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夫人笑意吟吟,沈母已经提前跟她通过气了,有意将府上的二小姐嫁到秦家,以此维系两家的关系。
对于沈母的决定,秦夫人自然是喜闻乐见。
她儿子可是举人,若能得侯府帮衬,日后必然前途无量,不见得会输给沈如山一个外人。
但对宋知渝,她并不是很满意。
宋知渝虽是侯府亲生,可自小流落在外,感情淡泊,跟养在侯爷膝下的沈锦书无法比较。
可她心里也清楚,沈锦书已是板上钉钉的离王妃,他们秦家高攀不起,只好退而求其次选择宋知渝。
唯一能让秦夫人感到欣慰的事,大抵就是宋知渝手里握着的铺面和银两了,这些东西足以维持秦府的日常开支,还能活得十分滋润。
她可是听说了,宋知渝很有经商天赋。原本濒临关门的铺面到了她手上就活了起来,生意一天比一天红火,说是日进斗金都不为过。
看看半年前的侯府就知道了,燕窝人参不断,那阔绰手笔她看着都眼红。
如今,这泼天的富贵也该轮到他们秦家了。
思及此,秦夫人心中对宋知渝的不喜渐渐变少。
她可是跟侯爷商量好了,等宋知渝一嫁过来,她的嫁妆,他们秦家起码要占两成。
看在这笔巨额财富的份上,秦夫人颇为勉强的接受了宋知渝这个未来儿媳。
“怎么不见二小姐啊,自她回府以后,妾身还未曾见过她呢。”秦夫人探头往门外看,端的一副温婉大方的模样。
“我已经派人去请她过来了。”沈母温声应道,看着秦序的眼神甚是满意。
这孩子相貌堂堂,行为举止端方有度,家世方面虽然差了一些,好在知根知底,又是老夫人娘家的侄孙,不怕受婆家欺负。
几番观察下来,沈母心中已然有数。
须臾,她将打量的目光落到秦序身旁的粉衣女子身上,心念微动。
遇舟年纪也不小了,若不是因为双腿残废,他的婚姻大事早该提上日程了。
但好在如今还不算太晚。
正想着,宋知渝幽幽的声线自门外传来,“都在呢。”
宋知渝一袭淡紫云锦长裙着身,柔顺的青丝挽起,眉眼如画,朱唇不点自红,绣以金丝云纹的裙摆随着她轻盈从容的步伐微微摇曳,超凡脱俗的气质引人侧目。
秦序一时看呆了,他本以为在乡野长大的宋知渝应当是貌若无颜,粗俗不堪的,却没想到她美的不似凡尘,一颦一笑都让人心神荡漾。
直到这时,他心底的不情愿才彻底散去,对母亲的提议也没那么排斥了。
反观秦母,则是稍稍蹙起了眉头,对宋知渝多了几分不喜。
此女容貌过盛,还未过门就将她儿子勾的五迷三道,这要是过门了还得了。
不行,她得找个机会好好敲打敲打宋知渝。
现在立好规矩,等宋知渝日后进府,她才好拿捏住人。
秦母笑的慈祥,笑容满面的模样全然看不出心底的嫌弃,“这就是知渝吧,常听你母亲提起你,说你是个乖巧孝顺的好孩子。有你这个女儿,是她人生之幸。”
她张嘴就来,完全没发觉周围人目光的诡异。
“母亲还跟你说了什么?可有说我冷血无情,不再为她制作调理身子的药丸。
还是没有说我明明可以治好沈遇舟的双腿,却故意见死不救?”宋知渝掀开眼睑觑了她一眼,唇角抿成一条直线,让人看不清喜怒。
“这……”秦母一脸尴尬,她就是想找几句话拉近两人的关系,没想到被一个小辈堵的无话可说。
早就听说宋知渝跟侯府不和,如今看来,这传言非虚啊。
她开始怀疑自己的决定是否正确,承恩侯府真的会为了这个感情不深的女儿而提携她的儿子吗?
但秦母终究没能忍住钱财的诱惑,心一横,还是打算照原计划进行。
这钱和权,她总得占一个吧。
见周遭气氛有些凝滞,秦母急忙站出来打圆场,“知渝,这是你秦序表哥,比你年长几岁。他如今已考上举人,你日后若是有什么不懂的地方,尽管来问他。”
秦母得意的抬起下颌,据她所知,宋知渝自小在乡野长大,没什么拿得出手的才华,这才有意无意的炫耀起来。
在宋知渝面前,她优越感十足。
宋知渝见秦母一副鼻孔朝天的模样,失笑着摇了摇头,拉长尾音,“举人啊……听秦夫人这骄傲的语气,我还以为他是考上状元了呢?”
平心而论,秦序能考上举人确实很厉害,但跟裴清砚那等天赋异禀的妖孽相比还是差远了。
宋知渝从小就是在裴清砚的教导下长大的,有连中三元的状元郎当老师,她自然不需要一个小小的举人在她面前秀优越感。
闻言,秦夫人脸一僵,恨恨咬牙。
这丫头果真是不讨喜,难怪侯府众人更喜欢沈锦书。
就宋知渝这张嘴,随便一句话就能将人气个半死。
沈母尴尬的攥紧了手中的锦帕,她竟然觉得宋知渝的话没说错。
大儿子沈遇舟当初可是陛下亲封的状元,风光无限,也没见她整日显摆啊。
有了沈遇舟这个珠玉在前,宋知渝看不上秦序也实属正常。
秦母见没人替她说话,不由得在心中暗啐了几口。
这乡野长大的孩子,跟世家精心培养的大家闺秀就是差远了。
可惜沈锦书是离王早早定下的正妃,不然她倒是中意沈锦书做她儿媳妇。
与此同时,被秦母念着的沈锦书正迈着莲步缓缓走进正院,精致白皙的脸上带着些许不赞同,“二妹妹此言差矣,秦序表哥能考上举人已是十分厉害,这代表他的才华毋庸置疑,你怎可随意瞧不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