。

鲁迅先生描写过上海买黄图的瘪三的吆喝,道是“阿要春宫?西洋的,东洋的,都有……”在1996年那会儿,东洋片子还没大量引进内地小城,基本以西洋片子为主。到世纪末,则是一片泛滥了。

1996年秋天,我虽然有幼时和晶晶亲昵举动的回忆,虽然有过青春期的饥渴和肉体幻想,但其实还并不太明白性行为究竟是什么。因此,当西洋动作片的画面赤裸裸展现在眼前时,还是感到了很大的震惊。从那时起,我有了一个根深蒂固的意识:爱是温情,而性则充斥着野蛮。这个观念,束缚了我很久很久。

话虽如此,而在当时,当我从视觉画面带来的脸热心跳和勃起中回过神来,回到家中,拿出日记本,详细记下了所看到的画面。而后,怎么想,都觉得我的日记本里不能仅有一篇这样的东西,于是,开始了每天详细的记录。很多事情的机缘,就是这么奇妙。

1996年12月的一天,我下了晚自习回家。却见客厅亮着灯,原本此时该已上床入睡的父母端坐在沙发上。见我回来,母亲严肃地指了指面前的一把椅子,命令我坐下。我看到那册日记本就在母亲的右手边,心里瞬间一紧。接下来的一个多小时,我承受着她的呵斥,低头不语。当时那些话,大部分都已忘记了,只剩得一句:“这么不纯洁,这还是我儿子吗!”

被训斥完,回到自己房间后,我便把那页日记撕掉了。而且很长时间里再没提起写日记的兴致。直到1997年春天,在另一册日记本上,满记着初三最后一学期的事,尤其是很多和琳有关的事,只是不曾拿给大豆之类的损友看过罢了。如今,两册日记都不见了,呜呼哀哉!

青春期对色情的好奇和向往,有时是抑制不住的。那时教英语的女老师曾在课堂上对着我们抱怨,说你们这些现在的小孩子真可怕,什么都懂。20多年后,一个学生跑来跟我说:我的比你们那时早熟,我们现在“什么都懂”。我哑然失笑,更明白了滚石乐队的那句形容孩子们的歌词:“doing things I used to do, they think are new.”的味道了。

那时候,我常和好友王永一起,跑去语文老师家看书、聊天、下象棋。语文老师时年25岁,跟我们没什么隔阂。他家住在城乡结合部靠近河堤的一个村庄里,附近还高矗着一座年深日久的红砖烟囱。某天晚上学校停电,我和王永沿着夜幕中的河堤摸索到了他家。屋里有灯光,敲门后却不见动静。他大约正在床上和妻子敦伦,好半天才穿着睡衣起床开门,人看着还有点狼狈。那天我们聊读书、买书,不知怎么聊起了《金瓶梅》并引出很多色情话题,老师说道:

“黄色录像,虽然视觉冲击力强,但人脑对画面的存留能力有限,看后就会忘,危害不大。黄色书籍则不一样,因为文字可以留在心里,反复发挥作用——所以《金瓶梅》不能不禁啊!”

我和王永经常结伴逛书店,1997年初想,县城的新华书店还是一座建于民国年间的两层旧楼,雨天里常常弥漫着书页的霉味。书架和顾客之间,隔着一道柜台,一个一脸横肉的胖店员,常常双脚翘在柜台上,翻看梦梅馆出版的《金瓶梅词话》,这是一个四册排印本;还有一版香港太平书局出版的影印六册本。我和王永见到,都感慨中国是真的开放了。这两款书,我们当时都没钱买,买了也不敢带回家去,如今想来很是遗憾。

至于一般的色情小说,当时倒很容易得到。每个黄昏,公园门口都会出现一些流动书摊,主打各种盗版书,从《读者》合订本到《李敖回忆录》,再到全庸、占龙的武侠小说。如果略微示意,或是用目光在摊上寻来寻去,摊主就会神秘地抽出一本书来,问是不是想要这个。若拿起翻看,暗示自己有兴趣,则摊主又会变戏法似地抽出一本又一本——自己找是找不到的,也不知摊主塞在哪儿,至今回想,都觉得那些摊主一个个都像戏法大师。

我那时曾在这样的书摊上买回一本盗版的《如意君传》,这是一本书明朝的艳清小说,写武则天和男宠薛敖曹的故事。现在网上还能看到全本,也是奇事。明朝虽然盛产色情书,但大部分描写千篇一律,其中总少不了数量词的堆砌;而八九十年代的淫书作家写的那些,又往往靠语气词和拟声词充篇幅,稍微看几种,也就觉得俗烂了。

在那个没有网络的时代,县城里有很多租书屋,如果和老板够熟,便能租到一些“秘本”,都是些带情节的色情小说。当时班上有个很诡的小子,绰号“海龟”。此人做过两件被旧日同学铭记于心的事,一是打麻将偷牌;而是到租书屋里租那种色情小说,租回来后,嫌情节麻烦,专门把色情描写的部分撕下来,日积月累,订成一册,称之为“精华本”,只把剩余的糟粕归还书屋老板。久而久之,老板发觉,让他赔偿了一笔钱——足够把那些书全买下来了。

在初三下学期浮躁的日子里,海龟的“精华本”造福了半个班的男生——也曾耗掉了我一节晚自习。那时候,秉着共享精神,男生们会悄悄地在自习课上把它互相传递,传递路线上的女生也会心照不宣地帮把手。有一次,不知谁把那精华本传到了琳手里。

琳有一个习惯,从她手上经过的东西,她一定会好奇看一眼。我们屏住呼吸,紧张地看着她把那一叠东西翻开、浏览……几秒钟侯,只见她的脸刷地一下涨红,将“精华本”甩出了三米多远,正落在教室门口。忘记后来是哪位勇士冒着被她鄙视的危险前去捡了回来,避免了被老师发现的命运。

26年后,由抑郁转为躁郁的琳,琳在近乎疯狂的苦闷中,一路飙车到了浙江,寻觅她大学时的上铺——一个已经离婚的浙江女子。两人大约是喝了些酒。到晚间,琳给我发来几张双眼迷离的自拍照。带着醉意告诉我,她们去做了脚部按摩。

“技师是男的还是女的?”我第一反应是问了这么一句。

“女的!”琳笑了,“我上铺还说要去找男技师——口嗨而已!”

“不过,”停了一会儿,她说,“我跟我上铺,从前确实做过一些疯狂事,我们大学时曾经一起去网吧包夜看动作片。”

“额……”我回想起当年在脸红之下甩飞了“精华本”的琳,显然,那个琳已经不会再回来了。岁月让我们对一些事物变得坦然,岁月也让曾经憧憬的很多神奇隐秘变作了乏味。

“我长大了。”

这是2022年琳和我恢复联系后,最常说的话之一。我至今还未能完全体会出这句话内在的重重滋味,就像我无法条分缕析地描绘出它在我内心引发的多重感受一样。

“我大学时,也曾带女生去网吧看过。”这是我的回复。

“哦……那你也是奇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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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章 天才

“你有没有发现,我们初三那个班,简直是天才集合地啊!”2023年1月初,琳对我说。

“天才?有哪些?”

“我现在几乎没有了记忆力,不过,至少我还记得的,你一个,古菲一个,我一个!”琳认真地说,“你是读书天才。古菲是绘画天才。我,我能自学心理学治好自己的抑郁症,至少算个心理学天才!”

“王永呢?他算不算天才?”

“他不算。”

“王永……他是个人才。”我细想了一下,说道。

“古菲,我就记得他当年天天画画,画得很好……不过,他在我心里地位远没你的重要!不能比的!”

“古菲,他确实是个天才。”我说。

“古菲”是初三时我们班乃至全年级都有名的小帅哥。这并非他的本名,而是谐音。因为上章提到的那位制作了黄书“精华本”的“海龟”某天读英语时发现,这位帅哥的名字用英语腔读起来有点像《米老鼠唐老鸭》系列中的那只傻乎乎的黑狗“古菲”,于是我们从此便习惯这么称呼他。那时的古菲,一言一行,都洋溢着天真和夸张的感觉。例如——

“你们见过力气大的人吗!”某一天,体育课前,古菲手舞足蹈地对我们描述道,“我见过一个,上周六我跟我表弟在体育场打羽毛球,打着打着,突然来了一条大汉,非要加入,我们也不敢拒绝啊。可那人,力气真大,每次打球,只听见一声巨响,球不见了——嵌进球拍网子里去了!”

“NoNo,”大豆同学用一贯的嘲讽语气损道,“非是他力大,是因为你那球拍太破太旧了吧!”

还有一次,我们不知怎么聊起了“吃胎盘”的话题,关于这算不算吃人肉,大家各有各的看法,古菲来劲了:

“你们吃过吗?没有吧!我尝过,我妈妈不知从哪儿弄到的,拿回来煮熟了。我尝了一小口,(皱眉,捏鼻子)恶心!我爸看了,也说,恶心!最后是拿去扔了。”

那是日本动漫渐渐在我们国内扩大影响的年代,鸟山明、北条司、高桥留美子和井上雄彦、和月伸宏等人的作品精彩了当时少年的精神世界。国内首批仿效日漫画风的创作者也一度展露头角,如陈翔、颜开、姚非拉。他们的作品集体出版时,还曾经惊动过《焦点访谈》,最让人眼前一亮的作品,是颜开的《雪椰》,里面那个穿越时空被用巨型邮包寄到1994年的美少女主角“阿雪”,曾经是多少当年男生的梦中情人。

“阿雪”登场三年后,古菲才托我的福看到那本漫画。那是我在海龟租色情小说的出租屋里发现的,全城唯一一套三册单行本的《雪椰》。第二天,还书给我时,他附赠了一张自己的手绘,是用圆珠笔画的《雪椰》开篇扉页图,画得妙极了,能把颜开本人吓一跳。那时他还从未真正学过绘画。

在那之前,我的好友王永,经常和古菲一起临摹《科幻世界画刊》中的作品,像阿恒的《少林正宗》之类。阿恒的画风模仿刚嘛呢,复杂而呆板,远不及颜开的流畅优美。不过,没多久,王永就放弃了,因为两人同时画,而古菲轻轻松松就可领先一筹。古菲继续着他的临摹大业,而王永则转为和我一起满城逛书店买书,一起写散文,写诗;后来我的作品发表,王永也未见再写。

古菲越画越快活,某一天索性用北条司的画风在课桌上玩起了创作:一对俊男美女的脸,正在深吻。

至于这副画引起了班主任怎样的反应,我已经不记得了。

后来,古菲选择了走艺术生路线,高考专业成绩很高,却栽在了文化课上。复读之后,考入了清华美院。

后来的几年里,古菲和旧日同学断了联系,也很少回故乡。直到2014年,当他再次出现在我们面前时,很多人倒吸了口凉气:眼前之人身着黑衣,却配了条细细的绿色女式裤子,昔年白嫩的脸,长起了黑硬的连鬓胡须,一尺多长的烫卷过的发辫拖在脑后。这种形象,在都市文艺圈力算不了什么,可出现在故乡的小城,总让人感觉有些不协调。我们走在街上,古菲总引起很多路人的侧目。

小城有自己的惯性和节奏,如今的古菲已经不属于这里;这里,也还没有准备好适应他。

如今的古菲身上,依旧带着那种青葱的天真感,只是话变少了许多,成了个有点呆萌的艺术家气质的老帅哥。

他曾经以这样的形象上中央台做过广告,相当的洒脱不羁。不过,这些年下来,他的主业是制作皮具,自己设计,自己选料,自己缝制,市场对象针对女性客户。他的作品常给人一种性暗示或sm的味道,例如手枪形的挎包、带黑色尖锥的项圈等等。一些中产阶级女性表示觉得不上档次,不过,他有自己的受众和粉丝群体,目前也算是圈里小有名气了。

“你说我们当年那个班是天才聚集地,”我问琳,“可是,为什么,班上至今没有一个人做出大成就来呢?”

琳思索着。我回想起几年前王永刚刚到上海时,对上海人的仰视。那段时间,他对妻子瑶(我们当年的班长)说话时,习惯性地强调“人家上海人喜欢这样”、“人家上海人喜欢那样”。后来瑶觉得有些受不了,反驳道:不要总把上海人视作标准,我们小城出来的人同样不差。王永让她举几个例子出来,瑶想了想,说道:

“例如,古菲,还有孙。”

“那又如何?那么多年,我们那么多同学,不也就出了'一个'古菲,'一个'孙吗?小地方和大城市终究不一样!”

这段对话,后来瑶讲给我听时,我深深叹了口气。

2010年,我在上海读研究生时,曾经到一家动画公司应聘兼职编剧。几名面试我的在职编剧,年龄都和我相仿。他们想听我讲述自己阅读观看动漫的生涯。我从儿时说起,一直说到陈翔、颜开、姚非拉,他们中的一个人,淡淡一笑:“姚非拉,我们跟他蛮熟的。”

那一刻我回想起当年那个雪天夜晚我在租书屋昏黄的灯光里发现全城唯一套《雪椰》时的惊喜,想到古菲悄悄临摹时的劲头。我想起一句话:虽然条条大路通罗马,但从有些地方出发,离罗马很远;从另外一些地方出发,却很近。

“天才,却没有大成就……”琳喃喃道,“作为你,不知道是因为什么;作为我,只能说,原生家庭伤害太深。”

“嗯,说来听听吧。”

“你记忆中,十五岁的我很美。可我从小从不觉得自己美。没错,我会唱歌、跳舞,很小就上过电视。我姨夫一见我,就喊'电视明星!'可我从不觉得我美,虽然所有人都在提醒我这一点,但是我妈——我不想喊她妈,那个女人!

“那个女人!我爸对她没有感情。我爸本是一个优秀的会计,当年有机会留在省城。但因为是家里的独子,最后他放弃了,选择了回老家,陪伴父母。可他心里始终有一个情结,觉得自己这辈子,有遗憾。

“我出生了,我是个女孩,我爸很失望。我那个重男轻女的老爸,我的亲爸!我从小漂亮、聪明,我能歌善舞,我中考体育成绩满分,有什么用?我是女的!”

她停顿了一下,问我:“你小时候,你父母吵架吗?”

“当然吵,有一次,他们吵得很凶,我爸不说话了,喝酒解闷。我妈生气道:有本事一起喝!然后,她自己穿着睡衣出去,搬了一箱啤酒回来,把自己灌醉了,我照顾了她一夜。”

“真好!你妈真好!”琳的眼睛放出光来,“他俩吵架,她喝酒,是伤害自己,而不是伤害你。她很爱你!我妈,不,那个女人!他们吵架,她会偷偷打我!她嫉妒我比她好看,见到我照镜子照久了,就会上来剪我的头发!她还烧掉了我的东西,我初中时代所有的记忆。

“因此,我从来不觉得自己好看,因为心里的阴影让我不敢觉得自己好看。我习惯性地紧张,对一切都紧张。我高三时,我模拟考试经常年级前几名,但到了高考,我紧张得发挥不出来。我本想考北师大,去北京,但我没考好,后来才去了省城,去了A大,去了垂泪湖。

“我小时候,他们为了生二胎,把我送去了乡下,送到那个女人的娘家那里。那个寨子里,没人宠我,也没人用心照顾我。我隐约记得,我哭得太厉害时,有人掐我的肉,恐吓我别哭。我还记得我被老鼠咬过,从此怕老鼠。没有人理我时,我一个人蹲在寨墙边的树下,呆呆地数蚂蚁。你能想象吗?

“我爸妈,他们互相抱怨,那个女人说我爷爷这边亲戚都不好,我爸又说我妈那边亲戚都不好,他们把这些情绪垃圾都倒给我。可我呢?我爸又常说,之所以不离婚,就是因为有了我!可当我把自己的抑郁症治好,我突然看清了现实,现实!现实是——我从刚一出生,就被他们希望死掉。就因为我是女的!我后悔,还不如活在抑郁症里好,至少我还有我的药,抑郁症有药,现实没有药!

“有人说,如果出生在大城市,会怎么样,我不去想。我想的是,如果我出生在一个健康的家庭,从小健康成长,我会怎么样!”

琳努力控制了一下情绪,又对我对我说道:“你妈妈,她很爱你。”

不知怎地,我想起了辛笛的两句诗:

小镇不是给不生根的人住的

那么我还不想自杀就只有再去流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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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章 老寨

五年前,当我第一次看到安德鲁·怀斯的一幅画的时候,被震惊了。画中是一男一女站在冬日黄昏的乡间,靠着池塘和枯树,一条小径通向有些迷茫的远方。画风是是怀斯一贯的缩了温情与乡愁的味道,而我在恍惚间,仿佛从中看到了某段前生往事,或是旧梦中的景象。

太像了,画中的树木、村径和池塘,和我童年时熟悉的老寨,一模一样。

老寨已经变得越来越老,寨子中心已经少有人住。年轻一辈人中的大部分,要么已经离开这里,住进县城或别的城市,要么就已经从寨内迁出,迁到村口更靠近公路的地方。只有老树、池塘、荒草陪伴着寨里越来越少的老人们一起变老。

现在我才明白,那时震惊了我的这个似曾相识的景象,不是在过去,而是在未来——相对于五年之前的未来。

2023年1月21日傍晚,和画中相似的情景发生了:我和琳在老寨池塘边路径分叉的地方驻足。她的蓝色停在村口。唯一和画面不同的是:画中两人服装一灰一黑,而我穿的是红色羽绒服,琳穿的是粉色。

“这是我的童年乐土。”我说,“小时候,父母管我很严,只有暑假或寒假来这里,来我外公外婆家,我才有自由空间。”

我们身边的池塘,实际上是已经不完整的“护寨河”,俗称“寨海子”。旧中国那会儿,土匪横行,而一旦寨民们扯起吊桥,关闭寨门,架起土炮,土匪都会灰溜溜地离开。

“小时候……啊。”琳说,“小时候,这海子里的水好清啊!”

“是啊,还带着水草的味道。那时暑假,我天天光着屁股在这儿玩水。我很笨,一直学不会游泳,不过,我肺活量大,水底下潜泳,我是第一。那时我和寨里的男孩们玩游戏,把半块砖头往远处水里一扔,大家潜水去找,先找到的就算赢,几乎每次都是我赢……”

“你那时,在这里见到过我吗?”

“好像……没有吧,又或许是忘了。我那时都是和寨里的男孩子玩,不然就是和外公在一起。外公拿针给我敲成鱼钩,钓泥鳅,那时海子里这么多鱼,野生的,放养的……可不知怎么的,我只能钓到泥鳅。”

“那也比我强,我小时候……我记得那时还有些残余的寨墙吧,我小时候,一个人寂寞了,蹲在那寨墙下数蚂蚁……”

“数蚂蚁?”

“数蚂蚁,唉,不提了,我一想起来,心里就……”琳的神情和周围渐浓的暮色一样黯然,“还是说点开心的吧,你来说。”

“小时候,一个夏天午后,舅舅在这海子里教我学游泳,当然还是没学会。他放弃了,开始给我演示他摸鱼的本事,结果鱼没摸到,摸到的是……”

“什么?”

“两只虾,很老的虾。”

“你怎么知道很老?虾又不会长皱纹!”

“没长皱纹,长满了青苔。虾壳的颜色,变成了那种长着青苔的青砖的颜色。”

“我记得,那时候,夏天最热的那几天,到晚上,全村人都会离开家,带着席子,到海子边上睡,我就曾经这样睡过。”

“我也是啊!那时候,我钓上一整天都泥鳅,到晚间,外婆不用给我做晚饭了,就把那些泥鳅油炸了,放在竹筛子里,端到海子边,躺在席子上吃。很香,很脆……”

“你小时候,真幸福。”

“那时确实幸福,暑假作业丢在一边。吃着炸泥鳅,听寨里老人们谈天说地。有一个远房老长辈,还跟我比拼说谜语。我给他讲八十年代儿童谜语书上的那些,'什么船儿上月球,什么船儿海底游,什么船儿水上飞,什么船儿冰上走',答案是——'宇宙飞船上月球,潜水艇海底游,气垫船水上飞,破冰船冰上走。'老长辈一句也答不出来,不过,他给我出的一个谜语,也把我难住了。”

“什么?说来听听。”

“那是个有味道的谜语。”

“说吧。”

“他说:你听好了啊!——'什么层层叠叠?什么粒粒砬砬?什么有黑又白?什么两头尖尖??

“什么?”

“我猜不出来,他告诉我答案,我笑得扑腾了半天——'层层叠叠是牛屎,粒粒砬砬是羊屎,有黑有白是鸡屎,两头尖尖是——老鼠屎!”

琳也噗嗤一声笑了,笑了很久:“我对'屎'这个词很敏感,因为跟我的姓谐音。”

“我记得,大学那会儿,你曾开玩笑叫自己'大便琳',我说不好听,你还振振有词:'哪个人不大便!'”

“哈哈,是的,'大便琳'。你知道吧,心理学上说儿童都有一段'肛欲期',我可能因为心理长期停滞,肛欲期延续比较长吧。我常常会梦见厕所,我郁闷时,心悸时,常常把自己一个人关进卫生间里,也不是需要上厕所,就在那儿呆坐着,很久,很久,直到平复下来。那样的时候,我就觉得卫生间里的空间是完全属于我的,是这世上我唯一能完全掌控的东西,我感到安全。”

琳看了看四周,枯燥的树木、海子里的浊水、关门闭户的村舍院落,都已经彻底融进了夜色,她揉了揉眼角,说道:

“这寨子,对你来说是童年乐土,对我来说,是童年噩梦。我那时被寄养在我外婆家。可有谁会关心照顾我呢?朦胧中我记得那时一次次声嘶力竭的哭,没有宠,也没有哄,只有被吼,被吓唬,我哭得更厉害了,不知是谁的手在用力掐我,要我把哭声止住。我还曾经被打,但想不起打我的人的面孔,是我小姨吗?还是我大表姐?我治好了抑郁症后,那些记忆渐渐浮现出来。甚至更早的,我还不会走路时,躺在那里,被老鼠咬的记忆。还有,稍稍长大点后,也不知是谁,摸过我的身体,这算不算一种性侵?我,我,我不行了!我这就去找他们问清楚,那时候,到底是谁,用什么方式虐待过我!我这就去我舅舅家!”

她愤怒地走回村口,我紧随其后。沿途的住户都还沉浸在过年的气氛里,有几个儿童,像我儿时那样,兴高采烈地在纸灰堆里搜寻未炸的炮仗。无论大人还是孩子,都用带着喜气的惊异眼神打量着我俩,的确,岁月流逝太久了,如今这里已经很少有人认得出我们。

一身粉色长款羽绒服的琳,俯身在蓝色沃尔沃的后备箱上休息了一会儿,然后以一股爆发般的力量掀开了它。从中拎出两箱礼品。

“你说,我究竟要不要带给他们?”琳问我,“这过年的,空手去不大好,但我想起他们从前对我做的事,我就!……”

“带着吧,就算你是去吵架的,也是先礼后兵才好吧。”

“对!我先尽到礼数。”她放下礼品箱,取出一根深色的唇釉,慢慢往唇上涂抹。她的手法很笨拙,有一些釉色被涂高了,图到了上唇上方接近人中的地方。我用指尖轻轻帮她拭掉了。

“我从前,没怎么涂过……”

“我知道,某些人啊,就仗着自己好看,从不化妆。现在想学也晚了。”

她笑了笑,定定神,却似突然有些动摇:“我……真的去吗?”

“去吧……”我想了一下,认为以她的状态,如果此刻改变主意,那么,情绪会继续在心里淤积,待到下次爆发的时候,将会不堪设想。

她和我轻轻贴靠了一下,我帮她拎起东西,再次走到海子边,路径分叉处。我心中交织着忧虑和喜悦,忧的是她此去不知结果如何;喜的是,和她一起回这个寨子,也是我很久以前的一个心愿。

“我们小时候,肯定在这里见过,肯定!”琳说。

“是的,我也相信。”我说,“那些夏夜,我们肯定也曾经在同一个夜晚在这海子边睡过,只是,你在海子北岸,我在南岸。更可惜可惜,那时我们不认识。”

“不然的话……我跟着你钓泥鳅?那样的话,我的童年,会不会有些不一样?”

“一定会的。钓泥鳅比数蚂蚁有趣多了。”

我和琳约好,等她办完事情,便电话联系我,我们在村口会合。如果过程遇到什么威胁,就立刻打我电话。

我们在岔路口暂时分别,她继续向西,我暮目送她身影渐行渐远。心中默想着:

原来,我们俩,在童年时代,便曾经擦肩错过。

如果,儿时的我们在这里相识,又会如何?会一切都不一样,还是仅仅是多了段青梅竹马的美好回忆?

只有一点是确信的:童年的我,一定能让童年的琳变得快乐。

我这么想着,转而向南,越过海子上的桥,前往我外婆家。

那是老寨最中心的区域,从前的熙熙攘攘,已全然不见。有些泥泞的窄窄的村径,不见一点灯光。童年的乐土早已变得荒芜而寂寞,转过一片杂乱生长的竹林,来到旧院。院落中的两棵枣树,一棵桃柿树,还有一棵我儿时亲手种下桃树都已被砍去。外公已去世三年,只剩93岁的外婆,独守着旧宅。隔着门缝我看到她在堂屋昏黄的灯下老眼昏花地磕着瓜子。我敲开门,她好半天才认出我来。

外公的遗像摆在条几上,紧邻着曾外祖母的遗像。我给外公上了三柱香,心下有些凄然。陪着外婆,顺着她的想法,拉拉杂杂地叙话。我建议她平时多找些人来聊聊天,她苦笑笑,说道:

“找谁聊啊,同一辈的人,差不多都死光了,剩我一个。连八十多岁的,也找不到几个了。年轻人呢,只会嫌老太婆讨厌,谁跟你讲话啊……我想着,要寻死吧,也不合适,你舅和你妈都孝顺,也不想叫他们难过……”

“别这么说,姥,你要长命百岁。”

我一边陪着外婆,一边惦记着琳,电话一直没响,至少说明她没有出事。大约半小时后,我向外婆告别,为她掩上房门。又沿着海子边的旧路走回村口,琳已经在车里等我。看她的神情,交织着委屈、愤怒、脆弱和其他一些说不清道不明的东西。显然,这次和她舅舅家亲戚的交流并不太愉快。

“那帮混蛋!那帮王八蛋!”她恨恨地说,“我在院子里大声质问他们,他们都愣愣看着我,不远也不近。没一个人敢接腔!他们心虚!只有一个我表弟媳妇,过来搂着我哭了。不是我哭了,是她哭了。她说:'姐,我知道,你肯定是受苦了'!”

琳发动了汽车,在夜色里沿着国道向城里狂驰而去。我坐在副驾驶上,沉默地看着她的暴躁,等她一通通激愤的话说完,我递过去一瓶水。

“找首歌,我来哭一下,”她反复调整着曲目,“不行,我想哭又哭不出来。”

她的语言次序开始有些混乱,愤激的对象也在不断转变,到最后,她喊了声:“惹急了我,我去当妓女!”

我缓缓开口:“我——反——对。”

此言一出,她笑了,笑得几乎趴在了方向盘上。片刻之后,她对我斜抛了一个媚眼,笑道:

“反——对——有——效。”

(待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