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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20章 月华如水,相思难寄.

红酒偏酸,带着甘宁的香气,让沈蝉快乐起来。

“所以你没有婚外恋?和那个言言口中的怪叔叔?”

沈蝉带着玩笑的语气看着郝梓铭。

郝梓铭眼中的目光忽然变得捉摸不透。他的视线扫过沈蝉的手腕,不知道怎么开口解释。

庭院里,高远的天空下,一轮圆月慷慨地抛洒着溶溶的银光。

月华如水,相思难寄。

院子角落里,一株合欢树正默默地吐露芬芳。

粉红色扇子一样的花朵迎风摇曳着,带来阵阵浓郁的香气。

沈蝉闻到了那香气,忍不住走出客厅,迈过草坪,站到了合欢树下。

合欢,何欢。

是屋里两人结合那一年种下的,取夫妻和睦欢乐的好意头。

一朵合欢花恰似发现了访客的到来,自树梢飘飘洒洒落在沈蝉肩头。

沈蝉歪头拿下那小扇子,放在掌心细细嗅着。

“你还会想起陆晏璋吗?”郝梓铭的声音从身后远远的传来。

一阵风吹过,带着满园清香,吹走了沈蝉掌心的扇子。

吹起沈蝉身上肥大的袍,她纤瘦的身形独自伫立在风里,像一个失败的雕塑,久久没有动弹。

手腕早已不再痛了。心里的伤却怎么也愈合不了。

即使读了心理学,即使把自己当成来访者一遍一遍地重复那天的过程,一遍一遍地告诉自己,人死不能复生。

可是,心还是会痛啊。

可是,夜半无人的时候,还是会想他啊。

想他假装不在意地换下自己坐在那女人身边。

想他藏在裤兜里,紧紧攥着的拳头。

想他没有让她看最后一眼。

他们告诉他,他走了。

沈蝉早已没有眼泪了。

她抬头看着合欢树,柔软的绿色叶片挨挨挤挤地在风里歌唱。

I stand alone in the darkness

the winter of my life came so fast

...

I’m still there everywhere

I’m the dust in the wind

I’m the star in the northern sky

never stayed anywhere

I’m the wind in the trees

would you wait for me forever

will you wait for me forever

沈蝉在何欢家里住了一夜,第二天陪陆审言过完生日,准备回家看望母亲。

车窗外,言言的大眼睛先是忽闪忽闪的,接着抓着何欢裤子的小手忽然松开了了。

他赌气似的头也不回地跑进了屋。

“他还是依恋你。”

何欢看着沈蝉泛红的眼,意有所指。

沈蝉露出一个微笑,这两年,在无可奈何的时候,她总是露出这种笑脸。可以安慰别人,也可以欺骗自己:一切都会过去。

“照顾好他。”沈蝉关上车窗,朝夫妻两人摆摆手算是告别。

“师傅,开车吧。越快越好。”

那些身后的事情,就留在身后,回不了头。

沈兰芝在任何时候都是沈兰芝,那个野草一样生命力旺盛的沈兰芝。

见到沈蝉的时候,她刚刚从公园练完太极,身后还背着一把剑,正英姿飒爽地跟邻居打着招呼。

“妈。”阔别三年,第一次再见,为了不让母亲担心,沈蝉今天刻意穿了一件红色过膝短裙,化了淡妆。

“我的儿越来越漂亮了!”沈兰芝从昨天晚上就开始辗转反侧,一大早左眼皮一直跳个不停,直到看见沈蝉消瘦得不成样的脸,她才真切地感受到心疼的滋味。

“赶紧回家,让妈妈好好看看!”沈兰芝紧紧拉着沈蝉的胳膊,手心被骨头咯得生疼。

正式退休的沈兰芝除了练就了一身武艺,还练就了一手好厨艺。

她炖了黄豆猪脚、做了酸菜白肉、还包了沈蝉爱吃的小馄饨。

家常菜,却最能抚慰一颗游子的心肠。

沈蝉一边吃菜,一边跟母亲和继父聊天。

大家都刻意回避了那些令人伤心的话题,小心翼翼地保持着脆弱的平静和喜悦。

一天的时间很快就过去了。

“今晚别回去了,跟妈一起睡吧。”沈兰芝看着沈蝉说。

沈蝉看看坐在沙发上读书的继父,终于还是笑着摇摇头。

“妈,明天我再来看您。反正这次回来呆的时间长。”

沈兰芝吸吸鼻子。

“明早来吃饭,我给你酱牛肉!”

是不是世界上每一个母亲的爱都那么朴素?把所有无法宣之于口的情感都寄托在一顿耗时费力的饭菜里。

602的灯亮着,沈蝉洗完了澡,正坐在床上给老师发邮件。她的实习结束了。老师给她写了推荐信,准备把她推荐给纽约最着名心理咨询公司。

窗外,路灯下、停着一辆与这个小区格格不入的防弹车。带着墨镜的男人坐在车里,正一根接着一根地抽雪茄。

不知过了多久。

“先生,灯灭了。”

阿ben回头对陆晏璋说。

“回去吧。”

陆晏璋的头靠在车后座上,嗓音依旧沙哑得可怕。

夜里,沈蝉是被疼醒的。

胃里翻江倒海似的疼痛,让她禁不住把自己圈成一只虾子。

忍着。

沈蝉只能忍着,没有带胃药,不愿意半夜三更打扰别人。沈蝉选择忍耐,就像那些独自在异国他乡求学的夜晚,因为思念、也因为胃部的疼痛,她总是睡不着,于是抱着一只热水袋,把自己圈成一圈,忍耐。

身体的疼痛那么真实,可以减轻甚至抵消心里的疼痛。

挺好。

沈蝉喜欢身体的疼痛。

清晨的阳光照亮卧室,沈蝉又忍耐了一夜。

毕竟旧的一天又过去了。日子过了,就好了。

正想着,沈蝉站在窗前,忽然感到一阵天旋地转。

“哗啦!”

窗帘被扯下、落在地上,盖住了沈蝉的身体。

“栀子,别怕。”

陆晏璋坐进车里,看着沈蝉的眼睛,一字一顿地说。

他的眼睛多么漂亮啊!鼻梁多么英挺!嘴唇多么性感!就是那张嘴亲过她身体的每一个角落。这个男人是属于她的,他来救她,带着他一贯的不可一世的傲慢。

当沈蝉以为一切都安全时,忽然车里爆出“轰!”的一声巨响,透亮的火光卷着火舌把陆晏璋整个吞没了。

“陆晏璋!”

沈蝉拼了命的大喊!

眼睛睁开了,羽毛吊灯温柔的光晕映在眸子里。

“栀子,栀子你醒了?”

何欢的眼,带着红血丝的眼,出现在眼前。

“大欢儿?你怎么在这里?”

“哦,我去你家看你,敲了半天门,打电话也打不通,就让物业给开了门。结果看见你倒在窗帘底下,吓死我了。”

何欢这套说辞一早就练会了。她不会告诉沈蝉是影子保镖发现了她。是郝梓铭把她送进医院,并亲口告诉何欢,陆晏璋还活着。

“我只是胃疼。”沈蝉不好意思地说。她从小不爱给人添麻烦。

“你是胃出血!还有长时间的胃溃疡。沈蝉,你想疼死才告诉我们吗?”

何欢一边倒水,一边数落沈蝉。

“这回要不是我们赶得快,你就没救了!”

沈蝉依旧只是笑着,任由何欢把她的床抬高,把水杯递到嘴边,插上吸管。

“别说,婚姻让你更贤惠了。”沈蝉喝了一口水打趣道。

“还贫!我没告诉沈阿姨,怕她担心。你要住院五天,给我误工费啊!”

“把我的身家都给你,可以了吧?”

就这样,沈蝉回国第二天,光荣地躺进了医院。

「注:文中引用的歌曲来自灵云乐队:《foreve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