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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过多久,他们就都吃了两碗以上。

“大人,多谢您的...这羊肉还真是美...美...呃...”

曼夫满脸堆笑,身形开始晃悠,目光失神,然后一口气没提上来,一头栽倒。

“团长!你...不好...这汤里......”

这时,其他人的药劲也纷纷涌了上来,一个个软绵绵的趴窝了。

而西蒙麾下的亲兵,已经将四周全都围了起来。

“这些佣兵怎么一点也不知道江湖的险恶?

难道以前就没见过类似蒙汗药的玩意么。”

他冷笑着扫了一眼地上的家伙们,心中调侃道。

“把他们身上的甲胄还有钱包都扒了,杀,一个不留。

然后砍断四肢与头颅,扔进森林中。”西蒙随即又冷酷的吩咐道。

“是!”随行而来的艾雷应了一声,然后便去指挥士兵们办事了。

没过多久,地上的佣兵全被扒光。

西蒙获得了数十副扎铁轻甲与单层或双层链甲,还有几套重扎甲,一套重鳞甲。

其余都是镶铁皮甲。

此外,优良战矛、镶铁盾牌、精铁单手剑、双手剑、橡木长弓、紫檀短弓、箭矢、战斧等都有不少。

钱包里也有一些货币,都充入了马德的政务所,以维持日常运转所需。

之后,数十个轻步兵去把光溜溜的佣兵们全部用剑或矛给刺死,血流的满院子都是。

“对外就称他们被豺狼人和狗头人埋伏绞杀。”西蒙最后交代道。

“是!”艾雷应一声,便去给亲兵们传达命令了。

“啧啧,我感觉开黑店这买卖也不错,来钱挺快啊。

可惜,瞌睡果有点昂贵,用这玩意做迷药的成本太高了,不能当常规手段,也就偶尔用用。”

西蒙又看看四周,心中暗道。

瞌睡果其实有很强的安神功效,是效果极佳的镇静药材。

除非是在野外自己采摘到,不然平民一般是用不起的,基本上也不晓得该怎么用。

过了一阵,亲卫兵们把冰狼佣兵团的人给切了四肢,打理妥当,全扔进森林中。

夜间出没的森林狼还有种种怪物,会把痕迹给清理干净。

让原本就在西哨所中的两个亲卫兵和从徒兵们继续驻守在这,他们便打道回府。

西蒙在领主大厅吃了美味的晚餐,主菜是不加瞌睡果的煮羊汤。

之后,又召集艾雷、萨里特、温妮丝、马德等团队骨干,开了个会,商议了一下行动细节。

之后,便各自散去,紧张筹备……

时间一晃,到了霍尔斯爵士登门的时候。

这天一大早,西蒙就穿好一套精致的礼服,内衬了双层的链甲,开始忙活。

一百五十名从徒兵和二百名侍奴兵全部在营寨的各个位置,担负起防守的任务。

此外,各个佣兵团都在营寨的外围防守,没有安排去巡逻了。

而亲卫队,除了三十多个近卫在西蒙身边外,其他的并没摆在明面上,不知去了何处。

“男爵大人,霍尔斯的马队来了,总共有一千多人。

看体态与服饰,里面应该有五百个农奴,其他的都是士兵。

统一穿着绿色半身布甲的应该就是色雷奴兵。”

时间大约在九点多钟,萨里特到领主大厅汇报道。

“嗯,去迎接一下吧,准备好面包与盐巴。”西蒙点点头,起身说道。

“是!”萨里特应声道。

之后,他们一行人就走到寨门处,将门打开,霍尔斯等人已经在外面等了一会了。

“西蒙男爵!日安!”

霍尔斯今天穿的花花绿绿,十分骚包,一身价值不菲的贵族礼服。

他身旁以及身后跟着几十个披甲大汉,靠他近的几个穿着重扎甲或重鳞甲。

其他的都是扎铁轻甲内衬全身的单层或双层链甲。

虽然看上去光泽暗淡不是新得,有的还带着修理过的痕迹。

但功能绝对是完好的,能给穿着它们的主人提供不少防御力。

此外还有百余个农奴,抬着一些箱子,或赶着马车,其他人都留在了外面。

“霍尔斯爵士,请吧。”

西蒙微微点头示意,然后便有士兵端着一个盘子走了过去,上面有白面包与淡黄色盐巴。

霍尔斯又行礼致意后,便过去撕下一小块面包,沾着盐吃了下去。

然后他身旁几个穿重甲的勇士,也依样画瓢。

面包没有多少,重量级人物吃完就没了,那些穿着扎铁轻甲的士兵自然就没份。

“男爵大人,请!不知芭拉女士......”霍尔斯等人,跟着西蒙进了营寨中。

“奥,我母亲不知怎么吃坏了肚子,现在医师正在治疗,已经服药了,估计到中午就差不多能好。

不会耽搁今天的婚事。

咱们先举行色雷奴兵的交接仪式吧,还有你带来的聘礼,我也要验收入库。”

西蒙面带微笑,毫不客气道。

霍尔斯闻言,面色微沉,沉吟了一阵,浅笑道:“好吧。”

西蒙见状,点点头,露出满意又和善的笑容。

他心中判断道:“此人既然能同意交接奴兵,那说明他不想搞急的当场动手,而是缓缓图之。”

“色雷奴兵出自安息群岛,也是训练有素。

只要通过这面指挥旗帜举行交接仪式,他们的主人就会转移。

现在他们就在营寨外列阵,随时可以举行仪式。”霍尔斯很配合道。

“好,开始吧,咱们就到寨门上吧。”西蒙点点头,应道。

“可以。”

没过多久,他们便在各自亲兵的护卫下,登到寨墙上。

这里有一条两米多宽的通道,木质架构,但挺结实的,人走上去纹丝不动。

“今天,在色雷海神的见证下,你们的主人将更换为我身旁的这位西蒙男爵!”

霍尔斯简简单单的吼了一嗓子,然后把他举着的一面浅绿色的旗帜交给了西蒙。

这旗帜大约有一米六高,旗面半米宽,上面绘着一个张牙舞爪的章鱼哥。

“拜见新主人!”

营寨下的二百五十六名色雷奴兵,皆着绿色布甲,持长矛与小圆木盾,全都半跪,叫了一声。

“起来吧!”西蒙大喝道。

“是!”奴兵们应声起身。

“后退三步!”西蒙举着旗帜命令道,奴兵们依言退了三步。

“前进一步!”他又叫着,奴兵们向前走了一步。

服从性还行,队伍虽然不算整齐,但也勉强能走条直线。

看的出来,色雷奴兵不怎么样,体格比侍奴兵强点,但很有限。

无论是体质还是纪律性,都比不上奴隶湾出品的从徒兵,他们出厂时,还是一身皮甲呢。

色雷奴兵的水平,大约处在侍奴兵和从徒兵中间吧。

“霍尔斯爵士,这一个色雷奴兵多少钱买的?”西蒙笑了笑,闲问道。

“三枚金鹰。”

他面无表情,不喜不悲的回应着,眼角余光看着营寨内,似乎在观察防务状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