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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天书吧 > 其他类型 > 从僵约开始的诸天之旅 > 第29章 得意忘形说漏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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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后穿越到其它世界了,再多出一种能力也不奇怪。

马小玲握紧了拳头,眼皮止不住跳动。

“叶晓!”

她喊了一声。

该死的家伙,一听到你的求救电话,我们马不停蹄的找人,你倒好,回来了看也不看我们。

“这就是你对待救命恩人的态度?”

“也对,对待救命恩人是不该这个态度!”叶晓一拍额头,恍然道,“你不提醒我都忘了。”

“姐,来你的卡给我,我给你转点钱。”

“小弟现在别的没有,就是钱多!”

经历过大风大浪的马叮当,很快从叶晓的异样中回过神,饶有兴致的问道:“你能有多少钱,之前的酒钱你都没给。”

“啊哈,都是误会,”叶晓尬笑,之前离开酒吧时候,顺手把买酒的钱也拿走了,但那个时候不是没想到么,“现在小弟有钱了!”

叶晓拍着胸脯说道:“我现在可是机器人,以现有的科技水平,网络世界对我来说,简直探囊取物,我分分钟就能登上世界富豪排名榜。”

小复生也在一旁附和着:“是真的,他之前给小玲姐姐还有另一个我,一人转了十多个亿。”

“哎,低调低调!”叶晓很“谦虚”的说道,要不是机器人脸上没有太复杂的情绪,人类形态的他,都能把嘴角翘到天上去。

“他什么时候给我转了十个亿?”马小玲立马坐不住了,她这个人别的爱好没有,就对钱感兴趣,没有钱,她那堆满房间的“杂物”,只能是空谈。

求叔虽然不是很富,但也不缺钱,倒是对小复生说的另一个信息很感兴趣:“另一个你什么意思?”

“能说吗?”小复生看着叶晓询问道。

叶晓没有第一时间回应小复生,反而是看向了一旁,自顾自倒酒喝的将臣:“姐夫,这里安全不?”

说这话的时候,叶晓还抬头看了看。

将臣知道叶晓是什么意思,之前叶晓身上突然出现遍布全身伤口的场景,他还历历在目,穿越到僵约三的时候,他也能感到隐隐的排斥。

联想到叶晓口中的“祂”,将臣手指动了动,一道有些透明的屏障出现,并迅速扩大,包裹住整个酒吧,又隐匿消失不见。

“现在可以说了。”

屏障的出现,几人并没有看到,但叶晓对将臣很放心,他对小复生点了点头:“说呗,你说了我就不用说了。”

小复生兴奋的说了起来,从两人已经到家门口,到莫名穿越到未来的平行世界,遇到了另一个马小玲和他自己,再到后来将臣突然出现,把他们带回来的事情,细无巨细的都说了一个遍。

因为有过一次讲故事的经历,小复生讲起来绘声绘色的,很是生动。

“最后准备离开的时候,他给另一个小玲姐姐还有我,一人的卡里都转了不少的钱,十个亿!”

“十个亿!”马小玲的眼睛,化成了金钱的符号,小复生说了一大串,都不如这十个亿带给她的震撼大。

“天佑和小玲在一起了?”王珍珍脸色有些苍白,有些不敢接受这个事实。

“糟了!”小复生暗道一声糟糕,刚才太得意忘形了,都没注意到王珍珍在场。

他赶紧弥补说道:“那是因为,那是因为你不在了,小玲姐姐才和况大哥在一起的。”

叶晓有些不忍直视,真是,说的越多,错的越多。

“我不在了?”王珍珍念叨着,眼里有水汽酝酿,“我死了吗?”

她只是单纯,不是傻,小复生的话里暴露出了很多信息,哪怕是没有明说,她也能推测出来。

未来短短几年内的变化很大,她死了,马小玲和况天佑在一起了,复生变成人了,还长大了。

长大了,变成人了?

王珍珍有些不可置信的看着小复生说道:“你不是人,你是僵尸?”

她是知道僵尸的,虽然还没有亲眼见过,但马小玲的职业她还是知道的,表面上开的是清洁公司,实际上也确实是清洁公司,只不过业务不一样。

一个是打扫卫生,一个是处理不干净的东西。

鬼啊、妖啊、僵尸啊,普通人对付不了的东西,都在马小玲的业务范围之内。

她和马小玲是好闺蜜,有危险马小玲不会让她碰,但却从来没有瞒过她。

因此它很容易就推断出,小复生是僵尸的事,只有僵尸,才会不老不死,哪怕是妖,也不会说长大这个词,鬼就更不会说了,它们滞留阳间,等待它们的只有两条路。

要么魂飞魄散,要么去地府,或转世投胎,或下十八层地狱,运气好点,当个鬼差啥的。

只有人,才会长大,才会说长大!

“呃……”小复生抱着瓶子有些不知所措,求助的看向叶晓。

“你看我干啥?”叶晓给自己倒了一杯酒,品尝了一下,有模拟的味道,但没有人体喝下酒的正常反应。

“机器人也可以吃东西吗?”马叮当端着酒杯好奇问道。

“可以吃!”叶晓点了点头,又喝了一口酒,还是没反应,“机器人吃东西的时候,会有食物的模拟味道,不是很精准,而且会直接消化,不会排出去。”

每一道食物,哪怕是同样的,出自不同厨师的手,味道都不一样,机器人的味道模拟,只是科研人员输入的代码,它能模拟不假,但模拟不出每一个厨师的不同手艺。

“那要是遇到不能消化的东西怎么办?”马叮当端着酒杯接着问道。

芯片被格式化了,叶晓也不知道,只能猜测说道:“可能是把肚子直接打开,把不能消化的东西拿出来?”

不能消化的东西,机器人也不会吃啊,除非是在执行任务,再说了,机器人都不能消化的东西,哪个人类会傻到去吃?

两人聊的欢快,浑然没有把哭丧着脸的小复生看在眼里。

“哎!”

小复生叹了口气,事到如今,只能靠自己了。

他琢磨了一下措辞,说道:“我是僵尸,很早以前就变成僵尸了,为了不伤害到家里人,我就离开家,直到最近发生了一些事,我不得不回来。”

“其实,我不是天佑的堂弟,按照辈分来讲,我是他的叔叔。”

况国华在一旁紧张的大气都不敢喘,听到复生没有把他说出来,他松了一口气,又听到小复生说是他叔叔,他又握紧了拳头。

‘臭小子,没大没小,你是天佑的叔叔,那我是什么?’

‘我是他的爷爷,哦,那没事了!’

小复生都自降一辈了,况国华也不好说什么。

正当他以为自己的身份不会暴露,打算插嘴转移话题时,一直没说话的求叔,将矛头对准了他。

“他是僵尸,你又是什么?”

“不要告诉我你是人类,你身上有尸气,僵尸的尸气,病房里梦梦体内的尸气,就是你的吧,别否认,有监控!”

求叔白天在一家医院上班,医院的院长,多多少少知道一点他的身份,在医院里给他弄了一间单独的房间,以方便他治疗一些特殊的病人。

他口中的梦梦,也是嘉嘉大厦的住户,和马小玲和王珍珍关系都很好。

意外身亡后,因死状特殊,疑似被僵尸所咬,不管是出于朋友身份,还是驱魔人身份,马小玲都得确认一下梦梦的具体死因,王珍珍就真的只是去看望朋友的。

况国华冒充了况天佑的身份,身为警察,也因他也是嘉嘉大厦的租户,调查的事就派到了他头上。

两方人汇合后,将梦梦的尸体带到了求叔工作的地方。

身为僵尸的况国华,一眼便看出梦梦并不是僵尸所杀。

因梦梦魂魄不齐,想要投胎,就必须魂魄齐全,一帮人就忙活着,去找梦梦丢失的魂魄,求叔储存的阴气不够,维持不了梦梦尸体内的魂魄不消散,去搜寻阴气回来的时候,发现梦梦的体内阴气多了很多。

而给梦梦体内输送阴气的,通过监控,他得知就是况国华。

他从小看着况天佑长大,自然知道况天佑是个普通人类,有他和马小玲在,况天佑体内也不可能会有阴气。

唯一的解释就是,况天佑身上,发生了他不了解的事。

阴气只是一种普遍说法,多常见于将死之人,或已经死了,魂魄还没离体的人身上,鬼就不算了,鬼本身就是阴气的聚合体。

没有阴气,鬼的形态根本无法维持。

僵尸怎么说呢,僵尸的状态更为特殊,将死不死的,体内的尸气,自然可以当做阴气用。

如果阴气分等级的话,尸气,也是一种高等级的阴气了。

求叔发现这个情况后,还没来得及跟马丹娜说,就看到马小玲一伙儿人急匆匆的出门,况国华也在其中。

还以为遇到什么事儿的他,急忙跟了上来。

结果几人直奔酒吧。

就在他想以自己一把老骨头,受不了酒吧环境为理由离开的时候,他看到了马叮当。

马叮当他是认识的。

还不等他打招呼,几人说明来意,马叮当打了个电话,将臣迅速赶来,完了又迅速消失,接着就是又出现,还带着叶晓和小复生。

说实话,求叔现在还有点懵。

怎么就穿越时空了,穿越时空了电话还能打通,还能求救?

还真能救回来?

匪夷所思,真是匪夷所思,长这么大,求叔自认为自己知道很多,现在看来,还不够多。

而小复生说的,更是让他难以置信。

未来,另一个自己,跟听天书一样。

“话说姐夫,你动作怎么那么快的?”叶晓放下了喝了没感觉的酒问道,“我还以为,至少要等你几天的。”

“难不成盘古族的人,一直在‘看着’你?”

酒吧里的时间显示,距离自己离开酒吧并没有过去多久,看样子顶多也就一两个小时。

从打电话到众人找到将臣,再到将臣拿到宇光盘,在叶晓的估算中,没有个几天的时间根本完不成,就算将臣再有实力,关键是他的记忆缺失,不知道盘古族在哪里,怎么着都要找找。

但看这情况,在众人找到将臣,将臣知道来意后,下一秒,盘古族的人就把宇光盘交给了将臣,将臣压根就没去找。

将臣神色复杂说道:“你说的没错,他们一直在看着我。”

如叶晓所想,将臣知道后,本想回去找找盘古族的线索,刚出酒吧,就有一个叫“明月”的人将宇光盘交给了他。

还不等他多问,明月就消失了,连他都找不到明月的踪影。

他一直以为自己天生地养,是自然出现来的,叶晓告诉他,他还有族人,他本来不信,看到明月后,他信了。

“你说过,我有使命在身,是什么?”将臣想起叶晓之前说的,他被偷袭,丢失了记忆,忘记了使命,现在,他想知道,自己的使命究竟是什么,值得盘古族的人一直看着他。

叶晓摸着鼻子,有些犹豫,隐蔽的看了一眼在场的人。

将臣的手指动了动,说道:“你放心,你说的话只有我们两个人能听到。”

“那我就说了,你要做好心理准备。”

叶晓不再犹豫说道:“女娲是这方世界自然孕育出的神灵,她在大地之上徘徊了很久,感觉大地太荒凉了,就向上苍祈求,得到了回应之后,上苍就派来了人王伏羲。”

“以人王伏羲为模版,女娲创造了人类。”

“你表面上的使命,就是监视女娲,在女娲做出不理智行为的时候,出面阻止,必要时,除掉女娲!”

“咔嚓!”

酒杯被将臣捏碎,里面的红酒洒落一地。

女娲是他最深爱的女人,他不可能伤害女娲,更不可能杀掉女娲。

“姐夫我还要说吗?”

生气的将臣太可怕了,哪怕没有心,叶晓都有一种心悸的感觉,这是来自灵魂深处的本能,对危险的本能畏惧。

“继续!”将臣恢复了以往的从容,彷佛什么事都难不倒他,也没有什么事能让他在意,换了一个酒杯,又给自己倒上一杯酒,等着叶晓接着说。

上苍显然就是盘古族,表面的使命?

哈,还有更深层次的使命不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