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过三巡,菜过五味,喻景欢不适的落坐在角落的椅子上,面露不愉的扯了扯酒红色的领带,他眼底透着轻蔑,半阖着眸子,随意的盯着桌上的某处发着呆。
周遭晃晃荡荡的人群,他并不熟悉,也没有熟悉的必要,个个巧言令色,油头滑脑,瞧着就让人心生不爽,张嘴不是起稿的夸耀词,便是难闻的酒臭味儿,熏的荒,还有四溅的唾沫,让喻景欢有了逃之夭夭的念头。
桌上的菜点,喻景欢也不过夹了点儿,实在没什么胃口,还稍稍泯了点儿酒。
酒可不是个好东西,都说一醉解千愁,可不管喝的千般醉,也不见得能解几分,还总让人头晕,不适,不堪点儿,便是四处呻吟,意图用喘着长气,说些没脑子的话,来缓解这份压抑在心头的不爽。
窗外云层下压,有了坠雨的苗头,喻景欢抬起骨节分明的手,手指纤细,肤如凝脂,他睨了眼腕上的男士表,确定这会儿大概在晚上七点左右。
喻景欢实在是有些不耐烦,他微皱着眉头,不悦的斜睨着嬉笑的人群,他想,或许他可以借着这个机会,走了也说不定。
这个念头才冒出来,他想也未想,起身便跨步朝着厢房外走去。
辛亏没什么人注意他,不然逃也难逃。
才走出包厢不远,他便不由得连连感慨,真不知这人是怎回事,识人不清,偏寻些狐朋狗友,不过是贪图他家势力,想要起奉罢了,若不同意他们的要求,便故作可怜,带群忽视。
罢了,这种人不搭理也罢,省的自己日后踹不动。
二零二二年一月十日,正值冬季,路道上的积雪,早被人清理的干净,铲起的雪块则被随意的弃在车道两边,凌乱不堪的模样,早不似初雪那般美艳,而今日,恰是他来这个世界的第四日。
路上行人匆匆,呼口气儿,都能瞧见斑斑的雾点儿,喻景欢穿的甚少,连件冬大衣都没披,就一层薄薄的白衬衫,和一条加绒版西装裤。
喻景欢出门时,本想多穿点儿,谁知邹泽言这臭小子,偏道什么厢房开着暖气,用不着穿多少,就随便带了件红色的羽绒服,结果那唯一一件厚重的外套,还落在了邹泽言花里胡哨的红车上。
喻景欢不知他来这作甚,见喻景欢茫然,邹泽言则言简意骇道,“景哥,你忘了什么也不能忘了你高中暗恋对象啊,那可是你舍命保下来的,都在床上瘫了好几年,那小畜生也不说来瞧你一眼,所以你兄弟我,为了让景哥你不留遗憾,特意搞了场同学聚会,让那小兔崽子过来瞧瞧你,也算是了了你的心愿。”
小畜生?小兔崽子?喻景欢自然不知邹泽言说的是谁,但拗不过他,只好被邹泽言丢在这灯红酒绿里。
罢了,喻景欢叹声,前身的事,他是不会管的,倘若前身所爱之人,值得被爱,自己会给他个好结果,当然,若是可以,希望自己也能回家,做游魂做了好几年,如今有了身子,还稍有不适,再说,怎可做这鸠占鹊巢之事,这非他所愿,不过这脸到是同他的脸一模一样,还有这身材,这名字,可以说全身上下就没有不同的。
*
打有意识起,喻景欢便一直处在四处游荡的状态,他瞧过边塞的风雪,嚼过岭南的枯枝,啃过血雨腥风,扛过大风骤起,他不知是为何,断断续续的,都有着那么一条缝儿,衔接不上,记忆就像是一个个零落的片段,没有前后因果,只有尝过的心酸。
或许,是事儿太多,记不来也正常。
“呼~”喻景欢颤颤巍巍的抬起手,吹了口热气,借此达到暖身子的目的,他动了动身子,原地跺了几步,着实是有些冷了,有了躯壳后,就是不一样,喻景欢心想。
等了许久,他竟还未等着邹泽言的车,他不悦极了,瑟缩着,从裤兜里抽出手机,喻景欢讨厌和手机打交道,但有时候,手机确实比不少东西都要方便很多。
”嘟~嘟~,喂~小欢欢。“
“邹~泽~言,你是废了吗?”
“景...景哥!!!”
喻景欢突然意识到自己语气过重,愣了许久,也未吐出一个字,电话那头,也许久未吱声,喻景欢有点儿想解释些什么,邹泽言率先发声了,“景哥,你这几天没什么脾气,我还有些奇怪,想来是你还未适应,今天听着你吼我,我真是...太开心了...“
说着没几句,邹泽言的哭声便从手机的那端传了出来,喻景欢还稍有些糊涂,但想着想着,又不免有些羡慕原身,能有这么一位朋友,倒是他的幸事,不知得多在意一个人,才会被吼了,还会故作无事,而能享受到这一切的我,也是幸运,想来这人间也并非是白跑一趟。
游魂做惯了,从来都只能旁观他人的爱恨情仇,偶尔随意的拿供上的几颗瓜子,一边嗑,一边感概,人间的爱恨情仇,当真妙事。
除了瓜子,喻景欢还啃过供奉的猪头肉,就啃了一口,他便连忙叭叭嘴,呸呸两口,感慨这人间供奉的肉怎就这般难吃,自家炒的确道道都是八珍玉食,人类真贪婪,想要风调雨顺,还总供奉那些没一点儿味的肉食,难吃,真难吃。
还记得那时,喻景欢总忍不住的心想,爱情固然美好,但人有生老病死,还记得他们痛苦的模样,还记得他们伤心欲绝的模样,哪怕有过一小段的欢乐,但到最后,总是要落个不尽人意的下场,在这点儿上,喻景欢还是头一次庆幸,庆幸自己从不用担忧这些,他只用做个旁观者,看戏便可。
想那时,还有那么一个老头儿声,在自个儿脑子回响,叹道,“你还是不懂人间。”
人间?什么人间?我怎就不懂了,不就是谈情说爱?不就是战火连天?还记得当初,自己的袖袍差点儿被烧烂,走路还总掉进人类挖的坑里,当时一气之下,不知道捉弄过多少人,吓的他们嗷嗷叫。
”滴~滴~“一阵汽车鸣笛声从前方传来,喻景欢随声而望,只瞧见一位西装革履的男子从前方鸣笛的黑车内走出,他笔挺着脊梁,身着黑西装,估测高度得有一米八五左右,肤白貌美,相貌英俊的很,但此时此刻的喻景欢并不在意眼前这位大长腿的相貌,他揉搓着手背,心里想着,怎么这人就不怕冷?寒冬夜里还穿得这般凉飕飕,瞧着都让人直发抖。
罢了,罢了,不瞧了,再瞧,就更冷了。
那人一步迈过,喻景欢不免有些想要感慨,这人...腿是真长啊!
在喻景欢没注意到的地方,那人斜睨了一眼,恰好瞧见了喻景欢的上侧脸,长长的睫毛,稍有些弯,瞧起来有些散漫,懒懒的,正疑惑地耷拉着眸子瞧着自己的腿。
精致的侧脸,一览无余,包括那薄薄的唇,红的要滴血。
这不是穆方休头一次瞧见稍有颜值的少年,只是,这是头一次,瞧见这么精致,让他忍不住咂舌的少年,少年侧低着头,自己恰能瞧见少年的头顶,想来,他该有一米八左右,虽比自己矮了点儿,但相差不远。
嗯,这人,可以娶回家。
喻景欢并不知从他身旁经过的这个男人,在琢磨些什么,区区一个陌生人,没有让他在意的必要。
“欢欢。”
邹泽言趁着喻景欢的不留神,开着自己的风骚小跑车就溜到了喻景欢的面前,喻景欢瞧着那小红车,心头烦闷的很,但想了想,又有些不爽,他的朋友,并不是自己,不是吗?
这种令人作呕的负罪感,可真不爽。
“嗯,泽言。”
邹泽言突然一怔,被喻景欢这边唤两声,他还稍有些不舒服,想之前,这人性子比谁都淡,哪怕同自己打交道也鲜出现一次性说上好几遍的,没想到啊,没想到,这是...昏迷一场醒来,突然懂了点儿人情?这...可喜可贺,想当初,直接一个鄙夷且轻蔑的眼神瞧着自己,理都不理一下,还得亏是我的小竹马,不然就这性子,谁愿意顺着他,这辈子怕是要成孤寡了。
”讲真,虽然有点儿不适应现在的你,但不得不说,你现在这个样子,我喜欢的得不得了,但以前的你我也很喜欢,关于你,不管是之前,还是现在,我都喜欢。“
喻景欢实在不想搭理这人喋喋不休的模样,甚至想要拿块布,将他的嘴给堵上。
这人喜欢的不是自己,只是包含自己罢了,还得多亏这副同自己一模一样的皮囊。
”走了,别讲了。“
”好嘞,景哥。“
这人一时正经一时不正经,还真让人有些不适。
喻景欢习惯一上车就瞧着窗外,一开始坐上这名为车的东西时,心里还兴奋了好一会儿,让邹泽言带着他兜了好久的风,最后还是老妈打电话来了,实在是担忧的打紧,才不得不走下车,叹声道,”一届游魂罢了,怎可连这点儿乐趣都不能享,这坐起来可比马车有趣多了,但...”个人还是喜欢乘马车,坐这东西,有种不知名的晕眩感,还有点儿难受,特别想呕,冥思苦想了许久,还是觉得,骑马好,骑马好,骑马不晕。
适应了许久,喻景欢还是不喜欢这些名为“车”的东西,他并非一个老古董,只是,他所瞧见的世事变迁,完全没有这些玩意儿。
在某一天,他睡觉的时候,突然,感觉耳边有阵沙沙声儿,他清楚的知道这是风吹的声音,风吹动树叶,风吹动帘帐时的声音。
在不知道多少年以前,喻景欢偷偷跟过一位意气风发的少年,其实他跟过挺多的,不过那个少年特别打眼,他跟了他好几世,只能说,缘分吧,自己没有刻意找,可偏偏,那人总能出现在自己眼前,不管自己在哪个地方飘。
那是头一次怕碰着那人,那人幼时相貌清秀,稍大一点儿,便不见从前那副清秀可人的模样,成了一位冷漠的顽童,在他眼里,确实稚嫩的像个孩子,他意气风发,才华横溢,不少女子都心系与他,只是吧,这人性冷淡,从不碰女人,有好几次都出家做和尚了,真是不识趣儿,能左拥右抱乃一大幸事,小屁孩儿一个,也不知是为谁守着节操呢。
那人最喜欢坐在樟树底下乘凉,而喻景欢则很喜欢在这人的院子里玩耍,那人乘凉时,喻景欢总是想要逗弄他,活了不说上千年,也有上百年了,具体时间不清晰,反正给忘了,一点儿小东西还是能动的,吓吓人啊,吓吓恶鬼啊,样样都可。
他吃过供奉,受人供奉,姓名不详,不过贪图享乐的野鬼一只。
他稍稍一弹指,将那人手里的书翻了页,只见那人轻笑一声,便将其重新翻了回来,喻景欢疑惑,偏过头,一步一步走近那人的身侧,凑近着想要瞧瞧他,他是如何?他怎不似其他人那般,惊声尖叫,真是奇怪,喻景欢叹道,他抬头摸了摸下巴,仰头思考,疑惑道,这人不怕恶鬼,真是奇了。
这引起了他的好奇心,挣扎了好一会儿,他甚至都会爬上那人的床,露出点儿形,将床撑得鼓鼓的,但每次那人都只是将那拱起的被子,朝他那儿拢了一拢,真是奇怪的人,喻景欢心想,长此以往,喻景欢不说有感情,但在他身边呆的也挺安逸,至少不再四处游荡。
呆在小院里哼哼唧唧的也不错,自己可不会寻他,只有他寻我的份。
被风吹起的帘帐声,喻景欢自己就搞过不少次,他早就将风吹动的声音记在了脑子里,呼~呼~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