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姐给大哥找的媳妇儿家条件那么好,也给我找一个就行了。”
“行,那我也给你操操心,就是,好条件的对象那是可遇不可求啊,好在你才十六,找对象的事儿也不是那么急。”
老二是不急,可是老三急了,两个哥哥要是都嫁出去了,那他怎么办?
家里岂不是就剩他一个人了?
“大姐,那我呢?”
“你啊,到那会儿你都十五了,自然是自己养自己了。”
“大姐也帮我挑个媳妇儿吧,我也可以入赘的。”
“你才十三,入什么赘?给人当童养夫吗?”
咦,好像也不是不行哎!不当童养夫,过继给人也行啊!
早点把这两个都解决了,她家这套老房子不就便宜她了吗?
“老三,你岁数小,要是愿意给人当儿子,我倒是能给你找个合适的。”
小弟心动了,“要找个和大哥岳家那样条件好的才行。”
“行,这事儿包在大姐身上,保证让你有好日子过。”才怪!
这年头,还真有自己生不出儿子想要过继的,他们觉得女儿是赔钱货,只有儿子才能传宗接代。
像胡小蛮父母那样的,那都算是明白人。
有些人为了生出儿子,啥招都使,生不出来的就觉得自己这辈子都完了,连活计都不去干了,直接躺平。
……
没过几天,周媒婆听说大弟入赘的事儿后再次登了广家的门儿。
“大丫啊,听说你家大弟入赘去了隔壁县,你家老二咋打算的?”
宁嫣乐了,“巧了不是,我二弟前两天才说也想找个合适的人家入赘呢。”
周媒婆一拍巴掌,“我这儿就有个适合的,这家姐七个,老的想给孩子招赘,可惜大的都不愿意,只有老七愿意相看相看,我记得你家二弟也十六了,早点相看了,过两年就能结婚了。”
“那您定个日子,让我弟和人家见上一面儿。”
周媒婆是真干事儿啊,前后不到一个月的时间,他就把小二给嫁出去了。
这次小二的彩礼她可没要,因为还要养两年,所以彩礼给的也不高,就八十块钱。
宁嫣嘱咐小二把钱藏妥帖了,去了人家家里要有点眼力劲儿,好好干活。
然后,她就看着小二偷偷摸摸把钱藏在了墙洞里,太少了,真不值当她拿一回的,所以,先放着吧。
接下来,她该收拾二妹了。
当晚,宁嫣就骑着家里的车跑了一趟镇上。
原主心里,最恨最不能忍受的就是这个二妹对她的无视。
家里就他们两个女孩子,父母的重男轻女是写在骨子里的。
原主不受重视就想给这个小妹妹一些温暖,让二妹不必如她一般心里全是苦。
所以,她有什么好东西只要二妹要,她就给,后来连要都不用要了,她还会偷偷给二妹藏。
可以说原主是把妹妹当亲女儿养的,为她争取上学的机会,为了能让她踏踏实实写作业,原主把该二妹干的活全接手了,可以说弟妹四个里,她对二妹绝对是最好的。
哪怕就是嫁人后,原主还从自己身上省出钱来给她花。
所以二妹对她的态度是让她最伤心的!
悄无声息进了宁二娟两口子的屋子,吸了迷烟的两人睡的如同死猪,宁嫣大大方方的翻找,找了好一会儿也没找到啥值钱的东西。
这死丫头实在太穷,翻遍她的屋也只找到283块5毛3分钱,比起原主的付出,那真是差的太远。
于是宁嫣就去了宁小娟婆婆那屋,把她家的好东西全都收走了。
媳债婆偿吧,谁让他们家娶了宁小娟这个白眼儿狼呢!
回家的时候,家里一大一小全都睡得香甜,宁嫣赶紧换了衣服躺到了男人的怀里。
次日,镇上。
宁小娟早起起床做饭,昨晚放在边上的衣服摸了两遍也没摸到,她拉开窗帘一看,原本满满当当的屋子竟然空了!
“耀祖,快起来,家里遭贼了!”
她喊完就直奔自己藏钱的地方,可是匣子里空空如也,什么都没了!
“我的钱全被偷了,该死的小偷,你赶紧去报警!”
黄耀祖一下子清醒下来,光着脚下地查看,他们屋里但凡值点儿钱的东西全没了。
就在这时,对门屋里传出一道嚎哭声,“天杀的,我攒了半辈子的钱啊,全给我偷走了。”
黄爹暴吼:“老子的收音机手表全不见了!”
“报公安,赶紧报公安啊,我的钱啊!”
黄家一片兵荒马乱,周围的邻居听到动静也过来查看。
当他们看清黄家的惨况时不禁一阵唏嘘,“这贼也太可恶了,偷东西竟然偷得这么干净,黄家这日子可咋过啊?”
黄家五口也齐齐想到了这个问题——他们家的日子以后可怎么过啊。
他们家现在最值钱的也就是灶上那两口大锅了,估计是人家没法撬,要不然锅也给他们搬走了。
黄家婆婆顿时哭得更大声了。
“老天爷啊,我这日子可是没法过了!”
“家里连粒米都没了,钱也丢了,以后我吃什么喝什么啊。”
其实,他们这屋还好些,宁嫣没有把这两口子的衣服偷走,宁小娟那屋真的是除了空柜子桌椅被褥剩下的啥都没了,连衣服都偷了。
公安是在报警后一个多小时才来的,一共来了四个人,现场已经破坏了,什么线索也没留下。
但黄家七百多斤的粮食全丢了,加上他们家丢的那些东西,最少也要三个人才能拿走,所以被定性为团伙作案。
因为损失的钱财超过三千块钱,公安部门也是把这件事当成重点案件来办,于是,那些小混混们遭了秧,就连黑市也受到了影响,毕竟,那里很可能会被当成销赃点,查一查也是很有必要的。
好在,公安只负责查案,他们不会管黑市应不应该存在。
所以,黑市并没关张。
可是也就这样了,一个多月查下来,也没能查到偷东西的贼,慢慢的,这件盗窃案也就没人再提了。
……
时间很快进入年底,宁嫣终于给小弟找了个好去处。
对方是林场的守林员,十几年前因为意外伤了身体没了生育的能力,他的妻子后来跑了,还带走了他唯一的女儿,亲戚有想把孩子过继给他的他没收,怕养不熟。
宁嫣就看中了对方工作的地方偏,轻易也不能进城,离他们这边还远。
对方见过小弟后觉得孩子看着乖巧可爱,又没了爹娘,便同意了。
临走前给了宁嫣一百块钱,当是他们家把孩子养大的辛苦费。
宁嫣是一点也不脸红的收下了,因为家里的几个孩子真的算是原主亲手养大的,收多少钱她都不心虚。
小三就这么被新的爹爹给带走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