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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家人口众多,一到开饭的点儿,长条形的饭桌旁就坐满了人。

看着这一大家子,刘海峰也不得不感慨,这真的是人丁兴旺啊!

人都到齐了,看着一大桌子的人,刘海峰开始给自己媳妇逐一介绍人认识。

王倩面带微笑的听着,眼神仔细打量着婆家这一大家子人,从今往后就要一起生活了,也不知道这些人好不好相处。

刘父刘母不用介绍。

刘老大,刘卫国,媳妇马如兰,两口子有一儿两女,大儿子刘远八岁,是个调皮捣蛋的,二女儿刘静七岁,人如其名,看着就乖乖巧巧,还有个小女儿刘欢,今年五岁了。

刘老二,刘卫民,媳妇徐桂花,家里有两儿一女,刚好和老大家反过来了。

大儿子刘宇,今年七岁,二女儿刘希,五岁了,还有个小儿子刘贵,今年才三岁。

至于三姐一家,昨天来就露了个面,吃完席就走了,对她这人刘海峰记得原主好像不太待见她,所以给媳妇儿也就提了一嘴,没详细说。

在座的众人也不意外,说实话,这一大家子除了刘父,刘母两口子,其他人和这个刘家三女儿关系也不见得多好。

见儿子介绍完了,刘富作为一家之主,这才示意大家开动。

一听可以吃饭的,几个小的立马开动,八岁的大侄子刘远拿着筷子将肉末酸菜往自己饭碗里扒,其他几个孩子也是一顿扒拉。

见媳妇还没动筷子,知道但是不太习惯,有些拘束,刘海峰没招呼,他直接上手连带盘子端了过来,给自己媳妇往碗里扒拉了一些,随后又给自己碗里也来了点,之后才将盘子又放回原位。

这操作,看的王倩是目瞪口呆。

“四叔,你干嘛?我娘说过了,不准动桌子上的盘子,你这样让我们怎么吃?”

“哼!我乐意,你个小不点儿居然还教育起你四叔来了,赶紧吃你的吧!再不麻溜点,等会儿让你弟弟妹妹都给抢光了。”

家里人口众多,吃饭就跟打仗似的,下手慢了恐怕连个料渣都吃不着。

见媳妇盯着自己,他厚着脸皮轻笑辩解:“别理这些小崽子,一个个调皮的很,你赶紧吃你的,想吃啥就夹,不要拘束,家里没有那么多规矩,放轻松些。”

王倩嘴角含笑点了点头,不得不说,这男人还真有意思,居然跟小孩抢吃的…

刘二嫂抱着怀里的小儿子给他喂饭,抬头看了看刘海峰两口子腻歪,话里有话的开口道:“老四今天起的挺早啊,听说还挑了水,果然,这娶了媳妇儿就是不一样,平常不到吃饭的地可是连人影都见不着,今天不仅人在,起的还早,而且居然还把水缸也挑满了…”

刘母喝着粥,瞅着老二媳妇又开始搞事,忍不住瞪了她一眼。

刘海峰喝着粥,对于挑事的二嫂半点都没带搭理的,跳梁小丑,何必为她浪费那份心思。

而且根据原主的记忆,自从这个二嫂进门之后,时常就看他不顺眼,相比大嫂的阴阳怪气,这人就直白多,有啥说啥,仗着生了两个儿子,更是肆无忌惮,一点都不掩饰自己瞧不上游手好闲的小叔子。

或许是旁观者清,看过原主记忆的他,知道大嫂二嫂也没有做的太过分,总的来说人也不坏,就是有些看不过眼游手好闲的原主,这在刘海峰看来也是人之常情,换作是他,也不会给原主好脸色。

毕竟好吃懒做的人在哪都被人瞧不起,这也是事实。

对二嫂的话,王倩抬头看了看自家男人,见他没什么表情,就知道他不放在心上,于是也干脆默不作声,她毕竟刚来,家里的情况还不太了解,这时候还是少说话为妙。

刘远端着碗,有凳子也不坐,伸长了脖子拿筷子在盘子里找肉末吃,这里戳一下那里戳一下。

刘大嫂看不过眼,眼里都是嫌弃,拿筷子在大儿子手上敲了一下。“你吃就好好吃,戳来戳去干什么?到处都是你的口水你还要不要别人吃了?而且那么小的肉末你又能夹起来几个?”

见大哥被打,刘宇笑的合不拢嘴,颤抖的手连碗里的粥都洒出来了。

就为这个,刘二嫂朝着他的后脑勺也是一个大逼兜。“别光笑别人,你自己也注意点儿,没看到粥都撒了吗?就知道浪费!能不能让我省点心?”

见两个哥哥被打,剩下的弟弟妹妹都是悄悄偷笑。

孩子多,吃饭都是吵吵闹闹,刘海峰有些不习惯,但考虑到媳妇也是刚来,为了她方便熟悉环境,于是也耐着性子陪着她。

吃完早饭,地里的活也没多少,眼看着天热了,大家就都在家里休息。

孩子们吃完饭一溜烟的都跑的没影了。

刘海峰待的有些无聊,见媳妇在收拾屋子,摆放昨天带来的嫁妆,本想上前搭把手,结果却被赶了出来。

知道她是想给自己找点事做打发时间,他也就没拦着,不过这样一来,倒是显得自己好像无所事事一样。

闲着无聊,想了想便打算去镇上看看,虽然有着原主的记忆,但他还是打算亲自去见识见识这个年代的世界。

上辈子他是96年出生,对于这个时代的好些事情也只是听老人偶尔说起过,他心里也蛮好奇的,打算看看现在的世界跟那些老人所说的又有什么差别。

走在村里的路上,看着四周的景象,内心忍不住的感慨。看看这土房子,修的又低又矮,虽然不是破破烂烂的,但情况也没好到哪里去,而且家家户户基本都没有院子,也就偶尔能瞥见一家编织的竹篱笆。

要知道上辈子在他小的时候,记忆里他们那个村几乎家家户户都有高耸的院墙,很少看到这种近乎是敞开的。

刘海峰一边朝着村口走去,一边四处张望熟悉环境,没想到快走到村口的时候,迎面碰到了一个熟悉又陌生的人,看着此人,正不知该如何开口的时候,迎面走来的人见到他眼睛倒是一亮。

“峰哥,你这是要去哪?我这还正打算去找你呢。”

说话的人略微有些瘦小,皮肤小麦色,顶着一个小平头,看上去蛮精神的,身高大概一米七出头。

翻了一下原主的记忆,这才知道这人是原主的死党,刘旺,两人从小一起长大,因为小时候胆小又带着旺字,所以原主老是喊人家狗子,之后时间长了,也就叫顺口了…

想到这个他就有些哭笑不得,这个原主还真让人不知道说什么好了,瞧瞧给人家起的外号。

“哦,是狗子啊,你找我?是有什么事吗?”

为了不暴露自己已经不是原主,刘海峰只能尽量模仿原主说话的语气,他早就已经计划好了,他得慢慢改变自己在人们心中的形象,不过这个过程步子跨的不能太大,不然很容易被熟悉的人察觉。

借口他也想好了,别人问起的时候他就以娶了媳妇为借口,娶亲了嘛,自然也该成长了,这样说也不引人怀疑。

至于为什么要改变,当然是为了躲避不久将来的那场严打。别的重要事件他不一定记得,但这个事儿凡是个后世人就没有没听说过的。

要知道在某个时期,稍微犯点事,被抓进去可不是闹着玩的,一个不好要是吃枪子了,那到时候哭都来不及。

“嘿嘿,我也没什么事,这不在家待着无聊,就想找峰哥唠唠嗑。”狗子摸着后脑勺憨厚的笑了笑。“对了,你这是要去哪?不用在家陪着嫂子吗?”

“不用!你嫂子适应的挺好的。

刚好,我也觉得在家待着无聊,正打算去镇上溜达溜达,既然你来了,那就一起走着?”正好有个人带路,路上还能吹会牛逼解解闷。

“行啊,反正也闲着没事干,那就一起去呗!原先我还以为你刚结婚要在家陪着嫂子,本打算去你家坐坐就走,既然你现在出来了,那咱们兄弟正好去潇洒潇洒。”

对于狗子会答应刘海峰毫不意外,因为在原主的记忆里,这小子从小就跟在他身后,做什么事都是以他马首是瞻。

至于原因嘛,看看刘海峰那高大壮实的身体就知道了,打架嘎嘎猛。这对于从小没有老爸被欺负的不敢出门的刘旺来说,跟着刘海峰那安全感直线上升。

再加上又是从小一起长大,两人基本上是形影不离,所以感情那是没得说。

二人勾肩搭背,朝着镇上走去。

“峰哥,我还以为你娶了媳妇就不出门了呢,没想到你还是老样子…”

“废话!你也不看看你峰哥是谁?就一娘们,能管得住我?

随便说几句都给她治的服服帖帖……

…我跟你说啊,等你将来娶了媳妇,第一件事情要做的就是,让她知道在家里谁是大小王…”

“那是那是,峰哥威猛…”

“……”